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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叔在上我在下 (棠溪)


“嗯……”她终于渐渐转醒,睁开清澈的眼眸,迷迷糊糊地发现他竟然躺在她身边,不由得一愣,脸刷的一下红起来,跟院子里盛开的樱花似的,白里透红,娇嫩欲滴。
“呃……我、我……”
她在那边支支吾吾了半天都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宁绍清慢条斯理地起身,一边整理自己的衣服一边喊了侍婢伺候梳洗,一脸的坦然自若,仿佛两人同床共枕是多么天经地义的事。
趁着他到屏风后洗漱,她小心翼翼地将脑袋伸到被子下仔细看了看自己的衣服,确定完全没有被解开的迹象,这才放心都舒了口气。
这时,两个侍婢走了过来,恭恭敬敬地说:“三姨娘,奴婢伺候您更衣。”
姨……娘?
这个称呼喊得宁绍清和白莱都是一愣。
姨娘是对妾侍的称呼,下人们大概是以为昨晚宁绍清在这房里过夜,必定是和白莱行房了,所以这才自作聪明地称呼她为姨娘。
宁绍清怔愣过后便是轻轻勾起唇角,对这个称呼似乎很满意。
倒是白莱一脸的不知所措,被侍婢半伺候半强迫地换上了王府里姨娘规格的服饰——这些服饰都要经过王妃吩咐才能送来,也就是说,一夜之间整个王府都知道了宁绍清又纳了一个妾侍。
扶桑的服饰和顺国有些区别,他们喜欢在布料上绣复杂的花纹,质地也因为气候原因偏薄,白莱穿着藏青色的上襦和白色绣花边的百褶裙,再描眉抹腮红,一改先前素颜的病态,乍一看竟然如鲜花一般娇嫩。
宁绍清穿着月白色的锦袍出来时,便看到了端坐在梳妆台前的少女,那一眼说不惊艳是假的。
“我为什么要穿成这样啊?”她坐在那里十分局促,不自然地将微敞的领口合上。
“因为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女人了。”宁绍清心情极好,非但留下来陪她一起用早膳,还不给她戴脚铐了,以至于白莱在吃饭的时候一直疑心,他们昨晚是不是真做了什么?
按说新人进府是要去和府里的正妃请安的,但因为白莱身份特殊,宁绍清也不敢让她到处走,所以就亲口免了,又将来教规矩的嬷嬷给赶走,直言白莱无需遵守府里的任何规矩——毕竟他根本没打算让她出房门。
他的用意只是这么简单,但传到那群平日里只将心思放在勾心斗角上的女人们身上可就不是这么简单了。
宁绍清不重色,所以府里只有四个伺候的女人。
正妃是皇后给她挑选的丞相之女,贤良淑德,但性子有些懦弱;侧妃是他自己选的,也是当朝大臣之女,嚣张跋扈,在府里除了他谁都不怕,还压王妃一个头;另外还有两个姨娘,都是弟弟送的。
四个女人平日里在府里就够唱一出戏了,这个时候出现一个白莱,还得到这么多的特殊照顾,换成谁都眼红。
尤其是桑雅,她一直以自己是被宁绍清亲自选出并带回府为傲,可现在这个白莱非但是宁绍清带回府的,还得到这么多特殊照顾,风头竟然还比她更盛,她怎能不气,当即就喊了两个打人狠的侍女,直奔白莱住的凌寒院。
白莱现在大小算个主子,身边有两个伺候的侍婢,这两人便是那日在船上灌她药的人,所以说是伺候,其实监视更多,桑雅来的时候,白莱正在喝药,她冲上来就把她的药碗拂,摔碎在了地上。
“贱人!你竟敢勾引王爷!!!”她气得浑身发抖,伸出的手指几乎戳到了白莱的鼻尖。
白莱目光从地上的药汁缓缓扫过,平淡地吩咐是侍女再去让厨房熬一碗。
桑雅见她竟然无视了自己,怒火中烧,抬手就想扇她,哪知道竟然被人扣住了手腕,那人力气极大,让她动弹不得。


第二百八十章马贩子

“侧妃娘娘,王爷有令,三姨娘现在在养病,任何人不准打扰,您闯进来已经是违背王爷的命令,如果您再敢对三姨娘动手,那就是罪加一等。”是那个身怀武功的侍女,她的语气漠然,丝毫没有旁人见到这个侧妃娘娘的恭敬态度。
桑雅瞪眼:“你是个什么东西?轮到你来教训我!”
“奴婢芍药,是王爷吩咐来照顾三姨娘的。”
桑雅还想再发脾气,却被身边的侍女拉了拉袖子,侍女凑到她耳边小声说了些什么,桑雅听着脸色微变,看着芍药的眼神也有些不同了。
“王爷竟然让她们来服侍你,哼,好,真好!”桑雅最后狠狠地瞪了一眼白莱,而后又和来时一样,风风火火地走了。
白莱从头到尾脸色都没变化一下,只是在看着房门重新关上时,挑眉看了一眼身侧的芍药,眼神意味深长——能把桑雅都震住,看来这两人来头不小啊。
————
扶桑国,天水镇,小酒馆。
天水镇是从南海进入扶桑国的唯一一个码头,所以这个小镇很是繁华,街道上来来往往皆是各国各地的商人,酒馆酒肆内三教九流更是齐聚一堂,吵吵嚷嚷,斗酒划拳,污言秽语,在耳边盘旋不绝。
而在二楼靠窗的一桌却出奇安静,那一桌坐了三个男子,他们共点了三斤牛肉和两斤烧酒,全程默不作声地吃着,甚至还彼此间的对话都没有。
巧的是在距离他们最近的一桌是本地一个官僚部门的执政人员,见他们这一桌有些奇怪,看面容似乎也不是扶桑本地人,便不由得警惕,其中一人便端着酒杯走过去,像借寒暄探探口风。
“三位就吃这点东西啊?哎呀,你们几位是外地来的可能不知道,这家酒馆最出名的可还不是烧酒呢,你们应该尝尝十年的雕酒,雕酒配牛肉,才是绝配啊!”
一人穿着土黄色缝补过许多处的宽袍,袍子连着帽,将他的脸遮住了一半,但从露出的另一半脸上可以看出这人皮肤黝黑,脸上还有胡渣,瞧那五官长相,像是来自千山万水之外的蒙国。
他抬起头看了看那敬酒的人,异色的眸子闪着光,似在打量,半响后才开口,说的确是听不懂的蒙国语,敬酒的人听着一脸茫然,还是另一个穿着黑袍的男子翻译道:“他说我们身上没那么多钱,雕酒的价格是烧酒的两倍,所以只能选择烧酒。”
“你们都是蒙国人?”
“是啊。”黑袍男子笑道,“我在扶桑呆过两年,所以会说扶桑话。”
听到,敬酒的人眼珠子转了转,心中思量,因为这两天街上多了不少蒙国人,所以上头对此事也关注着,只是苦于找不到通晓蒙国语的人,没想到在这里让他遇到既懂蒙国语又懂扶桑语的人,如果他能从他们这里问出写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回头再禀报给上面,那升官发财指日可待啊!
打定主意,敬酒的人连忙吆喝小二上两斤雕酒,笑着说:“蒙国和扶桑是兄弟邦,那咱们自然也算兄弟,这两斤雕酒就当是交个朋友,在下曾宇。”
“曾兄客气了客气了,看曾兄器宇不凡,必定是达官贵人,能和曾兄结交自然是我们的荣幸。”黑袍男子连忙恭维道,“在下蒙国马匹商人老五。”又指向黄袍男子,“这是家兄老四。”指向蓝袍男子,“这是家弟老六。”
曾宇奇了:“你们无名无姓?”
老五笑了笑:“曾兄误会了,在下姓老名五。”
姓老?这个姓到是少见,曾宇虽然感到新奇,但对方毕竟是外国来的,所以有一两个稀奇古怪的姓也不足为奇,所以也就没有深究,摆开架势和他们闲聊起来。
在闲聊中,曾宇知道了,他们三人都是蒙国的马商,通俗点说就是马贩子,他们不远千里跋山涉水跑到扶桑,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找人买他们的马。
曾宇听着有点不对劲了:“据我所知,蒙国这几年不是和顺国交好吗?你们的马匹为什么不卖给顺国呢?”要知道从蒙国到扶桑,可是要跨过一个顺国的。
老五喝了一杯酒,摇头说:“曾兄有所不知啊,我们蒙国和顺国,其实是面和心不合啊。”
“哦?此言何意?”曾宇眯起眼睛。
“三年前,我们的新皇还是太子,就向顺国求娶了他们的三公主为太子妃,但哪知道那三公主竟然暴毙,于是这婚事也就这么泡汤了,那个时候我们也没有多想,只当是真是时运不济。
三年后我们太子即位成当今皇帝,想着让两国亲上加亲,便又向顺国求娶了他们的嫡公主为皇后,哪知道求亲使团走到半路,就听说嫡公主许配了驸马……你瞧,怎么事事都这般巧合,分明就是那顺国瞧不起我们蒙国,不想和我们继续交往下去!
所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帮不了国家什么,但也是有志气的人,这些马儿,我们是宁愿养在家里吃穷我们自个,也不卖给那般狗眼看人低的顺国蛮子!”老五说得义愤填膺,还灌下一口雕酒,一副爱国人士的模样。
曾宇听着,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原来是这样啊。”
老五又说:“不止我们马贩子,还有矿商,他们也不愿再和顺国互市,都宁愿将价格降低一些卖给西戎和冬雷那边的人,这次我们结伴到扶桑来,就是想和扶桑重新建立互市,将东西都卖给你们。”
蒙国多矿,多马,已往蒙国和顺国交好的时候,这些东西都只进了顺国的门,他们扶桑人只有眼红的份,没想到竟然突然时来运转,好事自己落到他们头上了。
曾宇觉得自己真是立了大功了,这些话要是告诉上面的人,肯定能得到很多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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