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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妻有主 完结+番外 (景舞)



风欢颜回过头,瞪大眼睛,狠狠的盯着他,危险的语气:“李错,你倒是进不进去?”

“不去。”

李错坚决维持作为男人最后的骄傲。谁成想,他话刚说完,风欢颜直接上来,一把拎着他的耳朵,将他拽了进去。铺子里很香,但是女人却格外的多,风欢颜不是很喜欢这种脂粉成堆的味道,但是想想,姬兰跟随她这么久,自己倒是连个像样的礼物都没有送过她,说起来倒是挺过意不去的。

“哎,云公子身边那个是谁啊?”

“就是,还挺漂亮的。”

“没听说云公子有未婚妻啊。”

——

风欢颜顺着女人们说的方向看过去,胭脂铺子对面的,正是一家新开的首饰铺子,整个河东之地最贵的地方,不是富贾人家根本不敢进去,所以每日的人虽不多,但是赚的却是不少。而那铺子外面,围着不少的人,只因为铺子里面那人,一张玉面具,一身白色的长衫,腰身紧紧的被腰带束着,垂下了腰间的那个香囊,整个人看起来神采奕奕,眼中含着笑意,坐在那里看着一个粉色襦裙的女孩子兴奋的挑着东西。这一幕竟是如此的刺眼,风欢颜不禁皱起了眉头。

“喂,欢颜,我开玩笑的,纵使这些你都喜欢,都买下都可以,今天我掏钱,你喜欢的尽管拿。”

饶是李错如此说,风欢颜都没能回过神来,那一幕太过刺眼,女子很年轻,很活泼,粉色的衣裙,显得那么水嫩,相比起来,倒是与叶云奕更配了。

李错见风欢颜魂不守舍的模样,当下急了,以为风欢颜不舒服,急忙将道:“欢颜,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凤欢颜缓缓的收回视线,勉强的笑了笑,眼眶酸胀的难受,但是却不想当着这些人的面留下眼泪。

“没事,我就是被这个脂粉味呛到了,你说的对,我一个爷们,用什么胭脂啊。”

说吧,凤欢颜拉着李错,竟似是有些逃跑般的狼狈离开。而她身后,拿到视线紧紧的注视着她,她却怎么都看不见了。

“哥,你在看什么呢?”

粉色长裙的女孩拿了好几个首饰问叶云奕,却都没有得到叶云奕的回应,不觉的朝着叶云奕的方向看过去,发现叶云奕盯着门口发呆。

“恩?没什么。”

叶云奕收回视线,心中有些闷闷的,刚刚那个配载风欢颜身边的男子,长得不错。可惜,比他差了点。

“哥,你怎么心不在焉的啊?”

粉色长裙的女孩有些撒娇的口气,上前去拉着叶云奕的袖子。

叶云奕朝着身后唤了句,“东绝,你好好陪诗焉,我先回去了。”

东绝倏地一下从身后冒了出来,恭敬的回答,“是,公子。”

余诗焉跺跺脚,不开心的说:“这个木头怎么会陪我逛首饰店,又没什么眼光。”

东绝依旧面无表情,淡淡的看了眼余诗焉手上的那个首饰,“这个,丑。”

叶云奕也顺带着扫了眼,补充道:“真的丑。”

说罢,叶云奕再也不理会自家小妹的纠缠,直接朝着风欢颜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哎,哥!”

余诗焉正欲追出去,无奈一出门,就看不家叶云奕的身影了。

东绝缓缓的走出来,一张脸虽然不如叶云奕那般精致,但是也是俊秀了,至少在这河东之地,少有男子能有这般容颜。

“公子这几日身子不好,你莫要胡闹。”

东绝自然是看清了叶云奕为何离去,只是,他不能告诉余诗焉,不然,余诗焉定然要大闹一场的。而他私心里想着,叶云奕已经过的够苦了,若是这么做,能够让他开心一些,那么自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又有设什么不可的呢?

本郡主不发威,当我是病猫了

叶云奕追过去,没有追到风欢颜。而风欢颜却走到半路,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自己凭什么要跑?反正自己没什么可躲的。想到这,风欢颜二话不说,拉着李错就往回走,一路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风欢颜却执意回去,任由李错在身后跟怨妇似得幽怨的眼神看着她。

“喂,你,站住。”

走到一处人稍微少点的地方,风欢颜被一道嚣张的声音叫住,不由得回头,居然是那个粉色的跟在叶云奕身边的女孩,于是风欢颜就笑了,笑的很张狂,问:“你叫我?”

余诗焉瞪着风欢颜,像是风欢颜欠了她几万年的帐一般,“当然是你除了你,这里还有别人么?。”

东绝在身后拉了一下余诗焉,却见余诗焉猛地甩开东绝的手。风欢颜认识东绝,就是那个跟在叶云奕身边的木头疙瘩侍卫嘛,但是这个侍卫看起来似乎对这个女孩很宠溺的样子,难道是很重要的人?风欢颜心里面酸酸的,神气更是高傲。加上风欢颜长得妖娆美丽,只要眉眼稍稍一挑,便有说不尽的万种风情在里面了。

“小丫头,第一,这里的确还有人,李错!”

李错脸挺直了腰杆,证明自己也是个人。

风欢颜满意的拍拍李错的肩膀,有接着说道:“第二,这里没人叫喂,所以说,我是可怜你,怕你喊破喉咙都没人搭理你,这才扭头的。”

余诗焉的脸已经气青了,但是风欢颜显然不打算就此止住,“第三嘛,小丫头,当街调戏貌美的女子,这样是不对的,没人教过你么?”

“你!”

余诗焉气的脸色铁青,但是却无言以对。突然,她像是看到了什么稀奇的东西一般,瞪圆了眼睛,盯着风欢颜的脖子,“你,怎么会在你这?”

风欢颜不明所以的看着余诗焉,完全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当即耸耸肩膀,“丫头,姐姐还有事,先走了啊。”

说着,走过去朝着余诗焉的脸蛋捏了捏,然后感觉什么东西断了,转身走了。

余诗焉见风欢颜走远,拿出手中的东西,得意的看着东绝,“看来,盗神叫我的手段果然有用。”余诗焉的手中,郝然躺着一块质地上乘的玉佩,正是风欢颜脖子上的那块。“

她趁着风欢颜捏她的时候,不动声色的将这块玉佩偷了过来,盗神教给她的方法,只要是靠近她的人,身上的东西没有拿不到的。东绝皱着眉头看着那块玉佩,他清楚的知道,这块玉佩,是当年的洛如非送给宋乐容的,可以调动洛氏名下所有的财力以及兵力的东西。

”东绝,这个东西,本来就属于哥哥,我拿回来了。“

余诗焉还甚是兴奋,眼中透着异样的神采。

东绝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不要招惹她,她忘了一切,公子现在过得夜很好,莫要闹。”

“我闹,东绝,她害的同临城城破,害的哥哥如今身子这么差,害的哥哥从之前的万人敬仰变成现在的样子,难道我拿回属于哥哥的东西也有错么?”

余诗焉心中憋着一股怒气,恰好被东绝赶上了,就直接一股脑的洒向了东绝。

东绝冷静的听着余诗焉说完这番话,他知道这些年,余诗焉一直在为洛如非鸣不平,但是,那都是过去了。见余诗焉的眼眶泛红,东绝有些手忙脚乱的感觉,急忙为余诗焉去擦眼里的泪水,一边劝慰道:“我知道你生气,但是你想想,以前的公子总是被皇室的人盯着不放,肩上还要挑起同临城的重任,又何曾过得开心过?”在他的印象中,洛如非过得最为开心的一段日子,就是与宋乐容在一起的时候,那个时候,洛如非不像是一个聪明绝顶的少主,倒像是一个有血有肉,会生气,会开心的平凡人,那种感觉,只有长期跟洛如非在一起才能够体会的到。

余诗焉一把抱住东绝,哭道:“我何尝不知道,但是哥哥当年为了她自刎,如今落得一副残体,变成了药罐子,可是她却活的那么好,还把一切都忘了,我怎么能不生气。”

“我知道,但是你知道么,公子跟我说过一句话:城破不是她的错,错在我。身为人夫,就要承担起应该负起的责任。百姓流离失所,错在我。血染城墙,错在我。硝烟四起,错在我。那宋乐容为救全城百姓跪在城门前三天三夜,为了同临城与太子对抗,那些指责她的人,谁又曾为同临城做过些什么?诗焉,公子既然都不责怪,你我,何必纠结她的错?”

余诗焉闷闷的点点头,没说话,知识将手中的玉佩捏的更紧了。

“姬兰,你见到我的玉佩没?”

风欢颜疯了,整个郡主府的人都这么觉得。满屋子的宝贝她不要,非要死活的找一块玉佩,就差没把郡主府反过来找了。

姬兰无奈的看着风欢颜在,整个府邸,大到花园,小道墙壁的缝隙,全都找过了,但是都没找到。今早还看见风欢颜戴着的,今日回来就没了。风欢颜拽着李错原路返回在街上找了好几遍,都是无果。

“小祖宗,您到底又怎么了?“

李错衣衫不整头发散乱苦着脸从屋里爬出来,眼睛都睁不开了,就那么看着风欢颜在那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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