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不知道村东头的王二娘把媳妇的腿打断了?就因为人家第一胎生的不是儿子。还有村西头的王二麻子,就是满脸痘子得那个,做烧饼的时候还抠脚,下次可不能去他们家买东西了,还有牛二,牛二你知道吗?他........诶,你去哪啊?”
皮皮头也不回的埋头往屋外冲,觉得谈情说爱什么的实在太可怕了,他要回府里告诉那个大嘴丫鬟,他们家好端端的公子爷被爱冲昏了头,就这么成了一个热衷于小道消息的事儿爷了。
春花节其实不属于大堰的传统节日,正式说将起来,只能算是一个颇有民族特色的地方风俗。
大堰十二年的时候,雁南一带闹饥荒,许多驱车族人都北上了,其中就有一部分逃到了万籁村。
后来圣上拨了银子,抑制住了灾情,驱车族人却在这处远山环绕,林风凄凄的地方住出了感情。许多驱车族的小伙子都娶了村里的姑娘,也就安安心心的安营扎寨在这里住下了。
万籁村算不上富饶,谈不上贫瘠,老百姓面朝黄土背朝天,都活的挺自在。民风也因着住在这里的驱车族人多了许多少数民族的豪爽,春花节便是驱车族人的一个延续了许多年得传统。
驱车族人爱花,尤爱春花,不拘什么品种。只觉得这种花朵于冬去之后开放,意喻生机盎然,满满生机,是象征新生的存在。
他们欣赏这样的坚韧,因此,每逢三月的最后一日,都会召集族人和全村老少将春花摆出来,唱大戏,品美酒,花团锦簇好不热闹。
方婉之穿着一身倜傥的长袍,头束玉冠的出现在连喻跟前的时候,这货还在拿着铜镜孤芳自赏着自己的容貌。
他觉得自己好看死了,整个大堰只有他这么一个美男子。乍一见到长得花瓣似地一个小哥儿进门,不由愣了愣神。
他将手上的小铜镜往床边一放,端详了一会儿,得出一个结论。
“还是没有我好看。”
方大姑娘听后扑哧一声就笑了。
“谁要跟你比了,我又不是男人。”
她只是觉得男装行动方便些才换了这身出来。
连喻未置可否的点了点头,弯着身子将他的宝贝儿子王守财抱到怀里,笨拙的想要在头顶上给绑出一朵蝴蝶结应应节气。
期间,王守财死命挣扎数次,猫爪子也亮出来吓唬了他几回,都没能阻挡连喻的好兴致。
至于结果嘛。
方婉之摇着扇子啧啧两声,手艺实在不怎么样,好端端的一只猫,被他捆的跟战场负了伤的将士似的,还是身受重伤的那种。
王守财显然也非常不喜欢连喻的手艺,爪子一挠就给拽下来了。他再要伸手,它就上爪子开始拍了。
连大人自来自命不凡,自己要漂亮,带出去的猫自然也要漂亮,眼见着对方这么不肯配合,颇有些气馁,唉声叹气的拿着条粉红色的小带子发呆。
方婉之说:“它就是看你宠它才欺负你的,你往旁边让让,我来绑。”
连阁老对于这种言论十分嗤之以鼻,觉得方婉之是在看轻他的能力。但是这凶神恶煞的婆娘单是往王守财跟前一走,那货就老实了。
看着顺顺利利在儿子头上绑了朵小花的方婉之,连喻不得不承认,这世上的规矩当真是一物降一物的,母老虎是猫的祖宗,王守财怕她绝对是有道理的。
☆、第十九章 所谓气质
连喻和方婉之出门的时候,大街上已经占满了熙攘的人群,穿着少数民族服饰的驱车族人甚是漂亮,他们组成了一个花队在不大的街道上载歌载舞,宽大的裙摆是这春天里开出的最艳丽独绝的花。
连喻没有遮面,玉尘奉宛刚换了地界,他倒是不担心让谁认出来,只是王守财非要坐在他肩膀上,猫脸还挺大,尾巴在他脖子上围了一圈,艳阳高照的春日里,就像活生生围了一只毛皮领子。偏生连阁老还要走一贯的清雅高冷路线,对谁也没个笑容,目不斜视的精致,让他看上去有点像一个好看的神经病。
方大姑娘则不同了,她鲜少有这样的机会能够出来,难得能够凑上这样的热闹,对着谁都是笑眉笑眼的。她本来也是个美人胚子,再加上随和的笑容,俨然就是一个温温润润的少年公子,很快引来了一群小姑娘的追捧。
少数民族家的姑娘不跟上京的闺秀传统,有胆大的姑娘,甚至伸手拉了方婉之跟着花队一同跳舞。至于连喻,她们多半只是远观,不太敢上前搭讪,不是因为不好看,实在是因为太好看了,反倒让她们不太敢去亵渎他。
而不被亵渎的连阁老表示,心情很糟糕。
同样都是出来逛的,一个受到热情欢迎,一个遭受冷对,连喻一直觉得气儿不顺着。偏生方婉之又一个人玩儿的开心,压根就没有要顾忌他的意思。
极目四望,他还看到了混在人群中跟姑娘跳舞的皮皮,身上穿着的还是那晚提过来的石青色常服,圆圆的眼睛,疏朗的眉毛,不算特别的帅气,挺拔健壮的身形让很多姑娘都脸红了,而且他今天,没有带面具!
连喻非常的不开心了,因为他向皮皮招手,对方分明是看见了的,却装作没有看见的样子继续自顾自的玩。
他早就跟皮皮说过,他的那张脸没有必要带面具。只有长得绝顶好看的人,比如他这种的才需要。他都不带,他就更不用带了。
但是皮皮一直认为,连喻的很多话都是屁话,十句有九句听不得,况且他时常跟着他做一些丢人现眼的事儿,带着面具时,他才会觉得自己的脸皮足够厚。
两人认识的年头久了,更多时候根本也没有什么主仆之分,称呼上也只在外人面前装装样子。皮皮在外惹了事儿的时候,永远说的是,我们家大人是连喻,连喻你知道吧?对,就是那个特别缺德官声极差的,你关了我就是吃不了兜着走。
而官声极差的连喻,现在是非常的想拿出一些主子的架势的。因为王守财的尾巴实在是太热了,他想让皮皮过来帮帮自己。他也感觉自己有些渴,人群熙攘又找不到哪里有茶摊。路过他身边的那些姑娘,一旦同他对视都显出顶礼膜拜的表情,十分规矩的样子。好像他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法师。
你大爷的!!
连阁老暗搓搓的在角落里骂了句人,觉得方婉之和皮皮都是没见过市面的,一场春花节就兴奋成这样。他还参加过国宴呢,三国国晏,可热闹了。还有西域的美女,葡萄美酒夜光杯,还有各类稀奇的水果,特别好吃。
这般自我安慰着,越发让他觉得渴了,嗓子都有些冒烟。
等下他们要是来找我,我肯定一个也不搭理。
阁老独自一人愤愤不平。
眼前也正在这时出现一双鞋面,淡蓝色的皂靴,却是姑娘家的尺寸。
他抬头一看,瞧见方婉之笑的弯弯的一双月亮眼。
“渴了吧?今儿天气可真热。”
她将一直装了水的青瓷碗送到他面前。
“花队里的姑娘给的,碗很干净,可以放心喝。诶...拿着呀。”
连喻有些迟钝的接过来,拿在手里才反应过来他是不要搭理方婉之的。
方婉之说:“你热不热?咱们找处茶楼歇着吧?”
抬手擦汗的时候,胳膊袖一落,露出里面白皙的手臂。阳光之下,还能看见细小的汗毛。连喻几乎是下意识的别过头,嘴里哼哼唧唧。
“你想去就去呗。”
万籁村是小地方,所谓的茶楼也只是个二层的小竹楼,装饰的挺简陋的,荡在窗边的轻纱帘子却挺有意境。
两人找了处靠窗的位置坐着,低头瞧着大街上的花队,小凉风一吹,话便多了些。当然,多数时间都是方大姑娘在说,连喻偶尔应个一两声。
连喻的肩膀上,还稳稳的坐着王守财那只肥猫,虽说只有三个月大,但是那只硕大的猫脸已经能跟寻常的饭碗媲美了。王守财在打瞌睡,眯缝着眼睛,严肃的脸,全然的无法无天。
方婉之灌了一大口茶水,抬起胳膊袖豪爽的一擦,将王守财从连喻肩膀上抓下来。
“你怎地连个笑模样都没有,姑娘家看着你都要躲着走呢。”
连喻顿时觉得凉快了不少,拿出折扇风度翩翩的摇了两摇,依旧没有说话。默不作声的转向窗外,任由春风穿过他的长发。
方婉之自知他很有点任性的德行,也不同他计较。乌溜溜的大眼东西看看,正瞧见一名小哥端着个装满玉石手镯的托子在那儿叫卖。她冲着他招了招手,在里面瞧瞧了,一眼就相中了一根白玉簪子。
簪子的样式很素雅,简简单单的雕着一条缠枝纹,打听了一下价钱。
八十两银子,有点小年头,正经不算便宜。拿在手里掂了掂,她想压一压价钱。但是小哥说东西不二价,您不买还有的人买呢。态度还挺强硬,无非是看着春花节出来的人多,不缺买主。
方婉之将东西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是真挺喜欢。絮絮叨叨的好话说了一箩筐,愣是没讲下一分银子。
澜卿眉头蹙了一下,显然觉得面前的两个人冒犯了他风雅的神仙之姿,脖子一伸将簪子拿在手里,是个男人的款式,也没多问,言简意赅的问小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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