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小鱼为毒蛇检查了一下,脸色沉重地像压了座山,沉着声道:“将军,毒蛇的情况很危险,恐怖撑不过明早。”
阿墨一听,瞳孔猛然地一缩,然后抿了抿唇,抬眼看向正委屈瞅着她的巨狼王,眼里不再犹豫,挥手道:“两人一骑,最迟今晚必须出森林。”
两人一骑?骑在哪?
“将军,骑在哪?”将军不会因为太着急而傻了吧?
“呐,不就是在那吗?”抬抬下巴,指向一排巨狼,然后率先走过去,接着道:“快,别磨蹭了。”
走到巨狼王跟前,微笑着摸了摸它的头上的毛发,细声道:“巨狼王,我俩兄弟的命可就靠你们了。”
‘嗷……’巨狼王的狼叫声比其他的巨狼轻了许多,似乎还带着稚嫩,应是还未成年。
“呵呵。”明白巨狼王这一叫声就是保证,阿墨笑着,一手按在巨狼头的身躯上,双足在地面一踏,凌空跃起,双脚一跨,就稳稳地坐在巨狼王硕大的身子上。
其他人心惊胆颤地看着阿墨一连串的动作,待见她真的稳稳当当地坐在巨狼王之上,而巨狼王还眯着眼,一副很开心的样子,他们在震惊之下,缓缓地放下了心,只是看着其余十头跟小山似的巨狼,他们的双腿打起了颤,怎么都迈不出那一步。
真的在把巨狼当座骑?前几天他们还跟它们生死生死相搏来着,现在他们的包袱里还有巨狼的皮毛和肉干呢?若是走过去,被它们闻出来同类的肉味,会不会直接张开嘴,把他们给吃了啊?
只是,毒蛇和王大松的情况容不得他们再犹豫或是退缩,若是没有巨狼代步,仅凭他们这一双腿,只怕再走几天也不一定能走出森林,到时,毒蛇和王大松早就化做这森林里的一堆黄土了,而他们受的伤也不轻,指不定下一个倒下的人就是自己了。
耗子背着毒蛇最先跨步走向巨狼,站在最左边的一只巨狼旁,顿了顿,看着巨狼那腥红的眼睛,狠狠咽了咽口水,体内气息运转,双脚在地面相互一踏,飞跃上巨狼背,那轻功看着可比阿墨的厉害多了。
‘嗷……’巨狼四爪动了动,仰头吼了一声,惊得耗子小胆颤了颤,还好,巨狼只是象征性地叫了叫,没有把他给掀下背。
其他人见耗子稳坐在巨狼上,甚是威风凛凛,而巨狼除了叫一声,就乖顺着站着不动,于是胆子也壮了,纷纷兴奋地跑过去,两人一骑,稳稳地坐上去,除了昏迷着的毒蛇和神智不清的王大松,皆坐在上面激动得扭来扭去,宝贝地摸着巨狼背,那样子,就像是乡巴佬进城,摸着巨大的城墙,一脸的感叹赞叹。
“金小狼,朝西北方向的出口,跑起。”轻拍拍巨狼王的头部,阿墨意气风发,一指前方,顺道已经给巨狼王取了名字,而且还是不需要取得对方同意的那种。
巨狼王这二货完全不懂得这个名字是多么的没有艺术,高兴地仰头一嚎,撒开爪子就如风一般向前奔去。
一道巨风刮起,眨眼间就不见了踪影,只远远传来阿墨有些不太真诚的声音:“谢谢你的礼物了,藏头露尾的家伙。”
巨狼王一动,其他的巨狼立即跟上,霎时,只见十一道巨风从森林里刮过,所过之处,树摇地晃,沙尘飞扬。
“哇,爽啊!”
飞一般的感觉让在森林里闷了多天的他们有着肆意放飞的感觉,心情万分的舒畅,以巨狼这般的速度,在今晚之前跑出森林绝对不在话下,也就意味着毒蛇和王大松有救了。
在某一颗大树上,一道红影若隐若现,听得空气中传来那句欠扁的话,转动着玉笛的手突而一顿,红唇微微轻启:“我们还会再见面的,欠扁的小家伙。”
红影的身后突兀地出现一道黑影,对着他低声道:“火御座,阁主召令。”
夕阳西下,天色渐暗,天空中燃烧着金红色的晚霞,给森林边缘渡上一层金色剪影。
十一道飙风突兀地停下,由于惯性,狼背上的众人身子猛地前倾,险些就飞出去。
“呼。”拍着胸脯压了压惊,阿墨翻身而下,亲昵地抚了抚巨狼王,然后抬头向着不远处的城郭望过去。
出了死亡森林,这是一处不高的山坡,站在这里,可以望见前方那座城镇在夕阳下,有股厚重古仆的韵味扑面而来。
终于到了!
“将军,那,那不是……”猴子等人也下了巨狼,站在阿墨的身后,望着不远方的城郭,震惊地呐呐说不出话来。
“敦阳城,那是敦阳城。”野人不可置信地看向阿墨,“将军,你不会是打算,打算……”
“呵呵,有何不可?”阿墨没有回头,邪气地挑了挑眉,那清亮的目光自有万丈光华在绽放,她向来奉诚一个道理:要么不搞,要搞就搞大的。
“全部人,换衣衫,先带毒蛇他们进城疗伤。”转回身,阿墨小手一挥,道。
“是。”虽然觉得太疯狂了,但是谁叫他们跟个了胆大妄为的将军呢?认命吧。
“小金狼,你不能跟我进城,先回森林吧。”换了一身猎户的衣服,阿墨轻抚着巨狼王柔软的狼毛,轻声道。
‘嗷’!
巨狼王不依地冲着阿墨叫了一声,它已经认了她当主人,给她当座骑了,她怎么能不要它呢?
“乖啦,你太惹眼了,我此次进城有秘密的事要办,带着你,还没进城,就得暴露了。”阿墨知道巨狼王能听得懂她的话,把它真当一个孩子般,好声好气地跟它解释着,然后伏在它的耳朵,悄悄道:“而且,我还有个任务给你,事关重大。”
以巨狼王的智慧,还不太理解阿墨的话,但它能感觉得到,阿墨并不是真的不要它,所以它眨着眼睛,思考了一会,就用头去蹭了蹭阿墨的脸颊,表达它同意她安排的意思,而且对于她所说的任务很感兴趣。
“小金狼,最乖了。”赞赏地顺着狼毛,阿墨伏着它的耳边,薄唇微启,目光晶亮得比天空的金光还要耀眼。
目送着巨狼群在巨狼王的带领下缓缓一步三回头的走回森林,阿墨一行人相扶相挽地转回身,向着不远处的敦阳城走去。
☆、第五十二章 被调戏了
北境边塞,黄沙漫卷,有一城于平阳关边上,洛河之源,名曰敦阳城。
平阳关是大梁面向汉元国的第一道屏障,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是大梁王朝北部边境最重要的门户。
大梁开国太祖皇帝准开国圣后所奏,于平阳关上建城筑堡,屯兵防务,始建敦阳城,至今已逾近百年头,俨然成为边陲重镇,多次阻汉元大军于平阳关外,保王朝百年太平。
站在敦阳城前,一股浑重厚实的沧桑味道扑面而来,这座屹立百年,为王朝遮风挡雨的城镇从外表看,简单而仆实,却透着浓浓的孤傲不屈和坚固凛然的气息,它就像是一樽伟大的巨人,铁骨铮铮的汉子,任你风吹雨打,刀戟加身,伤痕累累,亦不能让它皱一下眉头,即便……
它暂时落入敌人之手,成为敌人手中强大的利刃,也不能让它屈服,它依旧傲然地站立着,睁着它沧桑而睿智的双眼,看着,等着,看着敌人将会是怎样在它面前溃败而退,等着它的主人以威武之姿回来,为它洗涮掉身上沾染着的敌人味道。
“喂,你们是干什么的?”一声粗暴的喝声打断了阿墨难得的感性叹喂。
收回落在土黄城墙上的目光,阿墨暗嘲了一声,什么时候她看着一堵墙都能发出那么多莫名其妙的感叹了?居然还在脑海里想像着这座城镇经历过的那些金戈铁马,血流成河。
在阿墨暗嘲的时候,两个身着青褐色军服的守城士兵走了上来,看着他们这一群人,灰头土脸的,大多数身上还带着伤,更加警惕地拿着长矛指着他们,喝问道:“你们是哪来的?”
一身农户打扮的猴子急忙上前,作揖陪笑道:“军爷,小的们是二十里外王家沟的村民,前些日子山里的野狼不知发什么疯闯进村里,还伤了人,搅得村里不得安宁,村里的猎户结伴上山杀狼,结果狼群太过凶猛,把大伙给伤成这样,有两位兄弟已经命在旦夕,这不,村里人凑了钱,赶紧上城里来找大夫。”
这一通话是阿墨早就编好的,猴子也是个演戏的高手,脸上的苦恼和话里的愤恨和担忧,听得连知道真相的其他人都差点以为是真的。
二十里外确实有个王家沟,只是那里穷乡僻壤的,是不是有这回事,这两个守城士兵不知道,也不会去查。
其中一个较为年老的士兵板着脸,走过去,查了查众人身上的伤口,发现,确实是被野兽所伤,而被人背着的那两个都已经高烧昏迷了,救不救得活还得两说呢!
应该没有奸细会为了混进城而去找野兽搏斗成这样,再说,也从来没有奸细会成群结队,大大咧咧进城吧?
两个士兵自以为是地想着,挥了挥手,便将他们放行。
“谢谢军爷,谢谢军爷。”猴子连连作揖,一行人相扶相搀的向城里走去。
就在即将进城的时候,一阵马蹄声有节奏地传来,是从城里的方向而来,阿墨站在众人的中间,抬头望去。
只见打马当先的是一名青年将军,身着汉元将军铠甲,大约二十五六岁的年纪,面容清瘦,五官深刻,看着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他的身后跟着十名衣着统一的卫兵,应是他的亲卫队,一行人打马而来,显然是要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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