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真的夸他了,还说他能当状元呢?被舅舅卖掉真好。
“白三,你一定要再接再励,对了,我这次回药厂,也给你准备了些药,让大娘给你熬了,好好养着!”
白三狠狠地点头,多少年过去,白三已经不再是白三的时候,少女的话还在他心里一遍一遍回响。
他能当状元!
小姐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一句话,给他往后的生活带来了多大的影响。
当头发银白的白三,躺在摇摇椅上听孙子念这首诗的时候,脸上是从未有过的甜蜜微笑。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白四,这全诗是你写的吧!”白锦苏放过白五的试卷,一句一句读着还算清楚的诗,当然,那字体没的说的难看,基本上可以看得出来,是牙牙学语的小孩子写出来的没错。
可是,这与白锦苏后面的调查完全不符。
“小姐,我没写过字!这些都是在学堂里才学会的。”见着白锦苏淡漠的问他,白四一瞬间觉委屈。家里知道他存在的人怎么可能让他识字,恨不能他长成残疾,或者永远消失才好。
“这么说来,你就是这三人中进步最大的一个,你最聪明!”考虑事情也很全面,将来可以胜任统筹大局的CEO。
白五拼命的控制自己的紧张,手心还是冒出汗来。
“孙先生,您觉得呢?”却听到白锦苏这般对着孙登耀说道。手里拿的还是白四的考卷。
孙登耀看了试卷一眼,再看白四,突然觉得白锦苏真有眼光。
字虽然丑,但是看得出是下了功夫的,其实,最了不起的,是他将四句话写在了一起,这就组成了一首完整的诗。
“我打算将白四的字和白二的画都装裱起来,就挂在正屋里。”
“小姐喜欢就好!”其实孙登耀想说,小姐想要字画,我愿意献丑,可是就在刚才,他也听到了白锦苏话里的坚决。而且,他发现白锦苏做什么都有自己的主见,都有自己的目的。
“你们可有意见?”
白锦苏当然问的是当事人的白二,白四,只见二人点头如蒜。
“这件事,我明天就找人来做!”
白五的拳头攥了起来,也是像别人一样,要完全忽略他吗?
“白五的字——”白锦苏刚一开口,白五就拉长了脑袋,等着被夸奖。
“白五,你打架力气很大,怎么写出来的字像是没吃饭一样?”白锦苏对上白五睁大的眼睛,笑道:“以后也要好好锻炼自己的腕力才是,我决定替你请一位武师父,专门教你武功,你觉得怎么样?”
小姐嫌弃他了吗?为什么要给他一个人请武师父,白五想想又觉得不像,小姐反而用一种商量的语气再跟他说话。
“大家学,我就学!”白五觉得这样以后打架就没人说他欺负人。
“好,都一起学!”
听到白锦苏的话,白五这才知道自己上当了,小姐八成就是等着自己这句话,看她浅浅的狐狸般的笑容就知道了。
狡猾。
却也觉得自己的字与大家相比确实丑。
“大家都有进步,早点回去休息,明天早早去学堂。”
五个人都得到了白锦苏不同的表扬,兴奋都写在脸上,只等白锦苏命令一下,一骨碌出了孙登耀的房间。
“在下听说小姐要出远门,可是有什么要交代的?”说到底,孙登耀不想成为累赘。
“现在说为时尚早,孙先生不必忧虑,即便我走了,也会有人护你们安全。”白锦苏并不担心陈岩反扑,也不担心张三真的敢再放媳妇出来。
孙登耀眼见白锦苏不愿意说,自然不在追问,可是刚才每个人都是勉励,为何到了白五就是打压,这其中有什么秘密吗?
“白五的字明显比白四要写的好,为何刚才小姐故意那般说!”
孙登耀不吐不快,以白五才学习写字的新手,力道肯定控制不来,难免看起来软,可是五个孩子,就是写的最好的白三,写出来的字也带了几分软弱,为何小姐愿意锦上添花!
“白五性格倔强,自尊心强,忍耐力也强,又加上聪明,平日里难免骄傲,我若再夸他,他的进步就会慢慢变小,但是其他人也在慢慢变化,指不定将来就被真正的超越,所以,我现在的夸奖对他的未来来说,却是温柔的毒药!”
白锦苏微笑着停顿,接着说道:
“与其这般,我还不如自小就打压他,慢慢的,他真正的自信被唤起——说实在,这五个人中,我觉得他与我有几分相像,孙先生,你不觉得吗?”
孙登耀觉得这时候的白锦苏像一个睿智的长者,又像个调皮捣蛋的懵懂少年,周身散发着说不出来的慧黠。
“领悟力!”也就是对新鲜事物的认识程度,白五在这一点上超过了其他人。
“小姐,累了吧,快来,吃点鸡蛋,这可是生了孩子那家送来的,一共拿了十个,我让带回去了五个,留下五个,小姐你快尝尝!”
吴氏端着五个鸡蛋,从门外笑着进来,看着白锦苏单独和儿子说话。
孩子们呢?刚才还不是在屋里的,怎么一眨眼不见人了!
“小姐,快吃个鸡蛋,睡觉去吧!”吴氏心疼儿子眼底的黑眼圈,也怕白锦苏和儿子在屋里待的时间长了,有损白锦苏的名声。
不过这话在白锦苏听来,就是赶她的意思,孙登耀也觉着如此。
“娘——”一声长长的轻唤,包含着儿子不爽的心情。
白锦苏拿起碗里的三个鸡蛋,笑道:“孙先生也早早休息,这两个我拿给白三当夜宵!”
麻嗖嗖的出了孙登耀的屋。
“儿子啊,你的心思,娘都明白,可是小姐是什么人,我们是什么人,你自己应该清楚才是啊!”
第七十八章 救人惹上麻烦
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渺小,她就不可能再碌碌无为。
白锦苏接连几天都去药厂,各个环节都看,仔细认真地让金荣害怕,甚至细微到记住伙计媳妇最小的儿子多大。
“我们现在有200个工人,熟练的把头三十个,剩下的也是去年就跟着我们干的活计,现在大都可以独当一面了!”
白锦苏坐在原先金荣办公的巨大木桌前,翻阅着由小童亲自整理出来的资料。
“而我们的市场,也就是那些订单,据我所知多数都是偏北方的客人,毕竟南方距离京城遥远,一时半会儿莲花清瘟丸效果好的消息还传不到——”白锦苏又是一顿,看金荣的眼光带着审视和冷静。
金荣发现白锦苏怎么一下子变得这般积极,好像很缺钱的样子,虽然以前的白锦苏也热衷赚钱,但是赚的都是些小钱,像这样积极的跟他讨论,认真地翻阅资料,动辄就上上百万的计划,这还是第一次。
“这十天,我打算乘船带着100件莲花清瘟丸到南方走一趟,回来,我再走一趟东北,——这事,我说了算!”
看着金荣想要抢话,白锦苏直接下定论。
闻言,金荣浑身紧绷,一脸冰冷,“啪!”将手里抱着的订单往桌子上一甩,冷酷转身,碰,摔上门。
尽管和金荣不欢而散,尽管发现未完成的订单还那么多,第二天,白锦苏还是带着30件300瓶莲花清瘟丸,连带着最好的三个要把头,悄悄地去了乘船去了南方。
她要的从来都不是小钱。
金荣沉默的看着由小童交给他的白锦苏亲笔信,也就寥寥几个字:替我看着家!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嚣张的意味,让人觉得他金荣就是她的家仆。
金荣将信扭成纸团,复又展开,愤怒的撕成碎片的当下,白锦苏在船上晕都转向三天,终于到达了她的第一个目的地中原腹地——洛阳。
洛阳,与现代的洛阳一般也是大楚国牡丹花的王国,因着天气温暖,四月初的洛阳牡丹,已经渐将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更多的还是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即便如此,也吸引了大批的文人墨客来此观赏,顺便留下墨宝。
下了船,上了码头,琳琅满目的店铺多可看出此地繁华。
“二爷,这里真不错!”
牛把头是专门负责配药的把头,几个儿子都在平县的药厂里担任要职,这次他只身跟着小姐来,只想尽快完成了任务,早点回家和家人团聚。
“是啊,真不错!”李把头也是老人,不过,他单身一人,是金荣手下的把头,为人老实,身材高高的瘦瘦的,手里摇着一把文人才用的折扇,看一眼川流不息各自忙碌的人潮,由衷发出感慨。
“白大夫,你没事吧!”扶着白锦苏出来的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这般喊出来才记起白锦苏早先交代过,大家在外就喊她白二爷。
两位老者随着声望去,也都被眼前俊俏儒雅的小公子给惊到,转而又是不可言的暗暗失笑。
摇着纸扇从船舱里出来的十三四岁少年,生着一张绝美的俏脸,唇红齿白,明眸皓齿,一双狭长的眼眸与潇洒中带着点狂狷,与温雅中带着点冷冽,着一身月白外袍,中气十足的脚步,带出一种不染尘仙家气质,腰间束着白玉腰带,将那文秀的纤细衬出,腰带两边缀着两块价值连城的碧绿色玉佩,显出几分属于贵族的富贵之气,宛然一个出身高贵的豪门阔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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