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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萌吃货 (二谦)


  陈知月跟小厮客套了一番,又咬了咬牙给了小厮一枚不大的珍珠,这才算是把小厮打发走了。
  一家人一晚上都没睡好,再加上明天一早又得赶路,驿馆虽然是免费住的,不过也只能住一晚上,所以一家人简单的安顿了一下,便找了房间睡觉。
  昨天折腾了一天一夜,若是放在现代,黎秋都不一定能受得住,更何况是现在这副豆芽菜身板呢?
  好怀念从前腰细腿长的御姐身材啊……
  躺在床上的黎秋无限感叹了一句,之后便迷糊的睡了过去。
  黎秋再次醒来的时候,是被一只柔软的小手给来回摸醒的……
  摸!醒!的!
  意识到这一点之时,黎秋一个激灵,猛的坐起来。
  坐起来之后这才看到,小阿娇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自己床边,之前来回摸着自己的小手,便是她的。
  哇擦!
  好好的孩子,怎么跑到自己这里来了?
  早上那会功夫,黎锦不是已经醒过来了吗?
  按理说,她应该在看着阿娇,就算是睡觉,也会搂着阿娇,不会让她乱跑,可是现在突然出现在自己床边,黎秋抽了抽唇角,有些想不明白。
  “姨姨,阿娇想吃饭,姨姨的饭好吃。”黎秋还没问阿娇怎么来自己这儿了,阿娇却是奶声奶气地摇着黎秋的衣服,口齿清楚的说了一句。
  黎秋:……
  所以,吃货这种病还会传染吗?
  记忆中的阿娇,好像不是这样的好吃的吧?
  躲在门外的黎锦听到阿娇这样说,猛的点了点头,昨天她被母亲叫醒,吃了两口小炖肉,本来以为不过就是寻常之物,她原来在夫家的时候,又不是没吃过炖肉。
  可是真的入口之后这才发现,那种未入口香气便已经渗进人体的每一个器官,入口之后全身上都舒爽的感觉,实在是过于享受!
  所以今天睡好了之后,便抱着阿娇寻过来,只是她素来心气儿高,又是一派清高作派,所以不好意思自己过来,便打发了阿娇过去喊黎秋。
  只是她刚在门外点了点头,便听到房间里的阿娇,嘻嘻一笑,大声说道:“是娘亲让阿娇来的,是娘亲,姨姨快放我下来。”
  门外的黎锦听到阿娇的话,差点气厥过去,扶着门框,捂着胸口,这才勉强站住。
  而房间里的黎秋冲着门口的方向笑了笑,眸底闪烁着略微复杂的神色,之后才一把将被自己晃到半空的阿娇接回怀里,一边麻利的下床,一边笑着说道:“好好好,姨姨今天给阿娇做冬瓜排骨汤补补小身子好不好?”

  第13章 冬瓜薏米炖排骨

  黎秋走出房门的时候,黎锦再想躲开明显是来不及了。
  所以,黎锦索性也不躲了,看着黎秋出来,讪讪一笑道:“原来阿娇在你这里,我还到处找她呢。”
  说着话便已经伸手过来准备将阿娇接回去,也好挡挡自己的尴尬。
  可惜的是,阿娇天生就是个爱拆台的货,因为下一刻便看到小阿娇一个转身,直接就趴到黎秋肩头,高声拒绝道:“不要,我不要跟姨姨分开,姨姨会做好吃的。”
  黎锦:……
  这姑娘多半是捡来的吧?
  黎锦气得脸都红了,不过最后还是笑了笑,顺着阿娇地话说下去:“大妹是要去弄些吃食吗?要不要大姐帮着你打个下手?”
  听到黎锦的话,黎秋特别意外地看了她一眼,还是那种像是x光扫遍全身一般的,从上半身看到下半身。
  黎秋的目光过于红果果的,所以黎锦被看得都不好意思了。
  黎秋眼睛上下一翻的意思,其实不说也明显,就这样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作派,确定是来给自己打下手的,而不是来蹭吃蹭喝的?
  对于这个便宜姐姐,黎秋并没有什么好印象,毕竟从自己穿越过来,除了第一个拆了自己台子的不知名熊孩子,之后便是这个圣母病晚期的姐姐。
  所以,上下打量了黎锦一眼,黎秋便侧过身,绕过黎锦,抱着阿娇去弄汤去了。
  一边走,黎秋还一边在心里合计着呢,阿娇伤风发烧很多食物都得避开,原本是想弄点羊肉,给阿娇补一下的。
  可是考虑到羊肉虽然是滋补佳品,可是同时性温热,阿娇是小孩子,小孩子本身阳气就足,再加上又刚退了热,并不适合吃羊肉,所以黎秋最后想的性寒的冬瓜来炖上排骨。
  只用清汤炖,再避开一些重口味的调料,这样既不油腻,而且口感还更好一些,想来小阿娇也是愿意喝的。
  黎秋起来的时候已经接近傍晚,所以这一锅冬瓜炖排骨,正常来说也吸引不来多少人的注意的。
  可是偏偏为了调味在最后又放了一把药玉米,因为药玉米调出来的香气,将大家长黎申都勾来了。
  连黎申都厚着脸皮过来了,就更不要提之前,已经铩羽而归的黎锦了。
  虽然做汤的时候,黎秋已经顺便吃了个半饱。
  可是一想到,这么好的食物,居然要被这么一群人吃,黎秋还是迎风流下两条宽面条泪,最后甚至在晚饭的时候吃到撑,只是为了排骨汤不都落进其它人的肚子里!
  至于便宜家人们?
  大家长黎申就差将舌头都给吃掉了,黎锦也好不到哪里去,陈知月还算是好一些,飞翠和黎素素因是妾室和庶女,所以并没有上桌,不过黎秋坐着老远,都能听到她们咽口水的声音。
  这一夜平静而过,第二天一早,黎秋用自己背篓里的鲜猪肉跟驿馆里的小厮换了一只活鸡、半片鸭子还有一点豆干。
  到下一个驿馆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呢,所以黎秋总得多备点食物,在吃货黎秋看来,银子再多也没有食物多让人放心。
  话说荒山野岭的,用银子能换来什么呢?
  所以,只有食物才是王道,才是永恒!
  从京城到杏城,马车行驶,差不多需要十二日到十五日的时间,主要还是看驾车人的技术怎么样,还有马的脚力怎么样。
  这两点对于黎秋来说,都不是难事儿,所以十一日之后,这一家子老小总算是顺利抵达了杏城。
  一路上也只是听陈知月说杏城偏远又穷困的,黎秋也并没有想像出来,一个偏远穷困的山村到底是什么样的。
  不过这一路走来,越来越荒凉的环境还是让黎秋在心里略微有个准备,这个杏城多半就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这让黎秋很忧伤,话说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能有啥吃的呢?
  不过当到达杏城,看到不远处的那一片茂盛的山林之时,黎秋唇角都要勾到后脑勺了!
  哇擦!
  老天果然待自己不薄啊,虽然说穿就穿,也不打声招呼,而且连个金手指都没有,不过给自己这么一大片山林,黎秋觉得自己能吃下整个宇宙!
  这一片森林,得有多少飞禽走兽,得有多少山珍野味,只是想想,黎秋便忍不住的咽口水了。
  若不是考虑到,自己还在赶车,黎秋真想现在就丢下马车,然后拿着背篓上山去探险一圈!
  不过为了将马车上的一家老小都送到县衙门去报道,黎秋最后对着大山咽了咽口水,又挥着小马鞭,愉悦的进了城。
  因为手续齐全,所以黎秋他们很快便到达了县衙门的门口,只是刚到门口,黎秋便看到大门口处,黑压压的都是小脑袋。
  这是,又出啥事儿了吗?
  总不能在他们到来的第一天就出夭蛾子吧?
  虽然说下马威什么的,黎秋也略微明白一些,可是一个九品小官,至于吗?
  黎秋回头冲着车里说了一下,前面好像有什么事情,自己去看看,让飞翠出来看着会马车。
  虽然并没有得到马车里面的回应,黎秋还是跳下车,飞快的挤进人群去看热闹。
  黎秋不知道的是,飞翠在马车里面缓了半天的神,这才勉强爬起来,爬到马车外,一脸煞白的看着前面的人群!
  至于马车里面的其它人?
  其实也真的没有好到哪里去,黎秋坐在外面,可能感觉不到自己的速度到底有多快,坐在车里的家人们,却并没有这样的好运气了。
  最娇弱的黎锦一路上吐死过来吐死过去的,能活着到达杏城,黎锦只觉得自己简直是前世救人太多,所以这辈子才捡回来这么一条命!
  已经挤进人群的黎秋,因为身子娇小,而且又瘦瘦的,所以很容易就挤到前面。
  抬头看了看高高的县衙大门牌匾……上面挂着的男人,不由深深的吸了口气。
  哇哦~
  这个中年男人到底是在做什么?
  怎么拼成这样了?
  再看看县衙门口站着那位手持菜刀的妇人,黎秋似乎有些懂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话说在古代也有怕老婆怕成这样的吗?
  这光天化日之下,被老婆逼到这个份上,黎秋默默地在心里为牌匾上的男人,点了一排蜡……
  药玉米:学名薏米。(在东北地区有药玉米、水玉米的俗名,在南方还有晚念珠、六谷迷的说法,二谦用的是折中说法,尽可能的贴近生活)

  第14章 五指毛桃煲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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