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好。
玉锦想着,这一刻,她真的后悔了,后悔当初没劝萧寒放了萧毓,再也不管南晋国的纷纷扰扰。
现在,萧寒失踪了,想什么都晚了,还是先抓紧之间,找到人再说。
……
几人赶到万宜城时,偌大一个街上冷冷清清,只有野猫三两只,野狗五六只,在街道上玩耍。
偶尔路过一个人类,还是岁数大的快驼背的老头老太,看他们那么大岁数,就是想逃命,恐怕也走不动。
曾那么热闹的万宜城,如今这么萧条,玉锦的眼睛一下子就被沙子迷了眼,渐渐泛红。
一向喜欢闹腾的廖谦,此刻脸色却十分的难堪,喉咙堵着,半响都说不出话来。
还是齐乙较冷静,建议道,“玉锦,廖谦,我们既然来了,就先去守城都尉府看看吧。”
顺便也能问问西西国攻打南晋国的真实目的。
玉锦嗯了一声,表示同意。
几人就转道去了都尉府。
大街上虽没人,但都尉府门口,一边有两个士兵守卫,不过,看他们的站姿,东倒西歪的,貌似正在打瞌睡。
听见了马蹄声,几人才打起精神,看向眼神都诡异的打量他们,神色戒备。
西瓜跳下马车,对守卫道,“我们是从奉天城来的,叫你们的城都尉来接见。”
见他说话嚣张,似是大有来头,几个守卫一点儿也不敢含糊,其中一个就道,“请稍等,小的这就进去请都尉大人来。”
说着,一溜烟,就跑进了门。
因南晋国和西西国都相互交好,所以这边境也一直没派兵镇守,只有一个都尉看管着。
都尉姓万,手底下有五万兵马,还是当年太皇上特意提拔上来的,算一算,万都尉来万宜城已有了十二年。
以前,万都尉是魏郡王手底下的一个小将,因立了大功,先太皇上就赐了五万兵马给他,将他调来万宜城,守卫边境。
而这一守,就是十二年。
万都尉一听奉天城来人了,还以为是奉天城派兵来了呢。
可转头一想,又觉得不对。
这西西国要攻打南晋国的事,也就这两天的传闻,就算是飞鸽传信,一个来回,也没这么快呀?
万都尉就好奇了,出来一看,见是几个年轻人,就细细打量了一番,“是你们几个小子找我?”
万都尉虽来万宜城已有十二年,但当年在魏郡王名下时,也在奉天城也待过两年。
可那时候廖谦齐乙才十来岁,就算是见过万都尉,万都尉也不认识了。
齐乙就跃下马,从怀中拿出了一块令牌,扔给来万都尉,只扔下一句,“先代我们进去。”
这大门口,可不是一个问话的好地方。
虽说这城里的老百姓们都逃命去了,大街上没一个人影,但架不住没西西国的探子在暗处啊。
万都尉一看令牌,脸色就大变,连忙道,“下臣在前面带路。”
万都尉,是万宜城的都尉,官拜正三品,但齐乙已是奉天城的城都尉,官拜从二品,恰恰比万都尉高了一个台阶。
在齐乙面前,万都尉自然是自称下臣。
************
☆、第409章 宣战
万都尉的府邸,坐落在万宜城的北面。
这是一座老宅子,看的出来,已经很多年没有修饰过了,一些柱子上的油漆都掉了。
玉锦一看,就松了一口气。
清正廉明的官,比贪官好打交道啊。
几人进了屋,偌大的大厅里,坐了齐乙,廖谦,玉锦,万都尉四人,而十五则站在玉锦的身后,西瓜和柠檬则一人站在齐乙身后,一人站在廖谦身后。
玉锦坐在齐乙右手下边,她并未露出真实身份,用的是齐乙名下一个副都尉的身份。
而西瓜,柠檬,十五自然是他们的跟班。
万都尉吩咐小厮们上了茶后,知道齐乙有重要事情要问,就遣退了下人。
然后,他就直接道,“齐家小子,你说吧,你来万宜城找我,有嘛事情?”
万都尉出身农村,说话做事没那么多讲究,直来直去。
他父亲是当地一个有名的秀才,在万都尉小时候时,也教过他习字,可让他写几个字行,要让他作诗画画,那他宁愿舞刀弄剑。
后来,他十六岁那年,一次朝廷征兵,他就背着老父去应征了,做了一个小士兵。
短短五年中,他就在千万将士中摸滚打爬,经历过无数次生死搏斗,才幸运的爬到了今日这个地位的。
齐乙自然知道,他能在没有任何背景,从千万军中脱颖而出,爬到今日这个地位,一定不简单。
他也不拐弯抹角,直接问有关西西国的事情。
万都尉也不隐瞒,就吧啦吧啦,全都一五一十的说了。
他本性憨厚,但在军中也养出了一副火爆脾气,说话也毫不修饰,一口一个他娘的,他***,听的玉锦满脸黑线。
齐乙和廖谦则是齐齐翻白眼,好几次齐乙都想要制止他,免得自己耳朵再受磨难。
但看了看虽一脸发黑,却听的异常认真的玉锦,齐乙也就随乡入俗了一把。
受难受难吧,人家皇后都听的,他也就听的。
万都尉越说越来劲,说的唾沫乱飞,水花四溅,比唱大戏都还要用劲。
十五站在玉锦身后,默默掏出一块帕子,准备随时接着万都尉不小心飞过来的唾沫,免得皇后尊贵的身躯,被他的唾沫给污染了。
原来,在三天前,西西国派人送来一封信,信上说的很明白,一个月后,西西国会举兵五十万,攻打万宜城。
信上还非常嚣张的指出,他们从不做小人,也不做那偷袭的事情,要打仗也是光明正大的打,让西西国做好准备,别到时候输的屁滚尿流。
从不服输,并且有大家不要命,被人称之为战场上的雄鹰称号的万都尉,一看到那封信,就气的当即把信给撕了,还幼稚的放在脚底下,跺了几脚。
等他骂骂咧咧的骂了一顿,出够了气,万都尉这才写信飞鸽传书去奉天城。
“他娘娘的,他敢攻打老子的地盘,老子叫他有来无回,老子手底下虽然人不多,可也个个不是好惹的。”
万都尉禀报完后,本性就露出来了,一张脸都气红了,“他来一个,老子打死他一个,他来一双,老子杀他一双。”
因边境多年未打仗,万都尉休息了十多年,早就手痒痒了。
因为太怀念战场上的生活,平日里,万都尉就以训练手下的兵马为乐,还特别爱举行比武比赛,因此,万都尉的兵马虽这十多年未打仗了,可训练的一点儿也不落后。
对于自己的兵,万都尉那是有一百分的信心,他五万兵马,他相信,绝对能以少赢多,打败他西西国十万兵马。
当然,人家出兵五十万,他虽明知不敌,可绝对不害怕不退缩。
这份真性情,让玉锦几人很欣赏,就是这出口成脏的习惯,可让几人真的不敢恭维。
齐乙道,“那封信呢,拿出来我看看。”
万都尉面色一僵,然后老脸一红,不好意思的挠挠后脑勺,囧囧的道,“我看了很气,就撕了。”
然后又道,“我记得内容,要不要给你抄一份?”
齐乙虽年纪小,但官职比他大一岁,对于齐乙,万都尉还是很尊敬的,只是说话习惯了,一时改不了而已。
齐乙就嗯了一声。
万都尉就吩咐门外的小厮,准备了纸和笔,没几分钟,就写出了一封信。
等墨汁干了后,齐乙接过看了一眼,就递给了玉锦。
见齐乙对玉锦毕恭毕敬,万都尉一双眼睛瞪的老大,细细打量玉锦。
他人虽直爽,一开始接触,感觉像个傻大个似得,但一旦和他相处久了,就知道他这个傻大个也有心细聪明的时候。
小事能抓,大事也不含糊。
不然,这万宜城在他管辖之下,却日日蒸上,日渐繁华,这手段可不是假的。
玉锦看完了,就递给了廖谦。
信上所写和万都尉说的一样,里面的话说的嚣张,可以说,简直是不把南晋国放在眼里。
等廖谦看完,齐乙就问万都尉,“这封信除了你看之外,还有谁看过?”
“就我一个人看过,看过后我就气的撕了,跺了几脚后,就扔进了焚香炉里烧了。”万都尉道,想了想,又觉得不对,“怎么了,有什么不对?”
齐乙就拧眉道,“既然这封信没传出去,那万宜城的百姓怎么全都逃走了?”
万都尉嘿嘿一笑,摸了摸后脑勺,道,“都是下臣说的。”
然后担心齐乙会怪他,还解释给齐乙听,“人家出兵五十万,而我的兵马就算能以一敌二,以一敌三,但以一敌十,肯定会输。”
“我就决定了,这是我的地盘,我要和它一起生死与共,但这里的老百姓是无辜的,我就让百姓们先去亲戚家住个半年一载的。”
“谁知道,他娘娘的,一群怕死的玩意儿,竟然两天之内,全都给老子搬走了。”
斯文话还没说上两句,脏话又飙了出来,还一脸怒气腾腾的表情,大有抓到逃命的百姓,准备鞭打一百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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