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他的专属。
嘴里,满是淡淡的茶香。
她觉得此刻的自己,有些意乱情迷。真想就这样抱着他,就这样被他抱着,而后将自己揉碎了与他合为一处。
昏暗的世界里。他低眉望着身下的女子,掌心灼灼的贴在她的腰际处。身子有了反应,身下的女子眸色迷离,带着一种恍惚中的痴。虽然身子还没完全长开,却还是有足够的,令人心动的资本。
他见多了那些意乱情迷的少女,多少女子对他趋之若鹜。每个靠近他的女人,要么是有所图,要么是有所谋,他的身份地位注定了,身边不可能有简单的女人。所以他宁愿要男人。也不要那些城府太深的女人。
男人对男人,比较能下得去手。女人嘛——自古红颜皆祸水,不要也罢!
然眼前这个女人,不管要什么,都是直来直去,似乎脑子里只有一根筋。不懂得拐弯,不懂得筹谋,却可以为了朋友为了情义,两肋插刀。
想为赵朔死的人,有很多很多,可他知道那些只是出于权势,并非出于那些人的本心。这世上没有人,愿意为了别人牺牲自己。
可是夏雨做得到。
第一次见到她,她竟然为了贾大海,瞒天过海,全然忘了自己身处险境。他想过,若自己当初杀了她,估计夏雨也不会把贾大海招出来。否则夏雨也不会在贾大海行刺的时候,甘愿用身体去挡那一掌。
她压根没想过自己,而她除了钱,对他似乎并无所求,甚至于都是他一路在算计她。
指尖轻轻揉过她腰间的肌肤,触手滑腻,那是处子的触感。细腻,光滑,带着若隐若现的少女体香。
“爷?”夏雨呢喃低语,“你帮我好不好?”
“求我。”他言简意赅。
她一怔,“我求你。”
他邪魅轻笑,一双桃花眼微微眯起,黑暗中如同寻到猎物的豹子,眸光灼灼,若开尽三月桃花,妖冶绝世,只一眼便教人难以自拔。
翻身躺在她身边,赵朔伸手便揽了她入怀,拂袖间薄毯已悄无声息的覆住了她的身子。他便安静的将她置于怀中,平素什么时候都可以要她,唯独今天不能。
他不愿有朝一日她回想起来,会觉得这是一场交易。
尽管,他的世界里,本就充满交易。
但,那是对其他人而言,并不包括她。
他的身子有些火热,夏雨觉得自己也开始火热起来,不适的蹙眉,“你为什么没有告诉我,皇上已经下旨,少女被劫杀一案只有十日期限?期限一道,书呆子就会——”
“告诉你,你又能怎样?”赵朔问。
“不管我能怎样,我都有权利知道。”夏雨道,“否则的话,明知道吃完饭会饿,为什么还要吃饭呢?干脆饿着不就行了?”
他一怔,这丫头又回到了最初的牙尖嘴利。
不过说的,倒也不是没有道理。
“跟我说这些没用,东方越上奏施压,朝中百官附和,这次谁都没辙。”黑暗中,赵朔的话语中带着少许暗哑,音色极为悦耳。
“你不是睿王爷吗?”她抬头。
“我又不是阎王爷。”他就着她脑袋上一个爆栗,“你以为睿王爷就能无所不能?我上头有个皇帝,旁边有个东方越,底下还有文武百官盯着,天下多少眼睛盯着。稍有不慎,满盘皆输,你以为是你掷几把色子就能搞定的吗?”
她撇撇嘴,心中腹诽:原来王爷也不好当?
说完这番话,赵朔停了少许。想着,跟她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别说她听不懂,哪怕听懂了,出了这个门,保管又丢到脑后了。
改日,要刻在她心口上才是。
不长记性!
“那这件事怎么办?”她问。
书呆子!书呆子!书呆子!
赵朔揉着眉心,话语中竟夹杂着少许不易察觉的不悦,“你放心就是,纵然时日到了,梁以儒也不会有事。”
“为何?”夏雨不解。
“为何?”赵朔轻笑,“东方越再狠,也不会杀自己的女婿吧?”
羽睫陡然扬起,夏雨的身子稍稍一僵,“你说什么?”
棋,早已安排妥当,无论梁以儒怎么做,赵朔都已经给他留有余地。只不过——梁以儒的性子太过刚强,虽说是个儒生文人,偏生得风骨傲然,倔强如斯。
留下梁以儒,除了看中其本身才华之外,还有一重原因,那便是因为夏雨。
她所在乎的,他该利用的还是会利用,但也会尽量保全。
“陪爷睡会。”他闭上眼睛,只是搂了她在怀,不再言语。
夏雨想不通,好端端的,梁以儒为何会成为东方越的女婿?书呆子的为人,夏雨最清楚,是绝然不会与摄政王府的人为伍的,更何况是成为东方越的女婿。
可赵朔说的话,你必须相信,这是夏雨入睿王府以来,最深的感悟。
赵老九经常阴阳怪气的说话,但每次说的话,都会变成现实,就好比传说中的乌鸦嘴,百试百灵。
夏雨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只记得一觉醒来,赵朔早已离开。软榻旁边的凳子上,整整齐齐摆放着她的衣衫。
揉着睡意朦胧的眼睛,夏雨晃晃悠悠的起身穿好衣服。
待出门,才发觉已经日薄西山。
“爷?”她叫了一声。
回廊里那只马屁精鹦鹉,又开始高唱:爷是好人——爷是好人!
夏雨撇撇嘴,一鞋拔子丢过去,“吵死了,闭嘴!”
所幸她丢得不准,鹦鹉扑腾着翅膀,没被砸到,转而高唱:偷鸡贼,偷鸡贼——
“呦呵,还敢惹上门来。”夏雨跑过去捡回鞋子穿好,叉腰站在鹦鹉前头,好一副凶神恶煞的嘴脸,“你这个扁毛畜生,我可警告你,你要是再敢惹我,小心我把你的毛拔光,把你炖煮成粥,吃下肚子里去。”
鹦鹉尖叫:杀人啦,救命!杀人啦,救命——
“赵老九养的什么破玩意。”夏雨嘴角直抽抽,这扁毛畜生还蹬鼻子上脸了?她还没出手呢,丫就开始叫救命!睿王府养的鸟,难怪跟李狗腿一个德行!
破玩意!破玩意!鹦鹉高喊。
“好人不跟鸟斗!”夏雨扮个鬼脸,“难怪疏影说,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拔毛煮粥,正好下酒。这么长舌头的鸟,不拔毛煮粥才怪。”
她转身离开,身后的鹦鹉呀呀学舌:拔毛煮粥,正好下酒!
夏雨偷着乐,若被赵老九知道,估计能被活活气死。
虽然赵朔说梁以儒不会有事,但——夏雨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查下去的。总不能让那些女孩子白死,也不能让自己白白坐牢。这笔账,她说什么都得讨回来。宏休肝划。
可怎么讨呢?
难不成真的要去北峰山山涧?
站在房内挠了挠后颈,夏雨咬唇思索。
去?
还是不去?
洛花在外头叩门,“公子,过会就该吃晚饭了。”
夏雨缓步走出房间坐在回廊上,忽然一拍脑门,从怀中取出随身携带的一个色子,“洛花,你帮我决定。”
“决定什么?”洛花不解。
“比大小会不会?”夏雨问。
洛花眨了眨眼睛,“怎么比?”
“你就说你要大还是小?”夏雨摸着色子,就眼睛发亮。
“小。”洛花羞赧的垂眸,不敢直视夏雨的眼睛。
夏雨心头想着:大就去,小就不去。
洛花握住色子,与夏雨一道蹲在地上,轻轻一掷。色子在地上滴溜溜的转圈,两双眼睛直勾勾盯着旋转的色子,各自心头皆砰砰乱跳。
色子落定:大!
夏雨眉头一紧:去?
乍见夏雨面色不太好,洛花犹豫了一下,“怎么了公子?是我掷得不好吗?那我重来。”
“没有。”夏雨深吸一口气,捡起色子在手中把玩,“你掷得很好。”
洛花抿唇,“公子,能不能把这个——送我?”
“你喜欢?”夏雨一怔,随即一笑,将色子塞进洛花的手心,“这色子随了我多年,今日就送你罢。”
“多谢公子。”洛花捏在掌心,欢喜至极,想了想又问,“公子,白日里那个姑娘,是谁啊?”
“她江疏影,你以后遇见,叫她疏影就好。”夏雨开始筹划,什么时候去北峰山最好?夜里去太危险,白天的话——必得悄悄的进去。只不过自己身后,还跟着阿奴。阿奴必定不似自己,无法抵御瘴气林的瘴气,进去的话自然会有危险。
何况,她还不想让阿奴看见黑寡妇的模样。
“输赢?”洛花蹙眉,顾自言语,“哪有人起名叫输赢的?”
夏雨揉着眉心,颇为无奈的望着洛花,“这倒是朗朗上口。”
明天——应该会是个好天气。
☆、第128章 去北峰山
晚上吃饭的时候,夏雨托着腮帮子,盯着若无其事的赵朔,心道这人的脸皮怎么这样厚?白日里对自己做了这样的事,如今竟可以装得这样气定神闲?
她小心的将脸凑过去,盯着赵朔的脸。仿佛要将他看的清清楚楚。
“做什么?”他斜睨她一眼,便是这斜眼的动作,宛若暗送秋波,大有顾盼生辉之态。长长的睫毛瞬时垂落下来,带着几分轻蔑,几许不屑。可在这垂眸抬眸间,却将她的举动看的仔细,悉数落在自己的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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