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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国医妃 (肥妈向善)


胡二哥整理着出行的装备时,抬头看到这个天色,忽然想到:“那些人,经常说夜叉夜叉的,王爷是夜叉没有错,可是,谁知道王爷是什么时候的夜叉。”
孟浩明在他身旁,听到他这句话不禁失笑。不懂的人不知道。但是,跟随朱隶打仗的人,却都很清楚胡二哥这话的意思。
朱隶并不喜欢打夜战,更喜欢打凌晨的战。把自己的士兵夜晚养足精神了,到了第二天早上发起进攻,趁敌人守备最弱的时候动手。朱隶的这种动作,比起东胡人,更像草原上的动物本性。
看时辰差不多,是时候要进城了。他们这伙进城准备里应外合的人,处境最为凶险,所以被称之为敢死队。进到城里,基本是单独作战,或者是两三个人一组,兵力少,但是,有可能和城内最精良的部队打。携带的武器,又不能多。全靠自己体力和智慧。
最考验一个士兵的战斗力,在这里了。
说实话,胡二哥挺喜欢这种战术的。因为,在前线上,指挥官叫冲的时候,自己脑袋都根本来不及想怎么做,冲上去了,密集的箭射过来,活下来的,都是幸运居多。相反,这种巷战,考验的全是自己的本事。
朱隶提出让他参加敢死队的时候,胡二哥一口答应了。原因很简单,他有后顾之忧。
想着伏燕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他也不可能一直跟在朱隶身边。他如果回军队的话,别人之前立战功的时候,他却没有这个机会去做。等于升官的路上落后了人家一把。想追回来的话,就不能只在朱隶身边当奴才了。
他是良民出身,也想靠军队这个途径晋升,获得最后像孟浩明这样的一官半职,有自己的府邸,把全家人都接过去住,从此进入贵族的圈子。
孟浩民是他的奋斗目标之一,所以,当初,听说自己要被调去黑镖旗时,他是私底下贿赂过人的,才到了孟浩明底下当护卫。
朱隶呢,其实早都看出他的这些想法了。毕竟都是男人嘛。而且,看着胡二哥确实让人讨喜,朱隶就把这样的好机会,给胡二哥了。
孟浩明也能猜出朱隶的一些想法,所以,胡二哥在这次战役里回来到他率领的队伍时,他把胡二哥调到了自己身边。
可以说,主子想做什么,自己顺着主子的意思去做,绝对没有错。孟浩明很懂得什么时候该拍主子的马屁。
胡二哥在出发之前,拿出了妹子给他的香囊,放在嘴唇边上亲了口。接着,在看见孟浩明衣襟内没有藏仔细了,露出的那个香囊一角,嘿嘿笑道:“孟旗主,是不是春梅姑娘送您的平安符啊?”
孟浩明赶紧把露出的东西往怀里一塞,感觉心窝口都踏实了。
胡二哥是听说过魏香香的事了,见此,不由叹了一声道:“春梅姑娘,我从我妹妹口里知道许多,只是是个好姑娘。”
耳听有其他男人说她好,孟浩明的脸上稍显不悦。
可胡二哥好像没有看到他脸色,径直往下说着:“孟旗主应该是娶魏府的五小姐。五小姐我见过,其实,人也好。”
孟浩明对于魏香香这人,倒是真没有见过面,只是听他人说过。他人口里的魏香香,大多数也是道听途说,十分模糊。主要是因为魏香香深居简出的,没能给外人看到她神秘面纱下面的另一面。
现在听胡二哥一说,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胡二哥说:“那天,王府里办冬至宴,那五小姐坐着王爷的马车过来,我都看见了。”
“只是这样吗?”
“之前,刚好王爷有东西让我送去给五小姐。我送过去的时候,和五小姐说过几句话。感觉,这小姐一点脾气都没有,平易近人,实属难得。不愧是魏老教养出来的女儿。”
平心而论,魏香香为北燕做了那么多义举,牺牲了自己那么多,是个很好的姑娘。面貌或许不是最出色的,但是,如胡二哥说的,是个人品好的,品德高尚的,更重要的是性格温顺,娶过去的话,当然也是个贤妻良母了。
对此胡二哥很肯定:“五小姐是个善解人意的,而且,绝对不会做出昧着良心的事儿。”
孟浩明侧头看了胡二哥那张脸。这胡二哥,如果刮掉下巴那胡茬的话,倒也是英俊小生一枚。
想想紫叶那丫头长得水灵灵的一点都不差,可想而知这个胡家的基因并不差。胡二哥的几个兄弟都成家立业,唯独胡二哥,因为常年在军中,早年谈的媳妇忍不住寂寞都跑掉了,如今还是孑身一人。
“你想娶什么样的媳妇?”
胡二哥一惊,好像都不知道孟浩明居然会问这样的问题。想到自己的长官愿意和自己谈私事,谈感情,不是正好拉拢与上司感情,大展雄图的时候吗?胡二哥摩拳擦掌的,把心底的话儿全托出来了,说:“当然是自己喜欢的最重要了。”
“自己喜欢的?”
“是。这个银子啊,房子啊,马车啊,铺子啊,换不来自己喜欢的女子的。可这些东西,却是你努力的话拼命的话,就能得到的东西。看咱们王爷就知道了,王爷一点都不在乎金银财宝,但是,很在意王妃怎么想的。”
孟浩明愣了下,自己当然是从来没有想过把自己和朱隶比。和朱隶怎么能比?完全两个等级的。
可是,胡二哥说:“王爷娶妾的话,不是不可以。可是,王爷不要。王爷只要王妃。因为王爷知道,失去王妃的话,那这辈子,唯有抱憾终身了。何必娶一个不喜欢的女子,让自己遗憾终生?各人一生的念头就不同吧。看看我们大明皇宫里的皇帝,后宫女子应有尽有,可是,高卑的国王说的很对,皇上好像都从来没有真正开心过一天。”
孟浩明的一只手,不知不觉中摸到了胸口放香囊的位置。
到了时辰,敢死队出发了。
胡二哥紧随在孟浩明身后,通过长长的刚挖好随时有可能崩塌的地道,进入到了紫阳城内。城里,冬日的早上来的迟。一切的人和事物,都沐浴在朦朦胧胧的晨雾之中。
被公孙良生算重了,起雾了,等于天助他们也。
进入城内指定地点,孟浩明把自己队里的分成十支分队展开战略。其中,重点的那批,是要去到敌人的军火库,毁坏军械。能毁掉几门炮是几门炮。由于炮落在敌人手里,拿不到的话,毁掉更好。
大炮造价昂贵,毁掉是无奈之举,但是,为了胜利,别无他法。
胡二哥还是跟着孟浩明往前走。他们的目的是前往城内的粮仓。
东胡人没有储备粮食,这会儿来攻打高卑,靠的全都是高卑闻家军的供给。闻习元第一时间攻打紫阳城,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军队长期作战的话,需要军粮,需要棉被。像他们这样的叛贼,没有稳定的全国后方供应,只能靠攻城略地来夺取。
在闻家军攻打紫阳的时候,其实留守的巡抚,已经有所准备,把紫阳城内部分军械和粮仓都给毁坏和转移了,不留给叛贼。但是,留下的那些,终究都是后患无穷,会给这些叛贼机会。
孟浩明奉命去烧粮仓,是为了动摇叛军和东胡人留守在城内的信心。看见城内没有粮食了,和外面的人打持久战的念头为大大减弱,迟早会出城觅食。所以,城一时攻打不下来没有关系,更重要的是要让这伙人弹尽粮绝。
前头巷尾,突然遭遇到了巡逻的闻家军。
胡二哥扎了扎腰带,对孟浩明说:“我到前头去,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旗主你继续往前走。烧了他们的粮仓,让他们这伙人明儿就喝西北风去!”
孟浩明见前面那队人挺多的,最少十几个,都是抓着长矛,只怕胡二哥一个人无法应对。却见胡二哥不等他回话,已是手脚灵活地攀上了身边民屋的墙。
胡二哥那是犹如蜘蛛人一样,在屋顶上墙壁上爬行着。到了那十几人的巡逻队上方。胡二哥瞄准最后面的一个士兵,把放暗箭的箭筒上放到嘴唇上一吹,立马放倒了一个。用同样的方法,接连地放倒了三个以后。胡二哥爬下屋檐躲进一个后院夹道里喘口气。
巡逻队却是因为浓雾的关系,一时竟然是没有发现少了人。
孟浩明见胡二哥连连得手,自信心也暴涨起来了,觉得把这十几人一次性端了,不会太难。这回他躲在墙根,和胡二哥一样,等巡逻队经过自己前面以后,瞄准最后那个人,飞出了一刀。
镖刀一刀刺进对方后背口,一样是应声倒地。
胡二哥又趴在屋檐上,依样画葫芦,用暗箭,用绳索,把士兵一个个解决掉。
眼看,这伙人被提名收拾的差不多时,那前面带队的指挥官忽然发现了异常,猛然回头,喊:“有人偷袭!”
只怕这些人一旦被惊动,把消息散开去,那会直接影响到其他地方作战的分队完成任务。孟浩明当机立断从躲藏的巷子里冲了出来,提着刀,直冲向那指挥官。
那指挥官拿起刀连连后退,可怎么能抵达得住孟浩明突然发出的迅猛攻势。孟浩明一剑插入对方心窝口时,只听背后突然胡二哥喊一句:“小心!”
他身子被胡二哥猛的推倒在地。
火統射出来的炮弹直冲他们两个。砰一声响,两人同时被炸开。两侧的民居墙壁屋顶都在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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