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粉唇紧合,但是唇角是微微上扬的弧度,谁说,在一起一定要热腾的欢闹。
无声胜有声,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
时光不知流逝了多久,只觉窗外的雨,越下越大,豆大的雨滴打落在红瓦上,清脆作响。
突然一只被雨水打湿,显得极度狼狈的白鸽,停落在窗口。
可爱的小脑袋,左右摇晃,打扰他们一时宁静独处的氛围。
“这小家伙——”被可爱的举止逗笑,百里浩起步靠近白鸽。
视线突然一抽,见到白鸽脚踝的位置卷着一小信条。
抬起疑惑的视线,望向朝歌。
“我养得信鸽……”朝歌如此解释,也是显得无比坦白,“你可以拿来看。”
拆开信条,一看内容,百里浩脸色极差。
“消息是关于一个你非常在乎的人。”他将信条收进手底心。其实是不愿意让她知道这个消息吧。是个十足的坏消息。
☆、345.第345章 估计会出大事
是个十足的坏消息。
朝歌勾笑,细细诉来,“每次下雨,总能听到一曲悠扬的笛音,从《晨华宫》传来!”
今日下雨,除了雨声,还是雨声,没了笛音的陪伴,显得空荡荡,而一股失落感。
也许,朝歌早就有所感觉吧?
百里浩端详她好看的侧脸,“你原来早就猜到了。”
她又转讪笑,“那是,百里晨比我更清楚,他走的道路是多么的举步维艰。”争权夺位,历来都是最残酷血腥的事。
百里楚开始正面加入战局,其中还有秋皇夫搅局。
而百里晨前去边塞,回来之路也是遥远。若是有点心思的人,定然不会希望,他能无恙回来。
恨不得百里晨死在路上吧?
这也是朝歌莫名的惆怅之处。
百里浩深叹一口气,“若是三日之内,他赶不回来?估计会出大事。”
大事就是,可能百里晨再也回不来了。
想比百里浩的忧心忡忡,朝歌则将这些所谓的担忧强行压下。
一成不变的是她的从容笑靥。
双手扶在脑后,轻松自如的神态,“怕什么?这家伙命硬!”
他有些啼笑皆非,这就是朝歌给的答案么?
“我相信他。”突然她郑重其事的冒出四个字。确实是处于信任!相信他应多所有荆棘坎坷的能力,相信他从容以对的魄力。
朝歌摸上心房的位置,原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已经对他百般信任。
百里浩走了。
他握着那信条,走得急促。
六位皇子六个兄弟,朝歌比他们看得透彻。有各自夺权的,有相互扶持的。
那么百里浩手握皇军十几万,他会站在谁那边呢?
朝歌自信心里的答案。
大雨瓢泼,冷风习习,还是没能打扰她舒适的睡眠。
养足精神,翌日来战。
这不是,天还未亮,就听来一道足够地动山摇的消息。
“女皇命人拆了正仪殿所有的金砖。”
“女皇将酒池肉林给拆了……”
朝歌惊醒,赤脚跑向门外。
小钰儿等人,惊呼喊叫,这主子,说风就是风,说雨就是雨的性格什么时候能改一改啊?
瞧瞧,跑得比马还快,这还穿着睡袍呢?在皇宫里乱闯合适么?
朝歌脚步疏忽停留在宫殿门口。
只因为看到一干工匠人等,“哎呦哎呦”,肩上扛着担子,手上有榔头铁锹。
往女皇大殿的方向而去。
“真的要拆了?”朝歌反问,直径跩过路过的内务府管家,“是真的要拆了?”
她不知道是欣喜,还是打心底里都没想意料到,女皇痛改前非,将宫殿去拆
内务府管家连连点头,“皇女,您是不知道啊,女皇连夜下得圣旨。”
————作者君突然感受颇深,感谢亲们一路以来的支持陪伴!不管我写得好还是不好,总有你们宽容的跟随,其实我心里盛满了感动。
我更新晚了,你们叫我主意身体,别累垮了身体。
就算我更新少了,你们虽然抱怨几句,要求加更!还是不离不弃尾随。
当然这不乏因为,我的文足够让你们喜欢。
那我还是想谢谢你们,喜欢我写的文章。
每一次看到评论里说:这是一本好看的书,何尝不是一种抵达心里深处的欣慰呢?
还是要说一句!感谢有你们。我希望自己会尽心尽力的写完这本书,希望你们继续喜欢。
☆、346.第346章 和皇孙女是金兰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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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
女皇犯了十多年糊涂,突然一朝被她骂醒了?
朝歌脚步飞快,往寝宫回跑。
“快点!快点!沐浴更衣,我要去面见女皇。”
当朝歌一席淡黄色宫服,出现在女皇宫殿门口时候,欲要觐见。
却被要求打道回府,“女皇说了,这几日在养心殿静养,不见任何人。”
———————
养心殿,女皇再忙也会抽出时间去坐一会的宫殿。
却鲜少招人进去伺候。
有人曾说,养心殿一定有个不能与人诉说的秘密。
“你在那里过得好么?”女皇对着画中的男子,径直发呆。
又是自言自语,“你的女儿长大了,翅膀硬了,会开始数落起我来了!”
“你走后,我发现,我绞尽脑汁骗来的江山,有什么好呢?”
曾经被权力蒙蔽了双眼,只晓得一股脑的往前冲,继续冲。
却流失了身边最温柔的风景。永远的失去了他。
画中的男子,如玉少年,眸子清澈,如青草一般散发清新的香味,唇瓣柔得跟绸缎一样,总是波光盈盈,而满怀柔情。
然他的眉角有一颗红痣。
小时候,轩辕国太平盛世,旗下封了八位藩王,各自有了领地,各自管辖。
藩王也分皇亲藩,和异族藩。她恰恰是异族藩王的女儿,异族藩王随不同于皇家血脉,但因战功赫赫,被冠上了国姓。
她名唤芊芊。也是百里芊芊。
女皇的记忆里,不止有红痣美男子。还有另外一个风姿飒爽的女子。
“来,我们结拜为金兰姐妹!从此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年月同日死。”
她是真正的皇族血脉!皇族的嫡孙——叫百里媛。那一年,她百里芊芊和百里媛结拜金兰姐妹。
两姐妹关系好得不得了,一起玩耍,一起学习,一起分享,到了后来,一起英勇杀敌,冲上前线。
“芊芊,你父亲手握大军,而我百里媛,需要你父亲的扶持。”百里媛对芊芊说。虽为皇族嫡孙,但是她的势力太薄弱!需要军力的支持。皇位真是一个诱人而害人的位置。
而那一年,父亲病倒了,百里芊芊从容不迫的举起长矛和盾牌,开始从军。
“芊芊,你好厉害,替父从军,你已经能独当一面了。”
“芊芊……我的皇位多亏有你。”
她英勇杀敌,为了金兰姐妹,付出的太多太多了。
直到后来,百里媛冲她沾满血腥的眼眸说,“我的皇位我不想要了,皇位是你替我拿下的,不如给你吧?你比我更适合当女帝!”
“百里媛,你不知道……我这么全心全意的为你打下江山,是因为你身边那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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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面再次跳转。
军营里总是枯燥乏味的,然总有一个俊美的男子,墨发翩跹,步入她的视线。
“鄙人名唤朝搁。哥哥是皇孙女身边的参谋!随着哥哥跟在皇孙女的身边。”他说递上毛巾,见一身盔甲,而刻苦练习的女将女,满头大汗,想要给她擦擦汗。
芊芊会嗤笑,“皇孙女身边最不缺的美男子,藩王世子,大臣贵子,乃至外国使臣都对皇孙女倾慕不已,你一介平民,凭什么说要留在皇孙女身边?”
其实,就算和百里媛金兰姐妹,她还是会时不时的冒出酸意。
百里媛几乎不用做什么,都有各色男人为她保驾护航,而这些男人个个都是龙中之凤。
而她呢?无人问津,其实长得也不赖,就是要替父从军,总是一身冷冰冰的盔甲,将人拒之千里之外。
对于芊芊的冷眼冷意,丝毫不能激起他任何的波澜。
这位男子即使穿着一身朴素青衫,还是出尘的俊美。
他是柔软的,柔到再冰冷的她也快融化了。
☆、347.第347章 做我的情人
他是柔软的,柔到再冰冷的她也快融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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芊芊已经不记得多少回,百里媛和别的男子缠缠绵绵了。作为皇孙女,她往来于各个青年才俊身边。
又时候她会觉得,百里媛更适合做个优雅的诗人。
而不是冷清冷意的帝王。
直到有一天百里媛对她说,“这个红痣的男子,叫朝搁,长得真是好看……我将他纳为了侍夫。”这个犹如晴天霹雳,打得她措手不及。
“当皇孙女的男人,是你梦寐以求的吧?以后等她登上了皇位,你也是皇夫了。”芊芊冲到朝搁面前,就是冷冷的质问。
她总是像只尖酸刻薄的刺猬,把自己保护得很好。却刺伤了身边人。
每当她疲惫不堪,打仗回来,总会有个男子给她煮好热水泡脚,来解除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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