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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宠 番外完结 (曦舞)


  这场战争一直持续到来年的二月,与胜利传来同时传来的还有繁昌公主的死讯。
  当时珍珠正拿着牛乳喂阿木和阿娇,调香从外边跑进来,一脸的慌张。
  他说:“娘娘,娘娘,不好了,不好了,繁昌公主,繁昌公主玉陨了!”
  “哐当!”
  手里的碗落在一地,里边的牛乳溅出来有的粘在她的鞋子上。阿娇被吓到了,娇娇气气的哭了起来。
  珍珠目光茫茫然的,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泪流满面。
  大军班师回朝的那日天上飘着雨,分明是大胜,可是大军却没有一点喜气,将士头戴着红色的抹额。这是繁昌要求的,她说她喜欢红色,就算是死了,其他人也要戴着红色送她。
  珍珠听说了,繁昌是自己从城墙上跳下来的。她被敌军所俘,敌军以她要挟顾琛,要他们退兵。
  “我是大历朝的公主,我就算是死,也不会堕了我大历朝的名声!”
  她站在城墙之上,声音响彻天际:“我大历朝,必定踏平你们蒙古族!”
  说完,她着了一身红衣,从城墙之上高高坠下。
  她死得那样的惨烈,那样的轰轰烈烈,所有人都知道了她。
  ————
  顾琛是以繁昌未婚夫的身份送她的棺材回来的,一个月的路程,虽然用了足无数冰块防止尸体的腐烂,可是等到了京城,繁昌的尸身已经不成样了。
  “别看!”
  太子将珍珠的头按在肩上,不让她去看棺材里的人。
  珍珠不明白,那样鲜活的人,怎么如今却只能无声无息的躺在棺材里。
  太上皇和太上皇后两人本是在游历四方,如今也回来了,太上皇后哭晕了好几次。这可是她疼了一辈子的闺女啊,就这么让她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顾琛一脸木然的站着,他本是一个强壮英俊的男人,如今却只见颓然,眼里布满了红血丝,一双眼如死水一样,不起任何波澜。
  珍珠走到他的面前,声音哽在喉咙里,抿了抿唇,她道:“所有人都知道,繁昌喜欢你。她经常跟我说,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嫁给你,为你生儿育女。如果你们成亲,你去边关,她便跟着去,带着孩子等着你。她说,她把她的心,捧出来给你看,让你看看她的真心,这样你就会喜欢她了。可是,直到最后,她都没听到她想听得那句话。”
  顾琛目光茫然,像是什么都听不见一样,神色枯槁,毫无生机。原本英俊的一张脸如今削瘦得没有多少肉,他手里捏着一块玉佩,死死的,死死的捏着。
  繁昌下葬皇陵,万人恸哭,许多百姓自发的在头上系上红绫。就像繁昌自己说的,她不喜欢白色,她喜欢红色像火一样的颜色,所以她死了以后,其他人也要穿戴红色送她走。
  顾琛辞去了官职,弘治帝挽留不住,看他也心不在朝堂,便允了。
  “你打算去哪?”
  顾琛穿着红色的长袍,他最爱的颜色其实是黑色,红色是繁昌最爱的。
  “繁昌说她想去其他地方看看,我带着她四处走走。”
  他看着手里的玉佩,正是珍珠送给繁昌的那块飞龙玉佩,只是原本温润莹泽的白玉此时却染上了红色,是繁昌从城墙上跳下来流出的鲜血落在这玉佩上边,竟是渗透了玉佩,擦也擦不干净。
  “带着这块玉佩,总觉得繁昌还在我身边一样。”
  他笑了笑,天色微沉,他毫无生气的表情和青黑色的天空融为了一体,只有大红的衣袍亮得吓人。
  弘治帝拍了拍他的肩,道:“忘了繁昌吧。”
  顾琛却没应下这话,只笑道:“我想让繁昌,活在我的心里。”
  顾琛这一去就没任何消息了,三年之后,珍珠生下了三皇子,这才听到他的消息。
  那是一个圆脸害羞的童子,听说顾琛最后一年都是他在照顾。
  “……公子病了一年,一直居住在江南,他在院子里种了许多的白菱花树,公子最喜欢的就是坐在白菱花树下吹笛子了。”
  小童呈上两样东西,一支玉笛,一块颜色鲜红的玉佩。
  “公子死的时候,是笑着的!他说,他要让她死在自己的心里,一辈子都不会忘了。”
  珍珠愣愣的看着这两件东西,心里升起巨大的难过,突然忍不住哭了起来。
  ————
  又是白菱花开得时候,白菱花是西域传进来的,一年四季都开花,花朵雪白如铃。
  顾琛坐在摇椅上,枯瘦的十指拿着玉笛慢慢的吹着,病痛折磨得他根本站不起来,吹笛子的气也是断断续续的。
  这玉笛是繁昌送给他的,说是想让他每天都吹笛子给她听。
  大风吹过,白菱花树上的花朵像下雨一样落下,顾琛的眼睛有些模糊了:我第一次见她,便是在秋夜里,她穿着大红的衣裙,站在白菱花树底下。就那一眼,我就知道,我喜欢这个姑娘。
  “繁昌……”
  眼前一阵模糊,顾琛似乎真的看见了这个姑娘站在白菱花树下,看着他笑。
  顾琛嘴角忍不住翘起,喃喃道:“繁昌啊……”
  空气里除了风声,白菱花落下的簌簌声,再无其他动静。
  我想要她,活在我的心里,就算世人都忘了她,我也记着她一辈子。
  ☆、127.脑洞太大(勿买)
  镜子里那张陌生又熟悉的脸,杏眼樱唇,小巧大概只有人巴掌大小的瓜子脸,皮肤细腻白皙,生得十分的好。
  而这张脸上生得最好的不是那双水盈盈,看着人就似乎在欲语还羞的星眸,而是那秀气鼻子底下那一张小小檀口,红得像是春日最红的一片花瓣,丰润妩媚,让人恨不得冲上去咬上那么一口,尝尝它的滋味,是不是真有那么甜。
  清纯与妩媚共存的一张脸!
  这张脸和繁昌的脸只有六分相似,而如今大概她的灵魂与身体逐渐契合,两个月过去,竟然有八分相似了。
  她只记得当初自己从城墙上跳下去,当时她就没想过再活,只是没想到一闭眼竟然还能再睁眼,而且醒来的身体还不是自己的身体,而是在一个刚升上a大传媒大学的名叫杜若溪的小姑娘身体里,而自己的大脑中还多了一个名为晋江成神系统的东西。
  听这个系统说,自己能重活一次,完全是靠它,因而她一定要努力成神,积攒愿力让它能升级。
  繁昌表示,ho care!
  这两个词是她最近在网上学会的,虽然她是个老古董(真真切切的),可是也是与时俱进的老古董。
  而且她不但拥有了杜若溪的身体,也拥有了她的记忆。不过就像看电影一样,她只是旁观者,对杜若溪的记忆,不过是看过,因而这个名为二十一世纪华夏的地方她还是很陌生,更是什么都是一知半解的。
  幸好这里有一种神奇的东西叫电脑,在这里边什么都有,她想学什么都可以。不过在系统的帮助下,她摸索了整整一个月,她勉强会上网了,可惜不会打字。总之,她的生活算是鸡飞狗跳。
  花了一个暑假的时间,她好不容易将杜若溪的记忆消化了,勉勉强强算是有那么一点了解这个世界了,可是更多的还是要她自己慢慢的去摸索。
  刷好牙,走出洗手间,她去厨房给自己做早餐。别问她怎么会做的,她可是繁昌公主,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难倒她的。
  十五分钟后,繁昌端着煎得焦糊的鸡蛋出来,她煎了两个鸡蛋,放在两个盘子里,拿了一个盘子推进一间卧室,将盘子搁在屋里的一个空白牌位前。
  杜若溪是个单亲孩子,她的母亲早在她六岁的时候就去世了,而她的父亲很快的就另找了妻子,那个女人还带着一个只比她小一岁的女儿,其中内情一看就知。
  杜若溪恨透了她的父亲,在初中的时候就搬出了家,也不要杜父给她的银钱,自己打工养活自己,自己一个人生活。
  繁昌如今所在的这个三人间的房子,便是杜若溪母亲留下来的,不然光是房租杜若溪也难以承担了。
  这是一个很努力生活的姑娘,而繁昌之所以能在她身体里醒来,却是因为这姑娘在晚上打工回来的时候遭遇了抢劫,被一棍子打在了头上,当时就没了性命。
  每次想到这,繁昌总是有些不是滋味。她没有住在杜若溪的卧室,让那里保持原样,也为她设了一个牌位。
  希望,你能像我一样好运。
  吃完早餐,繁昌穿着长袖衬衣,浅蓝色窄脚的牛仔裤,拎着书包关上门往a大传媒大学走。
  今天是a大传媒大学大一学生报道的日子,作为一名刚踏进大学门口的学生,也是杜若溪的报道日。
  a大传媒大学在全国也是数一数二的学校,这所学校出了不少的影帝影后,许多向往大荧幕的人都以考上这所学校为荣。
  想到接下来的日子,繁昌挺直的脊背都有些弯了。无他,虽然将杜若溪的记忆消化了许多,可是那始终不是自己的记忆,因而我们的繁昌公主是个彻彻底底的文盲。
  呵呵
  繁昌表示她不想说话,并向你丢了一个冷漠的眼神。
  从小区里出来,外边车水马龙的,喇叭声,行人的叫声,四周早餐店的香味,这一切的一切构造出一个无比鲜活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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