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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天子一朝凰 (鹿家少爷)


墨白只是看着我,没有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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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六章 流年不复

李温由于戾火症,一年四季都睡冰室的寒床玉枕,世人大多畏惧冬天的寒冷,但冬天对李温来说是天赐的礼物。
按照现实中的时间推算,此时应是李怡出征的第五个年头,这一年的开春,长安就将得到李怡战死的消息。
但在这方心境里,外面世界的纷纷扰扰与与世隔绝的清凉院着实没有关系。
原本以为夏天都平安无事的熬了过来,冬天一定能轻而易举地度过,然而谁也不料,就在漫天飞雪的一个寒冬深夜,他的病却突然严重到封印丝毫无法遏制。
他只着一条单薄外衣躺在寒床上,顺着床沿搭下的衣角酷似流淌的鲜血。他的身子已经被冻得冰冷僵硬,没有一丝血色,苍白宛如一个被冰冻的死人,而体内却热血翻涌,如同置身火海,五脏六腑饱受烈焰焚烧的煎熬。
笙歌瑟缩在他床头,看着他痛,仿佛自己比他还要痛,眼泪像是决了堤的水坝,汹涌流淌到李温的手背上,李温微微偏头看着她哭得梨花带雨,却连抬起手帮她擦一擦的力气也不剩。
他曾经是个绝世的公子,有比女子还要惊丽的容貌,而此时,白到几乎透光的皮肤却如同一缎起了褶的粗麻,凤目不再有曾经的邪魅,甚至灰暗没有丝毫光亮,唯独一头银色的长发像染了月光,衬得脸色更加死灰。
他别过头去,不愿让笙歌看到他此时的丑陋模样,体内戾火袭身的痛苦让他说出每一个字都痛苦不堪:“我原本也活不过二十三岁,如今虽然早了几年,但若真的熬不过去,也不觉得有什么可惜。”或许是因为声音微弱,竟不似从前般冰冷。
笙歌紧紧捏着他的衣角,头摇的像个拨浪鼓:“什么活不过二十三岁,什么熬不过去,你可以长命百岁的,早早的去了,怎么会不可惜呢?”
李温唇角蓦然浮起一丝苦笑:“你看看我,笙歌,”他转向她,在她眸子里,躺在寒床上的人如同一具从棺材里爬出来的尸体,银色的长发和大红的衣袍衬得干瘪的尸体更加丑陋恐怖,他的眼里浮起自嘲的痛色:“看看这样的我,连我自己都觉得可怕,你觉得,这样的我也是在活着?”
“王爷是世上最好看的公子,比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子还要好看。”
她眸子里那个憔悴的人无力地笑了笑:“不用安慰我,姐姐。”
“不是安慰你,我说的是真心话。”笙歌一本正经地看着他。
他没力气再与她争辩什么,闭上眼睛,笙歌的气息和房间里刺骨的寒气揉在一起。朔风忽的吹开正对寒床的窗,雪花呼啦飞进殿中。
他睁开眼,发觉连这样微小的动作也做起来也开始吃力,雪花簌簌吹进窗棂,半截圆月从窗子后露出来,像是有人在窗子外贴了一张剪纸。他目不转睛盯着漆黑夜空,浓浓的黑色映进他灰暗的眸子,映的他的眸子也如黑夜般暗不见底。
“这夜真长,怕是连曙光都不能再见到了。也罢,反正也没什么舍不得的东西,这样冷清的死也没什么不好。”望着夜色很久,他终于攒出力气说话,从他得知自己得的是不治之症,他就在每天掰着手指头算自己的死期,他不怕死,他也说了,每天痛不欲生的活着,就算早一些死了也没什么可惜。
可他望着窗外露出的半截月亮,却开始犹豫自己说出的那句话是不是真的。
“若说可惜,的确有一件事觉得可惜,”他看向笙歌,才知道他还是想要活着的,他还有很多话要留在漫长的岁月里慢慢说给她,只是如今,已经来不及,好像身体有了些许力气,他终于可以抬起手擦掉笙歌脸上的眼泪:“笙歌,我当初不该答应让你做我姐姐的……”
话落,瘦骨嶙峋的手还未触到笙歌的眼睛,就已颓然垂了下去。
终于不再备受折磨了,暗如死灰的眼睛缓缓合上时,他心想。
这一瞬间,笙歌的脸色比李温的还要难看,终于不再恪守主仆亦或姐弟之间的距离,始终捏着他的衣角的手拼命拽住他胸前的衣襟,扑到他身上嚎啕大哭。
“阿温,你别死,如果这个世上没有一个你舍不得死的理由,那么我给你一个理由。我舍不得,阿温,我舍不得你死,这个理由够不够?”
她蜷缩在寒床上,在他臂弯里,眼睛睁的大大的,却没一丝神采,手指滑过他的眉眼和脸庞的轮廓,泪水将他大红的衣袍打湿。
“你可不可以为了我,不要死?”她凑在他耳边,像对恋人轻轻说着情话:“我喜欢你。”
可他闭着眼睛,已不可能再听到。
无法承受房间里令人窒息的压抑,我踱出殿门,一轮圆月下,莹白雪花洋洋洒洒,雪花中夹在着一瓣不知从何处飘来的红梅落蕊,时光真是匆匆,原以为就发生在昨日的事,如今想来,已隔了近三十个春秋。
“笙歌为什么不早一点对他说那句话呢?”
感觉到墨白停在我身后,我惆怅地吐一口气,水雾瞬间朦胧了视线。
他伸出手接住那片落梅,捧在手心里:“哪一句?”
“她喜欢他。”
三十年前我对一个人说了同样的话,那也是这样一个漫天飞雪的深夜,我还可以感受到刺骨的寒冷,臻园阁的梅树开满了红梅花,我抱着那个人,他穿着我亲手为他缝制的衣袍。“我喜欢你。”这句话如此简单,我却在心里酝酿了许多年,终于鼓足勇气说出口的时候,他已经无法再听到。我唯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没能在他活着的时候,让他明白我的心意。现在想想,我葬身火海的时候,一定是死不瞑目。
如果还能回到从前,我一定在见到他的第一眼就厚着脸皮对他说出那句话。
只是,再也回不去了。

  ☆、第九十七章 玉凉花开

“纵使只是幻影,也莫要着凉。”一件黑色的狐裘罩在我身上,我从狐裘里钻出头来,墨白已走入雪中,莹白雪地里,他玄色的衣袍上花纹繁复。
“笙歌现在才说出那句话,其实也不算晚,”他回过头,看见我还傻傻怔在原地,嘴角噙起笑容:“她不知道李温还活着,从现实来的你难道也不知道?”
我一拍脑门,裹着狐裘追上他。一时情之所至,竟忘了这里是李温十六岁时的情景,那一年他不仅没有死,反而意想不到地夺得了太子位。
李温昏死了三天三夜,几乎与死人无异,笙歌却不相信他已经死了,坚持每天在寒室中陪伴他,原本就是寒冬时节,寒室之中更是冷的蚀骨穿心。三日后,李温奇迹般醒转,笙歌看到李温睁开眼睛,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其实她心底是知道他已经死了,只是执拗的不愿接受,所以看到他竟然真的醒了,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揉了看,看了又揉,终于认定李温是真的苏醒过来的时候,笑着滑倒在地上。
“这寒室岂是你一个女孩子受得了的?”李温把她捞起来,放到自己的床上,又扯了几条被子盖在她身上,大病初愈的脸色还很苍白,眼睛却已经重新明亮起来,闪着温柔的怜惜。
他将被子往上扯一点,把笙歌裹得只剩下脑袋。
“那个时候,你叫我什么?”他把被子盖好,手却没有立即松开,保持着为她盖被子的姿势,嘴角浮起模糊笑意:“阿温?”
笙歌双颊忽的晕红,往被子里缩一缩,只露出眼睛小心翼翼看着李温,她眸子里的这个男子,已经重新变成她口中最好看的人。
“这样叫是不是……越礼了……我以后……”
“以后、就这样叫我。”他打断她,声音就像一道命令。
他站起身,雪光反射,将天色映得格外明亮,他走到窗边,望着天地白茫茫一片,和殿中素白的一切混为一体,良久,淡淡道:“等玉凉山的耧斗花开了,我带你去登玉凉山。”
笙歌睁着眼睛一眨不眨望着伫立在窗边的修长背影,银白长发披在血红长袍上,他说他要带她走出清凉院,去山上赏花。
他原本厌烦这个凡世,可在他以为自己就要死的时候,才发现这世上原来有他值得留恋的东西,即使每日戾火袭身,他也想要活着。笙歌或许不知道,他是因为舍不得她,所以醒来了。
感情这种东西对他来说太过奢侈,他对感情本就寡淡,让他爱上一个人着实不容易,这样的他却爱上了笙歌。
他因为不愿听到世俗对他的偏见与嘲讽,自一年前杀人之后,从未踏出过清凉院半步。这里有山有水,有庭有湖,却是一座华丽的牢笼,他已经把自己锁在这里,不愿再把笙歌锁在这里。
前一刻窗外还是厚厚的积雪,下一刻已瞬息变换成玉凉山顶上如同白雪一样的月光花。
我和墨白因身体没有重量,爬山变得异常容易,早早登上山顶等着拾阶而上的两人到来。玉凉山并不是一座秀山,山间草木也很平常,飘到山顶却豁然开朗。
山顶起起伏伏生长着一望无际的月光花,夕阳西下中却泛着月亮的清辉,月光花中间,大团大团耧斗花连接天际火红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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