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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宠萌妃之农女千千岁 (一粟红尘)


  掌柜子发誓,他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精怪的孩子不知道见了多少,可精怪到这样的,他还第一次见到,不让大厨尝,其实不就是担心大厨吃出其中的配料来,也难怪每样只做这么一点,而且连配料残渣都自己收集起来,装布袋里。
  虽然小高僧行为精怪,但因此反而更让掌柜子相信她有独家秘方之说了,古往今来都是如此,越是金贵的秘方看管的越是严格,掌柜子能将酒楼开得如此红火,自然也有自己招牌菜,也是他的秘方,从来都舍不得透露一丝一毫的。
  掌柜子也不为难小高僧,自个儿撕了一块兔肉送进嘴里,当下脸色就变了,从一开始的漫不经心立刻变得震惊起来,手不停的伸向下一个白斩鸡,吃了之后,觉得味道鲜美的连舌头都不是自己的了,再吃椒盐野鸟的时候,更是恨自己见识浅薄,竟然从不知天下还有这等美味。
  当时他的脑海就生出了一个念头——若是他能用着三道菜做招牌菜,何愁生意不火红,银子滚滚来?
  “小姑娘……”
  掌柜子刚刚开口,小高僧就打断他的话,“大叔,我跟弟弟一早就出来赶集,刚刚点了菜,还没来得及吃,能不能先垫垫肚子?”
  眼前的小高僧此时在掌柜子眼里已经是观音娘娘身边的散财童子投胎,浑身都金光闪闪的,别说是要垫垫肚子,就是要吃一桌子满汉全席,他都会想法子给搞出来的。
  “当然,当然!”掌柜子立马让大厨去炒了几个菜,烧个汤,却被小高僧挡住了,姐弟二人也不吃别的,直接将刚刚做的三个菜吃的光光,只吃得大厨心肝碎了,觉得现在的孩子良心啊,大大的坏了,竟然连点渣都不留给他啊!
  掌柜子越发觉得小高僧不是个简单的孩子,态度也变得更加的小心翼翼,请上了楼上雅间说话。
  “小姑娘,我瞧你眼下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了?若是在下能帮得上忙的,只管开口。”
  独家秘方对许多人来说比命都重要,掌柜子见识过小高僧的机警,也不敢轻视,没敢一开口就提买秘方的事情。
  小高僧故意苦笑:“大叔,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我眼下的确是遇到了难关,所以才将这三道菜露出来,就是想找个识货,又规矩的行家。也是你家名字取得好,得月楼,得月楼,我自小就喜欢月亮,所以这才进了你家这酒楼,又看大叔人好,才想将这三道菜的独家秘方卖给大叔。”
  掌柜子听她松口,当下喜笑颜开,点头:“可不是么?就是缘分,缘分啊!”
  小高僧却面色为难的开口:“只是我这独家秘方的价格可不低,大叔你……”
  掌柜子理解的点头:“我懂,我懂……小姑娘,你看一百两银子行不行?”
  小高僧当下脸色一冷,豁然起身:“大叔,我一心当你是有缘人,可你却不珍惜这份缘分。也罢,你不识货,自有识货之人。”
  掌柜子见她要走,忙站起来挡住她的去路,狠狠心道:“小姑娘,您别生气,都怪我没说清楚,一百两一道秘方,三百两三道。”
  三百两?!
  小高僧停下脚步,笑了起来:“倒是我心急错怪大叔了。”
  于是,小高僧千辛万苦打来的猎物,野兔卖了三百六十文,野鸡卖了一百四十文,野鸟卖了一百二十文,加起来一共六百二十文,连一两银子都不到,可她三道独家秘方却卖了三百两银子。
  小高僧是个仔细的,让掌柜的准备了五张五十两,三张十两,三张五两的银票,外加五个一两的银碎银。
  当姐弟二人出了酒楼的时候,林瑞觉得自己是在做梦,进来之前家里还是一贫如洗,出去之后就成村里的首富了,村里最有钱的村长家怕也拿不出三百两来吧。
  等到了约定的地点,林志已经在那里等着了,见到弟妹,忙将胸口捂着的馒头递了过来。
  “不吃。”小高僧摇头说道:“刚刚我跟三弟在酒楼吃饱了。”
  去酒楼吃?
  林志下意识的皱眉,家里处处都要花钱,二……弟也太……随即想到这钱是小高僧自己赚回来的,这孩子之前又病得厉害,去酒楼解个馋也能理解,顶多他回去辛苦点多打点柴火就是了,刚刚的刘婶说了,日后她家的柴火都让他送了。
  小高僧瞧着自家哥哥既心疼又舍不得训她纠结模样,拉着他到无人的地方,将贴身收着的银票和碎银给他瞧了一眼,吓得林志腿软,差点摔到地上,还是林凤眼明手快扶住了他。
  怎么弟弟妹妹去了一趟酒楼,就有了这么多钱?那些野味难不成是金子做的?还是弟弟妹妹抢了人家的酒楼了?

  ☆、第009章 疯狂大采购

  “这……这些……钱……钱……哪里来的?”林志被这么一笔巨款给吓得连话都说不周全了,结结巴巴的,不停的揉眼睛,怕自己看错了。
  林瑞憋了一肚子的话终于能找个人说了,他觉得吧,自己比起大哥的不淡定来,刚刚酒楼的表现爆赞了,于是巴拉巴拉的一通,将小高僧如何忽悠掌柜的,如何大显神通赚了这么一笔巨款诉说的清清楚楚,其中不时的用赞叹的语气表达自己对二……哥那绵绵不绝,如同黄河之水的敬仰。
  林志是个实心眼的,听完之后,伸手掐了下大腿,痛得闷哼了几声,然后却担心的问:“你那秘方靠不靠谱?”
  三百两的银子啊,可不是闹着玩的,他们林家虽然穷,但绝不能出现坑蒙拐骗之流,今儿这事情,要是林瑞做出来的,他早就大手一挥,大耳光子抽上去了,可自家的妹子,真心的舍不得。
  而且吧,在林志的心里,他的凤儿妹妹是个有心眼,有手段的,深山都进去过了,比自己的爹更厉害,会有什么奇遇也不说得。
  “靠谱!”小高僧重重点头,肯定的说道。
  前世,在古寺的时候,有位师兄最大的爱好就是钻研美食,而年纪最小的她就成了最佳实验对象,耳濡目染之下,除了养出一根刁舌来,她倒也能弄出几道菜了。
  今儿个弄出来的三道,就是前世她时常吃的,比较熟悉,也比较有把握。
  说句实在话,她对自己的厨艺特别的不满,今儿个这三道菜若是师兄处理的话,绝对比她做出来的更美味。
  林志是个听妹妹话的好哥哥,既然妹妹说靠谱,那自然就靠谱。
  念念不舍的看着银票和银子,又狠狠的掐了自己一下,忙让小高僧将钱收起来,别被人瞄上眼了,这么一笔巨款,要是被人知道,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情呢?
  小高僧也没推辞,径自将银票收了起来,她有武艺在身,放在她身上最安全不过了,但是却将碎银和铜钱交给了林志。
  “哥,这些钱你拿着,等会买点盐巴,猪肉,布料回去,再买点家里的必需品。”
  一家人穿得跟叫花子似的,得道小高僧虽然不在意外表,但总不能百家衣吧,瞧着跟济公似的,实在不是她的风格。
  林志拿着这么一笔巨款,手都有些发抖了,想到等一下要将这么多钱花出去,简直连路都不会走。
  大家应该理解林志的心态,就如同现代一直以个位数为单位消费的穷小子,忽然之间有一天自家娇滴滴妹子,甩出了几十万让他花去,自然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了。
  几乎同手同脚的到了百货店,镇上生意人诸多都是寻常百姓,这时候的民风还很淳朴,基本上都是童叟无欺,而且林志显然是都在这一家买东西,虽然店家知道他也没什么钱,却还很热情的招待。
  “小哥,今天要点什么?”
  林志摸了摸怀里的银子,底气十足的说道:“来两包盐巴,再打点酱油,醋,称点五香八角。”说完,又望了一眼小高僧,想到上一次妹妹看着人家孩子吃糖的情景,顿了一下:“再来一包花生糖。”
  店家一愣,显然是没想到林瑞这次会这么大手笔,但很快又笑了起来,更加热情的招呼起来。
  要说这时代物价真是便宜,这么多东西加一起才十五文。
  买好了这些,兄妹三人去了布店,对于买布,三兄妹都没有经验,只能傻傻的听店家介绍,不过店家瞧着三兄妹的衣着,也不像有钱人,绫罗绸缎啥的也没介绍,只介绍了价格比较便宜的粗布和棉布。
  林志和林瑞觉得粗布耐穿,有心买粗布,不过小高僧却觉得吧,棉布虽说不如粗布耐穿,但更舒服,更何况现在已经有了第一桶金,日后何愁没有第二桶,第三桶金,既然有能力穿好一点,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呢?
  于是直接拍板,棉布的,家里人一人来两套,粗布的除了襁褓中的小弟,一人来一套。
  又瞧着那丝绸滑腻柔和,想到小孩子皮肤嫩,穿丝绸最好不过了,又来了两套。
  店家原本是低着头听着小高僧说话的,听着听着,头就抬了起来,目光有些迟疑——这三个孩子穿的破破烂烂不说,年纪还小,这么一笔算下来,怎么着都有一二两多银子,可不是什么小数目。
  林志和林瑞虽然觉得一人做三套衣服也太浪费了点,但奈何小高僧坚持,再加上知道她身上还有近三百两的银子,底气也足,也都依着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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