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是他的生平恨事,因此也就特别敏感,他从林安儿的笑声中就看到了红果果的鄙视啊,这小丫头一定是拿金玖和他做对比了!
可是他绞尽脑汁把脑海中的前人诗词都想遍了,也没有想出来,这只小蛤蟆有何深刻含义。
囧!
那日张秀才发神经的事,林安儿倒也没有放在心上。她虽然厌恶张秀才请她爹帮忙的作为,可却能理解他偷自己荷包的事。
这么说吧,林小姑娘从小住在贼窝里,她对偷东西这件事很容易接受,谁还没有顺手牵羊的事啊。张秀才虽然窝囊,本事也不济,可他一直没有忘记他是贼这件事,当了秀才还不忘老本行的,这世上也没有几人。
孔七当然也没把那几颗青梅子送出去,也没有人敢要。孔七当然也不能拿小姨子的东西,所以他转手赏给侍墨吃了。
侍墨吃着青梅子,整张脸都皱起来了,红云好奇地凑过去:“侍墨,你怎么了?”
侍墨苦着脸:“不知道哪个笨蛋给林九小姐腌的青梅子。酸死了,难吃死了。”
林安儿正在准备回城的行装,就看到红云跑进来,脸蛋通红,眼里还噙着泪。
她让红霞去问了才知道,原来侍墨说那青梅子难吃。
青梅子是红云腌的,小姐一向最喜欢吃她腌的青梅子。
林安儿秒懂,原来红云喜欢的人不是孔七。而是侍墨!
她忽然觉得自己很聪明,这么难懂的事她都能看出来。
红豆喜欢板儿,红云喜欢侍墨。哪个少女不怀春啊,她忽然想起了阿渡,却又想起了金玖,最终阿渡的影子渐渐模糊,金玖正在对她笑着,眼中都是宠溺。
回到安州。林安儿见到玉娘的第一句话就是:“金哥哥来信了吗?”
话说金玖走时还是秋天,现在已是冬日了。湖里的冰都很厚,可金玖却连一封信都没有来过呢。
她很想知道京城的事。她更想知道金玖是否还安全。
玉娘有些不忍,小姐都从庄子里回来了,可姑爷还是没有信捎过来。
“小姐啊,姑爷一个人管着金家那么大一摊子事儿,一时忘了给你写信也是有的,你别怪他啊。”
林安儿想起八岁那年,金玖把她送到高家庄,她也是像现在这样日日夜夜盼着他来信,他常让人给她带东西,有点心有糖果,还有花生和莲子,可就是没有只言片语,那时她就在想啊,金哥哥明明知道她认识很多字,为什么不给她写信呢?
现在她长大了,不但认识字,也会看书了,可金玖还是不给她写信。
只是这次,他也没有让人给她带过东西,虽说京城和安州离得很远,可依着金玖的脾气,是一定会让人给她捎东西来的。
林安儿开始担心,她担心金玖出了意外。
她坐不住了,她想回京城!
“小姐,万万不能回去啊,大少既然把你送来这里,就是不想让掺和进去,你这时回去,就浪费了大少的一番苦心。”
林安儿虽然冲动,可她不是不懂事的人,她想了想,也就打消了回去的想法。
金玖不写信,是因为他多疑,他担心信件在路上会被人截获!
林安儿恍然大悟,五岁就认识金玖了,她居然直到今天才想明白这个问题。
好在几日后,侍墨就来了,给她送来一只大金猪!
金猪很闪很亮,肚子里是空的,等着吃钱,这是一只存钱用的扑满。
林安儿从没想过,世上真有人会打造一只纯金的金猪扑满,不是土豪还真做不出这种事,难怪侍墨脸上是强忍的笑。
“这是金公子找人带给我家主子的,主子说一看就是送给您的。”
林安儿高兴了,抱着金猪躲进帐子里,玉娘替自家小姐开心,可也替她发愁,矮油,这要放进多少铜钱才能衬得上这只大金猪啊。
见过土豪哄小孩吗?就是这样滴。
……
进了九月,北地便开始下雪了,眼下是十一月,正是一年里最冷的时候,从昨天就开始下雪,一天一夜还没有停过。
仆役们穿着木屐,在园子里扫雪,可刚刚扫过的地方很快便又铺上一层积雪。
田野走石阶,转身看看廊外的大雪,漫天雪花纷纷扬扬,似扯碎了的云彩朦胧着整个天际。
他抖抖狐裘上的雪花,又把沾上雪水的鞋子在门口的厚毯上蹭了蹭,这才走进屋里。
屋内烧着地龙,还放了一只大火盆。火盆里用的木柴都是浸过香料的,带着淡淡的松香,让人精神为这一震。
田野看一眼罗汉椅上半靠着正在看书的少年,他穿着松青色的锦缎棉袍,领口和袖口滚着银狐毛边。乌黑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发髻上缀着一颗龙眼大小的明珠,衬得那张欺霜胜雪的俊脸更加晶莹。
“大人,小可回来了。”
邱云渡放下手里的书,一双凤目懒洋洋地看向门口站着的人,却没有说话。只是指指火盆前的蒲团,示意他坐下暖暖身子。
田野已经习惯了这位年少东翁的作派,自顾自坐下,用冻得冰凉的手放到火盆一侧暖着,有丫头捧了热茶进来。邱云渡却挥挥手,不耐烦地道:“把茶端下去,上酒,把万岁上个月赐给本官的御河醇拿一坛上来!”
田野笑得云淡风轻:“大人不问小可此事可否办成?”
邱云渡重又拿起那本书,悠哉道:“你能活着回来,那必是办成了。”
田野站起身来,向邱云渡深施一礼:“回大人,小可幸不辱使命。”
丫头端了酒上来。红陶的酒坛子放在黑漆四方托盘上:“大人,可否要把酒暖一暖?”
邱云渡道:“酒要冷着喝才更有味道。”
说完,他捧起酒坛子。亲手倒了两杯酒,田野一怔,在他眼中,邱云渡养尊处优,衣食住行都极尽奢华,似这般用酒坛子直接倒酒。他还是头一次看到。
田野抬腿上下,恭敬地从托盘上端起酒杯。酒水泛着一点儿黄,这是崇文帝让人专门给阿渡酿的酒。北地天寒,这酒里加了枸杞,暖身补血气。
邱云渡举起手中的酒杯,对田野道:“邱某以这杯酒谢过义士!”
田野笑了,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他笑起来很好看,就像春日里的阳光,温暖着这冰冷的雪天。
“大人救了田某的性命,田某当不起义士二字,但田某愿为大人抛头颅洒热血,死而后已!”
就在一个时辰之前,田野刚刚刺杀了长天教的第二号人物焦勇。
焦勇的祖父是当年伪帝吴奔的宰相,光复门瓦解后,吴皇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已经远遁南方的焦勇,并请他回到北地,出任自己的军师。
也正是这个焦勇,帮助吴皇子创立了长天教,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北地发展了大批教徒,其中不乏有权有钱之流。
焦勇为人谨慎,平素出行身边必带多名死士保护,邱云渡在北地杀了大批教徒,却一直不能动摇长天教的上层内部,三天前他得到密报,焦勇来到这里传教,为免打草惊蛇,对付焦勇只能暗杀,但焦勇是只老狐狸,且据说武功高强,身边又是铜墙铁壁,邱云渡和田野商议许久也没有合适人选,最后田野请缨,他要亲自行刺!
田野慢慢打开被他搁在一旁的革囊,一股血腥气传出来,两个小丫头惊呼一声,吓得险些扔掉手里的托盘。
邱云渡冷冷地看了她们一眼,没用的东西,若是她在,肯定不会这样大惊小怪,她连棺材铺都敢开,才不会怕死人。
田野已经把革囊打开,里面现出一颗人头,血淋淋的,怒目圆睁。
邱云渡看着这颗人头,眼中渐渐涌上喜悦,他的脸上带着一丝笑意,映得整张脸都明艳起来。
“把这颗人头挂到城门口三个月,以儆效尤!”
噗通一声,一名侍女已经昏倒在地,她只有十四五岁的年纪,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死人头,还是这么可怕的人头。
邱云渡厌恶地看她一眼,对另一名吓得籁籁发抖的丫头道:“让人把她拖下去,这么胆小,不配服侍本官!”
田野皱着眉看看那个不中用的女孩,眼中涌上一丝怜悯,他见过这个小丫头,秀秀气气的。
“大人息怒,她不过是个十多岁的孩子,胆子小也是应该,女孩儿家哪有不怕死人的,何况还是人头。”
邱云渡不耐烦,但脸上却泛起一点酡红:“谁说的,本官便认识一个姑娘,她定然不会像这些废物一般没用,她很小年纪就敢开棺材铺了。哈哈,你见过开棺材铺的小姑娘吗?她就是。”
田野一怔:“棺材铺?大人您说那位姑娘开棺材铺?”
邱云渡皱起两道秀挺的眉毛,问道:“怎么,你也认识开棺材铺的姑娘吗?”
田野遂即微笑:“在下不认识,只是太过惊异。居然有姑娘开棺材铺的,真乃闻所未闻。”
邱云渡并没有看到田野眼中一闪即逝的那一抹温柔,他的脸上和眼中都是一片晴朗,往日的冷峻和阴翳全都不见了。
“她就是那样与众不同,我从未见过比她更可爱的姑娘。”
田野轻声问道:“斗胆问一句,这位姑娘可是大人心仪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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