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仰首观望着城楼上的混乱景象,眸中微露睥睨之色,一身精美的铠甲在火焰下映射出令人眩目的凛凛寒光。
“第一次上战场,真是热血沸腾啊!”裴修也张开弓。弩不停地射箭,斯文俊秀的脸上隐隐透出一种征战杀伐的霸气,“咱们的火药可不是一般的火药,那些吐蕃蛮夷素来嚣张,今天也让他们瞧瞧我唐军的厉害!”
城楼上的吐蕃士兵几乎都被炸得血肉横飞,然而混乱只持续了片刻,很快便有更多的士兵冲上城楼,张弓搭箭向城下的敌军扫射。此时洪济城中的守军也已集结完毕,城门大开,一向以勇猛著称的吐蕃军正式出城迎战。
“兄弟们,上!”李琦率先策马驰向敌军,一手执盾,一手将点燃的火药筒直接向对方的将领掷去,“此番若能助皇甫将军拿下洪济城,回到长安以后,本王立即面见陛下替大家请功!”
“冲啊——”裴修与手下的五百禁军也随之冲上前去,纷纷向敌军掷出火药筒,刹那间战场上爆炸声迭起、喊杀声震天。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这些禁军将士虽然个个武艺高强、以一当十,但毕竟人数太少,手中火药的数量也有限,故而只适合奇袭而不宜打持久战。好在皇甫惟明亲自率领的大部队人马顷刻即至,李琦见援军赶到,立刻传令吩咐手下的众将士撤退。
暮色深沉,星垂四野,裹挟着砂砾的劲风中,这片辽阔而陌生的土地气象万千。
李琦扬鞭策马带着众人一路向东行去,时而回头望向那渐渐远去的洪济城,料定此番唐军必能解河源之困,心中豪情顿生。他自幼酷爱习武,平生最大的梦想便是能手执长刀纵横沙场,金戈铁马,一世峥嵘,守护李家的大好河山。今日一战,他虽然只是在皇甫惟明率领的千军万马中起到一个辅助作用,却也着实快意。
如此,方不负此生身为男儿!
然而就在此时,夜空中蓦地划过一道刺目的闪电,一阵轰隆隆的雷声随即响起,打断了他的思绪。
“不好,要下雷暴了!”裴修仰头看了看天色,一脸严肃地对众人说,“趁着暴雨还没下,咱们赶快找个地方避一避,大家身上都穿着铁甲,被雷击中的话可就得送命了。盛王殿下,要不你先把铠甲脱下来吧?有我们在身边护卫,不必担心吐蕃人的追兵。”
“嗯。”李琦立即脱下铠甲弃于路旁,举目眺望四周地势,不禁心生忧虑,“这一带都是高原,一马平川的,哪有什么地方能够躲避?”
裴修叹了口气,用鞭梢一指前方说:“我记得来时看到那边有一处低谷,咱们现在只能先去那儿避一下了。”
“好。”李琦点了点头,一扬马鞭加快了行进的速度。
“轰隆隆——”又是一阵巨大的雷声,豆大的雨点随之噼里啪啦地落下来,很快便打湿了他的衣裳。
“盛王殿下!裴郎将!”行走在队伍最后的一名禁军侍卫疾步跑来,气喘吁吁地禀报,“追兵……吐蕃人派追兵过来了!不过还好,人数不是很多,看上去大概只有四五百人的样子……”
“什么?”李琦一惊,下意识地去拿箭袋中的火药筒,然而此时火药皆已被雨水淋湿,完全失去了效力。
“只有四五百人而已,怕什么?”裴修豪气干云地一勒战马,面上毫无惧色,“殿下,让兄弟们护送着你先走,我和几个校尉留下来断后!”
李琦遽然色变,肃容道:“那怎么行?就你们几个人,怎么打得过……”
“男子汉大丈夫,别婆婆妈妈的。”裴修故作轻松地一挥手,黑暗中也看不清敌军追来的方向,只能通过越来越近的马蹄声来辨识,“快走,一会儿就来不及了!”
李琦咬了咬牙,只得与一众禁军侍卫先行离开,不料才走了几步,身后倏地飞来数百支利箭。他身上未穿铠甲,一时又躲闪不及,右臂上便中了一箭。
大雨倾盆而下,一道道闪电将晦暗的夜空照得雪亮。
电闪雷鸣之中,吐蕃军与唐军开始了激烈的交战,短兵相接,血肉横飞,刹那间每一个战士都变成了浴血的修罗。
“韩四,薛九,你们两个赶快护送殿下离开!”裴修一边与吐蕃人作战,一边唤来两名最得力的部下,急急地吩咐着。
李琦一手握紧缰绳控制着战马,一手挥刀砍倒一名吐蕃士兵,闻声立刻回头道:“裴兄,我并非贪生怕死之辈,今天定要与你一同战斗到底!”
“赶紧走!”裴修急得一跺脚,险些从马背上跌下来,“咱们有这么多人,不差你一个!”
李琦挥刀与敌军拼杀,此时方才感受到战争的残酷,如此危急的情况下,他绝不可能丢下众人独自逃命。那,有悖于一个男人的尊严!就在此时,那个刚刚被他砍倒的吐蕃士兵挣扎着跪起身来,捡起战刀,拼尽最后一丝力气砍断了他胯。下战马的一条腿。
战马悲壮地嘶鸣一声,倒地不起。
李琦亦从马背上滚落,坠地之时,顷刻间便有数支长矛齐齐向他刺来。
格挡?躲闪?都已经来不及了。
就在他几近绝望之时,不远处忽有一人骑快马冲进混战的士兵之中,手执长剑将几个吐蕃士兵一一刺伤,然后俯身冲他伸出一只手,娇声喝道:“来,上马!”
听声音,那竟是一名年轻女子。
☆、第174章 逃生
一道刺目的闪电骤然划破夜空,清晰地照亮了那人容颜。
那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异族少女,明眸皓齿,身姿健美,身着一袭利落的玄色窄袖胡服骑装,策马飞驰而来时,全身都被雨水淋得湿漉漉的。李琦被她一把拉上了马背,惊讶地低唤一声:“余烛公主?”
“坐稳了!”阿史那圆圆挥剑斩杀几名试图靠近的吐蕃士兵,一甩马鞭奋力冲出重围,在大雨中狂奔许久,才后怕似的轻轻抚了抚心口,“天啊,刚才真是太险了……那些吐蕃人一向凶狠嗜杀,可不会对咱们手下留情的。”
她身后还跟着百余名勇猛剽悍的突厥武士,个个武艺高强,一得到公主的命令,立刻提着刀投入到了吐蕃军与唐军的混战之中。大雨瓢泼,电闪雷鸣,阿史那圆圆纵马驰骋在广袤的原野之上,听那震天的喊杀声渐渐远去,这才稍稍放慢了速度,在不远处的隘谷中找到一处岩穴暂且躲避雷雨。
夜色深沉,那洞口处无数长长的野草迎风摆首,宛如狂风暴雨中仍不肯屈服的战士。
“余烛公主,刚才真是谢谢你了。”李琦随她一同下马,走进那幽深的岩穴中坐了下来,咬了咬牙,忽而猛地拔去自己右臂上的箭矢,又撕下衣袍捂住伤口。血流如注,刹那间染红了一片。
“天哪,流了这么多血……你没事吧?”阿史那圆圆看得心惊肉跳,见他紧咬嘴唇似是在竭力忍受痛楚,心下不由更是担心,腾地站起身来就往外走,“你先等着,我去替你采点止血的草药。”
李琦虚弱地点点头,道:“有劳公主了。”
西北一带昼夜温度相差很大,就算正值夏日,一到晚上也还是会觉得十分寒冷,雨夜的洞穴中更是如此。不过,这处洞穴似乎曾有人居住过,里面还零零散散地储藏了些木柴和干草。李琦强忍着伤处的剧痛,起身捡了些干燥的木柴,拿出随身的火石点燃,在洞口处生起一小堆温暖的篝火。阿史那圆圆过了许久才回来,手里小心地捧着一堆草药,身体却因湿冷而微微颤抖,一进洞就忍不住捂着嘴打了个喷嚏。
“阿嚏——”她背过身去揉了揉微微冻红的小鼻子,似乎已经着了风寒。
李琦心中不禁泛起一阵歉疚,忙向她招呼道:“余烛公主,快过来烤烤火吧,你全身都湿透了。”
阿史那圆圆走到火堆前坐下,小心翼翼地揭开他伤口上染血的布帛,把草药碾碎后轻轻敷在上面。她的动作很轻很柔,指尖甚至都有些微微的颤抖,仿佛生怕弄疼了他,良久才轻声问道:“怎么样,是不是很疼?”
“嗯。”李琦点了点头,又勉强一笑,“不过还好,我暂时还能忍耐。”
“你先忍耐一下,等一会儿雨停了,咱们再想办法找一家好些的药铺买药。”阿史那圆圆又扯了一块自己的衣襟为他包扎,似乎看出他心中忧虑,又好言宽慰道,“你放心,那一百多个武士都是我父亲生前最倚重的部下,前些日子我刚刚从突厥召集回来的,有他们在,一定能帮你们把那些吐蕃人打得落花流水。这一带都是高原,方圆百里就只有这么一个能避雷雨的地方,他们一旦完成任务,就会立刻赶到这里来寻我们的。”
李琦轻轻颔首,诚挚道:“余烛公主,谢谢你。”
阿史那圆圆有些腼腆地一笑,低头说:“你还是直接叫我的名字吧。我这次来吐蕃是要查我哥哥的案子,事关重大,暂时还不想被人识出身份。”
李琦微微一笑,依言道:“谢谢你,圆圆。”
听他这样亲切地唤自己的闺名,阿史那圆圆脸颊不由一红,忙掩饰般地又往火堆处挪近了些,一边烤着自己湿漉漉的衣袖,一边微笑道:“你不必谢我,当初在长安你帮了我的忙,今天就算是我还你一个人情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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