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金炳文身故,金玖只有六岁,金炳文的两位同父异母的兄弟都已成年,金炳善也已三十岁,族中便有人力主让金炳善接掌生意。是三老太爷断然拒绝,金家上百年的基业,哪一代都是由长房长孙接管金刚经,到了如今,更是不能坏了祖宗的规矩。
所以这才有了暂时由金老太太把持金家,待到金玖长大后交接的事,可看看眼前的金玖,三老太爷除了叹息也就只有叹息了。
金老太太似是有意,又似无意,对金玖道:“玖哥儿,你找媳妇有何事?”
金玖的声音清清脆脆,带着童音:“找媳妇,睡觉觉。”
旁边的小丫鬟忍不住噗哧一声笑出来,招来周氏一记眼刀子,吓得连忙用帕子捂住嘴。
“既是玖哥儿也想找媳妇,那就劳烦三老爷四老爷,请到名捕铁鹰,找那位林小姐回来给咱金家做媳妇,眼下事关皇商,就不单单是我们长房的事,而是整个金家一族的事。”
四老太爷看一眼三老太爷,见他并未有异议,便道:“昔日铁鹰同我有过几面之缘,明日我便让人送拜贴过去,还望他不要拂了咱金家的脸面是好。”
一直没有说话的周氏忍不住插嘴:“老太太、三老太爷、四老太爷,媳妇儿的娘家兄弟也在京城府衙里供职,和这位铁名捕是同僚,不如我让他也帮帮忙。”
三老太爷和四老太爷眉峰微蹙,这是什么场合,哪里有你说话的地方。但他们是叔公公,自是不好当面斥责侄媳妇,金老太太手里端着雨过天青的茶盏,正在轻抿,不动声色,任由周氏在长辈面前卖乖而置之不理。
“咦,小丫头,你给本少爷找媳妇,本少爷赏你吃猪肉。”正在一旁抓果子吃的金玖却忽然跳过来,跑到周氏面前,他嘴里说的“小丫头”,显然是指的婶婶周氏。
周氏的脸色一变,她是婶母,被金玖当场戏弄,本是件很丢人的事,可偏偏他是傻的,又是当着长辈,她也只能忍气吞声,装成没事人一样,笑着说:“玖哥儿是真想媳妇了,陈妈妈,快些扶大少爷下去吃点心。”
“吃点心,找媳妇,找媳妇,吃点心。”金玖走出去很远,屋里的人还能听到他欢快的声音,唉,除了苦笑,只能苦笑。
……
本书是甜文爽文,如果觉得虐了,憋屈了,亲们只管到书评区拍我。
第七章 富贵鸟和姑娘鸟
做为大成朝最有名望的土豪家族的第一继承人,金玖身上有诸多富二代富三代富N代所没有的特点,且太有特点了。
特点一:金玖是傻的。单只这一条就秒杀一群含着金匙出生的五陵少年;
特点二:金玖穿衣很有品味。金大少生平最爱的就是金红两色,当然也会有些其他颜色作为混搭。金大少的品味在京城独树一阁,至今无人敢来模仿;
特点三:金玖生活规律。对于那些夜夜笙歌的富家子,金玖的作息时间如同军人一样准时。
只有规律而又准时的作息时间,才能让金大少遇到很多他想遇到的人。
今天他便遇到了。
卯正,金玖从床上坐起来,自幼服侍他的大柱和大凤立刻跑过来听令。切,你别想歪了,大柱是你想的那个大柱,大凤是大凤,不是大缝!这两个名字都是金玖取的,这叫品味!
大柱和大凤带来十五个人,他们都是金家给大少爷配备的下人。金玖坐在床上,像一位威风凛凛的大将军检阅着他的军队。
金大少的卧房很大,足够普通人家四代同堂。但这也不算什么,金大少名下的土地田庄比这个更大更多,房契地契能堆成小山,就连金老太太也只有咂舌的份儿,因为人家是长房长孙,金老太太和她的一群子孙只能是继室和继室所出。
大柱吹起哨子,家丁和丫鬟排成一队,抱着脑袋,以蛙跳入场,跳到金大少床前时,大柱再吹一声响哨,这些人以一个优美的180度华丽转身站在金大少面前。
金玖非常满意,对大凤道:“上菜!”
对,你没有听错,金大少让上菜,金大少的早餐是在床上吃的,金大少的早餐永远只吃同一种东西。
白斩鸡!
没有人能像金玖爱吃白斩鸡这般衷爱着一种食物,金玖自从十岁那年摔傻了之后就没有更换过早餐!
可能你正在想:这也没有什么能令人惊奇的,谁还没有一两样喜欢的食物啊。那是因为你没有亲眼看到白斩鸡的份量!足足十八盘白斩鸡,用上好的白玉瓷盘端上来。
金大少靠在枕头上,随手一指:“我要吃那一只。”
这盘雀屏中选的白斩鸡幸运地被端到金大少那金光闪闪的锦被上,而余下的那十七盘也不会浪费,金大少从来就不是个铺张浪费的人。这十七盘白斩鸡由床下站着的八名家丁和七名丫鬟分食,多出的两盘当然就是大柱和大凤的了。
主仆十八人享用了一顿和谐浪漫的早膳。其实不单单是早膳,午膳和晚膳也是这样普天同乐。
下人们对于这样的进膳方式鸡冻不已,几乎每年都会有人因为食物太过美味而活活撑死,又因为能与主子同屋而食感恩涕零引发心肌梗塞当场死亡,当然也有另类的,比如三个月前,就有一位新来的家丁鸡冻得难以自制,当场发狂跑出去,直到现在还在京城里奔跑呢,你若在京城大街上转上几圈,肯定能遇到他。
金大少吃完锦被上的白斩鸡,又喝了一碗清水,和对白斩鸡的衷爱一样,金大少只喝清水,你若是心疼他,想在里面加点糖,他只要闻一闻就能知道,不论冷热,保证把那杯水泼到你脸上,然后大哭痛哭,没有三个小时绝壁停不下来。
明白了吧,金大少的鼻子比狗都灵,别人用尝的,他却用鼻子闻,而且能闻个八九不离十。
吃饱喝足,金大少终于起身下床了。大柱和大凤给他洗脸梳头,头发梳成当下最时兴的朝天辫,衣裳是火火的大红缎子,上面用金线绣了一只小花狗。
做为混搭先锋,金大少指指大柱脚上的青布鞋,大柱会意,连忙脱下来,给主子换上。金大少还是不满意,把那带着大柱脚香的鞋子拿到嘴边,毫不犹豫地一顿海咬乱啃,鞋子笑吟吟裂开了嘴,金大少满意地穿在脚上,又舒服又透气,真好。
吃饱喝足,打扮完毕,在卯中时,金玖准时走出家门,马车已经等在门口。
金玖每日卯中使要到城西桃然亭去遛鸟,金大少当然不是一个人去,他和大凤坐在马车里,车把式是大柱。
金玖手里提着黄金鸟笼,鸟笼里装着的鸟全身乌黑,叫起来“呱呱呱”,这是富贵鸟,是金大少用一千两银子买来的。
桃然亭一带是整个京城最集中的遛鸟地,此时已过中秋,桃然亭里没有桃花,但每个清晨依然聚集着很多遛鸟的人。
金玖提着他的黄金鸟笼一出现,那些遛鸟的小老头立刻用深色套子把鸟笼罩上,再提着鸟笼躲得远远的。金玖知道,他们是自渐形秽,整个桃然亭也只有金大少的鸟会呱呱叫。
方才还是人头攒动,百鸟争鸣,一转眼就给金玖让出一大片空地,让他遛个够。
与众不同的人往往是孤独的,金玖和他的鸟却并不孤独,因为他们有钱,有钱人和有钱鸟走到哪里都受欢迎。
“金大少,您的鸟可真棒,整个桃然亭独一无二”,跑过来欢迎这对富贵鸟人的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少年,小麦色的皮肤,健壮的身板,明亮的眼睛,他的手里捧着一只大碗,那是一碗白切肉,“金大少,这是我家小妹亲手做的鸟食,给您的鸟尝尝鲜儿。”
金玖看看面前比自己只矮一点点的少年,又看看少年端着的白切肉,他咧开嘴,嘿嘿笑了:“你吃一口,鸟吃一口。”
少年果真用手指拈进一片猪肉丢进嘴里,啪哒啪哒吃下去。
金玖又笑了,也伸出手指拈起一片,隔了金鸟笼扔进去,那只富贵鸟立刻捡着吃了,吃得津津有味。
金玖很自豪,整个桃然亭,也只有他金大少的富贵鸟会吃肉,别的傻鸟只会吃瓜子仁。
“金大少,您的富贵鸟该娶媳妇了,小的家里刚好有一只和它一模一样的。”
金玖一听瞪大了眼睛:“你也有富贵鸟?”
“有啊,小的那只是姑娘鸟,您这只是公的。”
“好啊好啊,快带我去看,我要看姑娘鸟。”
“小的家就在离此不远的林子里,带您去看不是不行,只是姑娘鸟胆子小,只能见您和富贵鸟,别人不行。”
少年说着,指指后面跟着的大柱和大凤,金玖便问:“那让他们蒙上脸,姑娘鸟就不害怕了。”
少年的脑袋摇成拨郎鼓:“那也不行,就让他们站在这里装木头人不许动,等到富贵鸟和姑娘鸟进了洞房,您再回来让他们动弹。”
“好啊好啊。”金玖高兴地又蹦又跳又拍巴掌。
大柱闻言脸上一沉,和大凤迅速交换了目光,走上一步,抡起拳头,对少年吼道:“哪里来的小骗子,找挨揍是吧!”
少年吓得一哆嗦,手里的大碗扑通一声掉在地上摔个粉碎,少年双手抱头,喊道:“吓死了,姑娘鸟快要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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