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被它逗得哈哈大笑,随即将它扔掉的鱼捡回来,将鱼放在一片棕榈叶上,用小树枝把鱼分成好几半,在用树枝细细的挑弄着鱼身上的鱼刺,然后将鱼肉吹凉了,再送给那些猴子吃。
那猴子胆战心惊的结过鱼肉,嚼了嚼,眼神顿时一亮,随即做出一脸的恍然大悟状,连忙撕了好几片棕榈叶,也学着将于从杆上剥下来,用树枝挑刺和分段。
虽然它的动作略显笨拙,弄的也不像芳华那么干净秀致,可是好歹也弄好了,吃的异常开心,其他猴子也受了鼓舞,亦学着它的样子,将鱼挑刺吹凉再吃。
这温情一幕,可谓奇观,只怕说出去也无人相信,但是这一切,猴子和人之间,无需语言,却能其乐融融的打成一片,实在叫人称奇。
那边墨风和老孙,经过一番交流,已经将彼此之间多年的思念之情表达无疑,这才来到众人面前,加入到其中。
原来,当年墨风离开这里之后,老孙出于无聊,便找了另外一只猴子作伴,并将墨风教它的一些本事和人类的思维,教给了那只猴子,没想到事情神奇的很,那只猴子也有几只交好的猴子,它便将老孙教给它的法子,又教给了其他的猴子,如此一来,竟然越来越多的猴子因此聚到了一起。
大家都崇敬老孙,觉得它强壮又聪明,便推选它为猴群的首领,老孙便因此成了这一群猴子的头,并经过长期摸索和墨风之前对它的影响,慢慢将这一群猴子,发展成了这丛林中的一个小小王国。
猴子虽然力量不大,攻击性也不高,但是群体活动,特别是有组织领导和只会的群体行动,会有很大的杀伤力,使得这群猴子,在如此凶险的丛林里,非但没有被其他凶猛的生物吃掉,反而建立了自己的底盘和威势,其他动物不敢轻易挑衅。
并且金尾猴活动范围广,行动灵活,对这片丛林十分熟悉,在得知了莫无欢等人的窘迫处境之后,老孙立即提出可以带着他们走出丛林的建议,这对于盲人摸象似的莫无欢等人来说,实在是个让人只得高兴的消息。
只是当天时间太晚了,丛林难行,他们只怕要走夜路,丛林晚上的变故太多,而且更加不容易行走,老孙希望第二天再带着大家出去,莫无欢等人觉得白天行走安全一些,因此便到金尾猴的住处暂时休息了一晚。
第二天早上,太阳升高到半空,隐隐有阳光透进丛林,老孙才派了几只行动灵活的壮年猴子,带着莫无欢等人往沧涂国境翻跃。
墨风与老孙依依惜别,若不是老孙年迈,且它的子民不允许它冒险,它很想跟墨风一起走这一路,但是后来在墨风的坚持下,老孙只能作罢,并希望有生之年可以再次见到墨风。
无论相聚多么欢乐,离别总是伤感和痛苦的,墨风最终还是依依不舍的离开了。
有了金尾猴的带路,可比墨风这个半吊子的向导靠谱多了,一路上虽然依旧湿滑难行,但是却没有遇到什么其他的恐怖生物,大约走了小半天,五人便从沧涂境内的丛林中走了出来。
走出那遮天蔽日的密密丛林,重见天日,对莫无欢等人来说,简直犹如新生,就连焦灼的烈日,都让他们觉得欢喜异常。
告别了金尾猴,踏上进入沧涂国境的道路时,太阳还高高挂在西天,时间尚早,他们倒也不着急赶路,只是一身衣服又少不了弄湿弄脏,这么穿着也不是办法,几人本想在荒野中生火,可是荒草漫漫,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引发大规模的火灾。
他们此行本来就是为了掩人耳目,若是这么一场大火烧起来,不要说掩人耳目,只怕还要惊动慕容傲天呢!
所以众人决定,继续往前走,说不定前面可以有些猎户,这些隐居在深山中的猎户,一般不会知道他们的身份,对世事知晓的也不多,应该可以帮他们隐瞒身份。
众人都觉得这个主意更加可行,便一起继续往前走去,没走多久,果然便看到一户小村子,没有多少人家,都高高低低的散落在起伏的山丘半腰之上。
众人大喜,忙加快脚程,往那村子赶去。
这是一个群山环绕的小村庄,村子里的人家都七七八八的散落在群山之间,这里与世隔绝,不通世事,甚至不知人烟,他们出山打猎,画地为田,没有纷争,没有压力,日子怡然自得,逍遥自在。
莫无欢等人缓缓往村子走去,到了村头,恰巧碰到一个猎户打猎回来,担子上挑着几只狐狸和野兔,哼着山歌,悠闲自在的往村中走。
墨痕对莫无欢和慕云筝略一点头示意,随即对那猎户道:“喂,这位大哥!请等一等!”
那唱着山歌的猎户一愣,下意识的停了步子,回头望着急匆匆向他跑来的墨痕,又越过墨痕瞧了瞧他身后那几人,男男女女,都生的隽雅不凡,一点也不像村子里的人,他虽然没见过世面,但是也从来没见过如此高贵的人,来人明显有一种隐隐的贵气,不是他们这些乡野村夫可以比拟的。
猎户望着跑到跟前的墨痕,黝黑解释的脸上,下意识的堆起一抹憨笑,有些羞涩的挠了挠脑袋,憨厚的问道:“啥事啊?”
墨痕也忙挂上一抹笑,真诚的问道:“这位小兄弟,我们几个是来这里投奔亲戚的,结果在这大山里迷了路,您看这天都快黑了,能不能跟您借个宿?顺便还想蹭口饭吃……”墨痕说着也有些不好意思的搔了搔脑袋,这些深山里的猎户,大多也不富裕,一下子接待他们这么多人,大约也有压力,不由又道:“您放心,我们不会白吃白住,我们会付钱的!”
那猎户却一挥手道:“嗨,兄弟你说哪里话,谁出门在外还没有个不得已的时候呢!俺家里就我一个人住,还有几间闲置的屋子可以借给你们,只是地方窄小,说不得要你们挤一挤,至于吃的嘛,这个还好,你看,我刚上山大的猎物,正好晚上回去炖肉吃。”
墨痕没想到这猎户如此好爽好客,连连道谢,对莫无欢等人招手。
莫无欢等人快走几步,也来到那猎户跟前,客气而有礼貌的与那猎户寒暄几句,便跟着他一起往村子里走去。
这猎户二十出头,个头魁梧,长年在山林中打猎,锻炼的身上肌肉很是结实,一张被晒得比墨风还要黑的脸上,总是挂着憨憨的笑容,让人情不自禁的产生好感,觉得踏实。
墨痕经过跟他一番攀谈,已经把这个热情的年轻猎户三五句话就搞清楚了,很快,墨痕就知道了一切他想要知道的信息。
原来这个村子叫山里围,顾名思义,就是被群山围在里面的村子,因为四周群山环抱而得名,猎户名叫乔木,是个孤儿,从小无父无母,也没有姓,是一位老猎户在山上打猎的时候捡回来的,因为发现他的地方有一个郁郁葱葱的乔木树,故而得名。
老猎户天生兔唇,额生青斑,容貌丑陋,又性情古怪内向,不喜欢与人交际,因而村里的人都比较排斥他,所以他一直一个人住在村里前头一座小山坡上,后来乔木被抱回去之后,两个人便相依为命,一起生活。
只是小乔木正好与那老猎户相反,不但生的眉目清晰,样貌清俊,而且性情开朗外向,热情憨厚,反而很得村民们喜爱,因此小乔木倒是总与村子有来往,有时候还能从村民们那里得些好吃的,回来与老猎户一起享用。
老猎户因为天生残疾,难免自卑,自己孤苦了一辈子,所以不希望小乔木也跟自己一样孤独,每每去山中打猎,回来总要叫乔木拿去给村子里的人分一分。
可是后来,有一天老猎户上山打猎,不幸被一头黑熊给咬伤,回到家没多久便死了,乔木从那以后便一个人住,虽然村民们一再叫他回村子里一起生活,可是他习惯了住在这里,便也没有去,一直一个人在这里居住,他倒是时常回到村中,给村民们分一些打到的猎物。
山里围不是行政划分上的村子,也就是说,这里虽然是沧涂北国的地盘,但是因为地处偏僻,又与世隔绝,朝廷或许根本不知道,这里还有这样一个村子,因此也没有所谓的村长或者族长,他们凡事都是自己过自己的,偶尔有需要一起的活动,都是由村子里的长辈一起决定。
说话间,乔木已经带着莫无欢等五人,来到了他居住的地方。
那是半山腰上的几间木屋子,虽然简易,但是都很结实,而且木屋周围种马了蔷薇花的篱笆,房顶上长满了爬山虎,绿油油的一大片,有些蔓子从屋顶上垂下来,形成天然的门帘,很有些情趣。
慕云筝第一眼看到这个地方就很喜欢,情不自禁的感叹道:“好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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