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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门怡梦 (梦焕百合)


  “这位姑娘,不知可否把斗笠摘下来?”半盏茶过后,林公子终于开口了。
  他那如琴音般的嗓音是那样动听,忆蝶差一点就听从他的话,摘去斗笠了,当手碰到斗笠边缘时,她猛然清醒过来。她恨不得扇自己一个嘴巴子。刚刚她还大言不谗地说自己不是花痴女呢,这会儿就来个现世报。
  她稳了心神,道,“并非小女子有意隐瞒,奈何小女子样貌实在不堪入目,只怕公子瞧了见笑。”
  林公子静默了片刻,随即释然地笑了笑,道,“姑娘你既然有难言之隐,林某也不强求。可姑娘总该告诉林某你的姓氏,也免得林某失礼。”
  “这个自然。小女子姓楚,林公子可以称小女子为林姑娘!”忆蝶这般说,是为了避免他再追问她的名字。在不知道是否有合作机会前,她不打算透漏太多自己的信息,以免惹来灾祸。
  站在一旁的掌柜脸露不愤。这个女人到底怎么回事,自己的东家都已经给她面子,一再礼让,她却摆谱,连名字都不愿意透漏,难不成还担心他家东家缠上她不成!
  莫说掌柜的生气,就连林公子自己,此时心中也有些不是滋味。不过转念一想,他又微微松了口气。
  其实,在大厅被一个陌生女人叫住时,他也有些忧心,担心她如同以前那些使诡计接近他的女人般,打算当众往他身上泼脏水,进而赖上他。
  这也是他尽然会同意带她进后堂谈话的原因。可是,她尽然不但不愿让他看见她的样貌,就连全名也不打算让他知晓,可见应该不是来痴缠于他的。
  林公子再次妥协,道,“好吧!那不知楚姑娘今日找林某有何贵干?”
  问到正题上了。忆蝶有些愉悦,同时又有些紧张。她昨晚思索了一夜辩论词,尤其是面对拒绝时的应答,她在心中假想了十次不止。
  “不知林公子可有扩大藏书楼的打算?”忆蝶本意想用顾左右而言他,抛砖引玉的法子,可是一转念,觉得自己的做法无异乎在脱裤子放屁。
  林公子虽然年轻,却能坐上藏书楼的第一把交椅,他的手段和心计绝不可能似他外表看起来的那般。只怕说不定他也是个腹黑的。与其同少年有成的人比心计和口才,她还不如直来直去,说不定反而能夺得先机。
  林公子盯着忆蝶看了好一会儿,嘴角扯出了一个温和的笑容,“身为商人,哪有不愿意买卖做大的!只是现在世道不好,买卖难做,有些事,不是林某想便能做成的!”
  “小女子这里倒是有一个法子可以帮到公子,不知公子是否有兴致听上一听!”忆蝶抛出了诱饵。
  “哦?”林公子给自己倒了杯茶,却不饮。
  “当今的书籍大多是手抄本。手抄本不但耗费大量的人工,而且每逢旺季,抄书工的价格就会涨一倍,甚至数倍。这样一来,手抄本的书买卖时,价格就必然会非常高。价格一高,买的人就会变少。人一少,卖出去的书就少,卖的书少了,银子就挣的少。再者人工抄的,总难免出现抄错,漏抄的情形,这样也会损害书楼的声誉。声誉受损,来买书的人就会再次减少,这样恶性循环下去,书楼就有濒临关门的危险。”忆蝶一口气说了好长一段话。
  林公子陷入了沉思,就连一直抱怀疑态度的掌柜此时也开始思索起忆蝶的话来。
  藏书楼虽然开设不到五年,但这几年,他们也曾见过不少书楼连本都赔光了,最后只得关门回老家,靠着几亩薄田过活的。
  林公子甚至曾深刻地研究过原因,发现那些赔本的书楼失败的原因确实如忆蝶说的那般,先是因为价格太高而没了客源,后来为了降低书的价格,不得不雇那些不太入流的抄工来充数,结果书的质量大大降低,最终书的价格不但没降下来,反而把客人都气跑了。
  所以这几年,在书的质量这个问题上,他总是要亲自把关。亲力亲为整整两年,藏书楼才有了今日的大好局面。不过,商场如战场,片刻也大意不得,但是他又没有更好的办法。
  “敢问楚姑娘有何妙法?”林公子虚心地揖了揖。
  “妙法却是不敢当。但小女子的办法说不定真能起作用。”忆蝶抿了口茶,接着道,“林公子可知晓阅书楼的雕版印书?”
  “阅书楼的黄金雕版书林某自是不陌生。”对于书楼的老板来说,阅书楼的黄金雕版书就是一颗永远也摇不完的摇钱树,哪个不眼馋,就算是身为藏书楼的东家的林公子也不另外。
  “家父生前是个木匠,以前曾做过不少关于印制书籍的器具。以前因为年幼,小女子就没敢拿出来,如今小女子已经成年,也该是时候给家父扬扬名了。”说着,忆蝶从怀中掏出了那本用胶泥印制而成的《女则》。
  林公子拿起书本,初看封面上的字迹,他没什么感觉,因为封面上的字实在是太普通了,笔锋不够锐利飘逸,甚至还带着女气,看样子应该是出自女子之手。不过,他还是耐心地翻开了第一页,接着是第二页。
  看了第一页和第二页,林公子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惊讶。
  林公子的表情震惊了站在一旁的掌柜。当忆蝶拿出书的时候,掌柜只是略微瞥了一眼封面上的字就静静地站在一旁,再没兴趣探究了,因为在他的心中,忆蝶或许只是想要在藏书楼谋个抄书的活儿罢了。毕竟,隔三擦五就会有人上门毛遂自荐,他都已经司空见惯了。

  ☆、第35章节 合作

  年轻的东家露出惊诧的表情时,他不禁凑过去瞧了一眼。
  这一瞧,那掌柜心中有些矛盾,有些犹疑了。
  书页上的字体仍旧同封面上的一样普通,但是仔细一看,便会发现那些字出奇地整齐统一,就好似用印章印上去的一般。这样的整齐度即便是最好的抄书工也不一定做得到。越是往后翻,惊喜的发现越多,最让他们惊诧的是,一整本《女则》尽然没有出现一个错别字,甚至连涂抹都不曾有。
  刚刚她提到了阅书楼的黄金雕版印刷术,莫非她真地掌握了阅书楼的密技?
  林公子和掌柜的心中燃起了一股小火苗。那掌柜的眼露窃喜和盼望。
  林公子相对镇定的多,只见他合上书,道,“不知楚姑娘的这本《女则》是何人所抄,尽有这般好手法。若能代为引荐,林某必有重谢。”
  忆蝶暗自松了一大口气,看来自己确实抓住了要点。其实出了有收藏癖的人,大多数人买书,并不怎么介意字体是否如书法家那样飘逸美观,关键是字体要整齐没有错别字和涂抹,当然价格是越低越好了。
  “小女子今日既然来了,也不怕实话告诉林公子,这本《女则》并非是人手抄而成,而是小女子用家父祖传的秘技印制而成。小女子的字写得不好,加上雕刻技艺也不太娴熟,整体效果也就折了许多。若能找个书法大家的字作为模板,再寻些手艺精湛的雕刻师傅来刻版,小女子相信,印制出来的书籍定然不输阅书楼的黄金特约书!”
  “楚姑娘快人快语,林某也就不藏着噎着了。阅书楼的黄金特约书可谓是我朝书市的顶级技艺,说不眼馋,那是不可能的。刚刚从那本《女则》中,林某确实看到了几分黄金特约书的范儿来,只不过,阅书楼的黄金特约书,除了那不为人知的秘技外,还需投入大量的钱财和人力。别的就不说了,单单是请一个一流的雕刻师傅,薪奉就是一个一流抄工的三倍有余。一本书,动辄数千上万字,要雕刻出那样的版来,就算是三五个雕刻师同时赶工也得一年半载才能完工,等到书印制出来,客人也早已等得失去了耐心。阅书楼财大气粗,乃本朝最有名的书楼,自然不缺提前预订书籍的客人。可是对于藏书楼这样的书楼来说,大多的客人都是即买即走的,就算是有些愿意等的人,也不一定能等这般多的时日。这也是为什么小书楼的东家们即便眼馋,也不敢轻易尝试雕版印刷的原因所在了。”
  “机会都是为有准备的人而设的。凡事都得有付出,才能有所回报。没有投入,哪里能有所收获呢!林公子的担心,小女子的家父在生前就曾想过,他的一生都在苦思解决之道,直到他去世前两年,他老人家才想出了个好法子,可惜他当时的身体状况太差,不能把他毕生的心血用于实践中。小女子为承父志,不得已才抛头露面,只为了找一个慧眼识珠之人,然后与其一同完成父亲的遗愿。小女子在这里徘徊数日,刚刚见林公子相貌堂堂,又是少年英雄,心想着林公子应该是个胸有坵鹤的人,这才出面拦住公子的去路,却不想林公子尽然有这许多的疑虑。既然公子有为难之处,小女子也不便打扰,这就告辞了。”忆蝶说着站了起来,做势要离去。
  哪一行没有困难,经商哪有不冒险的,下海的人哪一个不会经受点风雨。这个道理,就连没有经商经验的忆蝶都懂,林公子不可能不明白。
  他之所以表现出胆怯为难的样子,不过是想吓唬吓唬忆蝶,好让她以后任由他牵着鼻子走罢了!
  倘若忆蝶真的只是个长在闺阁的年幼小姐,今日只怕会直接把这活字印刷的秘技转卖给这位林公子。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忆蝶却经历了一次可谓生死的角逐。果然是无奸不商,即便是外表看着那般光明若水的人,在利益面前,也都会露出奸诈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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