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会骑马吗?”黎华说得理所当然,熟练地帮她把行礼绑到了骡背上,凌玮翎不禁庆幸,带的行礼不多,选择了休闲装扮是个多么明知的决定。
“但是我没骑过骡子。”凌玮翎觉得自己的脸有些僵硬。
黎华淡淡地扫她一眼,“没事,骡子比马温驯,你有骑骡子的天赋。”凌玮翎僵在那,她怎么觉得这好像完全抓错了重点。
撇开奇葩的交通工具不谈,这的确是个值得一游的国家,凌玮翎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呼吸到这么新鲜的空气,没有注意过清风和鸟鸣了。这里的生活节奏不知比华夏国慢了多少,在这个几乎没有电视,就连收音机也不普及的国度,他们只是最普通不过的游客,完全不用担心被偷拍或是在意他人的目光,她想她大约能理解黎华为什么喜欢这儿。
骡子没有马快,两人也并不赶时间,慢悠悠地走着,欣赏这沿途的风景,快到傍晚时,才到达黎华所说的目的地。对于这个移动基本靠走,主流交通工具是驴和牛,开个柴油拖拉机就能把妹的国度,凌玮翎对住本已不抱什么希望,不过看到黎华所指的房子,她还是小小激动了一把。
房子坐落在一个小山坡的半山腰上,北面是山,南面朝海,房子分为两层,基本全由木头搭建,有种淳朴自然的美。其实这不是最重要的,重点是黎华说这栋房子是附近唯一通了电和水的。
木屋外有个小院子,里面养着几只鸡,一个大妈正坐在院子里剥着一种不知名的豆子。“哟,小华,你来了。”看到两人牵着骡子走近,大妈有些激动地站起身,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朝他们打了个招呼。
小华这中学英语课本上名字的即视感让凌玮翎不由觉得好笑,黎华倒是很自然地朝大妈笑笑,“丹婶,好久不见。”
“诶,好久不见,哟,小姑娘越长越年轻、越长越漂亮了。”
“丹婶,你认错人了,她是第一次来,”黎华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回过头朝凌玮翎解释,“大概前两年,曾经带若绮来过一次。”
“哎呀,丹婶年纪大了,眼神不好使了。”丹婶有些懊恼地拍了拍大腿道。
凌玮翎无所谓地笑笑,“丹婶好,我叫小翎,”礼貌地和丹婶握了个手,又凑到黎华耳边小声道:“嘛,至少我比她年轻漂亮?”
黎华没有接话,只是下了行礼提在手上,“走吧,带你去看看房间,”又转头对着丹婶道:“晚餐就麻烦丹婶了,照旧就好,她不吃芹菜。”
“好嘞。”
“你常来?这房子是丹婶的?话说回来,你怎么知道我不吃芹菜的。”凌玮翎跟在黎华身后东张西望,脚踩在木地板上发出轻微的“咯吱”声,木头打磨得很光滑,只上了一层防虫漆,保留了本色,有种古朴的艺术感。
“房子是我从丹婶手上买下来的,她丈夫和儿子病逝后需要一笔钱,反正我也不常住,就留她在这儿平时帮忙打扫一下,定期付些费用,每年至少会来个两三次吧。上次你吃饭的时候不是把芹菜都挑出来了吗,就那么几根你都不肯放过。”
“观察得还挺仔细嘛,”房子比外观看起来要大,凌玮翎忍不住感叹,“房子不错,景观朝向也好,果然是有钱人。”
“这个真不至于,买这房子的钱还不够在我们那市中心买个公寓房的厕所,不过通水电的费用倒是超过了房子本身,到了,”黎华说着,在一间房门前停了下来,“你住这间吧,我就在你隔壁。”
凌玮翎走进房间,看着黎华将行李放下,房间不小,有一个柜子,一个梳妆台,床一样是木头的,床板上是老式的绷子床,铺了一层薄棉絮,南面是大大的玻璃门通向阳台,一眼就可以看到海。
“你先收拾一下,一会儿来叫你吃饭。”凌玮翎点点头,目送黎华将自己的行礼提到隔壁。
凌玮翎洗过澡吹干头发,来到一楼饭厅时,黎华已经在了,他难得地没有上发蜡,酒红色的头发自然地垂下来,将脸部线条都显得柔和了几分。
“来的正好,吃饭了。”丹婶看到凌玮翎,将菜端上桌,很热情地招呼道。
“她不一起吃吗?”凌玮翎望着丹婶离开的背影,问黎华道。
“大概是打算把空间留给我们,尝尝看。”
桌上是再平凡不过的家常菜,纯天然无污染的鸡肉和蔬菜,比平时吃到的口感要好上几分,丹婶的手艺并不算太出色,比起平时黎华带她去过的餐厅口味不值得惊艳,甚至比不上片场提供的盒饭,却难得地多了一份类似家的味道——凌玮翎已经不记得她有多久没吃过这样的饭菜了。
“挺好的。”听到凌玮翎做出的评价,黎华似乎松了口气。
“是吗,话说你现在正准备夹的鸡肉是我烧的,没有电磁炉什么的,烧起来果然还是要麻烦些。”黎华没有动筷子,只是饶有兴味地盯着她看,而她的表情也确实没让他失望。
“你居然会做饭?”凌玮翎筷子一顿,脸上写满惊讶,她记得这里烧火用的貌似还是老式的柴灶。
“不用这么夸张吧,我也是有刚出道时,一块钱想要掰成两块钱花的日子的。”
“那你平时为什么从来不在家里吃?”凌玮翎严重怀疑,黎华的电话簿名单里绝对有饭友这一栏。
黎华的笑容似乎变得有些暗淡:“冒着被粉丝认出围剿的风险,去超市里花一两个小时挑好菜,再回到家用差不多的时间弄熟,最后一个人坐在餐桌前,十来分钟吃完,你觉得我像是这么有修养的人吗?你呢,会做菜吗?”
凌玮翎想了想自己在家时,拿燕麦粥、生菜、水煮肉、蒸鱼糊弄,还美其名曰养生的日常,给出了一个中肯的评价:“能吃。”
“走吧,桌子丹婶会收拾。”吃过饭,黎华站起身,走到凌玮翎的身边。
“去哪?”凌玮翎犹豫了一下,还是握着他的手站了起来。
“这里没电视没电脑,手机没电话,收音机就几个台,你还打算窝在屋里?”
凌玮翎半开玩笑地皱了皱眉头,“我怎么觉得有种被卖到穷乡僻壤了的感觉?”
“放心,你留在演艺圈比把你卖了值钱。”黎华说着,牵起凌玮翎往外走,屋的背面靠着一个小山,说是山,用土坡形容或许更合适些,两人只走了约十来分钟就到了山顶。
山上充斥着知了和一些不知名昆虫的叫声,太阳已经落山,却还留了一丝余辉,站在山顶往南看,见到的是真正所谓海天一线的美景,沙滩上少了华夏国常见的繁华灯景,却使得天上的繁星显得更加耀眼。
“等老了,我想要住在这儿。”黎华不知是对她说还是自言自语道。
“那时候丹婶应该不在了吧,你要自己做饭,还要打扫屋子,我特讨厌洗碗。”
“没关系,等老了,时间就会多起来。”黎华转过头,眸子在夜色下显得越发动人。
细致的舔舐,轻微的磨蹭,深深的吮|吸,伴随着渐渐浓重的呼吸声,气氛大好——如果没有一个人突然开口的话:“虽然在星空下接吻是件很浪漫的事,但你难道不觉得这儿蚊子很多吗?”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忙死了,好想请假断更……跪……
正文 92所谓表白
相较与游玩或是度假,放松这个词大概更适合这次旅行。“不用把自己当客人”这是到这儿后第一天,黎华曾对她说过的话,那时凌玮翎以为这不过是想让自己更自在的客套,到后来才发现,他说这话是因为完全没把自己当主人。
一大早就独自跑去钓鱼,整个上午不见人影,到了下午就窝在家,怂恿丹婶拉着她去田里帮忙到底是闹哪样啊,虽然擅自破坏气氛是她不对,但是这种小家子气的报复行为真的没关系吗?
“你要来吃西瓜吗?”大约下午四点,凌玮翎才跟着丹婶从田里回来,走上楼,敲开了书房的门。
“回来了啊,”黎华放下手中的书,“西瓜?”
“隔壁二婶给的,据说特意挑了个和我笑容一样甜的?这是什么**喻啊,简而言之,这西瓜的甜度大约是和我的演技成正比。”
“看样子她们挺喜欢你的?”
“嗯,其实……比想象中要开心。”
来到这儿的第三天,凌玮翎已经完全适应了这里的生活节奏,由于下雨,原计划的当晚举行的篝火晚会被迫取消。洗过澡,边擦头发边翻着从黎华那拿来的小说打发时间。
一道闪电将原本光线有些灰暗的房间照了个透亮,紧接着“轰隆——”的雷声也接踵而至,凌玮翎放下手中的书站起身,这屋子不像有避雷针的样子呢。(于是女主被雷劈死了,全文完【喂——)
透过通往阳台的玻璃门往外看,时间不太晚,天却已经黑透,借着灯塔的光芒,依稀可以看到码头系着的小船在水中起起伏伏,海水变得狰狞,先前拍戏时潜在海底的窒息感涌上凌玮翎的心头——雨夜很容易让人变得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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