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树上玩什么?怎么突然掉下来,吓了我一跳!”
正当我满心惊奇地扑打着身子慢慢熄灭、却没留下一点痕迹的诡异的火焰,耳边传来一个清悦婉转的抱怨的男音。
我一凛,猛然想到这里还有另一个人——颜煜妖人!
我不否认,之前的第一眼,我并没有立刻认出颜煜——由于思维定势的趋向性,我把眼前这人定位成了我所以为的第二颗肉球,直到我的大脑恢复思考,才从这凭空冒出的碧绿火焰,联系到了他。
我戒备地看向他,紧了紧手中的簪子,只感觉手心已布满汗水,比起真正的金蚕蛊主,他更加深不可测。
他似乎没觉察到我的敌意,冲我伸出了手,掌心朝天,软软地说道:“把金蚕给我吧!”
我不语,瞪视着他,心下大惊,他是如何知道我身上有金蚕的……
“咦,难道你打算吃了金蚕?这可不好,金蚕是蛊中之王,世间珍贵!你想吃,我喂你别的蛊,好不好?”他见我久久没动作,突然“粉”脸一皱,急道。
闻言,我怒!尽管我是产生过把金蚕吞入腹中、藏其踪迹的想法,但那只是一瞬间的臆想好不好?!我吃东西,还是很有原则的——不是我的神经粗,这么紧张的时刻居然想笑。实在是,他这张包子脸,相当娱众,特别是现在皱起来,连包子的褶痕都有了!
他平摊的手掌,突然竖直,掌心冲我,五指成爪——我来不及有所动作,只觉得胸口受到一股吸力,还没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就见他手掌再次平摊开,掌心中,竟悬浮着我的那个药瓶!
“你果然不是人!”我大骇,倒退数步。
他一怔,随即噗哧一笑,道:“你才不是人呢,蛊物!我是将要成为你的主人的人。”
“我凭什么要叫你主人……”我怒视他,却发现,他已把注意力转移到了他手中的药瓶上。
没见他有什么特别的动作,就见药瓶的瓶身逐渐被几不可察的碧绿星点包围,然后绿光闪逝——药瓶居然直接粉碎了,如粉尘般细细落下,根本无法分辨哪些是瓷粉,哪些是药粉,最后只有那只金蚕扭动着、悬浮于他的掌心。
我一窒,仅仅用了零点六秒的反应时间,开口道:“……其实,我也不是那么介意认人为主的。您看,您打算怎么做我的主人……”我的语气温柔似水,脸上挂着勉强挤出的微笑,还附送一副低眉顺目的恭敬状。谁敢说我没节操?所谓“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那是高尚的节操;我能肯定地说,我是有节操的,只是不多,要省着点用而已……
“你愿意认我为主,跟我回族里了?”他一脸惊喜地看着我。
“您确定您是骶族的?貌似骶族在百年前,遭受了相当沉重的打击……似乎、好像、也许被灭族了……”我已经尽量委婉了,担心刺激到他。
颜煜凭空冒出的次日,我就去藏书阁查过这个陌生而诡秘的族群。骶族,存在于各类版本的神话传说中,可追溯至有文字可考证的历史最初期,应该算是这个时空最古老的族群之一。
神话故事中,骶族的祖先,是由天神收集人界的“嗔、怨、痴、贪”四欲念而塑为人身的,因此,骶族一氏崇拜信仰的是一尊凶神;骶族之中,人人善蛊惑之术、擅操纵人心,研究玄术,追求长生,因而遭世人的排斥甚至屠杀,不得不隐世而居,久而久之,淡出了世人的记忆——传说到此,就算完结了。
但是,现实中,骶族的历史仍在蔓延。数千年过去了,斗转星移,沧海桑田,默默无闻的骶族一氏,根本经不起历史洪流的荡涤,逐渐因世人的遗忘而消逝,仿佛从未存在过一般。直到三百年前,前朝开国之时,沉寂千年的骶族一氏突然再次回到世人的视野中——从那名带着传奇色彩的骶族女子,以自己身上流淌的骄傲的骶族氏人的血液起誓,世代承袭国师之位、护国根本、佑国昌盛的那一刻起,骶族正式登上了政治舞台,开启属于它的历史新篇章。
可叹的是,骶族缔造的辉煌,有如昙花一现,不过两百余年,朝代更替。随着前朝的灭亡,骶族一氏被当朝的开国女皇以妖之名,驱散诛杀,遭受灭族之灾……从那时起,骶族,真正成了一个历史名词,彻底被历史前进的车轮碾碎,消亡于滚滚车辙中。
“咱们不是被灭族,是终于从血誓中解脱了!祭司婆婆说,修行者是不该卷入纷纷攘攘的*之争的,强行插手了,所以遭到了天谴,只能用血来化解一切,平复天神的怒气,然后请天神继续护佑咱们骶族后世。”颜煜说着,双手合十,做出那种诡异的祈拜的姿势。
从他的话中,我能得到三个结论:其一,骶族没被灭族,活蹦乱跳的;其二,尽信书不如无书,古人诚不欺我也;最后,那个祭司老太婆能说得那么轻松,说明死的都不是她的家人。
“血誓是什么?”时间不多,我抓着重点问。巫蛊,不论在哪个时空,都充斥着血腥与杀戮。
“咱们骶族氏人,发出的誓言。”他一边跟我解释,一边小心翼翼地将那只金蚕拨弄到他拿来的铜炉之中。
“一个时辰内,我能说一千四百四十四个誓言,而且完全不带重复!”平均五秒钟一个。我满脸黑线,素有耳闻,古人重誓,不会轻易发誓,但是不知道已经极端到如此程度。
“咱们发的誓,以血为媒介,是绝对不能毁誓的。”他的表情过于认真,认真得令我极度的不舒服。
我干咳一声,转移话题,又问道:“你一直让我认你为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立血誓,认我为主,然后咱们就回去族里!”果然,一说到认主的事,他就眉开眼笑,细长的凤眸,弯弯的,如弦月,却散发出流星才拥有的光彩。
我静静等着他说下去,他静静地看着我笑……
良久,我不耐地追问:“回族里,然后呢?”
“什么然后?然后你别再乱跑了……消失千年,这样不好的。”
很好,现在我确定了,这个人真的没把我当人看!
蛊物蛊物,看来真的是个“物”,没准还是上古神器什么的,别的功能尚不清楚,只知道能使金蚕现形,这一点与我表现出的能力倒是同工异曲,显然,颜煜因此而误会了……可是,他是眼睛脱窗还是青光眼或者白内障,会将“人”跟“物”混淆,产生如此荒谬的误会呢?!
脑海中突然捕捉到什么……撇开颜煜展现出的人为不可抗拒的力量不谈,他的身上,一直透着一种古怪,这种古怪触动了我深埋在心底最深处、已然模糊的记忆——
“你今年多大了?”我突然开口问道。
“再过三个月,我就满一十六了。”他笑眯眯说着,倒是不见这世间男子的羞涩。
“二八好年华。”我低吟,微顿,又问道:“你知道我多少岁了吗?”
他的包子脸又皱了起来,摇了摇脑袋,喃喃道:“兽精修人百年,草木修人千年,物妖修人逾万年……”
我的嘴角抽搐,不得不说,他的想像力,真牛X。
他的言行举止,俨然是一个十来岁的少年,天真未泯,自然随性——与他的外貌年龄,居然无差。
恍然如隔世,曾经的纯真少女,浸渍在勾心斗角的染缸中,最初是无助害怕,慢慢地学会适应,逐渐地开始掌握……午夜梦回,我会猛然惊醒,无比恐惧,惧怕将来有一日,我彻底丧失了自我,微笑着享受,享受着血与欲的黑色飨宴。
我近乎痴迷地望着颜煜,脑中突然冒出,毒珊那天在“逸”字匾下对我说的话,竟心有所悟——前提是,这个颜煜不是又一个毒玄!
思及,我心神一敛,脸色阴沉,却又无言自嘲:原来,我的心中只剩猜忌,毫无信任。
“认主,是立什么血誓?”我开口细问。
“缔结血之契约。你认我为主,在我有生之年,你对我不离不弃,也就是跟着我回到咱们的族里;相对的,我护你一世,助你修行。我百年归逝之后,契约即失效,你可另寻他主。”他认真说道。
“如果立誓之后,我杀了你呢?”我低垂眼帘,轻问。
“这是不可能的。你既已认我为主,就会受到契约的束缚,不能背叛我的。”他认真解释道。
我心里开始盘算,随口道:“你都说我是物妖了,我何须你来护我?”物妖一说,纯粹是他一厢情愿的认为,我从没“亲口”承认过。
“……我听闻,蛊物修行,离不开蛊,等回到咱们族里,你要什么蛊,我都给你,好不好?”他迟疑了一下,答道。
“您当您在诱拐流浪阿狗、流浪阿猫回家吗?”我嗤笑。
“我现在的修为还不够,帮不了你许多……但是祭司婆婆说,我是百年罕见的惊世奇才,数十年之后,我对你一定有所助益。”他急急说道。
数十年之后……子啊,把他拖走吧!
颜煜的事,还要从长计议;但是我的事,已经刻不容缓了!
我不再理会他,看看已经完全暗下来的天色,估摸已是酉时,如果我再不回去,东院的弟子就会出来寻我了。
“您先慢慢想您的作用,半夜再来找我探讨。现在我必须回去了!”我敷衍地对他说道,将簪子插回发髻,顺手理了理凌乱的衣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