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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春华 (蓝家三少千)


  “什么?”千寻仲怔,“娘的身子不是好好的吗?那我不走了!万一我走了,娘要是……我……我不想遗憾一辈子。”
  “五年之内回来,你都能见你娘最后一面。否则,就等着清明扫墓吧!”千成将她嘴里的干草拔出来,丢在地上,“你哥那不成器的东西欠了那么多钱,债主上门,这日子没法过了。”
  千寻嘟囔着嘴,只能重重点头,“知道了。”
  南心走了过来,与千寻肩并肩站着。
  外头,马车已经在等着,等所有人到齐了就会送去集合。
  “不许贪恋皇家富贵,不许染指皇室分毫,不得爱上宫闱之人。明白吗?”千成的表情从未像此刻这般严肃过。
  千寻虽然不懂,却依旧颔首,“懂。五年之期,我一定会回来。”
  千成轻叹一声,目送千寻与南心手牵着手走上马车。临了,千寻回眸看了他一眼,这才放下了车帘子。
  五年时间,应该可以消磨很多事情。
  马车离开的时候,千成便将自己的银两交给假扮千寻母亲之人,收拾了行囊尾随千寻入京。不管五年有多久,至少前期这段时间,他必须保证千寻的安全。
  若然中途有了变故,他也能及时应对。
  所幸的是,千寻顺利入宫,并且在前一年内并没有多生枝节。她过得极为平和,千成也就放了心。
  只要千寻做个小宫女,不好事不生事,不卖弄自己的本事,宫闱之大就不会有人注意她。
  可惜千成千算万算少了一算,很多命中注定之事,便是你想避开,也是难敌宿命。
  一次宫道相遇,竟教云殇见到了琉璃阁的小宫女千寻。相隔多年,虽然容颜不同,但那双眼睛,那个笑却何等刻骨。
  犹记得在九儿的肩头有个特殊的印记,于是乎,云殇故意退开所有人,刻意在千寻跟前落水。
  千寻自然不会见死不救,却在救人时,教云殇透着湿漉漉的衣襟,瞧见了肩胛后的印记。
  他原以为,这一次竟能抢在九哥前头遇见她,却没想到被假山后头的南心看得一清二楚。千寻的印记,南心最为清楚。
  虽不懂为何物,但南心从此便明白千寻绝非等闲之辈,而云殇待千寻之心绝非寻常。
  云殇温润如玉,毫无破绽。
  南心没有办法,只能用最简单的方式去解决。
  她没读过多少书,不懂得什么大道理,可是她听千寻说过,很多好姐妹终究是为了情爱而翻脸。若是她喜欢云殇,那么千寻是否就能避而远之?
  只要能磨上五年,千寻就能和她一起回家。
  可是……直到楼止的出现,带着千寻离宫去了南北镇抚司,南心便明白,再也回不去了。
  千寻、千寻、千千寻……梦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一切,终于重新开始。

☆、第489章 我娶你或你娶我,自己选!

  奉天二年,颠狼寨一片欢天喜地,红绸漫天。
  “寨主,寨主。好了没有?兄弟们可都等着喝你的喜酒呢!”门外响起一壮汉激烈的敲门声。
  “好了好了,慌什么!”房门陡然打开,却是容色清秀的兰景煌,一身大红嫁衣。唇红齿白,更显明艳照人。
  那壮汉显然一怔,“哎呦寨主,今儿个总算像个女人了!”
  “呸,我什么时候不是女人了?”兰景煌啐一口,这才拂过鬓间散发,含笑出门。
  “寨主你还别说,你这一打扮起来,真是好看!跟天上的仙女一样!保管那冷面神看见了,定然喜欢得很。”壮汉朗笑。
  兰景煌娇眉一处,一个脑瓜崩爆在他脑门上。“什么叫冷面神,以后叫姑爷!”
  “寨主,他不就是个压寨夫人吗?”壮汉委屈的揉着脑门。
  “去去去,看看那边准备好没有,别耽搁了我的好事。”兰景煌不悦的蹙眉。
  “寨主这么等不及?”壮汉撒腿就跑,“兄弟省得!”
  兰景煌低眉望着自己的大红嫁衣。越发眉开眼笑。只是行路之间,丝毫不改她的军人气度,昂首阔步,言谈举止没有半点女儿家的矜持。
  热闹的房间内,赖笙歌眸色愠怒,扫一眼这熙熙攘攘的男男女女,“你们都别碰我!”
  “呦呵,新娘子脾气还挺大!”为首的一开口,顿时满堂哄笑。
  其中一个络腮胡子指着赖笙歌那白净的脸,笑骂道,“小子,寨主看上你那是你的福气。如今娶了你当着颠狼寨的压寨夫人,那可是你的造化。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要是咱爷们一道上手扒了你,你这细皮嫩肉的,未必能扛得住啊!”
  这话音未落。便有人瞎起哄道,“只怕寨主看见了,要心疼那个乖乖嘞!”
  又是一堂哄笑。
  赖笙歌的面色本就素白,如今被气得竟添了几分红晕,“让兰景煌过来见我!这到底算什么?我……”
  “吵什么吵什么?”兰景煌直接踏入房间。
  便有那些婆娘急忙过去堵住她,“寨主,还没到拜堂的时间,不可相见。”
  “平素就天天见着,我这里,没有那么多破规矩。”说着,兰景煌直接走到赖笙歌跟前,睨一眼他依旧素衣伫立的模样,“换衣服。”
  “作甚?”赖笙歌气不打一处来。
  “没看见我要与你拜堂吗?”兰景煌挑眉,“快点,把喜服换上,这衣服还费了我不少心思。”
  赖笙歌冷哼。“兰景煌,我与你有仇?”
  兰景煌一怔,“无仇。”
  “有怨?”
  “无怨!”
  闻言,赖笙歌鲜少流露表情的脸上。难得的浮现愤怒情绪,“既然无仇无怨,何必纠缠不放?两年了,你还想怎样?如今你要娶还是要嫁,与我何干?”
  音落,四下一片寂冷。
  原本的喧嚣嘈杂此刻也跟着安静下去,安静得落针可闻。
  赖笙歌的语气何其重,口吻不带一丝眷恋,没有半分情愫。他决定的事情,不管怎样都不会改变,两年、三年、哪怕十年,都不会有丝毫的动摇。
  “我喜欢你。”兰景煌望着他,掷地有声。
  “那是你的事。”赖笙歌转身就往外走。
  门口,早已有人拦阻。
  兰景煌一笑,“下了山,你就是朝廷要犯,一旦被抓到,皇帝会杀了你。他六亲不认,必不会留你。”
  “拜你所赐!现在就不必你来操这份心,是死是活,我自己承担!”赖笙歌冷然。
  “来都来了还想走出去,有那么便宜的事吗?”兰景煌挑眉,“这衣服是按照你的尺寸做的,试试吧!”
  “休想!”赖笙歌冷哼,别过头去。
  却因为动了气,竟有些轻咳。
  兰景煌眉目微凝,“不试就不试吧,那跟我去大堂。”说着便上来想要搀着赖笙歌,却被他狠狠甩开。
  “喂,你别给脸不要脸!”一帮子老爷们已经看不过眼,他们的寨主在他们眼里那是神一般的人物。
  长得好,武功好,才学好,竟被赖笙歌这个白面书生给降得服服帖帖,自然是……打心眼里不舒坦。
  “赖笙歌,你发个性子也就算了,不过我也不妨告诉你,今儿个我跟你是拜堂拜定了。”兰景煌绕着赖笙歌走了一圈,“打从你救了我,我就觉得这辈子跟你肯定缘分天定。”
  顿了顿又道,“你呢也别想走下山,我能留你两年,已经足够给你时间适应和缓冲了。人家说牛不喝水强按头,就是我今天这个道理。”
  赖笙歌嗤冷,“你这是什么道理?”
  “霸王硬上弓的道理。”兰景煌毫无羞色,“横竖我都是朝廷钦犯,何况还是个盗匪头子。你没瞧着我这一窝子都是强盗吗?我现在是强盗头子!所谓强盗,那就是不问自取的那种人,明白吗?”
  “你!”赖笙歌第一次觉得无言以对。
  某人不要脸,已经到了极致。
  “嗯,还有什么要说的?”兰景煌瞪着澄澈的眸,略带无辜的望着赖笙歌绷紧的五官,微红的脸,“那不如这样,我们每人退一步。我给你两个选择,要么我娶你,你当我的压寨夫人;要么换你来娶我,以后这颠狼寨,你就是寨主。如何?”
  “荒谬!”赖笙歌想要出门,奈何门被堵住,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如何能走出高手如云的颠狼寨?巨乒双才。
  要知道,云殇多次派兵围剿,皆被一一退去,可想而知在行军打仗上面,兰景煌绝不输给她爹兰辅国。武将出身,混迹军中多年,兰景煌的名号纵然在天朝的朝廷,也是教人胆战心惊的。
  如今另立颠狼寨,与朝廷对抗,更是教朝廷束手无策。这四里八乡的土匪盗匪,都汇聚于此,不断的壮大颠狼寨。
  在兰景煌的精心培植下,这些乌合之众如今都成了数一数二的打仗能手。
  众人皆心甘情愿拥立一个女子为寨主,甘心任凭调遣,可知兰景煌的本事绝非泛泛。
  “给他换衣服,带着他去大堂。”兰景煌冷了眉,快步出门。
  赖笙歌刚要喊,随即被人一把按住。也不管他愿不愿意,直接强按住换喜服。

☆、第490章 我有喜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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