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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家燕子傍谁飞 (南方赤火)



一声大叫在耳后极近之处响起,震得她耳膜直疼。随后便是她听不懂的破口大骂。她看到那手指头上流出一道细细的血,血珠随风甩到身后的空中。

奉书冷笑道:“都告诉你是吸人血的蚊子了,你还偏要试一试……”话没说完,突然气息一滞,已经被他卡住了喉咙。滑腻腻的血沾在了她颈窝里。

“聪明的姑娘,认清你的身份。你敢伤高贵的蒙古人,我现在就可以下令把你丢到马群里踏死!杀一个驱口比杀羊还容易,就算是皇祖父也不会过问半句。”

奉书身子一僵,恐惧暂时战胜了羞怯,知道他说的没错。但随即心一横:“反正已和他撕破了脸,大不了回去之后想办法逃便是。他想在这里就杀我,也未必杀得死。”

她感到脖颈上那只手渐渐往下移,往自己的衣领里钻,猛地扭身挣脱,微微喘息着,说:“营帐马上就要到了。高贵的蒙古人到底打不打算履行他的诺言?”

胡麻殿下轻轻一勒缰绳,缓下了速度,低头用下巴蹭了蹭她的头发,用力嗅了一嗅,“高贵的蒙古人答应告诉你那个江西丫头的去处,可并没说是何时告诉啊。可以是今天,可以是明天,也可以是下一个月圆之时,看我心情。”

又被骗了!奉书勃然大怒,什么都不管了,向后伸肘,去击他肚腹。身下的骏马却突然扬起身子,接连几个纵跃。她尖叫一声,五脏六腑翻江倒海,全身的力气都消失在了半空。等那马儿再跑稳时,已经被胡麻殿下揽在了怀里。

胡麻殿下好整以暇地笑道:“暴躁的姑娘,别忘了你是在马背上,身后是全蒙古最好的骑手。”

奉书眼睁睁地看着他伸手摸了一把自己的脸蛋,又将手向下探去,一咬牙,扬了扬手中的针,将手覆在前方的马颈上,“若是我刺你的马呢?全蒙古最好的骑手能不能制住一匹健壮的疯马?”

胡麻殿下大怒道:“你敢!”

可他的手终于停住了,不敢再在她身上游走。

奉书的手仍旧放在马颈上,摸上那马儿飞快跳动的颈部血管,恶狠狠地道:“现在就说,否则我对你的马不客气!”

胡麻殿下沉默了片刻,忽然低低一笑,“你对你的朋友很上心啊,上心得不惜和使主一再作对……你们关系很好?”

“嗯,那又怎么样?”

“好得让你宁可跟答剌麻八剌同归于尽,也要打听出她的下落。我很感兴趣,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奉书渐觉不妙,自己的真实身份到底如何,可万万不能让他看出一点端倪。

她强硬道:“关你什么事?”

“我会根据你的答案决定告诉你真话还是假话。”

奉书恼羞成怒,只觉得自己机关算尽,还是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中。对方是告诉她,她再如何威胁,他尽可用一句假话敷衍了事。

她决定也编一句假话,“我们……从小是邻居,从小在一起玩。你们……你们打到江西的时候,我们一起被抓的。”

“聪明的姑娘不要撒谎。我妹妹说,你是她在大都买到的,可不是从江西捉来的。”

奉书心中一沉,没想到他还向虎牙公主打听过这些,硬着头皮说:“被卖了好几次,一路卖到了大都,有什么稀奇?”

“那你又怎么知道你的朋友也在北方,在宫中做事?”

奉书知道胡麻殿下虽然看似浮浪,可绝非脓包,眼下非得自圆其说不可。额角渗出了一滴冷汗,滑到腮边。她连忙想悄悄抹掉。

可胡麻殿下已经抢了先,伸手给她拭掉了汗珠,又顺便在她耳垂上揉了揉,笑道:“紧张什么。”

奉书全身一麻,差点便要跌下去,俯身抓住马鞍前端,小声道:“马跑得太快了,慢点。”抓紧时间深深呼吸了几口,飞快地答道:“在大都人市上时,听萨仁姑姑偶然提起过,买过一个跟我差不多的小丫头,我想那多半是她。”

胡麻殿下把她身子摆正,轻描淡写地道:“还是在撒谎。文二姑娘根本不是我们从人市上买回来的。”

这一句话如同晴天霹雳,奉书登时方寸大乱,口干舌燥,心脏砰砰乱跳,不知是该乖乖承认自己撒谎,还是该矢口否认“文二姑娘”的存在。一只手悄悄揽上她的腰,她也忘了去躲。

忽然身子一轻,却是被他转了半圈,放回了马背上,和他面对面,相距只有尺许。身体却是一路倒行,带来一阵阵强烈的不安和晕眩。她连忙仰起身子,却又不敢躲得太远,生怕掉下马去。

胡麻殿下的面容冷冰冰的,目光却炽热得好像草原上的篝火。

“撒谎的姑娘,告诉我,文二姑娘究竟是你的什么人?”

奉书此刻惊慌远大于羞赧,杀心顿起,紧紧攥住手中的绣花针,强迫自己的冷静,眼睛飞快地扫过面前之人的眉目、嘴唇、脖颈,心里一遍遍地确认着:“肋下三寸的死穴……肋下三寸……”

胡麻殿下见她呆呆不语,将她拉近了些,低声笑道:“而你,你的出身来历,是不是需要我回到大都之后细细查一查?”

奉书全身发抖。距离太近了,她几乎可以感觉到他身体的热量。可是她还感到了另一样东西。他的华丽外袍下面,似乎是一件熟皮甲,牢牢护住了胸腹间的要害部位。

而奉书手边再没有第二件锐器。她暗自咬牙,杀心起了又消,绣花针从指缝里滑了出去。

胡麻殿下见她始终不言语,知道这两句问话已经切中要害,笑吟吟地道:“想保守你的小秘密吗?只要你……”一面说,一面将她一把拉进怀里,低头吻下去。

忽然,一声悠扬的号角从中军大帐里传来。那是皇帝传召臣下的命令。奉书蓦然记起来,今晚是群臣大宴,作为围猎季节的收尾,庆祝即将过去的又一个秋天。她一扭头,飞快地挣脱开来,叫道:“你皇爷爷叫你们回去呢。号角响到第三遍,没到齐的人都得挨罚,连太子也不例外。”

胡麻殿下手上微微僵了一僵,冷笑道:“你倒挺懂规矩。”却也无心再肆轻薄,双腿一夹,拍马奔下山丘。

奉书脚踏实地,这才长出了口气,心中突然又有了底气,对着他的背影大叫,

(以下

作者有话要说:  赠送~

“你保证过的事,还没告诉我!”

胡麻殿下突然纵马转向,冲回奉书身边,把她吓了一跳。

他俯下身,说:“晚宴结束后,到我的斡耳朵里来。”

然后马蹄声不停,他转了个圈子,顷刻间就消失在尘沙里。

奉书呆立了半晌,直到听到第三遍号角,这才突然红晕满脸,用自己唯一学会的蒙古粗话嘶声大骂:“混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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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正经的考据:“混账”一词,有说法是来源于蒙古语,有兴趣可以百度。

萌萌哒奉丫头:听说明天是色目人新年?各位哥哥姐姐节日快乐呀!谢谢花花姐姐、路灯姐姐的小雷雷!话说我到底要不要去!在线等,急

第131章 0102

·胡人高鼻动成群,仍唱胡歌饮都市·()

奉书将全身上下掸了又掸,又找到一个小溪流,仔细洗了手脸,连耳朵后面都用力擦了擦,这才失魂落魄地回到了自己的住处。还好虎牙公主和南公主都已经出发去面见皇帝,帐子里都是留下来的奴婢。有不少人远远地看到她和胡麻殿下同骑驰回,此时看她的眼神都颇为古怪。

奉书一肚子没好气,随口问身边的一个蒙古女奴:“我回来晚了。公主有什么吩咐吗?”

那女奴笑着答道:“今日不是群臣大宴吗?公主那里,自有蒙古奴婢伺候。你只要别喝多,别扰了贵人们的兴致就成了。喏,那是赏给你的酒和肉。”

她的语气比平时更加亲热和客气。奉书也没在意,顺着她的手指一看,自己的铺上果然多了一袋酒,一包肉,喜出望外,顺手抄起酒袋子,喝了一小口,把方才的不快忘掉了一些。

那女奴又凑上来,悄悄对她笑道:“今日主仆欢饮,是难得的机会。到了晚上,你可得好好打扮打扮……嘻嘻!”

奉书方才因为洗了脸,面颊发干,正在往脸上涂羊脂,听了她这话,愣了一愣,才似乎明白过来,脸上一热,将剩下的一团羊脂一把丢在地上。

打扮个鬼,最好灰头土脸的谁也认不出来。忽然想起师父,要是他在,一定也会对自己这么说。不不,要是他在,得知自己方才那么胡闹,肯定已经大巴掌揍下来了。想到这儿,她忍不住一缩脖子,决定这件事谁也不告诉。

夜幕一点点降临,整个草原的颜色慢慢暗淡下去。奉书胡乱吃了些干粮和熏肉,和几个奴婢一道,坐在一小块高地上,看着大汗斡耳朵周围那一片堪比白日的篝火。烟熏和烤肉的气味时浓时淡,被风直带到草原上方的繁星里。

老皇帝忽必烈已经不胜酒力,让宠妃南必扶回了帐。真金太子还在一个个地向席中之人敬酒。蒙古人饮酒自有一套酒令,被罚之人不仅要饮尽一杯烈酒,还要唱歌或是舞蹈,根据眼前的情景自编歌词与舞步。奉书知道,蒙古人在学会说话之前,多半就已经会唱歌了。不论男女,在学会走路的同时,就已经可以载歌载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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