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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奴 (狂上加狂)


  王诩为人不甚迂腐,向来视儒家的礼教于无物,可是倒是很推崇“女德”,对于男女私定终身,相奔而去更是深恶痛绝。
  这一点,莘奴是犯了前科的,如今又是这般看得专注,自然是犯了家主的忌讳。
  莘奴默默收回了艳羡的目光,轻声道:“天气炎热,不知家主可要回车上饮些消暑的浆汤?”
  王诩却并没有转身,而拉着她一路绕开乡路,朝着一旁曲折通幽的小径走去。
  这小径甚是隐秘,长满了杂草,一看便不是总有人走了。可是王诩并没有用当地人指引,便一路轻车熟路地绕着山石古树行走,不多时,眼前突然出现了一片开阔之地。在这山崖的后面,竟然有一片不为人知醉人的花海。
  大片不知名的野花在这山崖缝隙里争得了一片灿烂的阳光,争先恐后地怒放着芬芳。
  此时除了身旁那个身着玄衣的男子,一切都是美好得如梦似幻一般。
  “这……是什么花?”莘奴抚摸着那娇嫩的花瓣,轻轻问道。
  王诩沉默了好一会,才缓缓开口道:“这是我母亲培育出来的兰花,当年不过种了一隙地,这么多年,居然还在,长成了一片……”
  这是莘奴第一次从王诩的嘴里听闻他说起母亲的事情。
  眼前的兰花实在是太过娇艳幽香,与野生兰花迥然两样。该是怎样的育花之人,才能培育出这般的幽香?
  父亲爱兰花,可是他生前收集的兰花中,却没有一株能比得过这无名山涧里的幽兰……
  她想要捡拾石块挖掘出一株来,移种在父亲的坟前,可是刚开口询问,却看见王诩的脸上满是邪气的冷笑。
  “莘子大雅,这等乡野知妇培育出的俗物,他如何看得上眼?”
  莘奴讨了没趣,淡了看到花海幽兰的喜悦,转身便要离开。却被王诩轻轻地搂抱住了。
  “这幽兰是我母亲的心血,当年越王勾践爱兰,悬赏千金求得异株。彼时我家境贫寒,母亲患病无钱抓药,宛媪心痛母亲,想要偷偷带着母亲栽培的兰花换得赏金,可是被母亲发现,一向温婉的她竟然大怒,宁肯呕血而亡也不肯宛媪卖掉她的心血……
  后来她病故,我便带着母亲生前栽培的兰花来到这山谷,将它们种在此处。”
  听着王诩平静稳健的叙述,莘奴的心微微一颤,她虽然不会再如幼时那般,听了王诩悲惨的幼年往事,而同情垂悯得无以复加,可心内还是对方才想要索要兰花一时而略生愧疚之心。
  王诩自然是能辨析出莘奴的神色,微笑着轻抬起了她的下巴道:“我的小奴儿还是这般心软,听不得这些个痴人之事。其实这只是痴傻女子的一厢情愿罢了。母亲穷极毕生栽培的极品,也不过是为了讨得她倾心男子的欢心。可是到头来,她的情爱也不过如这兰花一般,隐匿在深山密谷里无人欣赏。我将这兰花匿世,不过是成全了她最后一点心愿罢了。”
  莘奴全然没想到王诩的母亲竟然是这般的痴情人。可是这样心思柔软的女子能培育出醉人的幽蓝,却为何养育出个铁石心肠一般狡诈冷厉的儿子来?
  也许是莘奴的腹诽太外露,被王诩瞧了出来,他轻抚着她的脸颊说道:“怎么?是纳闷我为何又这等痴情的母亲?我自小看她不懂如何争取自己想要之物,只想着痴等负心人回头……所以我终其一生也不会变成那样的痴人,只会被人抛弃在脑后,停在原地等待回顾……”
  说这话,他依然在笑,可是下巴却紧绷着,紧盯着莘奴的眸光看得人有些微微发冷。
  的确,试问世间何等之人才能值得鬼谷王诩倾心一世,痴等百年?
  许是觉得自己今日之言太多,王诩不肯再说下去,只拉着她在花海一畔坐下,自己盘膝坐在微湿的土地上,而她则如猫儿一般坐在他的怀里。
  “乖乖的,陪我在这里坐一会……”说完,王诩再不说话,半靠在背后的大树,闭目嗅闻着弥漫四周的淡淡花香……
  那天当从谷中走出时,吝啬得不肯移植一株的王诩却毫不手软地摘取了一大把罕世的幽兰将它们插在了马车里净手用的水壶内。
  “你既然喜欢,就让它伴你一程吧!”王诩做出这等粗俗的摧花之事,也是轻描淡写。
  可怜那些精致的兰花断了芳根,虽然有水将养,不足一日也俱是萎靡困顿了,被他毫不留情地扔在了车厢外,任凭车轮碾压与烂泥掺搅在了一处。

  ☆、第 34 章

  莘奴看得有些心痛,却无力挽救那些碾入泥土的幽兰,只瞪着大眼看着这般毫无风雅的王诩。
  午后的阳光正洒入车厢内,照在美人的肌肤上瓷白一片,不点自红的嘴唇因为生气而微微嘟起,整个脸庞都是美好得让人迷醉的青葱。
  王诩不是怜花之人,可是这一刻却被眼前怒放的小花引得错不开眼。随手放下马车的帘布后,便执起她的下巴,将两片樱唇品含在了嘴中。
  当他愿意的时候,从来都是能引诱得女人情迷不能自禁的个中好手。莘奴有这番感触也是有比较的。
  当年与孙伯出逃时,小儿女终于能偷偷相处,虽然时间紧迫,也难免羞羞怯怯地唇舌交流过一番。
  莽撞的少年终于能与心仪的少女亲近一番,自然是心焦难耐,唇齿间急切了一些,倒没叫那时的莘奴有多少快慰之感。
  后来又她被迫得跟着这阴沉的男人,这才发现虽然他不会像知情懂事的少年一般甜言蜜语,赢得她满心的欢颜,可是私底下这些见不得光的伎俩却是比少年郎精通熟练了不知几许,用姬莹的话讲,懂得品酌的当知,这内外兼修的男子还真是个如鳖羹一样的大补之物呢!
  待得王诩一口口哺着“鳖羹”,将怀里的小女奴补得两腮绯红时,王诩又伸手除去她的衣服,莘奴以为他又起了兴致,要在这人流密集之地,只在车厢里兴起一番云雨,不禁一阵羞恼。哪知他却只除了她的外衣,拿起身旁的几件衣服,给她换上了男装,用头巾裹住了她盘起的秀发,也遮住了眉眼姿色后,握着她的手,在她手心里郑重地放了一枚圜钱,莘奴被他吻得有些气喘,呆愣愣地看着手心里的那一枚钱,有些不明白王诩的意思。
  王诩已经靠坐在车厢上,抽出了小架上的一卷书简,舒展开来轻巧地言道:“这次出来,说好了要检验你的功课。这枚圜钱便是你的立身之本,你带着它下车,看日落前,能否用它筹到一百枚圜钱。”
  既然说定了这趟旅程也是试炼莘奴这些时日的功课,身为商道唯一弟子讲师的王诩自然也是不能荒废了爱徒的学业。
  他舒服地半躺着,一边看书一边不急不缓道:“若是凑不齐一百枚圜钱,今夜你便一人睡在旷野里吧……夜里风大,要不要再加一件衣服下车?”
  这般的体贴如微还真是让弟子垂泪的贤师!
  莘奴谢绝了家主的好意,下了马车,穿着一身的粗布麻服,站在路上,手中攥着那枚圜钱,看着马车绝尘而去。
  如果可以,莘奴是有心骂王家阿娘的。若不是看在王诩的母亲一片痴心,身世清苦,莘奴真想顺着王诩的族谱一路向上骂到远古洪荒。
  现在日头渐渐偏向了中午,只手中这一枚圜钱,想在日落前变成一百枚,若是不卖身,看来也只有抢劫这一条路了。
  这般绝望想着,不由四下环顾,想看看有没有什么趁手的棍棒和值得下手的羔羊。
  结果这么四下打量,发现不远处是一处河埠头,此处埠头修建的有些狭小,一艘大船停靠在码头上,周围还有几艘等待靠岸的大船。
  一伙人站在岸边围着一个穿着华丽衣袍的胖子正争执着什么。莘奴走近细听,原来胖子是船主,运了一船粟米过来,围着的这群人俱是本地的米商,正在为每人应该分到多少粟米争执。胖子被围在中间,脸上颇有些无奈。
  原来这次收来的米粉为不同的城郭,每个诸侯国称量的器具各有不同,以至于装米袋的大小各异,
  以往这些米商都是米袋的多少拿货走人。可是这次米袋米袋大小差异不同。无论怎么分配大家都是不满意。只说船主算得有偏私。
  船主见米商起了骚动,竟命令手下的奴仆们停止卸货,免得有宵小趁火打劫,顺手牵走几袋粟米。
  可是这样一来,米船后的几艘货船便不能靠岸,各自的船主也是急切地隔船吆喊。
  时下,算数并非人人都能掌握的一门技能,平民之中就算经商者,愚钝得盘算不轻数字者比比皆是。偏巧埠头的称重器具又损坏了,船主一时按捺不住争吵的众人,很是焦头烂额。
  莘奴心中一动,从围观者中打听清楚每家米商的进货所预付货款的多少,走了过去,对船主说道:“先生可是为如何分配发愁?我略通算数,对此倒是有些主意。”
  胖船主见莘奴是个身材瘦弱的小子,既没有华衣轻裘,更没有佩戴游侠的宝剑,心中便有些瞧不起。但米商们已是折腾了许久,知道按往常还要再争几个时辰才能定下数量,死马权当活马医,不少人便让莘奴说出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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