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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奴 (狂上加狂)


  不过他当然不敢点破了恩师的小肚鸡肠,连忙又道:“嬴驷因为占地,触犯了公孙鞅制定的新法,按律当刺字……若是真是脸上落了‘罪’字,嬴驷再无望秦王之位,可公孙鞅一向是重法无情,只怕是恩师托人求情也无济于事啊!”
  王诩淡淡地道:“想当初那公孙鞅求拜于云梦山前,可我观此人乃是一副薄凉之相,若是让他顶着鬼谷弟子的名头行事,终将给鬼谷招来祸患,是以并没有将他收入山中。他也是怀恨在心,对于鬼谷弟子向来刻薄。
  如今他实施变法初见成效,而为秦王重用,却嚣张到如此地步,要将太子并刑,可见膨胀到了何等的气焰,此人不能为我所用,终成祸害,倒不如在秦留个契头,以待之后行事……你却且转告在秦地为官的鬼谷弟子联合王庭的百官,一起上书,王子犯法不可伤其王身,请求秦王下令责罚他的夫子,代为受过……”
  白圭立刻明白了恩师的意思,这样一来,既保全了嬴驷的名誉,又让商鞅的法理有了落鞭之地,看起来是两全其美。然而这样一来,嬴驷在感念鬼谷子斡旋之余,一定恨极了商鞅。只要公子嬴驷登上秦王宝座的一日,便是那商鞅跌落谷底之时!”
  恩师的这一招,还真是杀人不见半滴血。可见虽然沦落为家奴,又患有腿伤,但是依旧是才思敏捷,操控手段丝毫没有减损。

  ☆、第 108 章

  白圭此番前来邺城也是王诩的授意。
  一则是王诩最近闲散得太过,有些事宜还是要见面授意才好。二则,是邺城进入了严冬,可是此地物资太过贫乏,吃食穿戴也不甚精致,白圭人脉甚广,此来就算是封锁魏国的诸侯也纷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给这位奇世大商人让路。一时间,让这小城堪比京城的繁华富庶。
  若轮讨好恩师的第一等人才,举天下非白莫属。
  恩师再过几年也是快要三十而立之人,却一直没能膝下有子嗣,求子之路的艰辛真是让闻者忍不住泪湿长襟。
  所以此番他带了的奇巧之物,也是以婴孩所需为主——绵软而吸水的软布是远道而来,最适合做婴孩的尿布。各种奇巧新奇的玩具,多时出自墨门高徒之手。至于各色滋补的补品,更是应有尽有,保证再体弱的女子吃了,也能一鼓作气势如虎,连生上几胎。
  王诩看了看白圭带了的这些礼物,满意地点了点头,便又询问了天下的诸事变化,虽然有耳目通报诸国国事。不过白圭走南闯北,见识更加独到,所以也要让他来说一说诸国的变化。
  更重要的是,鬼谷的弟子们各自的归处,如今并不尽在王诩的掌控中。所以王诩在听闻了白圭的呈报后,敲了敲桌面问道:“那个张仪如今在秦国怎样?”
  白圭想了想道:“弟子之前曾在秦国收购秦马。倒是曾经见了这张仪一面,他如今与公子嬴驷交结甚密……”
  王诩点了点头,只吩咐白圭打听一下当日他带着姬莹出游那日,同行之人都有些谁。
  这一通闲谈,已经是临近中午。因为白圭早上的时候,先去恭候嬴姬,是以早饭也食得不多,,腹中难免一阵空虚。
  王诩瞟了瞟院里的计时日冕,的确是到了午饭的时候,徒儿带了厚礼前来,怎么说为人师者也应该款待一番。白圭见恩师看了眼日冕后,便心安理得地准备恩师吩咐食饭。
  然后一代商祖似乎忘了自己的恩师如今依然是他人府里烙了奴印的私奴。这留人食饭之事,真是可大可小。但是这府宅里的女家主又甚是小气,见天儿的寻找病奴的把柄,准备将他典卖出门,这等私自款待客人的错处,王诩岂会犯下?
  当下虽然听见爱徒饥肠辘辘,长鸣不止,他也毫不客气地说道:“此时已经是中午,你该是饿了,快些回去吃饭吧……”
  白圭显然没有料到恩师会这般将他哄撵出去,当下微微一愣,一时有些晃不过神儿来,还在恍惚想着自己方才说的话,心道:难道是自己方才失言,惹了恩师生气不成?
  王诩本想跟徒弟来个心照不宣,哪里想到一向聪慧的白圭这般迟钝,便沉着脸道:“莫不是等着莘姬回来,跟她转手一下身契?再饱食一顿?
  白圭这才恍然:竟是一时忘了恩师的处境,女家主不在,确实难以留客人食饭啊!
  赶紧起身与恩师告辞,自己灰溜溜地出了府门。
  这正出大门的时候,正好撞见了回转的莘奴。
  莘奴自认自己还算是个宽厚的女家主,虽然自己手下私奴大肆会客很不得体,她在临出门时也特意嘱咐了家中的仆役准备瓜果酒肉,方便王诩款待客人。
  可是等到她下午回来时,才知白圭并没有被留下食饭,自然礼让了一番。可是白圭却无奈地挥了挥手道:“我知莘姬心肠良善……然而莘姬对待恩师未免太苛责了些……这么多年来,你当知恩师疼爱你的心思……惟愿莘姬取了其中的几分回报恩师便好,这天下也太平许多啊……”
  留下了这段莫名所以的话后,提着大包小包来孝敬恩师的徒弟白圭,又在一串长长的腹鸣声里上了马车匆匆离去。
  莘奴立在门口望了望,便转身回转了院落。正看见男人拄着拐立在了院门前。
  得益于精心的调养,王诩的骨头长得很快,如今可以稳稳地站立起来了,不过站久了,难免也会觉得双腿发酸,总是得需女家主的一双柔荑消解痛意。
  “到了食饭时候,又不好好吃饭,倒是立在这里做什么?再说为何哄撵了白圭回去?难道以后要他见了其他的同窗,说嘴我吝啬小气不成?”
  王诩冷清地道:“不巧在进来时,听闻姬想要五十万金典卖了府里的闲人,难免疑心府里的库钱不足,要拿人换粮,哪里还敢留客吃饭?”
  莘姬没想到他迟迟未入正厅,却是躲避在外面偷听着自己与嬴姬的对话,一时有些被抓现形的羞恼:“原以为能卖个好价钱,哪知这般的赔钱,竟是脱手不掉……她为何眼巴巴地跑来我这?可是你的授意?”
  王诩站得疲累了,便靠在了莘奴的身上,伸出长臂搂住了她的肩膀,毫不见外地拿女家主当了拐杖,低声道:“当初饮了那碗蘑菇汤只觉味道鲜美,久之回味,又觉得其中有些不止的醋意,总是要解了醋味才好嘛……”
  他话里的意思,莘奴明白,可是说她拈酸吃醋,却不能认,只拱了拱身上靠过来的伟岸身躯,气恼地说:“自己站直些,这般让我怎么走路……再说你有无妻儿同我有何关系?何须同我解释?”
  王诩却微微一笑,终于站直了身子,牵着她的手,一步步慢慢移进了莘奴的卧房。待得入了卧房,他自打开了妆盒的小抽屉,在里面抽出了一条红绳,挑了挑眉,挥了挥道:“过来,我给你系上……”
  他手里的那条,正是那日被莘奴扔甩在了地上的那一条。
  那日他负气走后,莘奴也气鼓鼓地出了院子,可是鬼使神差一般又回转了过来,将那孤零零地躺在落叶之中的红绳捡起,带回了自己的屋室之内,放到了妆盒之中。
  却不成想他是何时发现的,今天又自拿了出来。这样的情形,若是再绷着脸,将红绳扔了出去,一定会让男人再次变了脸色。再说那次二人因为红绳闹得不欢而散,莘奴实在不想再经历那样沉闷而尴尬的窘迫,于是迟疑的走了过去,被他一把拉入了怀中。
  男人直握着青丝的大掌甚是灵巧,一副驾轻就熟的模样,
  只因小时莘奴顽皮得紧,穿入枝桠闹得头发凌乱。又怕回去被母亲责骂,都是王诩替她收拢长发,各式的发辫编扎起来也是有模有样,得心应手。
  如今荒废了多年,却不曾减损了技艺。不一会的功夫,瀑布般的黑发两边挽起,有层次的聚拢到中间,再用红绳细细地缠裹,打出一个别致的发结,再从耳后绕过垂至胸前,竟是有几分新嫁娘的妩媚娇态。
  王诩低下头看着自己怀中的丽姝,曾经顽猴一般的女娃娃,如今已经出落得美眸顾盼,华彩流溢,那一点红唇娇艳若滴,腮边垂下的发丝更是显得那脸蛋如月一般的皎洁,而三千青丝俱被红绳束缚,在滚圆而又饱满的胸前勾勒出一抹诱人的弧线。
  他也曾质问自己究竟是着了什么魔,为何偏偏对这个怀里冷心硬情的女人恋恋不放。可是莘奴是这世上唯一一个与他共享年少最美好之人,就好像树藤缠绕,在岁月静好之时,紧紧地纠缠之间,树与藤早已经将对方狠狠地揉到自身之中,就算撕扯开,也是连着筋骨,疼痛不已。
  还记得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莘奴竟然对自己这般痛下毒手时,心内涌起的愤怒与绝望。
  可是当看到她的书信时,他才知,她虽然急于逃离自己,可是到底有几分的“舍不得”。
  只这份分便够了,也足以让本已绝望痛苦的心抓握住一线升天之机。
  两年前的那场酒精与嫉妒点燃的怒火,将他与她之间烧毁得残垣断壁,如今在一片荒原之上,终于萌发出了一点新绿,有这一点便足够了,也足够他重新谋略,徐徐图之,这一次,他不会再重蹈覆辙,让她的心离得自己那么的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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