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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池娇 (鬼十则)


  似乎感觉不到强烈的愤怒与复仇欲望,好象,隔了这么多年,她心心念念的,只是想要知道哥哥到底是不是凶手,又因何成为害她的凶手,似乎知晓了这个,她就释怀了,那满腔满肺的执念,所剩不多矣。
  这可不象是楼满袖的性格,她不应该是快意恩仇的?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干脆利落,绝不拖泥带水。
  玄朗了然,这应该是受了娇娇的影响,或者说是娇娇心有顾忌,又占据情绪的主导地位之故。
  “不要被杂念干扰,也不要管能否成功,静下来扪心自问,想不想?如果想,是希望她一命还一命,还是付出其他的代价?之后,再论其它的……”
  找西柔实际当权者索仇,难度自然会有,但不能因为这个就瞻前顾后,错误地领会了她真正的意思,给荣娇留下可怕的隐患。
  一个人,死去多年执念不消,怎么会一朝得知真相,无欲无求?
  玄朗觉得前世的荣娇会是这样的,而楼满袖绝对不会……她是那种被别人打了一巴掌,一定要还回两巴掌的主儿,忍气吞声忍辱负重这类的词,与她,素来是没有丝毫关系的!
  想不想报仇?
  荣娇拧眉,应该是想的吧?
  不考虑楼满袖的性情,单以她池荣娇今日之性格,撇开可能对大夏对玄朗的影响,也是想的,不必以命相抵,利息是要收的!
  “那就好!”
  玄朗眉目清净果断:“不要命,要什么?”
  西柔太后的确死不得,若是只有她死,才能换来荣娇此后的太平无事,那他也不介意将天捅了,不用偿命自然最好。
  “真要报仇?!”
  荣娇拧眉,那是西柔太后啊,宫里戒备森严,如何下手?
  “自然。”
  这种事有什么值得说笑的?
  “你想她如何?”
  荣娇有些呆,玄朗的语气太过随意自然,不象开玩笑,但也没多正式,温和淡然地就好象说天气不错般。
  “不急,慢慢想,想好了我们再做。”
  她有些不在状态,清澈如水的眼眸带着几丝小茫然。玄朗的心头发软,语调不徐不疾。
  “她最在意什么?”
  如果不要命,自然要拿走她最在意的。若是担上大风险,只是不痛不痒地来一下,这样的复仇意义不大。
  “权势?”
  女人最看重的是什么,玄朗并不十分清楚,不过对于西柔太后,习惯了站在巅峰,唯我独尊的女人,想要的自然还是手中的权势吧?
  儿子做国君,也不如自己权力在手来得更爽。
  “还有美丽和死亡。”
  荣娇补充着:“没有不爱美的女人,她怕美人迟暮的苍老……”
  因为苍老意味着丑陋,这几次相触,足够荣娇察觉到太后对自己美丽的看重,对不老容颜的重视。
  “我想,让她成为一个普通的老妇人。”
  从权力的巅峰,成为普通的后宫女人,从不老绝艳到鹤发苍颜,这样的结局,会比杀了太后还要难过。
  “争权的事情我不会,你来,另一件,我要自己动手。”
  延迟衰老的药千金难求,加速衰老的药却不难弄,其实也算不得是加速,西柔太后不年轻了。
  “好。”
  对于荣娇的决定,玄朗没有反对,生死大仇,的确是应该亲手来报的。
  “我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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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九章 得偿

  书房里一片静谧,阿水听着玄朗发布的任务要求,神色不变,语气一如既往地轻松:“公子,这个,有点难度。”
  目标是太后,不是普通的官家太太。
  “……”
  玄朗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目光中的含义再明显不过,这个,不用你提醒,谁都知道的事实。
  “我们在宫里的眼线,近不了目标的身,婚礼是个好机会,人多杂乱,不会留下线索,只是时间紧张,来不及布置周全。”
  若王妃亲自动手,时间倒可以另约,她可以往宫里递牌子请见,只是事后太后出了问题,少不得也要被排查。
  婚礼那天,四方宾客云集,各家女眷齐聚,有资格到太后跟前的不在少数,最是容易下手又不受关注。
  “婚礼宴上,”
  玄朗拍板,人多杂乱,才好混水摸鱼。
  “不必刻意安排,愈自然愈好。”
  以娇娇的身手,接近太后时不着痕迹地在她衣物上动些手脚,完全可以做到避人耳目,没必要画蛇添足。
  “如果太后倒了,会不会再生变故?”
  太后倾向于大夏,而国君楼立勋,似乎更欣赏与西柔烈性气质相类似的具有侵略性的北辽。
  阿水不介意西柔谁当政,但作为一个大夏人,他自然是希望边境太平战事不兴的。
  “有变故最好,楼立勋野心勃勃,对大夏觊觎已久,与其等他一边享用着大夏给的好处,一边惦记着羽翼丰满时效法北辽,武力进犯。倒不如推他一把……”
  玄朗语调温凉,有时候不争不抢会被视为软弱可欺的,大夏是不愿与西柔兴战火,但不意味着是怕他,每年拿着巨额好处来小心翼翼地讨好买和平。
  “狠打他一下,让他知道痛了,至少会太平数十年。”
  新老交替。权力更迭。楼立勋没那么快树立权威,理顺一切,而他年轻气盛。甫一亲政,自然想尽快摆脱太后的束缚,急于一鸣惊人,做一两件惊天动地载入史册的大事来。这个时机恰恰好,推他一把。怂恿起他膨胀的野心,给予迎头重击,会老实很久。
  “……”
  阿水张了张嘴,忽然觉得无话可说。公子你这般将国事与战争当儿戏,真的好吗?
  不过听起来似乎蛮有道理的,不。是极有道理呢?
  是个一劳永逸的好方法。
  ……
  “这是什么?”
  荣娇好奇地问道。
  玄朗说他去准备药,拿来的这个是……如果她没看错的话。白玉小盒里这个没黄豆粒大的黑色药丸似乎一直在动……在动?
  虫子?!
  荣娇陡然瞪大了眼睛,团成圆圈的虫子?!
  “嗯……”
  玄朗笑着夸她:“好眼力,现在确实是虫子。”
  时间太短,能配制的适用药太少,药还在其次,最关键的如何能神不知鬼不觉地下到太后身上,再忙乱,太后入口的东西也不会有一丝松懈,婚宴上,近太后身边的可能是有的,但要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太后的酒水食品上加料,还不被任何人发现,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玄朗想来起去,才想到喂养药虫的身上。
  “我需要取你四滴的心头血来喂养它……原本普通的血就可以,那样需要七天才成功,我们没那么多时间,这样过一宿就可以了。”
  玄朗简单向荣娇解释一番,然后探金针取了需要的血,滴在那团蜷成圆球的黑虫子身上,血珠慢慢将它整个浸在其中……
  “明天早上,它会变成白色。体型会缩小两倍,变成芝麻大比绿豆小……”
  按西柔风俗,在国君的婚礼,身为母亲的太后,一定是会穿雪白的宫礼服。白色的小东西附在白色的礼服上,不显眼。
  “这,是蛊虫?”
  抽了四滴心头血,荣娇的小脸煞白一片,精神明显萎靡。
  “差不多,只是没有蛊虫忠诚,关系也短暂。一旦它找到合适的宿体目标就会自动解除与喂养者的羁绊。”
  玄朗仔细解释着:“等明天早上你就能发觉自己与它微弱的联系……届时只需将它弹放到太后的衣服上,就可以。”
  这倒是不难,近距离接触,只需轻轻不经意地抖抖手就能办到,只是……
  “它会不会掉下来?”
  这么个小小东西,成不成啊?
  玄朗说得太过轻描淡写,让人不敢相信。这也太容易了些吧?
  容易?
  玄朗微笑,这个小东西可来之不易,抛去荣娇的心头血不说,单他,若说是去掉了半条命也不为过!论代价,不比他直接杀进宫里要少。
  当然,这些就不必让娇娇知道了。
  “不会。它的附着力超强,落在衣物上绝不会掉下来,能迅速钻到衣服下,自行找到适合的肌肤处下口,痛感极轻微,之后会融于血肉中,不会留下痕迹。感受到与它的那一丝联系消失时,就是它有了新的宿体。”
  玄朗仔细解释着:“大约一到两天药效发作,开始是疲惫倦怠,正常的劳累症状,三四日后疲倦加重,从脉相上看,会有轻微的气血不足之状,之后容颜色会缓慢衰老,不过,脉相上始终显示健康,是无论何等的圣医妙手也阻止不了的正常衰老。大约要一年之后,才能达到你想要的效果。”
  鹤发苍颜……就是需要这样的循序渐进,若一夕白头,不是阴谋也是阴谋了!
  “你好狡猾噢……”
  清如水洗的明眸中透着不容掩饰的钦佩与赞赏……
  玄朗捏了捏她的脸颊,狡猾?这是夸奖吧?能另换个词说来听吗?
  “我今晚还想去趟那里……不是去祭拜,是去道谢的。”
  那里是指楼满许的府邸,玄朗明白,但他不明白这所谓的道谢因何而来,要谢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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