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舞厅外,叶如陌仰望着灰蒙蒙的房梁,昏暗的光线丝毫没有影响她的心情,真是美好的一天哪,离自己的计划又进了一步了。
……
京师,宣王府。
绚丽的午后,暖暖的阳光倾泻一地,京师某处繁华地段,一座气势恢宏的府邸沐浴在柔和的暖阳里,粉墙环护,垂柳依依,整洁雅致的院内,楼阁交错,四面抄手游廊,幽径相衔,山石点缀,白石为栏,玉石为阶,整个内院富丽堂皇,气派非凡。
书房内,雅致整洁,窗明几净,铺着齐整地实木地板,偌大的窗棱格下摆放着青花瓷,宣王一袭墨绿色宽大锦袍在身,坐在书案旁,手执茶杯轻抿,茶雾袅袅,清香扑鼻。
望向面前男子,眼神迷离,“池阳,还是雨后龙井好呀,明年记得给我都备些。”
池阳低叹了声,面色却未动声色,腰身微弯,低声应道,“是,王爷。”
宣王手挥了挥,“上次说的那对翡翠凤凰,御史大夫送来了没有?”
池阳头低了下去,“回王爷,已经送来了。”顿了顿,眼角余光扫上宣王,见其面色如常,低声说道,“王爷,漠北传来消息,说是有人在那里见着瑾王爷了。”
宣王手中茶杯腾地放了下来,茶水四溅,“这小子真是命大,你的人看清楚了没?”
“王爷,千真万确。”
宣王脸色沉了沉,蔑笑,“这老七瞎折腾个什么劲?就那点寻花问柳的本事,本王都看不上。”
如果不是自己,京师瑾王宅子里怎么会那么热闹?生性风流,偏偏不好好在府里待着,一副纨绔样,难怪朝堂上没一个帮他说话的,上一次,阳通县瘟疫本来得到控制,最后辰河决堤又演变成了天怒人怨的事件,朝廷花了不少银子才把这些难民安置好,再折腾下去,国库都被他折腾空了。
搞不好,这败家子……宣王手里把玩着御史大夫敬献的琉璃球,冷不丁地打了个寒颤。
池阳嘴角微扯,“王爷,恐怕事情没有您想的那么简单。”
宣王眉头微挑,“什么?”
“据回报,这一次,宣王是在穆州俞府婚宴上公然抢亲,不知为何,俞寒珩最后竟然选择了忍气吞声,把新娘放了。”
“这么大的事?”宣王手中的琉璃球声戛然而止。俞寒珩也算是漠北一霸,这么多年来,朝廷之所以没动他,就是因为他势力雄厚,能为朝廷分忧,对西旭国和雪莽国起到震慑作用。
正因为如此,朝廷在他身边布了不少眼线,以免他心生异心,至于他平时做出些许出格的事,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竟然能让俞寒珩轻易放手,没有实力怎么可以办到?
池阳嘴角喃喃,“王爷,属下总觉得瑾王爷这个人,没那么简单。”
他们家主子是个什么人,全京师都知道,宣王身为皇长子,自小就是个没吃过苦的主,小时候仗着身子弱,由着奚贵妃带在身前,典型的纨绔子弟,吃喝玩乐,样样精通。
成年后,又由先皇做主将工部尚书嫡女奚琳许给了他。
奚家虽然没有在朝堂上占据高位,但是借着工部尚书这一肥差也捞了不少油水,娘家小舅子们个个经商,偌大的家产抵得上小半个云奚国。
在正玩得不亦乐乎时,皇上身子弱,又让其代为处理朝政,可谓是顺风顺水,人生大赢家。
可让人郁闷的是,他的脑子里除了吃喝玩乐,还是吃喝玩乐,将全世界的男人想成和他一样,比如瑾王爷。
宣王“啪”地一声,手拍书案,“这个问题,还用得着你来说。”眼眸里似是有了一丝怒意,暗道,这个老七究竟在搞什么鬼,上次在阳通县见到他的时候,还是一副烂泥巴扶不上墙的模样,什么时候学会掩藏实力了。
顿了顿,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池阳,你派人再打听打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包括他从俞寒珩手里带走的那个女子,是谁?先给本王查清楚。”
池阳缓了口气,王爷,总算开窍了。
连声应道,“是,王爷。”说罢,便退了下去。
皇上身子弱,朝堂上表面风平浪静,指不定下面藏着多少阴谋诡计,王爷身为皇长子,给皇上代理朝政,有一日,皇上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他可是离这个位置最近的人,怎么能不防着点。
—
郁郁葱葱的藤蔓下,小院里热闹异常,因为有了叶如陌的加入,氛围好了许多,原本阴暗潮湿的场地变得敞亮了许多,红衣姑娘因为她的特殊身份也好说什么,一面留意着她的举动,一面暗暗着急,门主将她放到这里之后,怎么就没动静了,明显不符合他的办事风格。
不得不说,红衣姑娘在天狼谷门主眼里,还是信得过单位,要不然,叶如陌怎会放到她这里养伤。
此时的叶如陌,与新来的雏鸟们排完舞后,正大咧咧地坐这铺满木地板上的门槛上,给舞姬们讲着一些奇闻趣事,她知道如果讲一些现实中的事,那就是与天狼谷对着干,危险。
人讲的是药物与思想控制,如果讲现实社会里的事,那不是勾起了姑娘们的心,不安心待在这里,成了间接反洗脑,到最后,自己小命都可能不保。
“话说,我们的家乡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每年七月初七便是牛郎织女一年一度相会的日子,那天晚上只要我们躲在茅房里,便可以看到织女和牛郎。”
小燕撇了撇嘴,“牛郎和织女两人爱好还真是不一般,难道能走到一起,而且这么长情。”
叶如陌蹙眉,“怎么?你有什么新发现?”
“都喜欢闻屎臭嘛。”
舞姬们哄堂大笑。
一旁的雏鸟们,偶尔也围了过来,但是从不插话。
小梅的身子也恢复许多了,大家中途休息的时候,也会相互取笑,嘻戏,但是从不提起过往,这在天狼谷是违反规矩的,因为这里需要的是遗忘,遗忘过往,从此以后,心里只有天狼谷。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了,离竞赛的日子只有几天了。
这段时间,元彬偶尔也会过来,站在练舞厅外,静静地看着叶如陌和其她舞姬在聊着,笑着,闹着,自己也常常莫名地跟着笑了,过后,心里总会划过一丝莫名的忧伤。
这一日,元彬又来了。
正想离去时,叶如陌从里面走了出来,轻声唤道,“元药师。”
元彬脚步顿住,转身,望向叶如陌,眼眸闪过一丝惊喜,来了几日,叶如陌都是在里面和其她姑娘练舞,自己也不好意思打扰她。
“有事吗?叶姑娘。”
叶如陌抬眸,浅笑,白皙的面容在日光下熠熠生辉,眼眸扑闪着,“嗯,有事。”说罢,拉着元彬向自己住的房间走去,“我上次见你的荷包磨损严重,就缠着小燕教我做了一个,去房间拿给你。”
元彬心底闪过一丝暖流,荷包?难道她不知道给男子送红包是什么意思?
怔愣间,叶如陌轻柔的话语在耳边继续响起,“元药师,你别多想呀,这纯属是朋友之间的帮忙,我在这里也送不了你其他的,只能送这个,略表心意。”
元彬浅笑,“叶姑娘,别急,元彬没有多想。”
叶如陌低头浅吟,“那就好,那就好。”
说话间,两人已经来到了房间,叶如陌扭扭捏捏地从枕头下拿出了一个皱巴巴的,看不什么玩意儿的物件。一眼望去,只知道是门内女弟子平时衣着余下的边角料制成的。
元彬怔道,“这是……”
叶如陌白皙的面容上飞出一块红霞,芊芊玉手用力撕扯着物件,半晌,说道,“元药师,这是我第一次做荷包,没有好的布,想尽办法也只找到这些碎布,另外,我本想着绣枝梅花,没想到绣到最后自己都不认识是什么了。要是你觉得不好看,那就别戴了。”
真的是羞死人,送人件礼物都搞得这么狼狈。
元彬微微一怔,伸出骨节分明的手接了过来,朗声笑道,“谁说这个荷包不好看,我可是喜欢的紧。”眼眸生辉,像是捡到了一个宝。
叶如陌眼角余光扫了过去,元彬一直将荷包拿在手里,脸上乐呵呵的,没有一点失望之色,当下松了口气。
“元药师,这几日,晚上狼嚎声太大,有点睡不着,你可不可以下次来的时候,给我带点什么药过来,你知道,白天练舞晚上要是再睡不好,那就痛苦了。”
元彬还沉浸在喜悦里,嘴里忙不迭地应着,眼里只有这个丑得全世界找不出第二个的荷包。
叶如陌叹道,可怜的人,从小生活在沙漠里,果然是没有见过世面,一个这么丑的荷包也入得了眼,要是自己早就扔了。
元彬还在看个不停,叶如陌忍不住出声,“走吧,我送你出去。刚才不是急着要走吗?”
元彬似是恍了过来,微微一怔,想开口拒绝,最终忍住了。
回廊上,两人不紧不慢地走着,元彬手把玩这荷包,爱不释手,叶如陌藏着心事,沉默不语,不知不觉便到了池子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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