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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宠 (九月轻歌)


  章洛扬坐在车里,把玩着一个银质的精巧的小盒子。盒子不过一指长、半指宽。打开之后,里面有一张叠起来的地形图。
  奶娘还在府里的时候跟她说过,是母亲留给她的。
  她会时不时看看那张图。纤薄的一张纸,线条错综复杂,用色深浅不一,有着不少似是而非的标记——她是看不明白的。
  奶娘说,那是母亲的故乡风溪的地形图。
  要是可能,她想去那个地方寻找母亲;要是能够找到母亲,她想问问,母亲当初为何离开,为何不要她,这些年都不闻不问。
  难道只是因为……
  她的手握成拳,指甲掐入掌心。
  **
  到了护国寺,已过巳时。
  拜佛上香之后,三个女孩一同用过斋饭。
  章兰婷起身回往自己小憩的院落之前,对章洛扬道:“你可别乱跑啊,寺里难免有闲杂人等,闯出祸事的话,我可不会帮你。”
  沈云荞挑了挑眉,目光不善,“管别人之前,还是先管好自己吧。活了十几年,我就没见过比你更不要脸的人。”
  “你!”章兰婷咬了咬唇,“果真是个口无遮拦的破落户!”
  沈云荞牵一牵嘴角,不屑地道:“我劝你还是快些滚出去,否则,我可就要让你尝尝掌掴的滋味了。”
  章兰婷冷哼一声,转身出门。到了门外,高声吩咐下人:“你们打起精神来服侍,别让大小姐随意走动。要是出了岔子,你们也不用活了!”
  沈云荞起身到了门外,扬声吩咐沈府的下人:“章大小姐是我邀来一同拜佛的,把不相干的人给我撵出去!哪个赖着不走,只管动手!”
  章兰婷回头看向她,脸色已是青红不定。
  沈云荞扬眉浅笑。
  章兰婷气冲冲地回到房里,唤来一名护卫,正色吩咐道:“多派人到寺门外守着,把大小姐看好。”章洛扬与武安侯世子定亲之前,绝对不能出岔子。
  那边的沈云荞回到室内,换了身衣服,又命丫鬟取来盛着书籍的箱子,“申时再唤醒我和章大小姐,到时记得提醒我们,要把这些抄录的经文亲手交给法师。”
  “是。”
  “下去吧,有事没事的,不准打扰我们。”
  几个丫鬟齐齐称是,行礼退下,带好了房门。
  沈云荞将箱子打开,对章洛扬眨了眨眼,微声道:“过来,我给你装扮一番。”
  章洛扬走过去,见箱子里有一些书籍,有两套小厮的衣物鞋袜,还有一个一尺来长的小箱子。
  “来,先换衣服。”沈云荞将两套衣饰取出,两人用最快的速度装扮起来。
  随后,沈云荞指一指大炕,“坐这儿。”又打开了那口小箱子。
  小箱子里面,是林林总总的胭脂水粉之类的物件儿。
  “奶娘的手艺,你真的全学会了?”章洛扬轻声问道。
  沈云荞眉飞色舞的,“你就瞧好吧。老实坐着。”
  章洛扬微笑、点头。
  她们两个平日常提起的奶娘,是同一个人,还是章洛扬的母亲当年寻来的。
  奶娘是个苦命人,大腹便便时,开水粉铺子的夫君病故,在她生下孩子之后,境遇捉襟见肘,铺子的情形每况愈下,连租金都交不出,只得罢手,另谋出路。
  彼时的顺昌伯夫人已经生下了章洛扬,且已找好了奶娘。因着常命丫鬟去那间铺子买些脂粉,听闻老板娘这般窘境,便让丫鬟将人带进府中,只当是多给女儿添了个奶娘。
  后来,她走了,奶娘却留了下来,直到章洛扬十岁那年才离开,带着孩子回了祖籍,重操夫君旧业,又开了水粉铺子。
  奶娘在府里的那些年,章洛扬与沈云荞一起跟着先生习文练武,前者应付功课已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加之寡言少语,与奶娘不是很亲近;后者天性活泼,应付功课绰绰有余,又与奶娘投缘,一大一小常在一起说话。
  奶娘见沈云荞早慧,又将她当做自己半个孩子,并不隐瞒自己的一些事。
  原来她夫君的水粉铺子是因她有着绝门本事,才一度生意兴隆。她擅长为人装扮,且不是寻常的巧手,有着能将人改头换面的那种绝技,前提自然是能够亲手调制很多种胭脂水粉。
  她在丧夫之后,万念俱灰,生子之后又全心全意照看孩子,什么都顾不得,这才陷入了窘境。
  沈云荞总是觉着奶娘为人奴仆太委屈了,那样的好本事不该被埋没,便时常去信跟父亲要银子,把讨的银子交给奶娘,让她存下来,日后凭本事再开铺子安身立命。
  奶娘无以为报,便将自己的绝技全盘传授给了沈云荞。待沈云荞学成之后,才在两个女孩的帮助下,向章府辞了差事,另谋出路去了。
  沈云荞最先自然没想过会有这一日,却不想,今日这绝技派上了大用场。
  她一面给章洛扬修饰妆容,一面道:“奶娘跟我说过,最高明的装扮,是将人改头换面。易容术、人皮面具之类的,到底有没有不得而知,但是一定比不得真正的巧手。真正的巧手,是用水粉就能将人改头换面。画皮的典故你听说过么?奶娘的那双手,就是凭空给人做一张全新的面皮。要想摘掉,只需清洗一番。”
  “那你可以么?”章洛扬问道。
  沈云荞笑道:“自然可以,不然那好几年不是白费了功夫?”
  章洛扬为之心安,“那好,我拭目以待。”随后闭上眼睛,任由沈云荞在自己脸上描描画画。
  过了大约两刻钟,沈云荞取出一面镜子,敲了敲章洛扬的额头,“来,看看。”
  章洛扬睁开眼睛,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愕然地睁大眼睛,“天啊……”她捧住了自己的脸。
  镜子里的人,有着略显苍白的面容,眉毛浅淡,单眼皮,塌鼻梁,下巴上有一颗显眼的黑痣。
  “这……这很像你们府里的一个小厮啊。”章洛扬惊愕地看着沈云荞,“他叫什么来着?”
  “别管他是谁,反正你跟他相像就行了。”沈云荞笑道,“今日他不曾随行,沈府的人知道,章府的人却不会留意到。”
  “这也太……”章洛扬寻不到合适的措辞,又侧了侧脸,见鼻梁挺翘,正面看的话,便是塌鼻梁,实在不明白这是怎么做到的。
  “别大惊小怪了。”沈云荞拍拍她的脸,“把头发打理好,抓紧睡一会儿,等我装扮好了就唤你。”
  “好。”章洛扬点头,却还是凝着镜子里面目全非的自己,“这个能洗掉么?我是说,能轻易洗掉么?”
  “不能,没有我给你的洗脸水,你是洗不掉的。”沈云荞拍拍小箱子,“这些东西可都是奶娘与我特制的。”
  “那——”章洛扬转头看住她,“你可别溜走啊,你要是不在我身边,我只能这样子过一辈子了吧?太难看了……”
  沈云荞险些放声大笑,“你这个小呆子,快去睡觉!”
  “嗯!”
  可章洛扬怎么可能有睡意,梳了小厮的发式之后,躺在大炕上,一直看着沈云荞装扮自己。
  那是不可思议的一个过程——最起码,章洛扬是这样认为的。
  她眼睁睁的看着好友将自己变成另外一番模样。
  真就如戴上了一张没有端倪可寻的面皮一样。
  打理好妆容,清点好所带钱财,沈云荞与章洛扬越后窗而出,到了所在院落的外面。她们习武几年,两个人所学不多,但是这些雕虫小技还不在话下。
  那个盛放胭脂水粉的小箱子,自然是要带着的。
  未时,两个人顺顺利利离开了护国寺。
  没有人留意到这两个面目平庸的小厮。
  两个人到了护国寺外一条售卖各色物件儿的街上,走至尽头,一辆街头常见的马车已等在那里。
  沈云荞快步走过去,与车夫低语几句,随后对章洛扬招一招手。
  章洛扬连忙赶过去,两人一同上了马车。
  车夫将鞭子抡得山响,催促马儿快行,目的地是通州码头。
  车上的章洛扬与沈云荞,正在清点带出来的财物。
  沈云荞已将两人手里的银票换成了大周各地通用的银票,再有,便是各自带出来的金银首饰。
  沈云荞绞着首饰,想起了一件事,她丢下手里的金钗,从袖中取出两张通关路引,将其中一张交给章洛扬,“日后我们到何处,都要用路引上这身份。你可别弄丢了,这么个玩意儿,一张要十两银子呢。单是弄这个,我就花了六十两。”
  “是请人偷来的么?”
  沈云荞低低地笑,“哪儿啊,有专门做这个的,做的跟真的一样,官差查证也看不出端倪。你另外两张,我帮你保管着。”
  “嗯。”
  日暮时分,两人抵达通州码头。
  沈云荞带章洛扬去了一所客栈,要了两个房间,对掌柜的说自家主人半夜就到。
  掌柜的不疑有他,安排了房间。
  房间只得一张床,只得挤着睡了。
  夜半,沈云荞与章洛扬商量:“洛扬,我们先去杭州,好不好?”
  “好啊。”章洛扬没有迟疑,“我去哪里都一样的。”随后又奇怪,“你怎么会想到去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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