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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锦 (茗沫沫)


“茉儿永不敢忘祖父对茉儿的养育,栽培,孟家对茉儿的庇护之恩”。
孟言茉露出感激涕零的样子,让孟公茂更满意了。
“九丫头,眼下就有一件关乎着家族前途命运,重中一重的事情”。
孟公茂上气不接下气,尽量的靠近孟言茉悄声道。
重点来了。
孟言茉替他顺了顺气,同样靠近,做出万死不辞的死忠表情。
“茉儿是孟家的女儿,生来就是为孟家的前途做准备的,祖父肯这么跟茉儿说,茉儿心里又是惶恐又是惊喜”。
孟言茉眼里有激动的泪水,声音因为激动颤抖的说道。
孟言茉心里暗自评价着自己,进宫后,自己对眼泪的控制和对表情的控制,真是精进了。
孟公茂看到孟言茉的表情,这才放心的,下决定的把准备好的东西拿出来。
一个精致的琉璃瓶,里面是条蠕动的虫子,虫子不大,
是噬心蛊!
果然像前世孟言茉最后看到的那本明英帝的自传上写到的那样,长祖父曾经和齐王联合在一块,要取明英帝的性命。
不知道前世他是怎么躲过噬心蛊的。
孟言茉想到在书傲楼的那次,明耀的的确确是中了噬心蛊的样子,不然也不会骗过她,也不会骗过齐王的人,
可是却轻而易举的就瞬间恢复了,
可见明耀早就掌握了破解的方法,
是在什么时候呢?
那次在济泗江的船上时,明耀显然还不知道噬心蛊的特性,似乎还都是自己跟他讲的,而现在自己还尚未找到解毒噬心蛊的方法,
难道这就是天纵之才,和她这个普通天才的区别?
更让人可气的是,人人还都想着靠这苗疆的毒来害他。
就是那人的演技太好。
孟言茉心里不齿的撇撇嘴。
那人就是个骗子,大骗子。
“这是蚕虫吗?”
孟言茉眼睛睁着,看着孟公茂茫然的问道。
“你想办法把这条小虫子放进新帝的饭食里,
你负责新帝的茶食,应该不会很难”。
不难?
孟言茉心里撇嘴,长祖父真把她当成孩子在骗,
还是把明耀当成孩子在看?
不然长祖父如何会想着明耀会把这虫子给吃了?
唉!看来齐王还是不信长祖父啊,不然给出的噬心蛊极品母蛊,应该是肉眼看不到的头发丝还细的。
或者是齐王那里也没有。
“为什么啊?”
孟言茉依然茫然的问道。
“不要问为什么。你只要知道这是你为家族所做的事情。
以后你对家族的贡献,也会写进族谱里,在宗祠里受后代香火”。
骗吧,接着骗。
她恐怕会死无全尸吧,还供奉。
“是,祖父,茉儿全听你的”。
没有给明耀用毒之类的,还是想着在噬心蛊的操纵下,让明耀下传位诏书的吧。
操纵噬心蛊,这人得是巫族的嫡系传人。
据师父从南疆带回来的消息,巫族的族长只有一个孙女,今年已经三十五岁了。
这巫族族长一脉凋零,就是因为从小就被各种蛊毒寄养,自身的身体就是最终极的母蛊。
也是因为这样,才使得族长一脉,每次传承能活下来的人少之又少。
孟言茉想到这,心道,难道那个巫族族长的孙女在京,且跟齐王和长祖父都有联系?
孟公茂上下打量了眼孟言茉,看她已出落的有绝世之颜。
又从床里的秘洞里拿出一支琉璃瓶,里面的无色液体,隐隐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孟言茉闻到这丝香气,立即就知道了这是她曾经中过的“醉生梦死”。
这药是青|楼圣药,对男子同样有效果。
但是药劲儿没有女子大,毕竟男子本来就是易冲动的。
“如果在茶食中不方便放入,你可以先吞下这条虫子,再与新帝独处的时候,把这瓶药加入茶水中,与他一起饮下”。
孟公茂讲着用法,孟言茉心里气的发抖。
长祖父真是为了太子,什么都不管不顾了,自己从小到大,没有受过他一点教养之恩,他就这样打着家族的名义,要毁了她。
这是要让她以身体为媒介,把这虫子渡到明耀的体内去。
在船上见到吴双儿时,她就想着这噬心蛊还有这样的用法,后来研究果然是那样的。
她那时知道明耀没有碰过吴双儿,心里是很高兴的。
又想到在千州府的庄子上,明耀跟她说过,她是第一个他那样对待的女子。
她就幻想着明耀的女人是不是只有她一个?
虽然这种假设不太可能,她依然愿意这么信着。
也就是因为这么信着,所以对即将到来的帝后大婚,才会更难接受。
“祖父,这是什么药水?”
孟言茉依然像个只有固执心思要为家族拼搏献身的单纯女子。
“不该问的不要问,总之照我的话做”。
孟公茂拿出长辈的威严来。
孟言茉低头道:“是,祖父”。
孟公茂露出疲倦的神态来,连着咳嗽了起来,孟言茉连忙去端床头桌子上的药。
手中的银针捏了又捏,最终没有下手。
她算不上什么善人,果然也做不来大奸人啊。
这种大不孝,谋杀长辈的事情做不来啊。
看到仆人们都进来围在床边,孟言茉也就退出去了。
坐着来时的小轿子,孟言茉看着手中的两只琉璃瓶。
噬心蛊在瓶子里急不可耐的样子,似乎着急要找新鲜血肉。
孟言茉笑笑,以前的那些小虫子没有留住,就是留住,没有巫族的本体母蛊的滋养,这小虫子也活不久。
她现在就要用这条虫子来找到,那个一直躲起来害人的巫族传人在哪里。
让她亲身尝尝这蛊毒害人的报应。
又看了看那瓶醉生梦死,这种药是青|楼圣品,等闲也买不到,药效很猛,但是除非用的太过频繁,并不伤身。
所以那次明耀把她扔进药池里,她后来心底想想,是有些失落的。
也许自己对明耀构不成吸引。
把这瓶药留着,也许某一天能让明耀试试那种失落的感觉。
某女在被明耀来回调|教杀磨的情况下,有黑化的倾向。
长祖父下不了手解决,只好换个策略,还是得雇人,只要在登基大典时,拦住他不让他进宫就好。
再然后,相信长祖父也撑不了很久。

第258章:金矿

戈壁上的季节变换没有明显的区别,在王十三的感觉中,冬季的时候,白天的日头会消去点毒辣,变得温和。
夜晚却把人冷的耳朵咔嚓一声碰掉,都没有感觉。
夏季的时候,晚上想要刮掉人头皮的刺啦的北风会变得像温驯的小姑娘的葇夷一样,轻轻拂过面颊。
白天的时候,日头却把人像蒸炉上的白面馒头一样蒸腾着,恨不得蒸的人喧腾了。
如果说还有什么特别的美景的话,恐怕就是此时头顶似乎伸手就能摘下天上星子的纯净天空了。
白天蓝的发亮,夜晚黑的要把人吸进去。
王十三蹲在这一望无际的沙树林树根下,看着满头的星子,看着看着才发现自己脸上湿了。
是看久了眼睛涩了吧。
王十三用自己那来到这大同府戈壁上后就日益粗糙皲裂的手掌,呼啦过脸庞。
王叔几年前就去世了,只有他一个人在这无边的沙树林里守望着,在地底隧道里重复着每日满怀希望的去挖掘,每日失望着睡去。
王十三看着那亮的要闪瞎人眼睛的星子,他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小姐那双黑澈照人的眸子时的心头上的惊艳与震撼。
就是那双眸子让自己失去了自己的思考,全心全意的信任着吧。
小姐说这个鸟都不飞过的戈壁沙土下有金矿,自己就相信着终有一日会挖出金光灿灿的一座矿山来。
为此他几乎把脑子里的小聪明,小把戏,及所有的主意来和这镇上,县上,府里,所有怀疑到他们这帮在戈壁上种树的傻缺的人们周旋,搪塞。
王十三曾经以为自己是聪明的,可是他发现自己的聪明快要用完了,头发丝从一根根白到现在一撮撮白,他快要撑不住了,撑不住底下人的躁动不安,撑不住工匠们的罢工,撑不住先是魏王现在是秦郡王人的打探。
小姐,您是否已经把王十三忘了?
忘了有一个人当初在您面前郑重宣誓般的要为您找出,守住一座金矿?
王十三又是呼啦一下把粗糙黑裂面皮上的水抹掉。
其实他知道这里先是魏王的地盘属地,后来秦郡王渐渐坐大,小姐怕引起别人的注意和怀疑,就断了与这里的联系。
可是,小姐,您知道吗,即使这样,他们这群日复一年,似乎有无尽毅力坚持种沙树,并靠卖瓜来支撑着种树大业的傻子们还是引起了聪明人的注意。
“十三哥,赵老刚刚刚带着他攒动起来的人,把吴师傅的家眷给绑起来了,现在正带着人去吴师傅的院里”。
身边的一位心腹着急的寻到王十三,低声说道。
王十三当初带来的人也是孟言茉花钱买下的仆从,卖身契都在王十三手里,只是这戈壁濒临边境,翻过去就是大金,又是时时有小规模战争爆发的混乱地带,属于大家族私兵争相夺地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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