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笙大致同意云鹭的这个安排,只是她提出来:“去长晖不用两个人,厉家的人认识吴老,我写封信托他送去就行,我和你一起去会一会那帮子响马。”
响马老巢之行无疑是极为危险的,所以云鹭开始未将文笙考虑在内,但她这么一说,云鹭又想起青泥山上自己生死一线之时文笙的表现,叹了口气:“好吧。只是我现在没法和人交手,你自己千万小心。”
戚琴出事,自己无力支撑大局,也许文笙和付春娘见面,两个行事都有些古怪的姑娘家能一见如故惺惺相惜。
如此商定了,文笙写了信,云鹭亲自去求吴伯再跑一趟长晖。
两下里几乎是同时出发。临走时文笙回家收拾了一下东西,将师父赠她的古琴单独包了个长条包裹,带在身边。
两人骑的正是吴伯在响马老巢里讨来的马。离了城镇一路疾驰,周围很快不见了人烟。
马蹄落在泥土路上腾起老大的烟尘,云鹭在马上道:“我思来想去,到了咱们就先按着江湖的规矩拜山。”
文笙凑近了云鹭,大声问:“邺州的响马里面,可有你认识的人?”
云鹭苦笑:“这些人刀头舔血,变动很快。很多只是光听说过名字。再说他们靠打家劫舍过活,里面没仇人就不错了。要不你想想。还能有什么好办法?”
文笙默然,云鹭当年赖以谋生的手段在官府和平民百姓眼里能落个好名声,却也肯定得罪了不少以武犯禁的江湖人。
还不知道付春娘是敌是友,就这么两眼一抹黑地跑了去……
云鹭见她忧虑。道:“实在不行,我就跟他们说实在混不下去了,要入伙,按云某当年的些许名声,怎么也得叫那付春娘亲自见见我,再给我安排个当家的干干。”
别说,看云鹭这形容憔悴的模样,还真是一副穷途末路的架势。
只能先如此了,等打探明白闫宝雄和付春娘是怎么个情况。再来见机行事。
中午二人就在马背上对付着吃了点东西,一天在策马飞奔中过去,到了傍晚。正好路过打尖住店的地方,文笙看看云鹭的脸色,坚持要停下住一宿再走。
云鹭拗不过她,只得答应。
这客栈的规模还不小,文笙照顾着云鹭吃过饭,又催着他赶紧洗漱了躺下休息。
她想云鹭既然是要上山入伙。还带着她这么个姑娘家实在不好解释,不如她乔装改扮了。当一当云鹭的亲信手下。
文笙使银子叫伙计帮着弄了套小厮穿的粗布衣裳,自己在屋子里穿戴起来,对着模糊不清的铜镜查看有没有破绽。
但文笙却忘了,她上一回一丝不苟地对着镜子女扮男装还是在离水,十五六岁正是女孩子发育的时候,这一年来她跟着师父住在青泥山上,环境怡人,心情舒畅,一年里不知不觉长高了一截,身体也有了动人的曲线。
若穿着宽松的长袍,因为前生养成的气度在那里,还勉强能骗骗人,装成小厮,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破绽来。
若是客栈里的铜镜清晰些,她就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第二天一早,云鹭看到她这身打扮,无奈地笑了笑。
不管怎样,总比穿着女装强,上山之后不要叫她离开自己身边,能骗过一个是一个,实在不行,再想说辞。
偏偏客栈里就有那讨人嫌的客人,出门的时候一个虬髯大汉和二人走了个碰面,嘴里哼着小曲儿,错身之际猛然顿了一顿,回过头来目光追着云鹭和文笙看,又把文笙好好打量了一番,嘴里还“啧啧”两声。
云鹭猜这人是瞧穿了文笙是姑娘家女扮男装,觉着稀奇。
他不喜对方这无礼的举动,回头冷冷瞥了那虬髯大汉一眼,以示警告。
那人竟不害怕,冲他回以露齿一笑,牙还挺白。
他二人这么大的动静,文笙焉能不觉,她向后一瞥,便意识到问题出在自己身上。
等出了客栈大门,她低声问云鹭:“怎么了,很明显?”
云鹭笑笑,回答她:“是不大像,没关系,就这样吧。”
两人去牵了马,云鹭看着文笙,想起了从前,感慨道:“我还记得第一次看到你,你穿着一身旧衣裳,和这个打扮也差不多,那时候我便没有认出来,只想这谁家的少年公子,真是明珠蒙尘,山上这大半年,你变化还挺大的。”
第七十九章 嘴贱的最高境界(书友140312003321184和氏璧)
何止变化大,有些感觉云鹭不知道怎么形容。
大约一年之前,文笙若是不说不动只那么呆着,还会给人一种脆弱的错觉,好似一折即断很容易便会伤到,换上女装之后,更是楚楚堪怜,可现在,好像这一年时间长开了的缘故,她浑身上下透着一种明朗,时不时就会叫云鹭有眼前一亮的感觉。
文笙没有出声,默默地想这大约是因为她和前生长得越来越像了吧。
到这天傍晚,两人进到了邺州境内,道路开始变得崎岖难行。
照旧是住店休息了一晚,养精蓄锐,准备第二天上山。
要进到响马的老巢,不管是对云鹭还是文笙,都将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到第二天,出发没多久就是山路,有时还需穿过密林。
两人下了马,牵着缰绳艰难前行,文笙还好,这一年来跑山路已经习惯了,云鹭这两天骑马赶路,伤口有些撕裂,不敢剧烈地活动,为了照顾他,文笙时不时停下来,帮他牵牵马,或者返身拉上一把。
原本估计中午就能到达,看样子怕是要在路上耽搁到傍晚。
“歇歇吧。不差那一会儿,山上必然缺医少药,你要格外小心伤口。”文笙安慰他。
云鹭满脸都是疼出来的细汗。闻言苦笑了一下,还未说话,突听得由山下不远处传来了一声唿哨。
两人循声望去,但见由他们之前经过的地方上来了一个人,先前离着还有一里多路的模样,因为是山路,两人居高临下才能依稀望见一个小黑点。可只是一眨眼的工夫,那人已经接近到百丈之内。来得好快!
这人是个虬髯大汉,看着竟有些面熟,文笙一怔间便认了出来,正是昨天在客栈里遇上的那个客人。
看样子。他同云鹭一样,也是个江湖人,而且身手还十分不错。
这人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目光和文笙在中途相遇,呲牙笑了笑,说道:“小姑娘,跟男人私奔可得擦亮眼睛啊,这男人岁数一大,难免力不从心。你看他走两步山道都喘,还要靠你扶着,啧啧。既不中看,也不中用,这样的男人日后可有得你罪受喽。”
文笙一时愕然,呆怔怔望着那人,半天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什么。
云鹭那里却闻言大怒,心说我招你惹你了。要你跳出来胡言乱语?
虽说他对着文笙从来没有过旖念,但对方这番话分明是对他极大的污辱。自己怎么就既不中看又不中用了?再说这虬髯汉子说话粗鲁,文笙小姑娘家听不出来,云鹭久混江湖,却一下子便听出了其中的调戏之意。
奶奶的,这是他身上有伤,否则非叫这王八蛋知道知道嘴贱是个什么后果。
云鹭喘了口粗气,强压着火,提高了声音道:“阁下误会了,我俩并不是……”
文笙在旁拉了下云鹭,阻止他继续解释下去。
其实文笙比云鹭估计到的要多懂很多事,对方话中的调笑之意她并不是完全听不出来,她也生气,但生气的同时,她又想到了很多旁的。
比如说此人身手敏捷,这么巧出现在这山道上,说不定和他们去的是同一个地方,甚至有可能就是邺州响马那付春娘的手下。
云鹭带着她一个姑娘家进山要入伙,怎能不任由旁人猜疑取笑。
救师父才是最要紧的。
这工夫那虬髯大汉离得更近了,他眼神极为好使,一下便看到了二人的小动作,打了个“哈哈”,撇嘴道:“你看他都不敢承认!哈哈,这样的男人窝不窝囊?前面可是响马窝,你个小娘们儿,小心他把你卖了还帮人家数钱!”
文笙决定要好好气气这多管闲事的家伙,为边上快要气爆了的云鹭撑一撑腰:“就算卖了那也是我们俩的事,和阁下有什么关系!”
此言一出,那虬髯大汉便是一滞,脸上露出不可置信之色,在他二人身边站住,上下打量着文笙。
文笙随便他看,笑着同云鹭道:“好了,消消气,他又不知道你的厉害,别和他一般见识。”少有的温柔语气到把云鹭闹了个大红脸。
那虬髯大汉见状不由气结,摇头叹道:“女人啊,一旦蠢起来还不如一头骡子呢,好歹骡子你往哪边赶,它还知道往哪走!”说罢转身自顾自上山去了。
这下子轮到文笙黑了脸。
云鹭到是突然间火气全消,忍不住“噗”地笑出声来,劝道:“看看,你光知道劝我,自己还不是一样,犯不着跟这等粗人计较。”
文笙眼望那人背影,长长吐出一口浊气,心说:算了,这人说话虽然粗俗,总算是一番好意。
而且看他刚才那一副再呆下去眼要瞎了的模样,估计着心里也未必舒坦到哪去。
哼,再叫他嘴贱。
等云鹭休息够了,再度前行,那虬髯大汉早不见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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