眯了眯眼,锦华大步朝着县城里的青砖路走去,她心里有说不上来的快活,她告诉自己只是向那位王姓乡绅借些银子,并没有察觉到曾经作为好种子的自己,已经渐渐地变为了坏胚。
当铺在县城最繁华的街上,位置十分的显眼,将才过去,锦华一眼便瞧见了高文轩当扳指的地方,直截了当的朝着黄漆牌子的方向去了。
掌柜是个中年人,八字眉,羊角胡,圆眼,圆脸,生得一团和气的模样。
见锦华进来,掌柜的瞅了两眼便招呼道:“小姐,当东西啊。”
锦华接过了门房的茶水,摆了摆手,将身上的银元取了出来:“不,我是来赎东西。”
掌柜又低下了头打算盘,声音透着一丝懒样:“当票呢?”
锦华在兜里摸了摸,将递给了那个掌柜,掌柜接过当票瞧了瞧,要将锦华掏出的银元退了回去,抱歉道:“小姐,您这是死当。”
锦华有些狐疑的从掌柜手上接过了当票瞧,果真看见当票上写的死当,心想高文轩怕是被当铺的人蒙骗了,她瞟了一眼掌柜,开口道:“叫你们东家来。”
听见锦华的话,掌柜捏住了胡须,声音里有一些不可察觉的轻蔑,他问道:“小姐,您方才是要叫我们东家来?”
锦华点了点头,掌柜笑了一声:“就算叫东家来也没用,存的是死当,扳指就归当铺所有,这是铺子里的规矩,规矩不能坏!”
“规矩是人立的,有什么事情,等我见了东家再说吧。”
掌柜的瞧了锦华半刻,突然大声拨弄起算盘来:“姑娘,我说,你也甭死皮赖脸杵在这里了,我们东家是什么人,那能随便见人。”
“你们东家莫不是绣楼里的姑娘?我只听说绣楼里的姑娘不能随便见人。”
掌柜隔着木栅栏朝着锦华斜来一眼:“我们东家自然是王家最年轻的...”
“王家?王家大院?”锦华心里一盘算,感觉真是应了运气来了怎么都挡不住那句话。
掌柜的一仰头,显得很骄傲:“那是自然,我们东家就只有这一位,独一家。”
锦华看着掌柜的夸张的表情,轻轻拍了拍柜台:“那你们东家可真得跟我好好谈谈了,说实话,我这次来是有要事寻他的。”
掌柜半信半疑,继续做好审查工作:“具体是什么事?”
“要事。”
掌柜嘴巴一咧,脸上扬起了轻蔑的笑容,像是一只趾高气扬的鸵鸟,他又道:“你这样扒着我们东家的女人我可是见多了,甭费工夫,今天我们东家跟宋家小姐有约会。”
锦华没想到这位王家乡绅居然有这么忠心耿耿的掌柜,突然的想起了曾经的秦掌柜,她也是在这一刻,突然的想知道——秦掌柜现在是不是还掌管着鞋店,上海滩是否还是一如曾经。
“松叔,我这不是在这呢,这位小姐说的话我方才可都听见了。”锦华正走着神,突然的在耳边响起了一道熟悉的声音,同时一只手也在声音响起之时搂住了她的腰。
仰脸看去,锦华有些惊讶的挑了挑眉,这人倒是个熟人。
“你不是在北平?”
“看来荣小姐还记得我。”那人答非所问。
“当然记得你,王先生。”锦华将他的手从腰上放开。
“荣锦华,你怎么过来这里了?”
锦华看见他靠过来,从椅子上跳了下去:“王鲲,你又怎么会在这里?”
王鲲笑了笑,锦华发现他比在北平时白了一些,也气派了一些,身上穿着银灰色的时样长袍褂子,挂着金边怀表,也带着书生气的金边眼镜,看起来派头十足。
“我是湖北人,自然是待在湖北,不知道荣小姐为什么过来了?”
“我想来就来,这是我的自由。”
王鲲皱了皱鼻子,有些不怀好意的笑了一声:“我是问你怎么来当铺了。”
锦华将手上的当票递给了他:“我是来赎东西的。”
王鲲低头瞧了瞧当票,对着忠心耿耿的松叔摆了摆手,只见松叔一脸苦相的走离了柜台,随后又手捧着一个绸缎盒子回来了。
“呐,卖你个人情。作为回报,晚上跟我去芙蓉楼里吃饭。”
说着,王鲲将盒子递了过来。
☆、第二百二十章 如何选择
迅速接过了王鲲抛来的盒子,待确认盒子里放的确是高文轩的扳指,锦华笑容满面的朝他鞠了一礼:“多谢王先生。”
王鲲两眼瞅着小娘们儿身上的衣裳,许久后才挪过了眼,笑容有几分不自然的问道:“你在什么地方住?晚上吃完饭,我将你送回去。”
锦华自是瞧见了王鲲的目光,心道自己总是窘迫的时候碰上这人,面上有几分过不去,但也没显露,甚是不在意的说道:“我在镇下的村子住,不劳烦王先生了,过会儿我就走。”
王鲲在北平的时候就心急如焚的想要寻到她,如今阴差阳错见了面,却异常的冷静了,他也没挽留她,就说:“也好,你把地址给我吧,这不快过年了,我去给你送些年货。”
锦华有些犹豫,但想了想灶台的余粮,想了想还没吃饭的高文轩,到底战胜了面子上的窘迫,与王鲲道了住地,在告别的时候,她瞟了瞟自己黑得发亮的衣袖,先前想要对那王乡绅杀人越货的心思也没了,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居然会在湖北碰见王鲲,也想不到北平没钱住旅店的邋遢鬼竟然会是一个有钱的主。
除了尴尬,还是尴尬,她逃也似的跑离了当铺,走在冷风里已经很久了,脸还是滚烫的厉害。
拿人手短,吃人嘴短,虽说在北平时与王鲲有些交际,但锦华并不能确定王鲲的用心,更何况当今的世道没有什么说得准的,王鲲曾同她讲过一点,他手上是有队伍的。在北平的时候,王鲲不修边幅大大咧咧明显的土匪作风。但现在他又变成了风度翩翩的有钱少爷,如此大的反差还真是让人一时半刻接受不得。
走到借乘的牛车时,天色已经非常的暗了,赶车的那位已经载了一车的村里人,大老远瞧见锦华过来,当即扯着嗓子喊道:“快过来,就差你一个了!”
锦华在一车人的目光扫视下跳上了车。抱着两臂。点头讪笑着缩进了车里:“让大家久等了。”
一旁嗑瓜子的女人抬了眼皮瞧了锦华一眼,手伸了出来,将瓜子塞进了锦华的手心。笑嘻嘻的开腔:“老妹儿,置办年货去了?”
锦华接过了瓜子,看着那女人摇摇头:“家里那有闲钱,今年不是收成不好吗?大家都不好过。”
女人哦了一声。便不再说话,又自顾自的嗑着瓜子。过了一会儿她又挤了过来,凑到了锦华的耳朵边儿,低低道:“老妹儿,要不。我给你介绍个活计吧。”
锦华看了看那女人的脸,昏暗中那张尖瘦的白脸带着一抹隐秘的笑容,锈钩子一样的红嘴唇上若有若无的藏匿着算计。
锦华从她的笑容里挪开了眼。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番,只见她瘦得惊人。两撇浓黑的柳叶眉几乎是挂在眉棱骨上的,调脂和粉伪造的好脸色也隐藏不住她身子的瘦,脸上的肉几乎凹陷了下去,白皮包着骨头,看起来像是行走的骨架。偏偏她又穿金戴银,老绿的绸褂子加身,隐隐带着甜腻的桂花香,打扮是十足的富贵,但整体而言,却是富贵里的穷酸相。
锦华顿了顿口气,还是出了声,毕竟她是需要钱的,这个女人虽说给她的感觉不大好,但临年关找上一个工作,摆脱当下的窘境也是极好的,高文轩这些日子瘦了不少,而且他似乎需要去医院瞧一瞧,他的痴病拖了几个月,不能再长拖下去了。
“什么活计?”锦华问。
女人回道:“帮佣。”
锦华有些迟疑了,她生这么大,前半生是被人伺候着的,再落魄的时候也没有伺候过别人。
女人见她不答话,炫耀似的举起了手上的金镯子,在她面前打晃:“你瞅瞅,这可是实打实的金子,干得好别说是金子,就连钻石都有的嘞。”
“钻石都有?”锦华瞟了一眼这女人,晓得她说的伺候是什么意思了,不过碍于车上人多,没有揭穿她。
旁边有人听见了她的话,插进了嘴:“什么活计?”
说话的,是个圆脸的痴肥女人,染着红蔻丹的尖尖两指上带着银圈子,这个女人锦华识得,是常跟在何刘氏身边的年轻媳妇,家里的男人是村里有名的死读书,夫妻俩在村子里出名的懒,不过她男人在村里也算是有本事的,在族里的私塾教学,每月有钱进账,所以今年收成即便不好,他们家过得还算可以。
女人恋恋不舍的从锦华身上挪开了半刻,随后将目光扫向了年轻媳妇,上下打量一番后,回道:“若是瘦些就好了,爷们儿都喜欢苗条的。”
话说罢,她又将目光转到了锦华的身上:“怎么样?想好了没?月钱可是这个数。”
说着,女人私底下比了一个数。
年轻媳妇眼都直了,惊诧中有那么一点渴求:“真这么多?”
女人摸着头上的簪子,意味深长的点了点头,又道:“不止呢,若是干得好,还有首饰戴,什么南珠、绿翡都是大把的赏,对了,平日里的衣裳都是好绸子做的,鞋面上一律龙眼大的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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