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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宫的诱惑 (七月十三)


“今天想喝什么,管家今天可送来不少好茶呢。”简七七将眼中的泪意全部抑制回去,转移了话题。
“泡一壶茉莉花茶吧。”听到喝茶,子默赶紧提议。而颜倾之,则是一贯的没有什么异议。
子默从大前天喝了简七七泡的花茶,从此就爱上了那种馥郁的花香味,这几天,每次来,他都点花茶,而且是一天就换一个种类。
“嗯。”
今天喝完茶后,子默和颜倾之难得的都没有别的事情做,居然提议出庄外走走。
自从来到这个世上,简七七还没有逛过街,对于这个提议,她当然欣然同意。于是,回屋装扮一番,仍是习惯地把绝美的容颜用淡妆掩盖,又换了一身普通的素白色长裙。
当她出来的时候,竟然发现,原本妖孽十足的颜倾之居然没了身影,多了一个和他穿着打扮一样的文俊书生。
看着这个陌生的男人,简七七可以肯定,这人绝对是易了容之后的颜倾之。此时,他那原本妖孽一般的脸上,只剩下了清秀。
简七七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摸着下巴,做出了评价,“额,倒是有几分书生的味道。”
然后,看着他脸上的面具,有些好奇地询问,“这个是不是传说中的人皮面具?”
这个世上,居然真的有这种神气的东西,改天,她可得好好研究一下。
“什么人皮面具,我哪有那么残忍,这可是用猪皮做的。”一旁的子默赶紧跳出来解释。
这可是他针对倾之那妖孽专程发明设计的,为的就是让他能够用另一种寻常身份出现在人群中,而不必太过哗众取宠。
此猪皮面具,是他人生最得意的一项发明。
“倾之,猪皮那么厚,戴在脸上会不会不透气啊。”有些担忧地看着颜倾之的脸,简七七有些无奈地问道。
也只有子默那个自称“神医”的怪胎,才会用猪皮发明面具……
“不透气那是肯定的。”颜倾之笑着说道,可是,他的笑容透过猪皮面具却变得非常的生硬,让人感觉很假很假……
“喂喂,我选用的是乳猪皮,皮已经薄了,而且我还把那层皮表面的东西都刮了,这已经非常成功了,好不好。”子默非常介意别人质疑他引以为豪的发明。
先是一阵申辩,而后又不满地嘀咕,“除了你这个长的超乎人类想象的人,还有谁会没事干,神经兮兮地带这这么一张面皮……”
简七七见子默还有说下去的趋势,赶紧插嘴,打住他说的话,“是啊,我觉得子默真的非常了不起了呢。倾之,现在时候已经很晚了,我们赶紧走吧。”
……
十月的天气正是凉爽,下午的大街上,路边的摊贩满满地摆着,街道上的百姓也很多,三三两两地伴随着,在路边上踟躇着。
虽然简七七和颜倾之已经能够非常低调了,可街上的一些人的目光还是会跟随着他们三人而移动。
顺着众人的视线,简七七很郁闷地发现,这些人中,看得最多的人是她左边的子默。虽然她和右边的倾之也有被偶尔关注到,可收到注目礼最多的,还是子默那个骚包的家伙。
看着盯着他们三人目不转睛的百姓,简七七有些感叹地捅捅左边的子默,“我说,你下次出来的时候,能不能也适当地伪装一下下。”
子默的容貌,也是罕见的俊颜,虽然相比已经晋升妖孽级别的颜倾之还有一段距离,可在世人眼中,他已经是绝对少有的美男了。这样的美男要是在走路上不被关注,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
“小七七,你以为做猪皮面具那么简单啊,我可是费了好大的功夫才成功地做了一张,还给了倾之那家伙。”虽然他非常得意于他“猪皮面具”的伟大发明,可制作过程真的非常巨大,耗尽了他许多的心力。
他整整用了两个月,做了十张面具,却只成功了一个。而且,制作储存猪皮的药水也都是些非常贵重的奇珍异草,整个过程下来,极为艰难。
“再说了,人生来就是给别人看的,能长得好看那是荣幸,当然要展露一番了。比起那些猪扒一样的人,我可是很仙人级别诶,不给人看白不看。”子默得瑟地说着。
自恋,也是这家伙的显著特性之一。
这一个月来,简七七对子默的性格也有了些了解,初见面时,他给人感觉非常高傲孤僻,可时间一长了,就会发现,这个男人简直就是前后不一的典型代表。他的性格极度恶劣,为人过分闷骚,有时又无比骚包,不过,这家伙倒是感情非常专一。
二十年来,对医术,一如既往地从一而终,对茶道一直的固执偏爱。那些在常人看来非常无聊的事情,他却有神有力地鼓捣着。
“倾之,我想吃糖葫芦。”不想跟左边这个骚包再有任何的无意义地讨论,简七七转过头,对着颜倾之说道。
在二十一世界怀孕的时候,她就总喜欢吃酸酸甜甜的糖葫芦,来到这个世界,皇宫和冥王府都没有这种食物,如今见了,还真是胃口大开。
“好。”颜倾之一层不变的僵硬笑容,简七七却居然看得有些习惯了。
“老伯,两串糖葫芦。”走到一个卖糖葫芦的老汉面前,颜倾之温润地说道。
“客官,您拿好。”老汉拿下其中的两串,递给了颜倾之。
“老伯,不用找了。”将一锭一两的碎银子给了那老汉,颜倾之很大放地说道。
在他看来,喜欢的东西,往往不是按照价格而论的。有些东西,即使价格昂贵,但只要喜欢也就值当了。但有的东西即使价格很便宜,可他不喜欢,也会觉得不值得花费。
颜倾之递给简七七一串糖葫芦,看着她吃的欢,一直保持着微笑。
看着颜倾之一路上拿着一串糖葫芦又没有吃过,简七七有些奇怪地问道,“你不吃买上做什么?”
“你稍后再吃。”颜倾之温柔地说着,好像如此举动是一件再也寻常不过的事情。
可简七七却因为这句话变得非常尴尬。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她和他好像只是朋友关系吧,他干嘛做出这么让人非常误会的事情。
“额,那个,我吃一个就好了。”简七七郁闷地发现,她居然有些尴尬了,而且,心跳竟然顿时跳的非常兴奋……
汗,整的就跟个新嫁娘似的,没准人家是温柔惯了,对她根本没那层意思。
对,应该就是这样!
她一个已婚怀孕妇女,在这个视贞洁如性命的年代,她这样的女人,绝对是男人应该避讳的豺狼猛虎,又怎么可能会有人喜欢她!
额,是她犯傻了……
简七七没有发现,自从遇到了颜倾之,她迫切想要回到现代见宫明的心,似乎慢慢地淡化了。
有一种人,不用相处太久就好似认识了一生。
“子默,给你吃吧。”颜倾之的情绪并没有多大的变化,直接将手中的冰糖葫芦递给一旁的子默。
“我又不是小孩子,吃这种东西干嘛。”子默看着手中的冰糖葫芦,一脸的嫌弃。
简七七赶紧转过头,看着旁边的子默,趁机打断自己的胡思乱想,“吃糖葫芦有很多好处,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治疗某些人的自恋症,屡试不爽。”
“你说谁有自恋症。”子默瞪大了一双眼,看着面前的这个女人,简直就想扑上去,把她强势压倒,就地正法,以显示他大男人的绝对强悍力度!
咳咳,他发誓,他绝对没有什么心思不良的想法,只不过是想稍微微地教训一个这个胆大妄为的小女人罢了……
“谁应声,谁就有自恋症喽。”看着子默身上的高傲全部已经丢开,简七七大笑一声,听着大肚子继续走着。
现在的她,很开心。
她只是一个小女人,喜欢平静安乐的生活,皇宫里的那一套太累,她没有心力应对。
“各位大人,您们行行好吧,我爹他今早打猎的时候,不小心摔下了山崖,小女子一人孤苦无依,无钱安葬家父,若是哪位好心人能够施舍些银两,让我安葬了我爹,小女子此生定当感激不尽。”
前方不远处,是一个披麻戴孝的女子,她的身边,用一张简单的草席卷着一个男人。
简七七有些喷血,这样经典的片段居然让她第一次逛街就遇到了。只是,有所区别的是,这女人好像并不是卖身葬父,而是在乞讨葬爹。
“子默,七七,我们过去看看吧。”先开口的是颜倾之。
也不知道为什么,听见颜倾之这句话,居然让简七七有些心里憋得慌。配合着点点头,简七七和子默随后跟上了颜倾之的脚步。
那个女孩长得倒是很清秀,柔柔弱弱的脸庞,梨花带雨的模样,确实挺招人心疼的。但凡是个大男人看到了,也一定会稍微帮衬一把,讨那姑娘欢心的。
“子默,你不是号称‘神医’吗,人家姑娘的爹虽然没了,可也总不能让他就这样伤着下葬,你先给死者包扎包扎吧。”看着那张草席子上沾染的一些血迹,再看了看跪在地上哭泣的女人,简七七蹙蹙眉,手肘碰了碰身边的子默。
“诶,你以为我是那些寻常大夫啊,随随便便逮个病号就给人家瞧病。”子默虽然是神医,可他并不是什么悬壶济世的救世主,他的心气太高,平常根本不随便出手。要不是简七七实在伤的太重,而他又乐意于挑战高难度,他当时才不会理会那时简七七的死活呢。
“子默,七七说的对,死者伟大,你先给死者包扎一下吧。”颜倾之看着面前的情形,也有些蹙眉,于是,便也劝说着子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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