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十四岁的御王于临危之际统帅三军,以四十万强兵对抗四国,战场上攻守兼备,战略上以离间计、美人计、引诱计分裂四国,最终把四国一一击破,将七十万雄兵打得落花流水。四国损兵折将,燕气大伤,送嫡长子到燕国为质求和,称臣于燕国,才免于亡国的下场。
十四岁,将四个国家打残,古往今来,绝无仅有。
这八年来,四国休养生息,国力有所增强,但不敢有不臣之心。因为,御王在四国大将的心里划下一道浓重的阴影,他们不敢与御王对阵。
燕国人都有一个共识,只要有御王在,那四个小国就不敢折腾出什么幺蛾子。
燕国盛传这么一句歌谣:御王守边疆,燕国不变天;墨家好男儿,燕国半边天。
可见,御王在燕国皇室心中是什么地位,在国人心中,那更是神圣不可侵犯。
“母后所言极是。”燕国皇帝笑道,“母后以为,赏什么?”
“皇上,太后,隆恩浩荡,臣不需赏赐,斗胆为部将讨封赏。”
墨战天站起身,双臂前举,屈身九十度,恭敬非常。
燕国皇帝面若冠玉,温润地笑,“该赏!三位将军上前听封!”
三位孔武的大汉走上前,恭敬地跪地。
这三人皆晋一级武职官位,赏黄金千金。之后,燕国皇帝说了一番冠冕堂皇的话,希望他们继续为朝廷效力,保家卫国。
宴饮继续,墨战天坐在文武百官之首的宴案,那么的悠然自得,神色淡淡,却是一个强大无比的存在,丝毫不逊龙威赫赫的燕国皇帝。若说身穿明黄色团龙常袍的燕国皇帝拥有帝王的威严感,那么,墨战天更具有上位者的威压霸气与王者气魄。
他忽然道:“皇上,太后,臣想讨一份赏。”
墨太后和蔼地笑问:“难得你主动讨赏,你想要什么?”
“今日宫宴为臣接风洗尘,臣斗胆肯求,让臣以军法军纪监酒,让满朝文武感受一番军法军纪。”
“皇帝以为如何?”她问燕国皇帝。
“好!以军法军纪行酒令,别开生面。”燕国皇帝笑道。
“谢皇上,谢太后。”墨战天玉颜流光,神采照人。
明诗约腹诽,军法军纪监酒?他想搞什么飞机?
一场宫廷舞之后开始行酒令,他让一个亲卫舞剑。那亲卫俊朗轩昂,舞起剑来竟然美不胜收,刚与柔结合得恰到好处,流畅似水,潇洒若云。而他自己则吟起诗来: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语声沉朗,抑扬顿挫,与舞剑的凌厉、阳刚融合出一种热血的境界。
明诗约蹙眉,这不是《诗经》里有关战争的诗篇吗?在玄武大陆也有《诗经》?
你能想象一个驰骋沙场的大将军吟诗的情景吗?
违和得相当的销魂。
燕国皇帝、墨太后率先拊掌,满朝文武、女眷跟着喝彩,掌声如潮。
“好!”燕国皇帝朗声赞叹,“为我大燕的战神、将军们干一杯!”
君臣同饮,豪气顿生。
在其他国家眼里,墨战天是把孩童吓尿的战魔,但在燕国人看来,是战无不胜的战神。
每个男孩,都以他为榜样,立志当一个保家卫国的大英雄。
每个青年,都以他为楷模,立志在沙场立战功,光耀门楣。
每个闺秀,都想得到他的青睐,嫁给他当妾也是一种荣耀。
明诗约勾唇冷笑,他能当战神,她也能!
墨战天将鎏金酒樽扔向女宾席,姿势帅气得没天理,“有请徐家小姐接着行酒令。”
那只酒樽正好落在徐媚的脚下,她一惊,继而心里喜悦,因为,人人钦慕的御王竟然注意到她,亲点她接酒令!太有面子了!御王……不会是……看上自己了吧……
“王爷,徐媚不会剑舞,不如徐媚跳一支舞助兴。”她走到大殿中央,心里雀跃。
“不可!酒令必须与战争、战场相关!”墨战天语声沉冷。
“可是,我不会……”她嗫嚅道,紧张得手心出汗。
“那便吟一首诗。”他的俊眸浮现一抹清寒。
这会儿,她开心不起来了,燕国以武为尊,她会剑术,但剑舞是另一回事。她可以吟一首与战争相关的诗篇,但她平日里最讨厌习文弄墨,一句诗都记不得呀。这可怎么办?
所有人见她急得手足无措,都同情起她来。
徐媚低声道:“王爷,我真的不会……”
第27章 够狂拽,一千个点赞
她的父亲徐大人是工部尚书,正想开口为庶女说情,却看见惊心动魄的一幕:墨战天挥剑,银白的寒光骤然一闪,一丝鲜血划出一道弧线,血溅金殿。
“啊!”徐媚尖叫,颇为凄厉。
“啊……”不少女眷也吓得失声惊叫。
明诗约心神一怵,徐媚摔倒在宫砖上,当场痛哭流涕。
但见她的双腿膝盖处的长裙被鲜血染红,触目惊心。
墨战天一出手,只怕徐媚这双腿要废了。
众臣惊骇。
徐媚的姑姑徐贤妃,想为侄女讨一个公道,但转念一想,不就是一个庶女吗?值得吗?
可是,宫宴之上,大殿之内,众目睽睽,徐媚被御王伤了双腿,徐家大失颜面,徐贤妃是徐家女儿,理当为徐家出面。
“皇上,太后,微臣小女无才,不能为宫宴助兴,可王爷也不必重伤小女,毁小女一生吧。”徐大人气愤道,“小女纵有不是,但也罪不至此。还请皇上、太后给微臣、小女一个公道!”
“皇上,太后,徐媚蠢笨,可到底是未出阁的闺秀,这双腿废了,往后如何嫁人?徐家小门小户,但臣妾兄长对朝廷忠心耿耿,一心为朝廷效力,却没想到,被人撕了颜面……”
近些年,徐贤妃颇为得宠,胆子也大,便当众撒娇、闹起来。
众臣、女眷窃窃私语。
众人皆知,御王凶残嗜血,但那是在战场上,杀的都是敌人!却没想到,他甫一回朝,就在宫宴上毁了一个闺秀的双腿,毁了她的一生。太血腥!太残暴!
看见徐媚这小婊砸落得如此下场,明诗约“大仇得报”,实在快慰!以牛魔王之残暴,没砍了徐媚的脑袋,已经是便宜她了!不过,说实话,徐媚并没什么错,杀她有点说不过去。
牛魔王想给满朝文武,甚至是满朝文武、皇上太后一个下马威咩?
燕国皇帝有些不悦,额头黑了一道:“御王,你有何解释?”
“皇上,徐家小姐不行酒令,是对皇上太后的藐视,更是对军法军纪的漠视!”墨战天目光寒沉,“臣不杀她,已是网开一面!”
“皇上,微臣小女只是不擅吟诗、舞剑,并没有藐视皇上太后、漠视军法军纪。”徐大人据理力争,越说越气,“试问殿内所有闺秀,又有几人会吟诗、舞剑?是不是不会吟诗、舞剑的,都要废了双腿,甚至是砍头吗?王爷,这是帝都,是宫里,不是由你统领三军的战场!”
“今日宫宴,皇上已命本王以军法军纪监酒,一切便依军法军纪来处置!这是圣旨!抗旨者,杀无赦!”墨战天的眼里匍匐着一只嗜血的魔鬼,骇人的魔性令人胆寒,“皇上,宫宴之前,徐家小姐与人闲谈,提起昨日臣进城之事。”
“她说什么?”墨太后严肃地问。
“徐家小姐说,太子躬身亲迎,臣民夹道欢迎,迎接的竟然是那些出身卑贱的侍卫。御王不现身,眼里没有太子,没有帝都臣民,谈什么保家卫国?战功再多、再大,又有什么用?他不就是打了几场胜仗吗?还能变成飞龙升上天去?”
墨战天一字字地复述,犹如一声声响雷,打在众人心坎上。
徐媚惊惧得小脸惨白,“不,不是这样的……”
他厉声逼问:“你是不是说过这些话?”
这一怒吼,好像地面抖了一下。
她剧烈地一颤,冷汗涔涔,嗫嚅道:“是有……”
银白的寒光再度迅疾地闪过,墨战天手中的长剑,刺入她的身躯。
“啊……”
惊惧的尖叫声此起彼伏,胆小的女眷用手遮眼,不敢看这血腥、暴戾的一幕。
徐媚的双目蓦然睁大,身子随着长剑的拔出而缓缓倒地,鲜血流淌在宫砖上。
徐家人震惊、骇惧,不敢相信眼前这个铁一般的事实。
徐媚说那样的话,的确该死。
明诗约冷冷地笑,这只牛魔王当真是出人意表呀,锦绣华殿杀死一个大家闺秀,够残暴!够嗜血!够狂拽!她忽然有点欣赏他的气魄!一千个点赞!
这是对满朝文武的威慑!看谁还敢藐视军功、藐视御王!
这也是对皇家的威慑!不过如若掌控不好,会适得其反,招来杀身之祸。
徐媚祸从口出,被御王剑杀,徐大人和徐贤妃没有再争辩。
宫人抬出尸首,清理了血迹,华殿寂静,有点风声鹤唳的感觉。
“徐家小姐对御王不敬,该杀!”燕国皇帝冷怒道。
“此事就此揭过,歌舞助兴。”墨太后笑道,慈和的声音拂去笼罩在殿内的阴霾。
徐贤妃得宠,徐大人高升为工部尚书,当属要臣,他的庶女被御王剑杀,皇上和墨太后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抹去一条人命,可见他们对御王的宠信与器重。
满朝文武算是知道了,朝堂要变天了,御王一旦入朝,便会统摄半边天。
“皇上,臣想请明家小姐接着行酒令。”墨战天似笑非笑地望过去,“明家嫡四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