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志......咦,人呢?”
我听见卧房传来的声音,关好电脑,轻手轻脚走到某个刚刚运动完的女人身后。
“ya!权志龙,你要吓死我啊。”
突然被我抱起的cola吓了一跳,运动完之后的脸上红晕更胜。
好了,就到这里,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Cola番外
我叫崔智媛,也是cola·teri。我出生于1984年11月9日,天蝎座。
我15岁时,离开从小长大的舅舅家里,回到父母在洛杉矶的家中。我告别胜贤,我记得从不掉眼泪的我走的时候哭了,因为看着胜贤泣不成声的脸。但是我还是怀抱着希望,就要回到亲生父母身边了,一年只能见几次的人就要和我一直生活在一起了。
这时父母已经有了弟弟,我的弟弟真的很招人疼爱,金色软软的头发,大大的眼睛,不说话时会嘟起来的嘴巴。上学疯跑回来,去厨房要吃的,妈妈总会责怪他跑的满头大汗,但是还会爱怜的送上一杯果汁。爸爸会把弟弟扛起来,开心的转着圈圈,这一切是多么的温馨又美好,但是更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多余的人。我能感觉出来家人都是爱我的,但是我却固执的去推开这份爱。其实是我先放开了他们伸出的手,让他们只能在远处看着,但是我自己可笑的以为是他们不想要靠近。
我想做歌手,但是父亲无论如何也不同意。他说,他13岁踏进了这个圈子,他以为只要他努力,他的音乐会征服这个世界,但是最后只是他被这个圈子征服。
24岁的我知道他是怕我受伤害,但是15岁的我认为他是不爱我。
于是,我身上带着三万美金的学费,再一次只身一人从洛杉矶到纽约。我录制了一张CD,里面是我的歌曲,我自信,我能得到我想要的结果。
但是,就真的如同父亲说的那样,确实无数的唱片公司找上门来,但是所有人都有着苛刻的条约,我出卖我的音乐,但是却不出卖我的自由。
于是,我为了我的自由,年轻的我自以为的自由,绝不轻易低头向父亲求饶,也绝不轻易向这个圈子妥协。
没有钱吃饭,就去餐馆打工,整理桌子,摆放碗筷,为了得到轻松一些的厨师助理的工作,在家里练习切土豆,切破自己的手指,也不觉得痛。
终于,范思哲找上门来,他们说,如果我愿意签一年的走秀合约,就帮我推广唱片。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我这张脸真的这么值钱。于是,我妥协了,父亲说的对,这个世界不是我想象的那样简单,我不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我只是自视甚高。
那又怎样了,没有关系,早晚有一天,所有人都会看到,我,cola·teri,会做一个自由的,歌者。
专辑刚刚上架还是默默无闻,但是却因为美国著名乐评人联合推荐而变得异常的火爆,从库存尘封到销售脱销。后来我的音乐之路即使有坎坎坷坷却无大风大浪,就这样,在我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张张专辑大卖,首首歌曲被称为经典。
我骄傲的回家,我想向我的父亲炫耀这一切,我成功了,我做过所有偶像都不能做的事,我叛逆我随心所欲,我从来没有走在主流的大路上,但是我的歌一样能登上各种排行榜的第一名的位置,我有全球几千万的粉丝,我的专辑能卖出双白金销量,我现在是超级巨星。
我的父亲,只说了一句话,恭喜你,处于最好的时代的你。
我愤怒又不堪,难道我的努力在他的眼中就是如此的不值一提。后来我才知道,爸爸在晚上激动地抱着妈妈,妈妈说从来没有见过爸爸流眼泪,从来没有。
第二天我见到爸爸,我仍能看到他眼眶的泪痕,我走上前去,我说,我的成功不是因为这个最好的时代。
我看见妈妈担忧的眼神,也看见爸爸晦暗不清的面容,我突然笑了。
是因为我有这世界上最好的爸爸。
我拥抱了他,我第一次看到我酷酷的父亲惊慌失措的样子,我在他耳边说,其实我知道,爸爸去纽约看过我,不要以为你的女儿看不到在饭店外面徘徊的身影,也不要以为你的女儿不知道那乐评人的联名推荐是你的摆脱。
我把我的故事讲给权志龙,他我傻气,笑的温柔而又包容。
我疑惑的盯着他,这很好笑吗?终于在我在我眼神沉下来的时候,他停止了笑声,然后看我,告诉我,这天底下哪有不爱儿女的父母。
就算是他的父亲曾经那样的反对他来做练习生,但是还是偷偷的跑到公司来看他练习,看见他不停的鞠躬问好,每天练习后还要负责打扫练习室,每天总是偷偷的回家对着母亲掉眼泪。
当他说起这个话题的时候,真的少见的严肃,至少在我才认识他才几十天的岁月里,他从来都是嬉皮笑脸,要不就是卖萌无敌。
啊,真的,原来这个男人,展现出来的也并不是真的自己。
但是真的他是什么样子呢?我陷入了好奇,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原来好奇是喜欢上一个人的开始。
我们一起逛街,鬼差神使之下,我挽住了他的手臂,但其实,虽然生活在美国,不过我并不是很喜欢肌肤接触,但是好像面对这个男人,我总是能安下心来,也许是,他知道我从未对其他人诉说过的秘密?
后来,我和他一起录歌,连一个小小的转音,都要要求完美无比,真是个严肃的工作狂性格。但是想起来,这样的性格好像也让人讨厌不起来,或者我喜欢的是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的人?
一起出去喝酒,对酒精不过敏的我但可不是千杯不醉,有一天少有的喝醉后,迷迷糊糊的倒在一个人的身上,我只记得身上有很好闻的柠檬香,然后就睡着了。半夜醒来,看见为了让我睡得舒服甚至3个小时后没有挪动过肩膀的男人,看着他可爱的苹果头,我疑惑难道我喜欢的是温柔体贴的男人?
我们一起腌泡菜,看着他推着我走神的样子,看着他认真切菜的样子,看着他认真洗碗的样子,看着他因为我的喂食动作而惊慌的样子,或许我喜欢的是会做家务的男人?
不,我想我应该喜欢的是让我有家的感觉的男人。
我看见他明明喜欢我,却又不敢承认的样子,明明想要告白,却又欲言又止的样子,明明不喜欢畏畏缩缩的男人,但是又因为他的责任心而更加喜欢了。怎么办,难道我得病了吗?
他问我失败怎么办,我很想表现的有自信,但是谁都不知道我内心的忐忑,是的我cola,也有忐忑的时候。
面对感情问题,没有任何人是有自信的,有信心,只能说还没有足够的喜欢,面对在乎的东西,任何人都是患得患失。
幸好,幸好,他愿意迈出那一步。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他无法迈出那一步,真的就成为朋友、同事、点头之交吗?答案是否定,虽然会失望,但是面对喜欢的人,不努力过就放弃放弃不是我的做法,我认为的爱情,就是不管如何,都没有任何理由分开来。能够因为任何原因分开,不论这原因或大或小,都不能真正的称之为爱情。
或者那个时候我的喜欢还么有到达爱的程度,但是我仍不想不努力就放弃,谁知道这个男人是不是那个陪伴你一生的人。
宁愿试过之后毫不可惜,也不愿不去尝试,后悔万分。
我的爱情,从来不是说说而已。
不过,嘘,这句话可不能让那个男人听到,不然他又会得瑟起来了,艾西,真是,好像答应嫁给他之后,这个男人无时无刻都处在得瑟中啊。
“老婆老婆,你在做什么啊,我要吃饭,吃饭,吃饭。”
你看吧,又来啦,哎,男人啊。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错字已改)
“mo?这是什么啊?”
Cola迷茫的拿起一张包装的无比精致的信封,金色打底印着繁琐的暗纹。
“奥斯卡的邀请函。”cherry也就是cola现在的经济人轻描淡写,转过头就去整理还未处理好的行程表了。
“给我的吗?”cola疑惑,格莱美的邀请函才是正常的吧。
“嗯哼,你不记得自己参演过格米泰勒的电影了?”cherry这才停下手中的工作回答自己迷糊雇主的问题。
“格米?”cola苦苦思索,突然觉得自己找到了一点思路了,“啊~~~你说的不会是我临走之前客串的那部电影吧。”
“嗯哼,你终于想起来了啊。”cherry觉得自己很无力,“那部电影入围了今年的奥斯卡最佳影片。”
“啊~~我记得我只客串了几分钟吧。”cola想起来了,那时候格米说要拍一部bob·lee(美国著名摇滚乐手)的传记电影,自己被拉去饰演了一位bob难以忘怀的恋人,当时著名的摇滚女乐手,只在主演的记忆中出现了几分钟。
“恩,但是也算主创人员了,我看过了,和你的日程不冲突,并且你再不回美国一趟,美国的歌迷就快要闹翻天了。”cherry耸耸肩,下次她就直接把cola的邮箱公布了,让那些蜂拥而来的邮件全部送到cola自己的邮箱吧,她可不想再处理这些东西了,到底是谁造谣做cola的经纪人省心的,要不是顾忌和cola这十多年的感情,她真想赶紧辞职回家生孩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