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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手染春秋 (菜小小)


隶属于云轩土司的苍水寨自从土司大人发兵攻打薰月土司的寨子以后就加强了戒备,白天干农活时要在远处派人警戒,晚上寨子上更是增加了数倍的人手巡逻。
这天午夜,黑夜的丛林中突然传出各种古怪的声音,栖鸟纷纷惊飞起来,野兽在林间奔跑,戍守在寨子上的壮丁提起弓箭,惊恐地四下张望着。
黑漆漆的夜色中突然响起了凄厉的唢呐声和苍凉的号角声、急促的梆子声。一支火把亮起来,然后是无数支火把,无数支火把好象夜空中无数的繁星突然落到了红尘,整个寨子被星的海洋包围了。
寨丁手中的竹弓“吧嗒”一声掉在地上,他是个勇士,独自面对一只熊罴时都没有恐惧过,此刻也不是因为怕死,他是因为绝望,他无法想象,这么多的敌人,寨子怎么可能还守得住……
类似的反击在一个个寨子里上演着,嗅觉灵敏的外地商人已经意识到这一次的战争似乎不同寻常,虽然战火还没有蔓延到云郡城,他们已经提前打点自己全部的财产,开始逃离这座城市了。
没有人注意到,武邈土司和云轩土司最忠心的管家,也带着一些心腹,把两大家族千百年来积攒的如山的金银珠宝装在一辆辆牦牛车上,夹在商贾队伍里,撤出了云郡城。
乌蛮虽也受到了袭击。但是比起白蛮来所受的损失不大,因为乌蛮以游牧为主,他们的部落分布在水草丰盛的地方,离大城大阜又远。人员又分散,所以云轩和武邈的部族勇士首先袭击的是与他们毗邻的白蛮。
乌蛮诸部不像白蛮一样普遍会说汉语,而且和草原民族一样,大多以牛羊皮做衣服,准确说起来。乌蛮才是当地的原住民,而白蛮的大部分都是蛮化了的汉人,这也是白蛮比乌蛮拥有更高的文化水准和主要以农耕蚕桑为主经济模式的原因。
乌蛮大土司岳缎兰因为统管的区域大,部下又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人,所以他的行踪不太确定,平时很难找得到他,但是这一次不同,因为大齐钦差驾临,武邈已经派人去促请过他,虽然岳缎兰没有来。却也没有马上返回草原深处,而是留在了距云郡比较近的一个部落里,所以薰月很容易就找到了他。
“哈哈,尊敬的薰月土司,真是稀客呀,你怎么会来我这儿的?”
薰月走进岳缎兰那幢用竹木制成的高脚楼时,岳缎兰正盘膝大坐,捧着一盆手抓羊肉在嚼。大块的连骨羊肉炖的酥烂,肥腴咸香,岳缎兰双手抓着羊骨头的两端。一张大脸几乎都埋进了肉里,吃得满腮油腻。
薰月走到他面前,盘膝坐下,脸色异常严肃:“老汉此来。是要找你商量一起出兵的事情!”
岳缎兰的大脸还埋在肉骨头里,吃得稀哩哗啦的,薰月“砰”地一拳砸在桌子上,喝道:“缎兰,你个混账小子,听见老汉说话没有?”
岳缎兰从肉骨头里抬起头来。别看这大汉动作粗鲁,长得浓眉大眼。倒是一表人才,英气勃勃的一张面孔,胡须如戟更为他增添了几分威势,这样一条大汉远比薰月更像一个部落的大头人。
只是,他的神色有些慵懒,胡须和脸颊上全是油呼呼的肉汁,未免影响了他的英雄气概。看岁数,这位孟土司顶多三十出头。也难怪薰月生起气来会叫他小子。
岳缎兰笑嘻嘻地道:“嘿!你们白僰人一向不大看得起我们乌僰人,没想到这一次你们竟然愿意和我们联手,更叫人想不到的是,你薰月土司居然会亲自来见我这个晚辈。”
薰月没有理会他的调侃,肃然道:“你不用装佯啦,我知道你的族人也被他们派兵劫掠过,依着你老家伙一向不肯吃亏的性子,你愿意忍了这口气才怪。”
薰月顿了顿,又道:“你应该看得出,那个混账钦差虽然想在这里搅风搅雨。但是这一次也未尝不是云家和文家意图挑战你我两家地位的一次尝试。如果我败了,到时候你以为会有你的好处吗?”
岳缎兰嘿嘿一笑,抓起一块大毛巾擦净了脸颊,又擦了擦双手,把毛巾往桌上一丢,满不在乎地道:“武邈和云轩那两个白痴以为薰土司已经老成了没有牙的老虎,可我清楚,薰土司的尖牙利爪依旧锋利着呢,他们……不是你的对手!”
薰月冷静地道:“他们为什么敢跟老汉动手?倒不见得是认为我老了。而是因为他们背后站着朝廷钦差。这口气我要是忍了,从此以后在云郡就再也不用抬起头做人了,我要不忍,倒也不怕他们联手。
可是那位钦差虽然既贪婪又残暴,却不是昏庸之辈,只怕在他们动手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开始向朝廷请兵了。朝廷如果派兵来,我孤掌难鸣,如果我被吞掉,到时候你也不会好过,没有木头,支不起房子,没有邻居,过不好日子啊!”
岳缎兰神色一正,道:“邻居平安,自己也平安,这个道理,我懂!薰月土司要与我族联盟,可以!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薰月道:“你说!”
岳缎兰道:“我要你的女儿嫣儿姑娘做我的女人!”
薰月眼神一厉,岳缎兰却毫不回避,他的眼神很认真。
薰月凝视他良久,缓缓说道:“她是我最宠爱的女儿!”
岳缎兰道:“还是薰月土司部落里最美丽的一朵金花!”
薰月道:“你想娶她,可以,但她必须做土妇(王后)!”
岳缎兰咧开大嘴笑了:“当然!我的土妇去年病死了,连个娃儿都没给我留下,嫣儿做了我的女人,不但将是我乌蛮七部的土妇。而且她若生个儿子给我,将来这个土司就是他来做!”
蛮族的汉子做事从不拖泥带水,生死大事也只在三言两语之间,薰月没有再说别的。直接伸出右手,对岳缎兰道:“一言为定!”
“啪!”
“啪!”
“啪!”
三击掌,比山盟海誓更有效,比盖了玉玺的国书更权威,云郡地区最强大的两个部落正式联手了。
星星之火。烧成了熊熊的烈火,两堆熊熊的烈火,合成了冲宵的大火。白蛮和乌蛮联盟的第三天,云郡城破,武邈土司和云轩土司裹挟着钦差洪瑟焱仓惶逃窜,逃进了文家在深山里的老巢。
云郡地区一连串的变化把遥儿弄懵了,他想做的事还一件都没有做,所有的一切便按照他想要的结果发展了,甚至比他设想的发展的更彻底、更迅速。
当云郡城破的时候,遥儿终于惊醒了。她觉得自己不能再这么看下去,她应该马上出手,她到云郡本来是来“点火”的,现在却变成了“灭火”,灭掉洪瑟焱这头蠢猪燃起的冲天大火!
当遥儿决心采取行动时,她才发觉在兵荒马乱之中,一个人想要做点事情会有多难,这完全不像他和陈如之谋划时想的那么简单:等待矛盾激化,蛮族造反,找到他们的首脑人物。晓以利害,劝其休兵,然后籍此上书,弹劾御使台。借助地方上的反弹,迫使女王以御使台为替罪羊,平息天下之怒。
现在蛮族真的反了,遥儿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他们的首领,仅此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到处都是兵荒马乱的。武邈和云轩来不及带走的士兵化整为零同白蛮和乌蛮的士兵打起了游击战。
这双方的军队平时都是农民、樵夫、渔民和牧人,本就谈不上什么作战纪律,再加上一切补给需要靠自己,如果军队太过集中,就无法找到足够的粮食来添饱他们的肚子,所以除了攻打云郡城的这一阶段,其他时候双方军队都是化整为零,零散作战的。
这种作战模式很适合这里的部落,这样的战斗规模对这些蛮族部落来说也已经不算小了,但是看在早就见识过大军团作战的遥儿眼中自然是不值一提的。
但是这种规模的战斗其实更适合当地多山多河的地形,小股部队行动灵活,补给方便,远非集团军行动所能比拟的。朝廷兵马惮于在此地用兵,其实也有这方面的顾虑,你的兵力优势在这里施展不开,会被无处不在的游击战拖死在这里。
这种到处发生的零散战斗给出行者制造了莫大的困难,尤其是遥儿这种人地两生的外乡人,更是寸步难行。她的准备终究是不太充足,她低估了洪瑟焱闯祸的本事,当她匆匆赶到云郡,还没喘上口气儿,洪瑟焱就把薰月逼反了。
遥儿是从化外之地恨天回来的,她不了解洪瑟焱这种人骨子里挥之不去的那种优越感,那种天朝钦使面对蛮夷之族的高傲和蔑视。
遥儿花了两天功夫都没有找到白蛮的薰月土司,反倒被几伙语言不通的乌蛮兵疑为奸细,如果不是她与沈人醉身手了得,早就被当场打杀了。
遥儿正觉无计可施,战场形势突然又发生了变化,邛郡、戎州和岭南道的官兵急赴云郡平叛来了,白蛮和乌蛮闻讯之后立即紧急收缩兵力,撤回他们固有的领地。
洪瑟焱杀了个回马枪,耀武扬威地又回来了。
其实,邛郡、戎州和岭南道官兵来的并没有这么快,否则薰月和岳缎兰的军队已经打到邛郡边境,是没有那么顺利就撤回来的。
朝廷军队毕竟训练有素,统兵将领又知兵法。不是这些只有过小型冲突经验的部落兵壮所能比拟的,朝廷兵马只要对他们进行一番有序的追击和拦阻,他们的伤亡必定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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