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几乎放弃了,心知也没啥胜算,死便死了。
正在心灰意冷之时,郑崇山抱住司清宴的尸体瘫在地上,眼睁睁瞧着林慕卿也力气耗尽就要认了。正在这生死关头,只觉得仿佛有个什么东西扣住了自己的脚脖子。一瞧却是黑乎乎、脏兮兮的爪子,上头攒着不少泥巴。
郑崇山正要一脚踹过去,便见一个叫不出名字的玩意儿从地下拱出来。照旧是拽住他的小腿,正是那双老鼠眼滴溜了一圈,嘟哝一句:“长得也不好看,到底是不是他”。
☆、第229章 末路将军
(朽月初十弱女复仇师徒爱恨毒医杀手)
正在此刻,凤凰艳光四射一回头,那人眼中皆是精光,眨眼之间到他脚底。可怜林慕卿带着靴子就被这东西往地下扯,一个不防备又是体力不支,哪里是这地老鼠的对手?
他一下子便被拽了下去,登时眼前就是一黑,手中拿的乌金古剑从未脱手,但腾空而起便搂住郑崇山的脚脖子,岂料那人力大无穷?竟然将两个男人连同司清宴那尸体统统拉了过去,往前一窜就已经进去地底,脚底下步子飞快,将二人拖在那洞壁上砸得东倒西歪,恨不得撞得五内错位、肝肠翻搅。
原来,这人的身材真是矮小。约莫是三寸一般的个头,却是很宽,两腿也短,整个行动起来简直就是个滚圆的冬瓜。林慕卿与郑崇山的身材高大,却是精瘦,于是这怪物能立着通过的地方非得他俩躺着才能通过。所以,干脆听天由命一路被拖着走,连声痛呼却不曾,却已经听不见了那些刀枪争鸣的声响——也不知走了多远!
此人尚不知是敌是友,他们在个狭长的洞窟之中行了不知多长时候,心知此番必定是离开了司徒府——暂时安全了。
这会儿凤凰问道:“恩人!恩人!这是去哪儿?”那人不答话更不回头,林慕卿尚好,但郑崇山为了保住司清宴已经千疮百孔的尸身于是将她牢牢扣在怀中,这会儿骨头几乎就要散架了。那怪物鼻孔之中喷着粗气,仿佛是有些累了。但照旧是不肯停下,那短腿踩得更快,颇似是一头使着蛮劲儿的耕牛。
再不知走了多久,他终于丢下这俩人,但返身回去却是拿手抠出两侧坚土,他仿佛是穿山甲一般,区区几根指头居然连那绝顶坚硬的岩石也挖得动,那些极坚固的石头在他手上如同是捏着一块面团一般,随心所欲就扒拉成了碎块、成了粉末。
他捡了一些大块石头挡在身后,又挖出来不少硬土封在周围结结实实造出来一堵墙,又刨出来一块灰石堵在身后,这才扯上林慕卿就要走。
见他方才那奇伟之状,林慕卿便有些呆愣了,心下暗道:委实是个奇人!
郑崇山现下没什么心神不肯说话,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他又撒下他俩,探着脖子往上用力,刨得那顶上尘土飞扬,纷纷掉下来,撒在凤凰身上如同入土下葬。
不多会儿便见他仿佛是挖出来一大块条石,这可就难办了——这人粗短,个头不够,踮着脚尖也使不上劲儿。于是将凤凰拎过来顺便垫在脚下,一只赤脚踏在凤凰胸口险些把他的胆汁给轧出来。来不及叫唤,便见那人已经飞快打出来一个向上的直洞——那条石活生生被他几下子凿穿了一个大窟窿。
挖块石头居然像是挖一块豆腐——天爷!倘若他那十根指头往人身上一过,那么岂不是眼错不见便要摘下一颗活人心肝?这血肉之躯可是万万比不得那石头结实!
那人贼头贼脑往外探了几下,这才脚下一跃猛地窜了上去。
他出了洞,林慕卿与郑崇山便瞧见了夜幕之上闪烁了一颗孤星——到外头了!
因着那人矮小,所以洞子之于他而言略深,但之于凤凰二人来说却十分矮了,立起身来也不过就是到了自己胸口。俩人出去,郑崇山照旧是抱着尸体不撒手,而凤凰则是憋闷了半天总算是得了会儿大口喘气。
那人正对着月亮光立着,却瞧那人用鼠头鼠脑来形容根本就不算夸张。
这哪里是个人?分明就是只活生生的老鼠成了精!
他生着一个三角小脑袋,一对黑豆小眼,敞着脑门秃脑袋,鼻子下头是八字小胡稀稀拉拉还粗糙,再加上一身灰色劲装,四肢粗短倒是精悍利索。
说起来,他最吓人的还是一对手,那哪里还是什么手啊:毛茸茸的耸立着黑毛,只露出十根尖锐厚实的长指甲,根根指头并不分开,好像是天生就长在一处,其中中指最为修长。偶尔搔头皮的时候才见其锋利、得力,从来就不是人那样的扁平透明,倒仿佛跟穿山甲那前爪儿真是相差无几。
瞧哪儿都不像人,凤凰就疑心他那屁股后头是不是根本就拖着一根长尾巴。
郑崇山去瞧四周,原来是一片松树林,自己与他们正在林子里头的一块空地。今夜不曾留心,原来这月亮又大又圆,当真是一片好夜色,那亮光则是从松树缝隙之间泄下来,稀稀疏疏撒在他们前后左右——得了命了!
可是,郑崇山抱着司清宴心灰意冷,一点生意都没了。他突然觉得很累,居然比指挥千军万马拿下边疆战事还更累。而且,好没意思。
之前在战场上,他也不过就是作为杀人的兵刃,是大弘当今天子的一把刀,只要锋利好使,哪里去管一将功成万骨枯?只要葡萄美酒夜光杯,醉卧琵琶千百回,这荣耀加身、光宗耀祖的,那么一辈子也算能是舒坦过了。
手中握有兵权,哪里还是当年那个寄人篱下、处处瞧人眼色的孤儿?如今只怕是整个郑家一族都得对他另眼相看,上杆子地来巴结他,巴结这个当初险些被扫地出门的亲外孙。
可是,人心冷暖他早就尝过,那个为他求着回来的娘亲早就被嫁给旁人做妾。但也算是运势倒转,她嫁过去的时候虽说不甚风光,但奈何老爷对她喜爱,荣宠不衰,熬到现下俨然已经是家中主母的架子。
郑崇山去瞧过她。
见她过得甚是舒坦,那也就罢了。只是不能打搅,更别说来往。母子相认,就更别想了——他亲娘说自己已经改了名字,在那府上也有一个孩儿,她口中的“麒儿”乃是家中长子,尊贵无匹,正经的侯门公子,倘若这会儿挑明了自己原来是个再嫁的失行妇人,那么麒儿在家中当如何自处?
虽说是血浓于水,可惜到底是疏远了!
☆、第230章 万水千山
(朽月初十弱女复仇师徒爱恨毒医杀手)
即便是打一个娘胎里出来,到底也分个亲疏。同母异父那又如何?娘确实更喜欢那个无忧无虑、打小养尊处优的弟弟。
因为她亲口说道:“身为将军,你久经沙场、战功卓著,可见是个刚强利落的性子,极肖乃父”,可是又叹息一句:“可怜我那麒儿素日身子骨不强,他浑不似你这般耐摔打。现下既然名利双收,当真是顶顶风光的时候,圣上待你不薄,我就顾不得你了。别怨恨我,你多替为娘想想,以后便不必来了。”——多替她想想?!倒不如说多替她那宝贝儿子想想!
麒儿!麒儿!张口闭口都是那个“麒儿”!你待他是有多好!
原先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郑崇山打小便知道自己那娘亲被送走是十分不情愿的,因为那会儿方方四五岁,郑府的三小姐丢下自己的骨肉,大红衣裳裹得美人儿通身鲜艳,她却哭得一脸是泪,搂着他肝肠寸断地说:“娘对不住你啊!可是娘也没办法。终有一****出人头地,可别忘了把娘接走,咱娘俩就再也不分开了!”
正是这话促他上进,打小不好写诗作文,便投身武艺、兵法,发誓要做个威震天下的将军,爹爹做不到的自己就得做到!
于是,无数次刀枪无情里挣命,无数次沙场上死里逃生,他数不清多少回已经将那边关的日头瞧黑了,也将天边的月亮盼圆了。一眨眼这么多年过去,他从无名小卒做起,终于拿性命抢来了赫赫战功,成就毕生大愿。
郑崇山出生入死、浴血杀敌,丛一个青涩无能的少年逐渐成长为个伟岸英雄的大人物。有了天子的恩赐,他才衣锦还乡。郑家如何战战兢兢、如临大敌也不在乎,他也从来不是谋划圣上的亲信,也不是为的一己私名,分明是为了保护一个女人——却是他久未谋面的生身母亲。
他得去找,为她养老送终。
郑崇山以为,母子重逢的时候她必定是饱受摧残,尘满面、鬓如霜,两人携手还故乡。受了那般多苦楚终于能解脱了。可是,谁知这竟是他自己的一厢情愿——娘亲根本不是跳进火坑,而是进了一个福窝,只不过这个福窝没有他郑崇山的立足之处。
原来,郑崇山拼死拼活为自己的父亲添上光彩的时候,那个原本凄风苦雨的母亲却遇见了她生命中的第二个男人,也或许就是最后一个男人。
这个青梅竹马不介意她的过去,也或许是因为太爱她所以不过于计较。他待她极好,如珍似宝,公子如此重视,家中还有谁敢小瞧了她?
郑家这三小姐的一颗心渐渐沉溺在他的温柔体贴,原本就年轻的身体在这个男人的肆意爱怜下重新又焕发光彩,哪里还有当初走投无路、进了绝境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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