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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女重生之一世荣华 (沐榕雪潇)


  “你信任我就好,你放心,我今生今世、来生来世都不会辜负你。”
  沈荣华重重点头,又问:“为什么新建皇权要让白岛主称帝?你做什么?”
  “白岛主创立的白氏商会这些年惠及诸多民众,致使她在漠北和塞北都颇有威望。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传奇的身世及几重身份,也知道她是一对德高望众的老隐士唯一的传人。她救过很多人,也认识很多威名远扬的人,在五湖四海都有广博的人脉。关键是她想过要建一个王国,把另一个世界的东西带到这里,只是她说得到、做不到。如今有这样一个机会,舅舅就希望把她的作用完全发挥出来。”
  连成骏轻叹一声,又说:“至于我,只是个参与者,舅舅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皇权固然是好东西,谁都想要,但真正担起来也不轻松,还会有众多羁绊和掣肘。别看白泷玛平日嘻皮笑脸没正形,有些事他想得比谁都清楚。”
  沈荣华笑了笑,表示认同了连成骏的意思,“我刚才问为什么不让白岛主把皇权交给你其实也没别的意思,是因为我相信你有担当,可又不想让你太累。”
  连成骏把她拥在怀中,轻声说:“你无须解释,我明白你,你……”
  “行了,别肉麻了,也该回去了,南安国天气不冷,可夜风也很凉,吹得我都流鼻涕了。”一个嘻皮的声音从他们头顶上传来,吓得沈荣华差点跳起来。
  “我送你回房。”连成骏把沈荣华推到凉亭外,挥手一剑刺向凉亭顶部。
  白泷玛轻哼一声,躲过连成骏的攻击,抖动一袭白衣轻盈落到凉亭外,勾着沈荣华转了一圈。连成骏收起长剑,直接扑上来,挤在白泷玛和沈荣华中间。接着,他又搂着沈荣华后退几步,很倨傲地冲白泷玛抬了抬下巴,满眼挑衅。
  “哼哼!看到她脖子上那块红了吗?是我弄的,你看象什么?”白泷玛指了指沈荣华瓷白的脖颈,“小毒妇皮肤真软,落上去就起了红印子,瞒不住了。”
  连成骏赶紧看向沈荣华的脖子,确实看到了一个鲜红的印子,不同于他种下的“草莓”,就不高兴了,问:“娘子,这印迹真是他弄的?”
  “真是。”沈荣华回答得很干脆,目光坦然而无辜。只是连成骏听信白泷玛的鬼话,以生硬的语气问她,即使是因爱而吃醋,也令她不开心。
  “他欺负你了?”连成骏眼底冒了火,这把火还真是醋浇起来了。
  沈荣华噘嘴道:“那还用问吗?这不是明摆着吗?”
  连成骏冷哼一声,拨剑指向白泷玛,“他是我娘子,你居然敢欺负她,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我娘子的脖子就是有你留下的印迹,也是你威逼利诱调戏她。”
  “我威逼利诱调戏她?你以为我不要命了吗?黄蜂尾上针,最毒沈氏心,她做过什么我可是很清楚,当然,也乐得当帮凶。”白泷玛嘻笑几声,又冲连成骏撇了撇嘴,“你明明可以成为独臂大侠,都是徐娘逞能,非治好你,结果误了你的前途。你说你独臂时扶不了犁、骑不了驴、那啥不了妻,该多么好玩。”
  “夫君,他取笑你,揭你的短儿,还欺负我,你快去报仇。”
  “遵命,娘子,只是这仇我该怎么报呢?”
  沈荣华促狭一笑,问:“我说让你怎么报,你就怎么报吗?你听我的话吗?”
  “小人唯娘子之命是从。”连成骏面对沈荣华和白泷玛完全是两张脸。
  “我说你们在唱戏吗?没我的事了?”白泷玛感觉自己被忽略了,很不自在。
  “那好,你就在他脖子上弄出十处印迹给我看,要鲜红色、菊花型。”沈荣华绷起脸,冷眼打量他们,心底充满报复的快意。白泷玛确实可恨,可连成骏居然有那么点不信任她,也可恨,就让他们俩咬去吧!她只验收结果就行。
  “娘子,你让我在他脖子上弄出印迹?我担心我一不小心咬死他,要不你先让我吃块臭豆腐薰死他。”连成骏相对来说比较纯洁,他认为脖子上的印迹是吻出来或捏出来的。沈荣华肯定被白泷玛调戏了,只是这报仇的条件提得太苛刻了。
  “小毒妇,你、你竟敢让他打我的主意?你果然对得起你这个名字。”白泷玛看到连成骏两眼放光,怕连成骏真扑上去吻他咬他,顾不上多说,转身就跑。
  连成骏想去追,又不放心让沈荣华一个人回房,只好先送她回去,又一再保证非把白泷玛的脖子咬得万山红遍,否则绝不善罢甘休。回到院门口,看到丫头们接出来,沈荣华又强调明天验收,催促连成骏在白泷玛脖子上种“草莓”去了。
  直到沈荣华出嫁,白泷玛都很洋相地系了一条白纱巾,说是情人送的,在沈荣华的婚礼上系着,可以沾些喜气。多数人都被他骗了,还夸他呢,实际因为什么,就不言而喻了。要不沈荣华想做一个文雅矜持的新娘,早给他揪下来了。
  她和连成骏按中原的规矩和礼仪举行的婚礼,成亲那天很热闹。可沐川槿和江阳县主都没去给她送嫁,令她心里多少有些缺憾。沐川槿与白魅影和白泷玛母子之间怨结很深,但沐川槿并不在乎白魅影,倒是不愿意与白泷玛见面。至于两人之间到底有什么嫌隙,沐川槿和白泷玛都守口如瓶,别人就无从得知了。
  江阳县主怀孕了,时日尚浅,坐胎还不稳,大夫不让随意走动,怕劳累,也怕冲撞了。听说她怀孕,沈恺乐开了花,衷心盼望江阳县主能给他生下嫡子。沈荣华也希望江阳县主能生个儿子,省得万姨娘有儿子傍身都不知该怎么猖狂了。
  这边娶亲与中原有一个显著的不同。在中原,新郎来迎亲,由新娘的哥哥或弟弟把新娘背出去,送到花轿上。这边则是由新郎直接来新娘的卧房背人,还要背着在院子里绕一弯,让新娘最后看看娘家的一景一物,然后再背上花轿,抬走。
  连成骏早打听好了这边的习俗,陪他来迎接的人穿过重重阻碍之后,他一马当先,冲进了沈荣华的卧房。看到沈荣华身穿正红色的嫁衣,头顶鸳鸯戏水的红盖头坐在床前,宛若一朵盛放的榴花,他看呆了。众人催促他赶紧背新娘,打趣他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以后定会形影不离。他憨憨一笑,对别人讨喜凑趣的话不置可否,其实他在想沈荣华这一身嫁衣隆重繁琐,脱起来肯定很麻烦。
  “吉时到了,赶紧把新娘背起来。”
  “是呀!这里地方大,背着绕一圈需要至少需要半个时辰。”
  “没事,我脚程快。”连成骏蹲下身,喜娘扶着沈荣华爬到他背上。
  “好了,慢慢起来。”喜娘为沈荣华整了整衣服,又高声唱道:“新娘子,你记住,跟着新郎走,荣华富贵在前头,跟着新郎走,儿孙满堂在后头,跟着……”
  连成骏背着沈荣华走出房门,一边走一边吃吃发笑,众人都以为他乐得合上嘴了,只要沈荣华知道他笑什么,在他腋窝下捏了一把,疼得他吸了一口冷气。
  “娘子,你来南安国这几天,长得没有十斤,也有八斤,真是享福了。食物是人家的,身体是自己的,就是再恨吃食香甜,也别跟自己过不去,你说是不是?”
  “……”
  “娘子,我快背不动你了,要让别人知道你白吃白喝就长这么快,肯定……”
  “闭嘴。”
  “娘子,我说的是实话,你想……啊——啊啊——”连成骏一边叫一边跑起来了,半盏茶的功夫,就把迎亲和送嫁的人都甩到了后面。
  好在沈荣华居住的这座院子大,宅院散落稀疏,甬道也宽,要不这么多人都加快了脚步,不拥挤混乱才怪。除了两个喜娘,众人看到连成骏没有放慢脚步的意思,也就不追了。让他再兴奋飞奔最后一次吧!以后怎么跑都由不得他了。
  “你还不慢些,你想颠死我吗?”沈荣华紧紧趴在连成骏后背上,被他颠得气喘吁吁,只怕被颠到地上,成了有史以来最糗的新娘。
  “不不不,主要是你的手,你捏的那个地方太太太敏感,我……”
  连成骏最怕有人捏他腋下的软肉,那地方对疼、痒都反映得最为强烈。尤其是沈荣华的纤纤玉指,看似柔软,力气却不小,轻轻一捏,由轻到重,肯定让他销魂不已。刚才,他叫得声音那么大,脚步那么快,就是沈荣华在捏他的腋下软肉。他之所以跑起就停不下来,是因为沈荣华的手由腋下向前胸移动了三寸。碰到了一个柔韧凸起的小东西,沈荣华那略带毁灭性的阴暗心思就大白天下了。
  “这么小的豆豆也……”听到后面有脚步声跟上来,沈荣华不敢再说,手也规规矩矩放到连成骏肩膀上,“别再颠了,慢些吧!要不我就……”
  “娘子,今天是我们大喜的日子,别说不吉利的话,我绝不会害你,充其量把你颠得昏头转向,呕吐不止,让你来生来世都记住今天,啊啊——我不……”
  连成骏自幼练武,可背着沈荣华在这宅子里一圈绕下来,也红头胀脸、大汗淋漓了。好不容易把沈荣华塞进轿子,他喘了口气,上马都不利落了。白泷玛两指拈起白色纱巾,笑得很阴险,又狠狠奚落了他一番。逗得众人放声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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