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仲抱了拳,翻身上马,追随少擎而去。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草原陷入了无边的黑暗,今夜无月,无星。
潇潇的帐里依然安静,但是帐外气氛却无比紧张!
灵儿生病了,这是草原上的头等大事!所以附近大帐的灯火都燃着,没有一户人家熄灭了烛光,灵儿来的时间虽短,可是她没有架子,爱开玩笑,为人大方,从来不为难下人,她病了,大家都心疼,不时有人前来帐前询问一下她的病情,也有人送来秘制的草药。
这是草原上一个无眠之夜!所有人的心都悬在潇潇的身上。
凌荣跪在榻前,泪眼模糊着,轻轻地为潇潇擦着汗水。她实在不知道,原来事实可以这样轻易击垮了潇潇,她平日那样漫不经心,那样事事迷糊的样子,原来她对少擎的情已经深到了这种程度!凌岳,你哪里还有希望?心,又痛了起来,这一回,却仅是为了潇潇。
这就是她的魅力所在吧,让接触久的男人、女人,都能从心底去疼爱她!
凌云终于得到了允许进了大帐,榻上烧得如同小红人的潇潇一下子揪紧了他的心,他慢慢蹲下去,不顾风彦那瞪得如铜铃的眼睛,轻轻地握住了潇潇的手,说道:”如果可以,请你忘了他,请你让我来照顾你!”
潇潇依然迷糊着,不过,她的手却伸向了凌云,模糊中,那影子好像少擎!少擎,你为何这么狠心?把我推向那样痛苦的境地?可是,我还是爱极了你手心的温度!
潇潇不再迷糊的说糊话,静静地睡了起来。
凌云抓紧了那小手,放在唇下,亲亲地轻吻着,头一次,这样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感情。
风彦又欲发怒,凌荣却轻扯他的袍子,轻声说:”让他们呆一会儿吧!没见潇潇安静下来了吗?”
风彦认真一看,潇潇果然是安静睡过去了,他一揪凌云的衣领,威胁道:”你小子给我小心点!若和你那混帐大哥一样,别怪我不客气!”
凌荣连忙拉住风彦的手,劝道:”好了,好了,快出去,别吵着潇潇!”
凌云却像没听到一般,一双眼睛静静地看着潇潇,风彦无奈只好松了手,跟着凌荣出了大帐。
凌云坐到了地上,一手紧握着潇潇,一手轻抚着她的额头,一时冰凉,一时滚烫的额头,每变化一次温度都让他的心跳慢上几拍,如此紧张,像头顶悬了利剑!
似乎是漫长的几年一样,在第三日的中午,潇潇终于醒了,如同一朵刚刚睡醒的花,一瓣瓣地重新绽放,那脸上,毫无病容!
风彦、凌云、凌荣一同见证了这个让他们不敢相信的场面!
潇潇的脸色粉润,如春天的桃花,一双眼眸,就像夏夜草原上最亮的星星,晶莹动人。
潇潇自己撑着坐起来,微一皱眉看着面前的几个人,风彦的胡须如盛夏的草一样,密密地扎了一满下巴;凌荣的眼睛肿肿的,像小桃核;凌云一脸担忧,发丝凌乱,似乎几天之间老了好几岁。
一阵温暖涌上心尖,还是有人在乎自己,关爱自己的啊!
瞧,为了自己的病他们都愁成什么样了?看,你拥有了这么多!有风彦,有凌荣,有这广阔的草原!凌潇潇,你没什么可抱怨的!你不可以再让他们担心!”你感觉怎么样?”风彦伸了手,覆在她的额头上。”没事,哎呀,我饿死了,哥哥,快给我东西吃!”潇潇伸了个懒腰,似乎根本没有生病那回事,只是好好睡了几天。
看她那样子,莫不是烧坏了脑袋,或者失忆了?凌云迟疑了一下,问道:”潇潇,你,你认不认识我?”
潇潇鼓了一下眼睛,说道:”废话,感冒发烧而已,哪里就会记不着人了?南宫凌云你咋没跟着那混蛋走?你在我这里住着,交了伙食费没?”
那混蛋?风彦大笑起来:”好了,终于好了!哈哈,我们南夷的女人就是不一般,看吧,烧一烧就没事了!灵儿,让哥哥给你寻个更好的男人,要强壮的、威武的,像哥哥这样的,怎么样?”
凌荣掩嘴笑起来,这南夷的王,真是什么话都说得出口!哪里有对着自己妹妹讨论男人强壮的?
几天来所有的忧愁,所有的不愉快,都随着这爽朗的笑声烟消云散了,只有潇潇,悄悄收起了眼眸里的落暮,把目光转向了那帐外辽阔的草原。
正文 第74章 订婚之夜(1)
灵儿病好了,又和草原上的格桑花一样娇艳动人。
前些日子发生的事情似乎像一阵风,就那样轻易吹过去了,没人再提,也没人敢提!
偷看的人也没抓到,潇潇也懒得再去想,从此之后,她依然要做糊涂的、快活的凌潇潇,只要让我快活地活着~也要让身边的人快活地活着!
于是,草原上天天都能响起她那不成调的、乱七八糟的、自创的歌曲。毫无音乐细胞的潇潇,把草原上一切可以编进歌里的东西全收进了她”伟大”的歌里面,头一位要歌颂的便是她伟大的”狼王哥哥”。”伟大的狼王哥哥,戴着兽皮帽子,抱着兽皮美人~他的眼睛那么像铜铃,一瞪就能吓跑所有的狼~~”附近的百姓们全都乐得前俯后仰,这是头一位敢这样调侃大王的人吧?可爱的灵儿,她是所有人心里的开心果,她的笑容那样的有感染力。
一天劳累下来,只要听到她那快活的歌声,就能像喝了一杯香甜的奶酒,浑身舒坦。风彦和凌云坐在帐前的石桌前,面前是一坛烈酒,风彦可是从不喝那羊奶酒的!他就喜欢这大碗大碗的烈酒下喉!凌云只好陪着他,任那火辣辣的酒在腹中翻滚。”哈哈,臭小子,你看我的灵儿,真是漂亮,我是越看越喜欢,你喜欢她吗?”风彦突然伸手指了指潇潇。凌云一楞,接着便说:”喜欢,并且不亚于任何人!””说实话,这草原之上除了我也没人配得上我的灵儿,不过我们是兄妹,我不能娶她!我瞧你小子也不错,比你那混蛋哥哥强多了,所以,我把她许给你,如何?”风彦笑着说道。
许给我?凌云完全呆住了,这,这可能吗?潇潇又会同意吗?”怎么,你还不同意?你敢嫌弃我的灵儿?”风彦面色一沉,手就按在了宝刀之上。
凌云连连摆手说:”哪里敢嫌弃,只怕潇潇又会恼怒!大王又不是不知道潇潇她——””在说什么?咦~这么烈的酒!喝多了伤身的!”潇潇蹦蹦跳跳地走过来,抢过了风彦手里的酒碗,自己小啜了一口,立刻皱眉说道。”天天都喝这么烈的酒!一点也不爱惜自己的身体!真是讨厌!还有你,你也要跟着他变酒鬼吗?先交酒钱过来!”潇潇一伸手,在凌云的眼前晃悠着。”看到没,臭小子,我的灵儿可是个好女人,她会给你聚起无尽的财宝!”
风彦大笑起来:”臭小子,你当着我灵儿的面表个态,你喜欢不喜欢她?”凌云大窘,脸皮涨得通红,一双眼睛几乎不敢再看潇潇。”你这臭小子,怎么没点胆量?哎,就这点比不上你那混蛋哥哥!”
风彦不悦起来。潇潇弄明白了状况,捂着肚皮笑起来:”哥哥,你怎么可以这样?你看人家脸都红成啥样了,你以为个个都像你一般,脸皮城墙厚?再说了,凌云哥哥和我只有兄妹之情呢!你这是点的什么破鸳鸯谱!也不怕别人笑话!”
凌云心里沉了沉,迅速冷静了下来,他尴尬地咳嗽了几声,说:”就是,就是,大王-””就是个屁,你刚刚还说你喜欢她不亚于任何人!怎么当着面就不敢承认了?
我最恨你们中原人扭扭捏捏~我们南夷人从来不这样,我们要爱就爱,要恨就恨,就要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若不是灵儿是我灵儿,我早自己娶了,哪里轮得着你这臭小子!”风彦不满地说道。
凌云更加尴尬,刚退去了红涩的脸又胀得猪肝一样了。潇潇使劲扳着风彦的肩膀晃着,骂道:”臭风彦,你就这么迫不及待地把我送出去,当日巴巴地把我弄了回来,现在又这么急赶我走,是怕我吃光你的粮食吗?我给你钱还不成吗?
你这个小气鬼,守财奴!”兄妹两个缠成一团时,凌云突然站起来,激动地说道:”潇潇,我喜欢你!请你嫁给我!”天地间刹那间安静了下来,过了半晌,风彦才拍着手大笑着说:”这才像男人!潇潇,我作主了,你嫁给他!”
潇潇脸上的血色迅速褪去,她的胸脯剧烈地起伏着,似是受了天大的委屈,而后猛地转身往那草原中跑去。
凌云这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莽撞,潇潇对少擎的情哪里会说忘就忘,依她那倔强的性格,一定是深深地埋在心里面,自己和少擎是兄弟,这样提出来,让她如何去面对自己?都怪自己这么蠢!
风彦却是一头雾水,自言自语道:”难道是害羞了?”凌云狠狠地甩了自己一耳光,拔腿就往潇潇跑掉的方向追了过去。风彦又迷茫了:”这人干吗自己打自己?”
凌云在草原里找了好久,才发现了躺在草地上的潇潇,她用手枕着脑袋,一腿搁在另一条腿上,闭着眼睛,唇紧紧地抿着,花花静静地卧在几米之外的地方,警惕地看着凌云,凌云正想靠近时,它立刻拱起了身子,低声咆哮起来。
凌云为难地停住了脚步,潇潇眼睛也不睁开,便淡淡地说道:”我和你一起去寻药!”什么?凌云瞪大了双眼,她这是什么意思?潇潇坐起来,扯了根草放进嘴里慢慢嚼着,草根有些苦,又有些甜,又有些涩,说不清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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