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若道:“一山不能容二虎,薛家兄弟不是一条心,这一战是迟早的事情,而黄兄你,如果不想趟这浑水就该远远地避开。既然已经一脚踩了进来,现在只能咬着牙选一个了,下半辈子是荣华富贵还是根本没下半辈子,就在此了。”
没下半辈子,小甜听的一边摇头一边觉得容公子太狠,这是赤裸裸明晃晃的威胁啊。
兹事重大,容若也不想逼黄浩马上做出决定,当下起身道:“好了,我就不留黄兄吃中饭了,这事情事关重大,我想你也需要时间考虑,也需要再去了解一下薛明盛。然后,一定会做出一个明智的选择的。”
黄浩心中此时乱成一团,起了身:“容公子,那我先告辞了。今日的事情,得罪了。”
“今日的事情,我自然会记在薛明盛身上,与黄兄无关。”容若淡淡道:“但若日后再有这样的情况,我就不会这么好说话了。当然,我相信黄兄是个明白人,希望过不了多久,能看见朋友上门,酒菜和银票,都为你留着。”
容若这事情做的是典型的两手准备,威胁与利诱同在,无耻的坦荡明白。黄浩脸色扭曲了一下,拱了拱手告辞,转身离开。
小甜还有些担心的道:“小姐,容公子就这么把人放走了,也不怕他去和薛明盛告密吗?”
“既然敢放人,自然不怕。”楚灵风并不担心:“师父一直教我们,知已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我想师兄在临川这些日子,一定已经把薛明盛身边的势力摸了个清楚,他之所以向黄浩提出这个要求,无非是这人即可以拉拢,也值得拉拢,要不然,你以为他有那么多时间闲扯吗?”
容家因为曾在朝中为官,算是京中的高门大户,所以颇有些贵族之风。容若比起完全是做生意的薛家,骨子里便带着种傲气,并不是那么平易近人,对什么人都会侃侃而谈的。若是真看不上眼的,直接打一顿扔出去,连句话都未必会对他说。更别提给钱想要收为己用了。L
☆、第一百一十三章 配对药
小甜听的半懂不懂,但是本着对楚灵风的信任,还是放心的点了点头,赞扬道:“恩,我也觉得容公子是个有本事的。要不然,老爷子也不会让他照顾小姐。”
小甜口中的老爷子,就是楚灵风的师父林悠,她因为常跟着楚灵风寸步不离,所以是楚府中唯一一个知道林悠存在的人。
楚灵风看着小甜那样子,不由的打趣道:“师兄是个不错的男人,长的英俊又有本事,家里条件也好,据说还没成亲也没有姨太太之类,看样子也不是个花心的。怎么样,喜欢么,要不要……”
小甜的脸刷的一下子就红了,也不顾什么上下有别尊卑有别了,抄起床边的小靠枕砸了楚灵风一下:“小姐你乱说什么呢。”
“这怎么是乱说。”楚灵风接了枕头正色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再正常不过了。你知道的,我从没把你当丫头,从来是当姐妹。你要是遇到了如意郎君,一定要告诉我,我替你去说。”
小甜的年纪不大,虽然富贵人家的小姐这个年纪是一定订了婚的。但是放在普通人家里,没嫁也算正常。不过却也要抓紧了。
可能是觉得初灵的语气太过正经,小甜虽然脸红害臊,却也还是道:“我知道了,我有什么事情也不会瞒着小姐的。”
只是容若虽然完美,却绝不是她可以高攀的上的。就算是有楚灵风做依靠,就算是容若会喜欢她,那也不行。小甜虽然平日里嘻嘻哈哈没心没肺的,但心里却是明白的,对等是多么的重要,可以不门当户对,却一定要两人相得益彰。
比如楚灵风嫁给了薛明扬,如果楚灵风只是个娇滴滴的小姐,无论身家背景如何,也不可能和薛明扬交心身谈。顶多是当做花瓶一般的养在屋里罢了。谈什么琴瑟和谐。
见楚灵风认真的看着她,小甜也认真的道:“小姐,我只想找个和我差不多的,或者做小生意也可以。寻常农户也可以,但是不要门第太高,只要心地善良,对我好就行了。如果有一天,真的遇上了。小姐你就是拦着我,我也要嫁的。”
小甜还从来没有在楚灵风面前说过自己这小小心思,今日说出来,虽然确实是不好意思,但是又有些轻松。她知道楚灵风一直很关心自己,一直将这事情放在心上,只是因为自己羞涩而不愿意提起。如今说开了,想来会松了口气吧。
闲聊了一会儿,容若来喊吃中饭,果然摆了一桌子楚灵风喜欢的菜。让小甜也不用站着伺候。反正这院子里也没别的人,一起吃几口就罢了。
吃了饭,小憩了一阵子,容若和楚灵风一起去了库房。
容若这院子,后门对着僻静的巷子,前门便是正多坊的后门,因此也建了个库房,许多量少而精贵不常用的药材,便放在小库房里。
两个小厮跟在容若身后,一人手拿着个框子。两人不时的翻检着货架上的药材,然后丢在框子里。
不一会儿功夫,便端了两筐各色药材出去,两人卷起袖子。磨米分熬汁,默契的很,像是配合过无数遍一样,话也不用说,一个眼神,便知道对方要什么。自己该做什么。
小甜是习惯了给楚灵风打下手的,这时候却有点帮不上忙的感觉,扎煞着双手站在一旁,看着两人时不时的低声商量一句,只觉得这才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当然薛明扬也不错,不过要看见了今日的情形,只怕是心里多少要有点危急感的。
这方子极其复杂,两人一直折腾到天黑,方才做出一小包药米分。
容若颠了颠药米分,道:“足够了。我派去山庄里调查的人已经回来了,他们每日都是从庄子里的一口井中打水喂虫,只要今夜将药米分放进去,明天一早,庄子里的虫子就得死光。这百彩尸虫本是产自南屿,这一批死了之后,再想有成虫,就得派人去找,再快马加鞭,也不是一两日得功夫。”
“恩,足够了,我想明天薛明扬就得从阳州赶来,出了这么大得事情,他坐不住。”楚灵风拍了拍手上的灰:“今晚的事情,就辛苦师兄了。待名扬回来,我定让他好好地敬师兄两杯。”
“这不算什么辛苦,敬我几杯就不必了。”容若叹了口气:“倒是妹夫来了,你好好安抚安抚他。无论如何,自己母亲落得如此地步,不论是什么原因,做儿子的都是要难过的。何况做这事情的,还是亲爹亲爷爷……我看薛明扬不是个冲动的人,但你还是要多劝几句,叫他不可莽撞行事。”
夏美雪一个人搬到薛家偏僻的院子已经十几年,薛明扬一直以为她只是和父亲感情不和想要清静,眼不见心不烦罢了。虽然那也为自己母亲不值,但毕竟那是感情问题,而父辈间的感情问题,不是一个做儿子的好肆意评论的。
再不好那是父亲,他总不能劝自己的母亲改嫁吧。何况现在也没有这个能力,等有能力的时候,自然会将母亲接出来,过扬眉吐气的日子。
可现在不同,现在薛明扬才知道,夏美雪过去的十几年,无时无刻不是生活在伤害之中,而这伤害,可能是薛家给他的。她甘之如饴的原因,是为了保护自己。
楚灵风也跟着轻轻的叹了口气,道:“我明白。我会劝他的,名扬是个知道轻重缓急的人,不会莽撞的。”
只是这一关,一定会很难过,也许他不会表现出来,会硬撑着,但是心里的痛,可想而知。
容若除了金针用的不错,轻功也不错,这一趟不放心别人,自己亲自跑了一趟,半夜才回来。
第二天,薛家便闹了起来,一把年纪的薛老爷子在听庄子上的人说虫子全死了,至少要两个月才能再长成的时候,当下便昏了过去。而薛朗,也在摔了一个茶杯之后,将庄子上的人狠狠的责罚了一顿。然后命人快马加鞭的去了南屿。L
☆、第一百一十四章 好梦
夏美雪这日起来,还是照例的给香炉换了药,然后又给自己配了药,她这些年都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其实身体早已经很差了。不过因为自己医术高明,懂得抓药配药,所以不太看得出来。但是毒入骨髓,却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因为熏香用的药材很多,又不是每种都可以长期存放的,所以都是每月开出单子,这一日,应该又是送药材来的日子,但是夏美雪一直等到中午,也没见人上门,这才叫丫头去问问。
丫头去了没多久,便匆匆的回来了,有些慌的道:“夫人,出事了。”
夏美雪一口一口喝着苦药,淡淡道:“什么事,慢慢说,不要急。”
这些年一个人在院子里,她别的没有学会,心境却原来越淡薄,或者说是凉薄。除了薛明扬的消息,什么都入不了她的心,而即使是薛明扬的消息,她也能做到表面波澜不惊。
这在大户人家不是什么稀奇事儿,说的好听些,叫宠辱不惊,端庄大气。但她自己心里,明白,其实这样活着,和死了有什么区别。
开始的时候,无奈应下了这个条件,还有怨念时时想着如何改变,黑夜中一个人的时候,哭过恨过甚至将整个房间砸的一地狼藉。
但是随着时间的过去,夏美雪觉得她的心越来越沉寂了,可以三五天不说一句话,也可以一动不动的坐着发呆一下午。若非还有一份歉疚和一份牵挂,真的不知道活着是为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