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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旨逃婚:拜金王妃 完结+番外 (等待我的茶)



沈浪请闻人晔上座,他倒不客气,直接拿了菜谱点菜。

“上四个热荤:鸡皮鲟龙、蟹黄鲜菇、玉簪出鸡、夜合虾仁,两个冷荤:酥炸鲫鱼、凤眼腰,四大碗:一品官燕、凤尾大裙翅、象拔虞琴、金钱豹狸,再上四个冷素:斋扎蹄、素笋尖、斋面根、素白菌;咸点随便来一点就好,就给我们上母子鲜虾饺、云腿馅儿府、蟹肉海棠果、百花酿鱼肚、酥炸鲈鱼条,甜点要脆皮菠萝球、奶油灯香酥、莲子蓉方脯、芝麻凤凰卷、七彩冻香糕、水晶鲜奶冻。跟汤你们随便看着办,先盛八碗小米饭,等我们吃得差不多了再上蔬果,时令新鲜水果随便上一点就可以了。”

苏念秋听得目瞪口呆,都快反应不过来了,亏闻人晔一样样菜名念得那么清楚流利。这,这还是人吃的吗?

不过这个人倒不错,他说上八个人的饭菜,就是连他身边跟着的那四个人也算上了。那四个人看起来是他的仆人,却也能一起坐下来吃饭,用脚趾头想也知道闻人晔绝对是一个有身份地位的人。

能够礼贤下士,这个人虽然蛮横无理脾气不好倒也勉强算得上值得交往的人。

“好的,”沈浪接过菜单交给店小二,“王爷,您尽管点,我请客。”

又是王爷,苏念秋听得都快麻痹了,心脏都快停止跳动了。

这么多菜,听着也跟宫廷御膳差不多,这得多少银子不,金子啊。沈浪啊沈浪,你倒是很大方,你说你请客,可是你请客谁买单啊?

呜呜,她的小心肝,她的肺啊胃啊脾啊都在翻滚五脏六腑都在震动了,肠子都悔青了啊。

逛街就逛街嘛,怎么就遇到这么一个野蛮人?遇到也就算了,看样子沈浪是认识他的秋香应该也知道他的名字,打个招呼下次再见就可以了,干吗要和臭男人一起出来吃饭啊?

沈浪也是一个坏蛋,充大方,非要请客付账,到头来还不是让女人买单,这样的男人是天底下最可耻的。

八个人随意的坐下,沈浪跟闻人晔坐在一起,于是苏念秋和秋香就坐在他们对面了。

她忿忿地盯着沈浪,回去马上给他钉草人。

“小兄弟,你干吗这样望着你大哥啊?好像,他欠了你很多银子一样。”来来回回的看着苏念秋和沈浪,闻人晔好奇的问着。

这个人观察力还蛮不错的嘛,知道是有人欠了自己钱,想也没想的苏念秋脱口而出:“我这是心疼,这一顿饭得多少银子啊。”

闻人晔愣了一下,随即问沈浪:“怎么,你的兄弟不知道这家酒楼的幕后老板是谁?”

沈浪只是摇头,小二给他们上了茶水,他一本正经的品茗。

幕后老板?听起来又有八卦了,好奇心暂且压抑了损失银两的心痛,苏念秋问黑面煞神:“谁是这家店的幕后老板啊?”

“你放心,你大哥到这里吃饭不要钱的。”闻人晔好笑的说,他不像沈浪那样,端起茶杯就一口喝光了。

“可是,你刚才点的都是很贵的菜啊,除非我大哥自己就是老板,否则哪有那么好的事啊。”就算是老板的朋友,最多也就打个七八折啊。

闻人晔作出一副神秘的样子,四处看了一下,确认屋里除了他们没有外人,凑到苏念秋跟前说道:“你不知道吗?这间店的老板就是你大哥的主子,也就是我二哥啦。”

初见的时候只觉得闻人晔是一个粗人,为了一点小事对她怒目相向的,现在看来这个人却蛮可爱的。

他的面部表情丰富,喜怒哀乐都可以轻易的让你看到,不高兴时瞪着大眼睛高兴时就哈哈大笑,是一个很简单的人。

闻人晔看起来二十岁上下,不带感**彩客观的说,他的五官其实长得不赖,虽然比不上苏念秋之前见过的几位美男子,可却显得极为男子气概。他的眉眼也给人一种熟悉的感觉,最难得的是,他的眼睛很大黑白分明,清澈明亮,像一个天真的孩童。

看他一直兴致勃勃的望着她,苏念秋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他话里的意思:这家店的幕后老板是沈浪的主子,不就是晋王爷吗?

看不出来,风流的王爷会有经商的本事,士农工商,他又怎么会去做这种低等的事?在那些万般皆下品的读书人眼里,金钱是充满铜臭的。

天香楼的生意很不错,说它日进斗金是毫不夸张的,闻人煜知道开这么一家店赚钱也蛮有头脑的嘛。

这个王爷,还有多少东西是她所不知道的?下次跟他好好探讨一番,如果她以后想自己做点啥事也得有门道啊。

沈浪的主子也就是闻人晔的二哥——慢着,苏念秋终于知道不对劲在哪里了,难怪一直都觉得闻人晔这个名字好熟悉。

先帝遗留的天朝皇家有三位兄弟,老大闻人锦老二闻人煜,这位闻人晔,正是太后娘娘的儿子、皇上的亲兄弟魏王爷啊!

“你是魏王爷?”指着闻人晔苏念秋怪叫了一声。

他身边的四个人哗的一下站起来,用戒备的眼光盯着她。闻人晔手一挥,他们又坐下了,真是训练有素啊。

闻人晔又瞪大牛眼望着苏念秋,“怎么了,现在才知道我是王爷?怕了吧?嘿嘿。”

虽然他在笑,可是她觉得他的眼里没有笑,隐隐的有……想起他对沈浪说的话,高处不胜寒,皇上的亲弟弟,只怕更加寂寞吧?

“怕什么,只是觉得好奇罢了。”虽然比不上两位姐姐的交游广阔,可是苏念秋也知道,闻人晔在丰国是多么的了不起啊。

早就听说了他的许多事迹:传说,魏王爷从小就一身神力,不到十岁居然就可以搬动御花园里面的假山巨石。

他对权力地位文学诗词都不感兴趣,独独钟情于武学,从小就苦心研读兵书。

要说魏王爷真正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啊,他出身高贵却能够吃苦耐劳,十四岁就以普通军士的身份从军,和将士们一样吃了许多苦楚立了许多军功才慢慢升到了副将的位置。十六岁那年,远在塞外的顺国却举兵南下进犯丰国的国土,闻人晔第一次领兵出征大获全胜。

不但擒获敌将首级还招抚许多降兵,大大扬我国威。

从此,大将军闻人晔的名声不胫而走,大家都知道他用兵如神力大如牛爱兵如子。所到之处敌人无不闻风丧胆,这几年有魏王爷坐镇边关,安国顺国都不敢冒犯丰国的国土,老百姓过了许多安逸日子。

堂堂一位王爷不愿高居庙堂,一心行军打仗,而且他没有私心不拥兵自重,努力地做好这些只是为了他姓闻人,要替祖宗守好这万里家业。

这一点,才是苏念秋最敬佩的。

“我觉得你很了不起,真的。”苏念秋笑着对闻人晔说,然后就看到他脸上的嗤笑了,“不是因为知道了你是魏王爷巴结讨好你我才这么说的,就因为你是魏王爷的身份,可是这些年你都是带兵亲征,亲自将士们在经营野外吃苦,我才对你感到佩服的。”

慢慢的,闻人晔的脸色变了,脸上的笑容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凝重一种肃穆,“还有什么?你接着说。”

“作为皇室子弟,不管怎么样,这一生你都可以享受荣华富贵。可是你没有,宁愿驻守边关奉献自己的青春和才华。闻人晔,这一杯我敬你,敬的不是魏王爷我敬大将军。”正好小二进来了,送来了酒菜,苏念秋端起酒杯对着闻人晔。

闻人晔哈哈大笑,蓦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却让店小二拿来两个大碗直接倒满:“用酒杯喝不过瘾,来,我们用碗。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来,大哥先干为敬。”

说完,闻人晔一仰头,一海碗的白酒见底了。

然后,将另外一碗酒递到苏念秋的眼前。

这个王爷看起来比较好搞定啊,这种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人都很讲哥们义气,只要他拿你当朋友就会一辈子真心待你好。

可是苏念秋好想哭哦,明明是她敬酒的怎么他先干为敬了?

她以前跟人交际应酬时,啤酒白酒都喝过,这么小的酒杯喝一两杯不成问题的,问题是,这是一大碗啊。

知道闻人晔是武将苏念秋又真心想交这个朋友才要跟他干杯的,这位兄台倒好,直接用碗倒,这一大碗酒喝进肚子里她准得发酒疯。

第61章 姓苏的都不是好东西

苏念秋端着酒杯嘿嘿傻笑着,闻人晔却一个劲的将大碗往她这边推,看她没接他马上就嚷嚷开了:

“怎么,你是说的假心话所以不和我喝这杯酒?”

这哪是一杯酒啊,苏念秋好生为难,用眼神向沈浪求救:你现在不帮我解围,回去之后有你好看的。

沈浪摇头失笑,伸手欲接过大碗,闻人晔却不肯。

“王爷,我家兄弟只是一介文弱书生,不胜酒量。还请王爷海涵,这杯酒就让沈某代劳吧。”

闻人晔不说话,只是含笑望着她,眼睛里带着许多轻视;而他旁边的一个人小声嘀咕了一句:“百无一用是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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