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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贵妻 (小吴希)


外面两人不敢再上前,程征也懒得跟他动手,对两人说,“你们先下去吧。”
远信放松下来得意一笑,程征厉声道,“出来!”
“哦。”远信绕到程征桌前,巴结道,“你堂堂侯爷未免有点太小肚鸡肠了吧,我就胡乱说了几句气话,你还当真了。你大人大量,贵人多忘事,别生气了。”
“我没有生气,”程征合上奏报,抬头看远信,“是伤心。我伤心不是因为你误解我,而是因为我们手足之情,血肉至亲,在你看来如此轻易就可以动摇。”
远信嘟起嘴巴撒娇,“哥,我错了,枉费你对我苦心教导,是我不懂事,我不该怀疑你,你不要伤心了,我保证以后再也不那样说话了……”
程征叹口气,“好了,你回去吧,我还有事要处理。”
远信谄笑道,“那你原谅我了?”
程征不答反问,“我给你的兵书背完了?”
远信一听急忙闪开,“哥天晚了你早点休息,我先告退。”
“你站住!”
远信刚跑到门口被程征叫住,为难的转过身来,嘿嘿笑道,“我这几天不是忙着哄您老人家开心吗,就给耽搁了,我平时真的很用功的,再给我五天时间就好,随你查问!”
程征没有继续追究,问道,“我和锦风明天要去莫风岗,你想去吗?”
远信连连点头,“好玩的话就带上我呗。”

  ☆、第八十四章北国之行

程征、远信和锦风三人早上出发向莫风岗而去,到达时已是中午,前方正有几个兵在挖坑,出土而来的是一大堆尸骨,兵器和一些已经腐败的分不清图案的衣帽。
远信疑问,程征解释道,“这是昨天边界的守卫刚发现的,本来只是在沙土里看到一把刀,没想到顺着往下挖居然挖到了几十具尸骨,我们就前来看看。”
“这有什么奇怪,本来就是战场,发现一些尸骨不是很正常吗?”远信不解。
程征说,“我们的葬兵地点不在这,如果是敌兵遗留的尸首我们会焚烧掩埋,而这些尸骨的衣帽都还完整,就处理手法而言,应该不是我们这边做的。”
远信走近看了看,“这些尸体都只剩骨头了,看起来应该有一二十年了。”
在一堆生锈的兵器中,有一把刀闪亮锋利,格外抢眼。锦风掂起来打量了一下说,“从图案造型来看这是西池的刀。这些刀埋在地下多年,竟然丝毫未生锈,手握如此上等兵器的人,定然也是西池高手。”
“好兵器!”远信感叹着凑过去,锦风递给他,远信握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开始摇头。
程征见他异样,走近问他,“怎么了?”
远信闭上眼,回想了从风烟城逃出来的时候,手中没有兵器,顺手捡了一把刀,那时的刀握在手里的感觉和现在相差很大,远信摇头道,“感觉不对,不像是西池的刀。”
程征追问道,“这是一二十年前的刀了,与现在的有所差异也在情理之中。你所说的感觉,是从哪方面来说的?”
“重量,温度,很多方面吧,总之就是感觉不对。”远信坚定的说,“我用过连漠的剑,也握过他们的刀,这把刀自带寒气,就温度而言,西池的兵器没有这么冷。”
程征分析道,“现在正是冬季,而且这些兵器刚出土,与你在风烟城用的兵器不一样,在所难免。”
远信思考片刻,反复端详着手里的刀,仍然觉得不妥,“这种深入骨髓,直击心血的冷,绝对不是因为冬天的缘故。西池的兵器都是从北国购买的是吗?”
程征点头,“是,西池不出产兵器,所需皆来源于北国。北国处于极寒之地,打造出来的兵器自带寒气,不足为奇。”
远信肯定了一个想法,把刀递给程征,“如果我没记错,这应该是严冰刀,确实产于北国,但是西池的人绝不会买它。因为严冰刀极寒,在冰寒之地所向披靡,但到了中原或者江南,则一无是处。我在外游历时曾听闻,一个商客在北国见严冰刀削铁如泥,千金买来,可是回到家却发现还不如一般的刀实用,其实是环境所致。”
程征疑问,“难道,这批尸骨中,有北国的人?当年劫走二公主的,是北国之人?”
远信不解,锦风提起旧事,说道,“据传莫风岗是二公主周岁被劫持失踪之地,那一年西池战败,窃走二公主威胁我国退兵,之后西池派兵送回二公主,而就在经过莫风岗时这支队伍却突然消失,不久皇后郁郁病故,皇上大怒,攻下西池五十座城池才肯罢休。”
远信急忙问道,“所以,现在我们站的地方,原本是西池国土是吗?”
锦风指点规划道,“风烟城,河阳,莫风岗,还有这一带很多地方,这些在二十年前确实是西池领土。”
程征确定了自己的想法,“当年西池和大照已经进行了和谈,没理由不送还二公主,而无论是西池还是大照,都希望二公主能平安回国,所以,劫走二公主的,也只有可能是北国了。我听爷爷说过,当年也曾有人这么猜测,但是没有证据,所以也不能贸然出兵,派人暗察也都一无所获。”程征回头看士兵还在坑里挖着,不知道还能挖出多少,“这些尸骨被埋的很深,经过二十年的风吹雨打才露出地面,也难怪当年找不到线索。”
远信忍不住问,“可是为什么啊?我们和西池打仗,关北国什么事?”
程征摇头表示不知,“等这些整理完毕,我得奏报皇上了。”
立春之后,万物复苏,边关无站,一片安定,到处都充满着生机。
皇上的密旨送到军营,要求程征派人秘密前往北国查探,而远信得知消息后,非常踊跃,不知是因为在军营憋坏了想出去玩,还是因为想建功立业,没日没夜的闹了程征几天。
而程征当然不允,北国是他们从来没去过的,随时会遇到意想不到的危险,他当然不放心远信。
已经是数不清第几次了,远信对程征说,“让我去吧,我以前在外游历,去的都是陌生的地方,不都平安无事的闯出来了吗,”
程征也不知道是第几次义正言辞的对他说了,“这怎么能相提并论,去北国打探消息艰险万分,跟你出去游玩是一回事吗?你要是觉得我这段时间管你太严,我可以留几天给你出去玩,但是去北国,你就别想了。”
远信气呼呼的辩解说,“我没有想要出去玩,我想向你证明,我不是总会让你失望的。”
程征转过头不理他,“我不需要你的证明,也不会因为你赌气就让你去冒险。”
“我没有赌气,我是认真的,没有人比我更合适了。我有一大堆游历民间偷鸡摸狗的经验,最懂得见机行事,而且我轻功好,在军营里没人能比得过我,飞檐走壁那是手到擒来,不费吹灰之力。更重要的是,我现在武功也练出来了啊,打败你绰绰有余,自保当然不在话下,你就别担心了。”远信拍着胸脯自信满满。
程征知道他说的有几分道理,但是实在不想让他去那不知深浅的地方,语重心长的劝道,“你想出去历练,我以后可以给你更多的机会,这一次,凶险万分,你不能去。”
“正因为凶险万分,我才要闯一闯,你要相信你弟弟的能力,我一直在你的庇护之下生活,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远信故作生气道,“父亲说过,雄鹰就是在风雨中长成的,要是父亲和爷爷知道你一直把我养在笼子里的话,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你……”程征见他连父亲爷爷都搬出来了,果真被噎住了,“你真要去也行……”
“别,”远信知道程征要找人同行,不待他开口,立即阻止,“就我自己,以我的造诣,带谁都是累赘。”
程征皱眉,“你一个人我实在不放心。”
远信轻狂一笑,“你无论让谁跟着,我出了军营就能把他甩掉你信吗?”
程征见他态度坚决,终究还是同意了。随着程征的一万个不放心,远信意气风发自信满满的向北出发了。
两国边界商贸往来不断,远信跟随商队顺利进入北国,他自称远道而来的商人,想要一睹北都的风采,轻松打探到去往北都的路径。
远信在北都安顿下来,习惯了独自一人在外游走,远信仿佛又回到了几年前,轻松自在,逍遥快活,沉醉在异国他乡的风土人情之中,几乎都快要忘了自己来的目的。直到有一天远信在北国看到了西池的兵马,才打起紧张的心情。
远信一路跟随过去,看他们进了驿馆,自己在外面溜达盘算。正在考虑是不是可以混进去的时候,却看见连漠从驿馆里出来,远信捂住嘴倒吸一口凉气,又惊又喜又怕。
他惊讶连漠为什么会出现在北都,喜的是正愁找不到入宫的机会,没准可以借他的光呢,怕的是,他与连漠毕竟身处敌对两国,万一被他发现,自己又不是他的对手,肯定是任他宰割。
远信抓耳挠腮的想主意,围着驿馆前后绕了几个来回,寻找可乘之机。等到夜里,远信翻墙而入,正撞到一个兵在墙角撒尿,那人还没来得及开口,已被远信飞身近前抹了脖子,远信迅速换了衣服,在附近找了个枯井处置了尸体,胆战心惊的进入他们睡觉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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