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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完结+番外 (苏盎)


方婉之还是在吃,樱桃小口上沾的全是酥皮渣渣。自从跟连喻在一起以后,她便鲜少端女儿家的扭捏架势了,左右两人都喜欢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一双长腿也是盘成个打坐念经的样子,像个佛爷似的。
连喻细细端详了她一会儿,觉得她的脸色比往日苍白,颜色也不难么好看,不由伸手探到了她的脉搏上。
方婉之见他诊的认真,也就不吃了,单手支了下巴去看他。
“你还会诊脉呢?”
连喻很茫然的摇摇头。
“我不会。”
“那你听的那么仔细?”
“我以为我仔细听了便会了。”
对于连阁老偶尔的自我感觉良好,方大姑娘多数时间是容忍的,伸手拍拍他的腕子打算歪下了,却在这时听到他说。
“方婉之,你是不是有病了?”
模样神态都十分关切,以至于她不好发脾气叱责他‘有病’这两个字的用法。
连喻似乎很喜欢用‘有’这个词,诸如谁谁脑子有包,谁谁脸上有坑,当然,说的最多的是:方婉之你是不是有病?
他好像很担心她会‘有病’,因为雁南的天气不好,村里又有着没完没了的‘脏东西’。他关心她,且听的习惯了也就不觉得什么了。
不过她今日确实有病了,方婉之颇有些无奈的对着连喻笑笑。
“是有些不舒服。不过不是什么大事,略歪一歪就好了。”
女子来葵水的几天都不会好过,她今日是第二天,方才出去吹了冷风就有点脑袋发晕,作死了吃些甜食之后便好多了。
连喻听她说要歪一歪便给她放好了枕头,只是不走,就那么坐在床头一眨不眨的看着她。
“哪里不舒服?”
连喻的眼睛本来就亮,在昏暗的烛火下也是亮的出奇,清清亮亮的,像一汪清泉。方大姑娘被他看的无法,只能伸手推他。
“诶,你回去睡嘛,我没事。”
连喻还是不动,最后方婉之没法子了,心里又有些懊悔说了自己不舒服。顿了一下,将被子往脑袋上一埋,闷声闷气的说。
“我来了月事!!你个傻子。”
连大人闹了个大红脸。
方大姑娘在被子里面没听到动静,估摸着这货应该是懂了。
想了一会儿,又觉得他不应该懂这些的,翻着被子的一角露了个头,正看见连喻在外头掰了块桂花酥准备喂她。
方婉之在来月事的时候对甜的东西都算喜欢,他掰了便张嘴接了,一面嚼一面不是很高兴的说。
“你怎么知道月事的?”
不是连脉都不会把吗?怎么会懂这些?莫不是哪个小丫头告诉他的?
这就是女人的逻辑。
连喻听出来了方婉之语气里的没好气儿,掰了挺大一块塞到她嘴里,挑着眉头道。
“我怎么就不能懂?我也是有娘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连喻的娘会心血来潮的告诉年幼的连喻什么是月事,而是他娘来月事的时候特别的作,不像方婉之这么乖乖巧巧的,以至于连喻对这件事情懂得些皮毛。而这种皮毛只限于知道那几天的女人会乱发脾气,身子骨不好,还是不懂怎么照顾。
方大姑娘听了这句以后又缩回被子里了,觉得自己有点无理取闹。从被窝里露出一只眼睛对连喻说:“那个,你去睡吧。”
连喻便从善如流的挨着她躺了下来,隔着被子将里头的小人抱了个满怀,非说自己的小塌冷,快要冻死了,今儿晚上要在里面歪着。
方婉之是知道怎么收拾连喻这副无赖样的,奈何今日身子实在不爽利,便闭着眼睛警告。
“不许动手动脚。”
连喻很聪明的没有吭声,因为这样即便一会儿动手动脚了,他也可以还嘴说自己并未答应过。
外面的天已然泛着霜青了,方婉之睡觉向来有规律,此时补了点点心便昏昏欲睡了。迷糊中她感觉被子的一角被掀开了,是连喻躺了进来。只是她觉得有些懒,没有动。然而连喻今日似乎很不老实,一面将她搂在怀里,一面从腰身摩挲着滑到她的小腹。
方婉之挪了挪,大概是要爬起来教训他一番,然而他只是将手放在那里便不动了,紧接着是源源不断的热流透过他的手掌传来。连带身体的不适都减轻了不少。
方大姑娘不动了,整个身体逐渐放松了下来,暖暖的窝在连喻的怀抱中,很快便踏实入睡了。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很相信这个男人,究其原因,或许源自于他在情感上的笨拙,也或许因为他贫嘴贱舌的关怀。总之,这样的连喻总是能让方婉之莫名踏实。他甚至连一句情话都不会说。
可是她还是觉得这样很好,很欢喜。欢喜到了无欲无求,从心里面觉得,这样的日子,真好。
由于晚上歇的很晚,方大姑娘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身边的连喻早已经起身了,被子为她窝的严严实实的,生怕她着凉。方婉之一个激灵坐起来,想到连喻应该是没有吃饭,穿好衣裳便要往屋外走。
屋里的门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打开了。
连喻穿着一身淡紫色的缎面长袍,腰系云纹玉带,分明只是十分随意的打扮,却衬的他丰神俊朗贵气十足,手里却不合时宜的端着一只白瓷碗,正一面用勺子搅着一面往里走。
他是听见她起身的动静进来的,所以直接走到里间摆在了小炕桌上。转身又端了温的正好的水放在了木架上。
方婉之便去洗了脸,用竹盐漱过口之后也坐了过来。
她的长发还没有挽起,都柔顺的偏向一边,让她整个人都看起来十分温婉小巧。她探着脑袋往碗里看了看,竟然是红枣粥,应该是熬了很久,浓而甜香。
方婉之深知连喻是不可能有这种手艺的,对于厨房的认知,这货依旧停留在不烧火就能煮鸡蛋的程度,便眨巴着眼睛问他。
“皮皮熬的?”
连喻点点头,不想告诉方婉之自己也尝试了一下,结果险些将整个灶台全部烧黑这件事。
皮皮的手艺向来是不错的,一碗红枣粥香软可口。方婉之喜欢吃烫的,整个小嘴都吃的红彤彤的。又舀了一口在嘴里嚼着,她发现连喻没有吃,便从里面舀了一勺送到他的嘴边,嘴巴张成一朵花瓣吹了两下。
“尝尝,好吃呢。”
连喻本是不喜甜食的,喝粥也只吃咸的,但是方婉之粉嘟嘟的小样儿实在招人疼,便顺着她的意思也吃了一口,还顺带偷了个香。
唇齿之间都带着浓浓的甜味儿,岂止是可口。
两人亲亲热热的腻歪了好一会儿,脸颊都是红扑扑的。
方大姑娘也喂他喂上了瘾,两人捧着一碗红枣粥竟是吃的干干净净的。
连喻见方婉之的头发还披着,便自告奋勇的要给她梳头。只是这活计似乎比他想象的要艰难许多,梳了几次也没能绑出一个结果。
最后连大人梳的烦了,乱七八糟的拿着簪子胡乱将方婉之的长发卷成了一个鸡窝,完全不能够理解这种事情怎么会有人当成闺房之趣。
方大姑娘一照铜镜也火了,追着连喻一通骂,两人正闹的欢腾间,突然听到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方婉之听出是宫老爷子,声音火急火燎的。
他说:“天尊可在屋里,烦请您老出来一趟,村里出事了!!张玉林和刘成伟那两家闹起了蛊虫,闹的十分的厉害,现在一家上下好几口全遭了大难了,求您出来看上一看。”
那架势,几乎是天塌地陷了。
方婉之听后一惊,没想到村里真会闹蛊。要说连喻抓鬼抓的顺利,那是因为那些东西本来就是人。如今蛊虫竟然真的横起,却是不知他可有应对的办法了。
再一观连喻的神色依旧是不慌不忙,也不知他是对事向来如此,还是心中早有预料。
慢条斯理的整理好穿戴,对宫老爷子说。
“莫慌,这便去。”

  ☆、第四十九章 降头我治不了

方婉之在没有踏进雁南一带之时便在古书中读到过一些苗族秘辛。
里面所诉之事,或极端阴狠,或生生将人耗死,皆是下场凄惨,施蛊者和被施蛊者都不得善终。
然而这些寥寥数字的描写,到底只是凤毛麟角,她虽可想象真实的画面必然比之书本上的平铺直述更让人难以接受,真正亲眼所见时,依旧让她怔在了当场。
这里是靠近花果村村东流水巷的一小片空地,一颗参天古树据说是整个村里年纪最大的,平日即便再热的天气也没有人会搬了板凳来这里纳凉。因为他们觉得这树是有灵性的,亵渎不得。
然而此时却熙熙攘攘的挤满了人众,似乎在这个另他们胆寒的正午,只有这颗古树的灵气才可以驱散他们心中的胆寒。
密密麻麻的人群,堆挤在一起,根本连块下脚的地方也无。
宫老爷子拄着拐杖高声喊了一句:“天尊到了,快些让开。”人群立时散出一条路来。方婉之一路看过去,只见他们的脸上,多半是傻到呆滞的表情,真正是吓到了,吓的很怕,怕到不行。
古树之下一共躺了八名形同枯槁面色铁青的男子,整个身体都抽搐到痉挛。
瘦。
这是方婉之得到的第一个信息,紧接着是他们张的很大的嘴,连牙床都看的清清楚楚。身上一道道的血印,分明是指甲生生抠出来的。就抓在咽喉的位置,血肉模糊,有的人甚至能看见喉口的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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