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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妻难养 (姚十三蝶)


  这次她的手里端着一碗药,还冒着热气呢。
  “你把这碗药喝了。”
  她的声音不但冷,还很平静,波澜不惊。
  尼妹啊,你给我喝的是鹤顶红还是断肠草啊,你让喝我就喝啊!
  “这是什么药,我为毛要喝啊?”
  “你病了这么久,当然要喝药,以往都是我给你灌下去,现在你醒了,就自己喝吧。”
  啊,原来这不是第一次喝药啊!
  “你说我病了,我什么病?”
  林安儿的大脑开始使劲回忆,从她在红枫林里被人装进袋子人事不知,一直到她在土炕上醒来看到大雪纷飞,也不过就是睡了一觉做了一个很长的梦而已。
  “你感染了伤寒,高烧不退,昏迷不醒,已经病了两个月了。”
  林安儿张大了嘴,好半天都没有合上。
  原来从她在红枫林中被带走,迄今已过了两个月。
  金玖再不在乎她这个替身,这会子可能也在到处找她,还有林家,他们视她如自家女儿,说不定已经找金玖去理论,两家人十有*打起来了。
  “这位姐姐,我想问问,这是哪里,你们是什么人,为何要抓我,是想要钱吗?”
  林安儿自觉她还是应该挺值钱的,不论是金玖还是林家,都会花大价钱把她酬回去的。
  “哼!”冷美人满脸鄙夷,那表情足能让林安儿羞愧地想钻到金子堆里藏起来。
  “你以为世人全都爱钱吗?你这种富贵人家的小姐,根本不懂什么叫做大忠大义,你只知道钱,以为有钱能让鬼推磨,可是你却不知道,世上有一种东西是钱买不来的,那就是忠肝义胆!”
  额滴神啊!
  林安儿扁扁嘴,我不过就那么轻轻问了一句,你就讲了这么一通大道理。
  还忠肝,还义胆?
  哪门子的忠肝义胆让你们绑架未成年少女了,不对,女童,十岁女童!
  “呵呵。”林安儿除了呵呵好像也没有多余的话了,大义凛然的话都让人家说了,她词穷。
  小老虎落平阳,她不想和自己的身体过不去。
  领袖爷爷说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眼下她能否逃生,都要看自己这副小身板能不能抗住严寒了。
  所以她捏着鼻子,把那碗药汤子一骨脑喝了下去,苦得她五官差点挪位,她最怕吃药了。
  可能是她那副苦不堪言的表情太过悲催,也可能是未成年囚犯值得同情,冷姑娘竟然从荷包里摸出一块麦芽糖做的小糖瓜。
  “吃了就没有那么苦了。”
  看着捏着麦芽糖的那只手,林安儿感激地笑了,这只手雪白晶莹,很好看。
  “谢谢姐姐,也谢谢姐姐这两个月来照顾我。”
  林安儿弯腰,来了个九十度大鞫躬。
  冷姑娘一怔,她没想到这个小吃货竟然会对她道谢。
  “你不用谢我,我也是按大师兄的吩咐做事。”
  好吧,又是大师兄,不知道她的大师兄是何方神圣。
  更不知道这位大师兄和自己有什么仇什么怨,忠肝义胆地把自己绑标了。
  “姐姐,我越看你越面熟,很面熟呢。”
  林安儿并非故意套近乎,她是真的觉得面熟。
  冷姑娘又是一怔,喃喃道:“你倒是挺像一个人,可惜你瘦骨鳞旬的,没有她可爱。”
  我瘦我瘦我瘦?
  林安儿一向认为自己长大后会是杨贵妃那个类型的,美貌与脂肪并存。
  虽说后来长高了,人也苗条了,但全身上下摸不到一块骨头,从脸蛋到屁屁,全都是肉肉的。
  她下意识地捏捏自己的脸蛋,又捏捏自己的手臂,泥妹啊,我怎么瘦成这个鬼样子了!
  “不是啊,我原本可好看了,特别可爱,绝壁不是这副芦柴棒的样子。”
  “整个京城的小姑娘站在一起,最富态的那个就是我了。”
  “我说你们是不是卖肉的啊,趁我昏迷不醒把我身上的肉都剔了,只留排骨?”
  “我只有十岁,瘦成这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会影响发育的。”
  这一次,冷姑娘没像看二货一样看着她,反而疑惑地问道:“你说你以前很胖,是真的?”
  “是真的啊,我小时候胖得像个小肉球,后来没有那么胖了,可也不是现在这么瘦啊。”
  冷姑娘使劲盯着她,好一会儿才道:“那也不对,我不认识你,你再怎么套近乎我也不上当!”
  ……


第七十九章 金兰
  夜已更深,门窗紧闭,但依然能听到北风的呼啸,伴着风声的,是轻微的沙沙声,那是雪花打在窗棂上的声音。
  屋子里漆黑一片,没有油灯也没有蜡烛,要么是这些人认为小孩子除了吃就是睡不用点灯,要么就是识破她的诡计担心她趁着放火逃路。
  林安儿默默为自己点根蜡,人家既没上锁又没封窗,相当于打开大门让她随便走,可她偏就没出息地一步也不敢往外走。
  她怕冷!
  撸起衣袖,抚摸着瘦得皮包骨头的小细胳膊,林安儿自怨自怜。
  哥哥若是看到她如今的样子,一定会心疼的。
  金哥哥呢,他想来也会吧,他最喜欢捏她的小脸蛋了。
  林安儿学着金玖捏捏自己的脸,瘦哒哒的一层皮。
  她醒来整整一天了,除了那位冷若冰霜的小姑娘,再也没有见过第二个生物。偏偏小姑娘又不是个平易近人的,除了得知有一位忠肝义胆的大师兄以外,她什么都没有打听出来。
  听着窗外呼呼作响的北风,林安儿没有灰心丧气,她还有一线希望。
  白天,她说那个小姑娘面熟,并非是她一厢情愿套近乎。
  如果她没有认错的话,那是……
  她算算日子,眼下应是年根底下,就要过年了。
  哥哥已经走了两年多了,今年过年他或许能够回来呢。铁鹰是当官的,总要回来述职的,铁鹰回来,哥哥也就要回来了。
  那一夜,风雪交加。
  次日,林安儿打开屋门。雪停了,大地是白茫茫的一片,天是蓝的,地是白的,就连树木也是白的。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这样的景色她也只在画面上看过。眼前的一切全都是真实的。
  她伸了个懒腰。做了个深呼吸,空气冰冰凉凉。
  那个冷冰冰的小姑娘又来了,手里端着托盘。里面是两个玉米饼子、一碗小米粥和几根咸菜。
  林安儿送给她一个灿烂的笑容,小姑娘呆了一下,林安儿的笑很美,就像外面晴朗的蓝天。
  她把鼻子凑到小米粥上。贪婪地嗅了一下,表情享受又满足。就像眼前不是粗茶淡饭,而是山珍海味。
  “你真是个怪人,你是我见过的第二个不怕死的小孩子。”
  小姑娘说话了,这一次是她主动说的呢。
  林安儿抬起头。歪着脑袋冲她笑了:“我以前认识一位小姑娘,她也不怕死,她送给我一条头绳。可惜我留在京城了。”
  四周的空气忽然凝固了,她们能听到彼此的呼吸。
  “什么……什么样的头绳啊?”小姑娘的声音细如蚊蚋。似乎还有了些温度。
  “红头绳,上面有一点墨渍。”
  “啊?那……那你送给她什么了?”
  “铜钱啊,那是我攒了好多天的铜钱呢,有一面磨光了。”
  空气又一次凝固,但很快,两个人都笑了,流着眼泪笑了。
  “小妹,真的是你吗?你怎么变成林安儿了?”
  “真的是我啊,伊亭姐姐!”
  林安儿没有认错,眼前的小姑娘就是伊亭,她的结拜姐妹。
  林安儿能认出伊亭,伊亭却没有认出林安儿。
  并非是伊亭眼神不好,而是这两个月来林安儿从珠圆玉润的小肉妞变成皮包骨头的瘦骨仙,更重要的,她不再是那个跟着哥哥闯江湖的司空小妹,她变成了林安儿,勋贵家的千金小姐。
  司空小妹和林安儿,本就是两个世界里的人。
  “小妹,你怎么变成林安儿了?”
  “唉,一言难尽,先说说这是什么地方吧。”
  这里真的是北地,从京城到这里,骑马再换爬犁,要走上整整一个月!
  中原武林有很多门派,北地也有,其中最隐密的一个叫做光复门,林安儿所在的地方便是光复门的总坛,伊亭便是光复门中地位最低的小弟子。
  “姐姐,你们为什么要抓我啊?我可没有得罪这个光复门啊。”
  不论前世还是今生,林安儿都有一个江湖梦,她最向往的生活便是和哥哥一起仗剑江湖,做个上天入地的小飞侠。
  所以平日里,她对江湖上的人和事都很感兴趣,金玖身边的随从都是江湖上的高手,闲来无事,林安儿便缠着他们讲些江湖上的奇闻轶事。
  可她从来没有听说过光复门。
  “五年前苏镇上来了很多江湖人,咱们分手后,你和哥哥去找你爹了,我们几个则去找这些江湖人拜师。我就是在那时加入的光复门。”
  林安儿当然记得,爹爹在苏镇被抓,江湖上传说爹爹把金刚经藏在了苏镇,于是苏镇上来了很多江湖人,他们都是来找金刚经的。
  “我年龄小,还不能正式拜师,像我这样的小弟子共有十三人,我们在门中被称做小鹰,跟着大师兄学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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