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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重生:嫡女倾城 (非墨非攻)



而金燕见她终于平安归来,忍不住抓住她的手紧张的问,“小姐,我听说你身中剧毒,差点没命,如今见你完好无损,我就放心了。”虽然知道这是她家小姐计划的事,可把命也快搭上,就不值得了。

孟元蓓却让她放心,她自有分寸非必要,不会选择真的铤而走险。

“元蓓,现在我们可以商量下一步行动了吗?”金燕仔细留意房中周围没别人了,才小声问。

“在这里商量毕竟不安全,就算再谨慎,孟家也隔墙有耳,何况孟招娣现在对我也有疑心。我想可以不用太着急,先去看看福伯福妈,还有孩子们,我都好久没见到他们了。”

孟元蓓伸了个懒腰,换过一身素衣后,便与金燕从后门出去了。

福伯和福妈开门见到大小姐突然到来,喜出望外,福妈高兴得连擀面杖都丢了,连忙去叫孩子们出来迎接。

孟元蓓见两位老人家这么高兴,忍不住哈哈大笑,好久没有这么轻松自在地畅笑过了。

院子里的孩子们本来有的在念书,有的在习字,有的在练武,听到孟元蓓的名字都急忙地放下手中的活儿,跑了出来,年龄比较小的抱住她的脚,笑嘻嘻地喊她,“元蓓姐姐,欣儿好想你。”

113.哎呦喂,好痛啊

“我们也想,我们也想。”孩子们笑着争先恐后把孟元蓓簇拥进去。

看到这些孩子,几个月没变,竟然都长大了那么多,让孟元蓓有点吃惊,感叹她都好久没来看他们了。

“你们就不想我了,小兔崽子,都把我给忘了。”金燕在后面抱着双手,摆出一副吃醋样。

大孩子小军回过头,挽着她的手说,“你没两天就来一次,我们做梦都见到你了,想思念都无从下手。”

“啧啧,就你会说话。”金燕笑着捏了他的脸。

大家坐在屋里围着聊天,福妈把刚刚包好的饺子煮了,端出来给大家吃。

“你们慢慢吃啊,不够的话,我再进去煮点。”

一边吃,孟元蓓一边问大家的近况,孩子们抢着把自己学到的本事告诉孟元蓓,欣儿把她写的书法拿出来展示,字体端正整洁、线条流畅分明,想不到是出自一个五岁小孩之手,最难得的是欣儿很会模仿别人的文字,几乎可以以假乱真,孟元蓓惊叹这孩子天赋惊人。

小军说,“会写字有什么了不起的,看我的。”说罢,拉着福妈的手走进了内室。

孟元蓓很好奇,就看金燕笑而不语,大家也都笑着一副早已了然样。

没过多久,福妈出来了,说,“小军这孩子滑里滑头的,就没见他认真过,总是耍小聪明,迟早要栽跟头。哎哟,我肩膀酸啊,可儿,来给我捏捏肩膀。”说罢,一屁股坐到了斯文清秀的可儿身边。

可儿伸出小手,乖巧地帮她捶肩,按了一阵福妈又说,“可儿还是力度小了,你力气大些,帮我捏两下可好。”

“好啊,”金燕起身,捶着她肩膀说,“福妈,你这是怎么了,突然如此劳累。”

“哎呀,还不都是那——啊!!!”福妈忽然尖叫,“哎呦喂,好痛啊!!金燕姐,别捏那么用力啊,痛死我了。”

什么?孟元蓓吃了一惊,就见金燕一巴掌拍在福妈脑袋上,“叫你敢耍我。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就小军。”

福妈嘿嘿一笑,“怎么每次都骗不到你。”说罢,嗖地把人皮面具拿下来,果然是小军。

“我都见过几次了,这都被你骗着,我还能出来混吗?只有可儿单纯才每次都被你骗。”金燕反驳。

此时福妈才从内室出来,哈哈笑了,“你个滑头的好小子,又来学我。”

孟元蓓觉得这些孩子们简直太聪明了,只要只要好好栽培,他们都是天才,假以时日定能独当一面,帮助自己完成复仇。

但转念一想,自己利用了他们的单纯和善良,让他们没了自我,只能按着她给的方式成长,自己是不是也成了坏人,孟元蓓的良心忽然有一丝愧疚。

孟元蓓小叹了口气,就听小军说,“元蓓姐姐,我厉害吗?”

“嗯,厉害。”浅笑着,点头,小军很善于观察和模仿,学的易容术跟他的个性很配。

“那元蓓姐姐,你会用我吗?”小军诚挚地问,眼神里充满了期待。

“啊?”

“你不是说,我们可以学自己喜欢的本领,然后愿意的话,可以跟在你身边帮你做事吗?我愿意一直跟着元蓓姐姐,做你的好帮手,帮你排忧解难。”

其他孩子听了后,也附声说,“我们也是,我们也要帮元蓓姐姐。”

这一刻,看着他们真挚的脸,孟元蓓真有些感动,摸着他们的头说,“谢谢你们!”但也想到,复仇的事事关重大,他们还小,在没有必要和把握的情况下,她不想让他们涉险。

可儿却拉着她的手羞愧地哭了,“元蓓姐姐,对不起,我只会织布做衣服,其他什么都没学会。帮不了你,呜呜。”

“没关系,可儿会织布,会做衣服也是很了不起的,这门手艺足够可儿养活自己了,你能过好生活,元蓓姐姐也高兴。”说着,抱着可儿安慰她。

金燕也点头,可儿善良真诚又单纯,真希望她能远离各种阴谋,“对了,聂子呢?”

孩子们听到这个名字,都愕然了一声,这是个沉默寡言的孩子,常常独来独往,几年前被金燕从路边捡回来的,不太合群,但大家喊他做事,他还是会愿意帮忙。

这么一问,大家才发现他一直在外面没有进来,都过了好一阵,居然没有几个人留意到,不是金燕一问,怕是把他给忘了,可见他存在感挺低的。

聂子是谁?孟元蓓仔细回想,才大概记得。“他在外面做什么了?我们出去看看吧。”

一群人来到园子,孟元蓓看到一个少年面容沉静,赤着上身和脚,对着木桩锻炼拳法和脚踢的速度和力度。原来他还在认真地练武,可儿说他练武时不喜欢别人打扰,所以往往一个人呆在后院角落里练,因此,大家都进屋了他也不知道。

孟元蓓点点头,仔细打量这个孩子,搜索记忆中对他的印象:

在所有孩子中,他年龄最大的,半年前还瘦瘦弱弱,跟纸片儿一样,如今营养跟上去后,长得健壮高大了许多。原以为他只有10岁,没想到已经15了,比自己还大,现在已经稍微能看出15岁的模样。

聂子注意到大家的到来,便停下了拳脚,看向他们的方向,有点愕然,“孟大小姐好。”然后恭敬地给孟元蓓鞠躬行礼。

孟元蓓点头回应,她觉得这孩子对她有一份尊敬和疏离,听金燕说过,这小孩身份不明,但谈吐举止,不像是村野粗鄙人家的孩子,可能有些什么身世,不过他不愿说,他们也不好再问。

她以前曾留意过他,觉得他身上有股子韧劲,能吃苦,不怕累,动作也敏捷,是练武的好材料,果然没看错,方才看他身手,这半年里可谓进步神速,多亏了池捕头有空便来指点教导,也跟他的努力坚毅息息相关。

福伯说,“聂子啊,你都练了大半天了,进屋里休息下吧,福妈做了饺子,你也来快趁热吃点。”

“嗯,谢谢福伯福妈。”

来大院里看望孩子们是件让人愉悦的事,但孟元蓓并没有忘记她此次前来,还有另外的目的。

114.三皇子对她还有兴趣

餐足饭饱后,孩子们继续训练、学习。孟元蓓拉着福伯福妈在房中聊天。

闲聊了一会,她身子微倾,小声问,“福伯,我之前暗中让你帮我存起的银子,不知是否安好。”

“大小姐放心,老奴已收在一个隐秘而安全的地方,大小姐要用,老奴这就给你拿来。”说罢,生怕大小姐急用,起身便要去取。

“不,福伯,我暂时还不动它们,你们帮我好生收好便是,千万别让人发现了,还有……”她让金燕从身上里取出十几根大金条,递给福伯,说,

“这些金子,是我这段时间得到的,你也帮我存起来。点算一下,这半年来我存的银子加起来大概有好一万几千两了,我想盘个地方开纺织工场和染坊。福伯、福妈你们帮我留意下,有好地段和熟手工匠告诉我。”

福妈一听,就有点好奇了,她家大小姐不是从小对女红针指都兴趣缺缺吗?“这个,大小姐,你怎么突然想开染坊了?之前都没听你提过纺织、染艺有兴趣。”

“不是兴趣,银子在那放着也是放着,不如钱生钱来得实效。”之所以选择开染坊是因为,再过一年左右殷夏上层社会将流行一种叫“锦华丝帛”的织造品,这是从西域引进来的原料“赛里斯”做的纺织品,质地柔软、轻盈,造型独特,在贵族子弟里风靡一时。如果她能提前把它引入殷夏,大量生产,一定可以大赚一笔。

而且西域贵族也十分喜爱殷夏的丝织品,她还可以把这些丝帛,连同殷夏有名的绫、罗、绸、缎、丝、锦运往西域销售,从而再赚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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