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易时移,”道长打断我:“恐怕这一次,李氏基业终将落入旁姓之手。”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一旦乱世即至,王朝覆灭,湛儿的江山毁于一旦,王朝余晖不再,所有与大唐王朝有联系的人士必将惨遭屠戮,别说找到墨白,我恐怕自身难保。
五年前李晔禅位让贤与李儇,期待李儇能成为一代贤君,重振大唐河山,但李儇的所作所为却着实令人失望。
魔君李温统治大唐二十余载。大唐早已风雨飘摇,而李儇当政之后,充分证明了他与李温血脉相连,荒淫无道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但他的荒淫和李温的荒淫不一样。李温后宫佳丽三千,但听说李儇自迎娶蓝妃之后,就为那蓝妃遣散后宫。大臣们以为他们的新皇不近女色,将全力以赴宵衣旰食,曾心中暗喜,结果李儇给了他们当头一棒。
册封蓝妃的第二天。他在大朝会上宣布在骊山之上重建阿房宫,说当年一把火将阿房宫付之一炬实属遗憾,他要重现当年大秦帝国的威风,将蓝妃迎入阿房宫,金屋藏娇之。
朝堂之上群臣反对,声称秦始皇建阿房宫,王朝颓落,二世而亡,陛下万万不可重蹈覆辙。
李儇闭耳不听,广招天下劳役,大兴土木。秦末,朝廷欺压太甚,陈胜一声怒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横扫大秦半壁江山,而几乎一模一样的历史又在当下重新上演:大唐僖宗乾符四年,阿房宫仅建成千分之一,连轮廓还未成形,已死伤劳役数十万人,引得天下臣民共愤,山东黄巢揭竿而起,率先起义。
起义军所到之处焚官府,杀贪官、济贫农,得到百姓的支持,队伍在极短时间内扩大到几十万人。
道长的预言来的非常现成,黄巢起义之后,果然没有发兵直捣长安,而是绕过天子脚下,挥师南下。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李儇不得民心,但军队实力却不容小觑,黄巢心知现在攻打皇城长安如同以卵击石,他做好了与朝廷长久对立的准备,江南鱼米之乡自古繁华,占领江南,无异于作用了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粮仓。攻下江南,坐稳南方,他再挥师北上将不再担心粮草供应,起义再无后顾之忧。
公元八七八年农历二月,即乾符五年初,也就是我和道长在诸葛坡一聚后的第三个月,传说中的冲天大将军黄巢就率领起义军横扫淮河南北各地,并乘虚南下渡过长江,一举攻下虚州、吉州、饶州。江南四大州中三州连连战败,江南各地吓得魂飞魄散,纷纷上表请降,归附黄巢,唯独七皇子李晔的属地信州如同汪洋之中一艘孤帆拒不投降。
农历三月初三,诸葛坡上二月蓝花开烂漫,漫山遍野与天穹连成一片,宛如浩瀚的蓝紫色的海洋,百里之外可闻其香,黄巢手下第一战将朱温率三万起义军兵临信州城下。
我尚留在信州境内,李晔坚守不出,死守城池,我也只能躲在城门内静候战况。
当年那个十四岁的少年如今已长成了威风凛凛的男子,而那对剑眉却依旧如同冲天凌云,桀骜不驯。
李晔镇守信州半月余,快马传书一封有一封趁着月黑风高发往长安,希望朝廷能发兵支援。
李晔的想法很好,他坚守到朝廷援兵到来,里外夹击,必能大获全胜。然而城中却有不少流言传出,说自黄巢起兵之后,起义军连战连胜,杀富济贫,尽得民心,而唐军节节败退,当今天子却全然不放在心上,凭借潼关天险,依旧整日躲在长安城里寻欢作乐,根本不管黎民死活。
此流言一出,守城军士人心大乱,纷纷怀疑此番拼死守城,皇帝压根不会派兵营救,他们再这样苦等下去,前方迎接他们的只能是弹尽粮绝冻饿而死。
于是十五日后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一名守将擅自打开城门,投靠起义军,迎朱温进城。
李晔闻讯后,捶胸顿足,但也无可奈何,只能仓惶逃离信州,连夜赶往长安避难,信州不战而宣告陷落。
我本来就对李儇没有好感,经此一役,更是对他深恶痛绝。湛儿为夺回一座西境雁门关,呕心沥血,力竭而亡,我虽然心疼,但也知道那才是一个合格的帝王所肩负的责任;李瀍为剿灭回纥,御驾亲征,若无夙沙相救,战死沙场;李怡辜负了晁鸢,可他治下的大唐繁华富庶,得到万世敬仰;李温残暴无道,我也从未觉得他该遭受天下唾骂,毕竟那完全不是他能左右。
而李儇,他有什么理由荒淫无道,他有什么脸面死在一个乡野村夫刀下,有什么资格把江山拱手让给旁姓?
我在兵荒马乱的江南各县又徘徊了整整一年,一年后,江南全部沦陷,黄巢驻扎江南,养精蓄锐,暂缓了推翻李儇的脚步。百姓自顾不暇,四处避难,我更无从得知墨白的下落。
晁凰送我令牌,本意是可以护我周全,可如今皇室中物却变成最危险的东西,但我舍不得扔,我攥着令牌在战火之中彷徨许久,抱着最后一点希望,我启程北上,返回凤翔,那是为数不多尚在皇族势力控制范围内的地方之一,心想着,那是我和墨白共同的家,万一墨白已经回去了呢?(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四章 兵临城下
大唐西京凤翔城高墙坚,并且黄巢乱党起兵后未曾挥师西进,所以凤翔城内的百姓生活还算安逸。
颖王府很大,虽然曾经只有我和墨白两个人住,也不觉得空荡,每个角落都充满了生活的气息,皇宫曾经是我的家,自从我离开皇宫,我就把这里——和墨白一起住的府邸,当成了自己的家。
仔细数来,我已约莫六年不曾回来,颖王府变得落寞陈旧,庭院里墨白当年亲手种下的红梅全都凋敝了,葡萄架也在某场狂风暴雨中被吹倒。养莲花的水缸里,水已经干涸,早已枯死的莲花如今只能分辨出花梗。院里堆积着经年积存下来的落叶,入目的一切让人不敢回想曾经墨白把这座小园打理的多么精致美好。
房间里,餐桌上的青釉瓷碟里盛着满满的灰尘,房梁上布满蛛网,但凡我能看见的物什都变得破败不堪,唯独酒窖里存下的几坛梅花酿历久弥香。
我回来后将颖王府翻了个底朝天,甚至连仓房里废弃的木箱都倒腾了一遍,可心里明明心知肚明,墨白怎么会躲在木箱里?
我想我大概真的再也找不到他了罢。
我躲在酒窖里伶仃大醉三天三夜,王府里所有东西都在岁月之中陈旧了,唯独酒窖里储的梅花酿却越来越清醇香甜。
第四天旁晚,酒窖的门突然从外边被打开,我吓得一激灵,瞬间清醒,悄无声息往酒窖后挪了挪,抓起一只空酒坛防身。
四下一片黑暗,而我在里面呆了好几天,已经熟悉这样的黑暗,能在黑暗中模糊分辨出进来的是个男子身形。而那个男子刚刚从明亮的地方进来,一时无法适应酒窖里的黑,小心翼翼地摸索着,一点点向我逼近。
我虽然看不真切这个男子究竟是谁。但足以从身形分辨出此人不是墨白。我紧紧抓着酒坛子,心脏砰砰直跳,准备一旦他靠近,就卯足了劲把酒坛砸在他头上。
酒窖里除了酒香。什么都不剩,这人在我身前约莫五六尺的地方停住不动,我死死盯着他,屏住呼吸,暗自将酒坛举起来。
撕拉一声。火石摩擦之声响起的刹那,他手里的一盏油灯亮起来,亮光瞬间爬满整座黑黢黢的酒窖。
亮光笼罩之时,我和他四目相对,同时被对方吓得大叫一声。
油灯的微亮随着他身形一晃而猛烈晃动,待得光亮恢复平稳,他举着油灯凑近我几步,依旧不能置信道:“你莫不是当年墨公子身边的那位姑娘?”
我上下打量面前的老叟,花白胡子垂到胸前,满头白发梳的整整齐齐。满面皱纹,却不掩俊逸神采。
我惊讶道:“你认得我?”
“长安城外竹林里曾与姑娘有一面之缘,转眼竟已有五十载,姑娘不认得在下也是正常,可姑娘竟较当年没有丝毫变化,实在叫在下想认不出都难。”
他说话间,我再次细细打量他,穿着翠色的衣袍,隐约绘有苍翠青竹,拇指上戴着一枚翠色玉扳指。
“你是……温少卿?”岁月果真改变了所有人的模样。这副模样就算有朝一日面对面坐着喝茶,我也未必能发觉他就是当年那个玉树临风的温家大公子。我暗暗感慨最近真是遇见了不少故人,可偏偏我最想要遇见的却遇不到。
“你不是做了懿宗的太傅,迁往长安住了么?怎么会跑到这里来。还跑进我王府的酒窖?”我诧异地看着他。
然而他脸上却流露出比我更加诧异的神情:“自从竹林一别,在下与姑娘再未谋面,姑娘怎知我做过先帝的太傅?”
我顿时哑口无言,一时忘记了我得知他的去向是在一个幻境中,对现实中的他而言,我们的确从竹林一别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他眼睛里流出亮光:“难道姑娘是天宫仙子。不仅青春永驻,还能算出人的过往?”
我连连摆手,尬尴地想温少卿年纪虽大想象力却还不错,到不过又一想,我虽不是仙人,但我还的确能青春永驻,能知晓人的前尘往事,好像也和仙人没什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