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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草丛中一枝花 完结 (于兰)


  
  雷夫人仿佛没听出来他语中的不耐烦和不高兴,把手上的布匹一扔,对甄金花说:“干脆我们上京城去,一次性将你的四季衣裳做齐全了,省得以后操心,你看怎么样?”
  
  “我没意见,只是不好意思。”甄金花假意客气道,血拼买衣服,她的最爱啊,只是可惜,口袋里的钱太少了,让她每次都不尽兴,如今有人付钱,哪有拒绝之理?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自家闺女,我不疼你疼谁?”
  
  甄金花听得有些囧,她这个闺女是半道认的,不是还有雷仁可疼?
  
  “别想着仁儿,他是个男儿,哪有打扮女儿有劲?男儿当顶天立地,要努力学本事长见识,哪有时间和我一起东逛西逛?更何况,男儿不能也不用打扮,仁儿要是臭美加娘娘腔,我先劈了他,再生一个。”
  
  甄金花这一次更囧了,真是强人理论,再生一个?她老人家就只生了一个,古代又没有避孕药之类的避孕手段,好像前天听她说是因为再也没怀上吧,呃,其实他老人家走到大街上,人人都当她是她的姐姐啦。
  
  在电母城停了一天,她们又踏上了去京城的路,两天后,到了京城。
  
  马车停在一家朱门大院旁,甄金花挑开帘子,往外一望,门前的石狮子,高大威猛,牌匾上书两个苍劲有力的金色大字《雷府》,她打了个冷颤,《雷府》?专门产生雷放雷的地方?
  
  下了马车后,一个年近花甲、头发花白的老人走了出来,迎接道:“夫人回来了?”
  
  “嗯,林管家,这是小姐!”
  
  甄金花怕他也对她弯腰行礼,抢先福身说道:“林管家好!”
  
  “好!好!好!”林管家满意地虚扶了她一把,含笑说道:“前两天听说夫人认了个义女,恭喜夫人,小姐如此懂事,实在是夫人的福气!”
  
  “那是!”雷夫人说完,拉着甄金花往里面走。
  
  走进大门,看向极为敞亮的庭院以及前院高大的正厅,甄金花有些恍惚,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呀,所有的花草布置,典雅大气,进了大厅,里面的拂手玉如意、青铜器、古董花瓶之类的,让她的手都不知道往哪放好,生怕一不小心,就碰碎了价值连城的宝贝。
  
  坐在大厅右侧第一张椅子上,府里的仆从婢女们列队站了进来,先给雷夫人请安,再给甄金花请安,然后齐声说道:“恭喜夫人,贺喜小姐!”
  
  甄金花看到那么多人行礼,虽有人人平等的思想,觉得不好意思,但是面上却是沾沾自喜,果然,虚荣心人皆有之,她的格外重。
  
  雷夫人看了眼眯眼笑得高兴的甄金花,不由地一笑,冲下人们说道:“都去帐房领赏,以后,小姐吩咐什么事,要认真去做,谁要是倚老卖老,奴大欺主,一律赶出府去,定不轻饶!”
  
  “夫人教训的是!”
  
  “都下去吧!”雷夫人端茶,慢悠悠地说了句。
  
  众人应了声“是”后,迅速散了出去。
  
  甄金花看着拿着茶杯盖,一下一下撇着茶叶沫子的雷夫人,再看看站在下面,非常不安地站立着的管家,万分崇拜她,简直就是呈四十五度角瞻仰她的风彩。
  
  她挥挥手,管家才敢退下去。
  
  甄金花看得目瞪口呆,暗想道:“娘的强势,不是毫无道理的无理取闹,治家也很有一套,义父得妻如此,真是他的福气,莫怪他要如此忍让娘偶尔的小性子,美人发威,照样很美呀,男人爱一个女人,才会心甘情愿地匍匐在她的脚边吧,所谓的惧内,不过是一个男人对自己老婆极致的爱和宠吧!”
  
  “花花,为什么这样看着我?”
  
  “娘,你实在是太厉害了。”甄金花认真地说道,其实这是她的肺腑之言,绝对不是逢迎拍马。
  
  “这孩子,真是嘴甜。”
  
  “我说的是实话!”甄金花赶紧表明自己对她的爱戴之情。
  
  “呵呵,还是女儿贴心!”
  
  又相互吹捧了几句,雷夫人才放甄金花回兰院安歇。
  
  (初稿:2009.03.20)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奈何帮忙捉虫,感谢纳兰傲雪、山顶洞鼠的长评
本文想改文名:《金花沾草》《万草丛中一枝花》《霸王花,**草》这个**两个空格不知道填什么好,汗,希望大家能留点意见,请大家多留评支持勤劳的我,如若投票选题目,请另发一个零分评,谢谢大家!
再次提醒一下大家,有兴趣帮我选文名的朋友请另发一评,万分感谢!
遛女又移至下一章了,大家原谅我吧,前一段时间写妖怪文,那群妖怪们不事生产,也不用吃喝玩乐之类的,虽然被我写成了要吃喝,可是相当地郁闷,不吃道让他们做什么好,也不知道写什么好,于是一开始写人类,就如同见着久别重逢的故人,光顾着唠叨生活中的点滴了……默……

☆、遛女

  第二天,京城各大绸缎庄的掌柜带着布料上雷府,让雷夫人和甄金花挑选,买好布料后,量体裁衣,等待衣物做好的时光总是悠长而缓慢,雷夫人日日都能收到官家夫人的帖子,不过是赏花避暑喝茶的花宴,她总是推拒了,甄金花不解地看向她时,她理直气壮地说道:“等你衣服做好了,我就带你去赴宴,多少家都去,现在吗,还不行,你还没有美美的衣服可穿。”
  
  “娘,我再打扮也就这样,不漂亮!”
  
  “谁说的?我觉得你很好看,过一段时间,我准备让你艳压群芳,让全京城所有的公子少爷家母亲们抢着让你做她们的儿媳妇!”
  
  “娘,你不觉得这个工程太大了些吗?怎么可能呢?”
  
  “不会啊,我觉得应该是这样啊,因为你是我的女儿嘛!”
  
  “娘,我不是你亲生的,所以,没有遗传到你的美貌。”
  
  “这个,有问题吗?不一定非要长得美,你身上有股特殊的气质,很吸引人!”
  
  母老虎气质?甄金花其实很想问她,所以才吸引了你这样的母老虎级别的人物?难道这是一个女人当家作主,很彪悍的年代?神啊,最好是这样的架空年代,她就更有机会作威作福了!
  
  “你什么都不用担心,总之,我的女儿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儿,谁要是看不上你,那是他们都是鱼目珠子,没有眼光!”
  
  甄金花泪流满面,原本以为她就是世界上最不讲理的人,没想到强中更有强中手,原本以为她比较花痴自恋,雷夫人看她比她眼中的自己还要更美,果然是强悍的世界,雷啊!她懒得解释了,雷夫人这种盲目的自信,让她都有点忐忑不安,开始觉得京城之行,不是个好的选择了。
  
  夏装做好送过来后,雷夫人和甄金花对于试衣服是乐此不疲,甄金花三分钟热度,全试过之后,就挑了一套月牙白的蜀锦夏裳换上,而雷夫人,则是恨不得她一天换三次衣服,早中晚各一套,满足她看美女儿的心态,对此,她既无奈,又觉得幸福。
  
  正当她以为可以四处走动时,雷夫人是一点也不急,反倒是催着彩绣纺给她赶制彩衣。
  
  又过了十几天,衣服被送了进来,手工精细,更神奇的是衣服的颜色随着光线的变化而变化,光线越强,衣服的颜色越浅,光线越暗,衣服的颜色越深,呈深红色,而袖口领口绣的花纹,用的绣线,则恰好相反,光线越亮,花纹越是艳丽好看。
  
  甄金花捧在手里,在房子里进进出出,看着花纹衣服颜色的变化,令她百思不得其解。
  
  雷夫人但笑不语,也不解释,只是高兴地说:“总算赶在静安太妃八十大寿前将衣服做了,花花,明天去静安王府,就早点起来准备吧,我会叫两个梳头嬷嬷过来服侍你的。”
  
  “哦!”甄金花应了一声,看样子,她是铁了心要将她打扮成全城最漂亮的姑娘了,反抗,好像没用吧,再说,是女人,都不拒绝美丽,只是她这块朽木,能不能大放异彩?她自己是不抱希望的。
  
  “不高兴?义母管着你不让你到处玩,就是想让你一鸣惊人!”
  
  甄金花嘴角一撇,果然是当鸟人打扮,披上美丽的羽毛,一叫惊人,真是!
  
  “你的这身衣服,布料是我年轻的时候经过苗缰的冰谷寒潭边,十两金子一两冰蚕丝换来的,绣线是在最南边的火焰城,二十两金子五钱焰蚕丝线得来的,如今,冰蚕和焰蚕都已绝种,这可是天底下独一无二的衣服,明天定让你轰动全城!”
  
  原来是一名金人,包裹着比金子还贵的丝绸衣服的人。
  
  甄金花捧着衣服站在阳光下,衣服柔柔地泛着白色的光,站在长廊里,衣服一片粉红,走进房内,从粉红、绯红、艳红、大红最后到暗红,她暗暗称奇,笑说道:“娘,这么好的东西,怎么不留着给自己做件衣服呢,给我,只会浪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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