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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放 (芸菜)


样,那个弃文习武的少年,就算如愿了罢,他不知道他有没有去报仇血恨,后来他又突兀的失踪,于大人没有多意外,权利倾轧,本是瞬息万变。
任桃华回去后,就想也许崔准从来没有一丁点的喜欢她,她朝思暮想念兹在兹,可他显然并非如此,他留下她,大概只因为他幼禀圣训品行高洁,糟糠之妻不可弃,仅此而已。
她不知崔准怎么从一穷二白暴富,而男人得了富贵,遍地都是白眼狼,她现在无姿无势,被抛弃都是正常的,可是崔准没有不是?
其实她该知足的,锦衣玉食,一大堆人侍侯着她,还得夫人夫人的供着她,真应该知足的。
崔准虽然不见她,却没有限制她的行动,她闷了就在宅院里逛逛,几天以后,她就在后院的一间屋子里看见了崔越的灵位。
她双腿发软地回了自已屋里,坐在了小榻上。
怎么会?才不过几个月,怎么一下子天翻地覆了。
那个从小和她掐架,长大了虽不待见她却也关心她的崔越,就这么没了。
晚上藻兰紫鸳摆上饭菜,她也没胃口吃,又原样拿下去了。
一连两天,她都没吃多少东西。
紫鸳有点担心,“兰姐姐,要不要回禀一下公子?”
藻兰瞪她一眼,“公子那么忙,这点小事也去烦他?哼,你知道什么,她这是见公子不理她,才闹腾……“
藻兰没有说下去,不过任桃华在里面也听得一清二楚,她叹了口气,原来你不得宠,便是不吃饭也是错。
藻兰会这么想,大概别人也会这样想,何苦惹人厌烦。
又过了几天,这天紫鸳看着她欲言又止。
“夫人,你不去送公子一程?”
任桃华大吃一惊,崔准要去哪里?
她勿勿的往外跑,穿过重重的院落门廊,一口气跑到了正门口。
正门大敞四开着,崔准和殷华,小厮峰岚,还有十余个陌生人已骑上马,勒缰欲行。
她冲到崔准的马旁,仰头看着他。
崔准在马背上俯视着她,“我要出一趟远门。“
任桃华只觉着鼻子一酸,“我还有话跟你说。”
崔准说了句回来再说,就挽缰欲行,任桃华一把抱住他马镫上的大腿,“我要跟你一起去。”
崔准着实愣住了,其它人也侧过头。
任桃华也顾不得丢脸,就是抱着不松手,她不想象上次那样再也找不到他,崔准好说歹说她就是不松手,令在场的人都不忍直视。
崔准无法,便让其中一人下马留下,指着那匹高大的白马道,“你若能骑得,便随便你。”
紫鸳这时拿着她的灰鼠皮披风气喘吁吁地跑来,给她裹在身上。
任桃华破涕而笑,这可难不倒她,卢氏没失宠那两年,任明堂给她和任梨姿专门请过马术教习,她和任梨姿都练得马马虎虎,可是骑马赶路还是不成问题。
任桃华踩镫上马,勒缰策马缓缓走了几步,掉转头看向崔准,有几分难敛的得意。
崔准面无表情,不再看她,一抖缰绳,说了句出发,一行人便如离弦的箭般的射出去,转瞬间已超了她几百米。
任桃华咬了咬牙,也催马跟上。

☆、第11章 小白花

第十一章
她的骑术不精,也不敢太快,所以总要落后前面的队伍一二百米,远远的跟着,有时侯落得更远,都看不见他们了,不过也不会差太多,在打尖时总会寻找到他们。
她身上没有铜钱,崔准也不理会她,只有殷鸿默默地过来把她的店钱和饭钱付了,在野宿时也会悄悄地拿来一些干粮给她。
第一天野宿时她看见树影幢幢风吹草动都是心惊胆战,后来就渐渐习惯,在离他们没多远的位置靠着树干就能睡上一宿。
幸亏此时已入二月,渡过长江,越往南走天气便愈加温暖,她裹着灰鼠皮披风,也熬得住。
这一行走了大约十天,终于到了一个繁华的大城。
这么多天困在马上,她骑术见涨,几乎也没落后几步,紧跟着他们就入了城。
眼见得崔准一行入了一间名为仙客来的客栈,把缰绳递给迎客的伙计,她也赶紧进了去。
店里的伙计很热情地接待着崔准一行,任桃华便在一旁默默等着。
那伙计给崔准安排了食宿,转过脸来看着任桃华。
任桃华轻声道,“给我来一间上房,来一碗面。”
那伙计应了声,“好了客官,请先付三天房钱,一共是一百五十文。“
任桃华一愣,怎么还有这规矩,不过崔准他们也没先付钱啊。再一想就明白了,崔准一行皆是衣着光鲜,她这一路摸爬滚打,实在是造得不成样子。
崔准看了眼殷鸿,殷鸿咳了声,“伙计,这帐记在我们这里。”
那伙计挤了个笑,“原来是一起的,不早说。”
任桃华吃了碗面,到了客房,要了洗澡水,仔细地洗了遍澡,才觉得神清气爽起来。
那伙计听说他们是一处的,便把她的客房安排到他们旁边,她这时听了听隔壁,却是一点动静也没有。
她走下楼,问了掌柜,才知道崔准他们出去了。
她回了房里,直到很晚才听到他们回来的动静。
第二天一早,峰岚给她送来了一套新衣,一行人就又出去了。
任桃华很高兴,她正愁没有衣物换洗呢。
她换上新衣,豆绿色的襦裙,藤青的褙子,简约大方,很是合适。
她突然发现掩了她那张惹祸的脸也有好处,以前出个门都要接受铺天盖地的眼光洗礼,如今她连混迹于市井茶楼都泯然于众,十分之自在。
她无事可做,便要碟酱牛肉在楼下大堂里慢慢吃着,正在往窗外看着,却感觉有人在对面坐下,她一抬头,大吃一惊。
对面的两个人,一个大约四十余岁,浓眉利目,络腮胡子,正是那康王手下的头领,另一个年纪大约还不及三十岁,却畜着短髭,面容白皙,记得好象也是和她一块从梁宫里冲出来的。
这么快就找到她清算旧帐了?
那络腮胡子大笑,“特使,我在百味居等了你两个月,你终于来了。“
任桃华摸了摸鼻子,苍天,还真有个百味居,那么,这里是吴越的都城西府?
她进城门时追赶得急,也没注意这是哪个城池,今日见邑屋繁会,正想打听一下是哪里。
那络腮胡子又拍了拍旁边那人的肩,笑道,“陈副将硬说你骗咱们的,我就说不会,你一个小姑娘家冒着生命危险无缘无故的骗人作啥。”
任桃华讪笑,她可不是无缘无故的。
那络腮胡子看了看桌面,说太简陋了,便招呼伙计给上了满满一桌子的菜,又要了几坛的酒,说是要给特使接风洗尘,不一会儿,又到了几个人,任桃华大约认得都是那次在梁宫并肩作战的高手。
任桃华硬着头皮和一大群老爷们喝着,这帮人,喝酒都不用酒盅,用海碗,一整还要干了。
原来那天分别以后,他们一路往吴越,却在半途听闻康王被杀的消息,一伙人就散了大半,那络腮胡子头领叫童雪川,是神武军的指挥使,因康王对其有救命之恩,他对康王忠心耿耿,仍要往西府等侯遗命,还有一些半信半疑的也没有走,还有副将陈洛,康王一直很器重他,他也没离去。
“特使,康王,真的被杀了?”
见任桃华不否认后,那些人都是面有戚色。
“康王可有遗命?“
童雪川不死心,康王是否让他扶持幼主,或者是给他复仇血恨之类的?
任桃华看他一副要舍身成仁的态度,一咬牙,反正骗一次也是骗,骗一百次也是骗,就当积德行善了。
“康王说,他若死去你们就地解散,莫再以他为念,成王败寇,他认命,不能和你们共富贵,是他对不住你们。”
一直心不在焉的陈洛抬头看了任桃华一眼。
一众人闻言皆是动容,良久,才推杯换盏,沉默的饮起酒来。
任桃华见气氛沉重,想调解一下,见他们衣着富贵光鲜,便问道“你们这段日子以何为生?”
陈洛一直没说话,这时却抢先吱声,“一路上,得了几家大户的资助。”
那群人皆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嘿嘿地笑了。
任桃华觉得他们神情古怪,一思忖就恍然了,其实就是洗劫了几家富人,这陈洛是个武人,却有文人的心思,跟她爹任明堂一般,再不堪的事也能说得冠冕堂皇米分饰太平。
说是乱世之中,有三种人最吃香,流氓、盐贩、强盗,这话果然是不差的。
就这样,很快就到了中午,他们大约喝了七八坛酒,大部分人都是醉眼朦胧了,只有陈洛和任桃华饮得少,可是任桃华酒量却浅,也是醉得和他们称兄道妹起来。
“童大哥,别再叫我特使,叫我……”她脑筋不大好使了,半天也没想出该叫什么。
她只好豪气干云的拍了拍童雪川的肩。
他们这一群人喳喳呼呼的,吵闹得大堂的人皆不得安生,但见他们是一帮凶横醉酒的武人,也没人敢来招惹。
陈洛看得直皱眉头,他虽是武将,可自幼也是读圣贤书的,且不说这帮武将粗鲁,就这位女特使,虽然现在没有男女七岁不同席之说,可这般也是太不象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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