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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配 [榜推] (兜兜不回家)


林子清看沈如初忙乎着,在她身边转悠了许久,然后极不自然地拿出一本《千金方》扔给沈如初,道:“这是我在京城时寻来的,对治疗和调理妇疾甚为有效,借你看两天吧。”
沈如初笑道:“多谢林大哥。”
被她这一声“林大哥”叫的不好意思,林子清干脆坐下来,道:“那个啥,妹子,以往有失礼的地方还望多多包涵。”
沈如初噗嗤笑出来,道:“林大哥怎么这么客气,过去什么失礼的事,我可是都忘记了。多谢林大哥借书,我一定认真研读。”
午饭的时候,唐天瑞找了个很烂很假的借口,说是请教问题,然后请沈如初到隔壁的小酒家吃饭,还是老宋夫妇接待,老宋上前笑道:“沈姑娘,还是凉拌笋干、木耳烧肉、油拌鸡丝吗?”
沈如初隔三差五到这里吃饭,一来省事,二来这里吃饭便宜,而且老宋夫妇为人热情善良,饭吃得特别舒心。
“我先问问唐公子。”沈如初笑眯眯地看向唐天瑞,唐天瑞不自然地笑着。道:“都可以,我不挑食的!”
不挑食?是谁整日里嫌弃医馆老婆子做的饭菜不可口,叫嚷着自己来了安阳城不到三个月瘦了好几斤?这都是哪个哦!
唐天瑞拐弯抹角地表达了来意,他想在安阳城寻个姑娘。明媒正娶,但前提是要像沈如初一样聪明美丽,最好还是学医的。
沈如初喝了一口茶,差点喷出来,这择偶标准也太奇怪了吧?为什么要以自己为标杆呢?
“你虽是京城来的公子哥,但也别小瞧这安阳城,这里可是藏龙卧虎,名门大族多得是,你想要什么样的富家千金没有?”沈如初放下杯子问道,她总不能自作多情地以为这唐天瑞看上自己了。
唐天瑞脸色通红。嚅嗫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那些所谓的大家闺秀一个个矫揉造作。我不喜欢。”
沈如初心中冷笑,这唐小三大概是挑花眼了,谁不知道他家里是当官的。祖上也都是当官的,至于多大的官她并不清楚,但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坊间传言在那里,即便是个小官,那也能捞些油水,家境定然是好的,何况唐天瑞通身装扮处处透露着贵气。
“我看公子是挑花眼了。各花入各眼是没错,但门当户对是古训,要想婚后日子好,门当户对是少不了的。”沈如初说完这话埋头吃饭。不再理会他。
唐天瑞叹了口气,道:“你不懂。我最近很煎熬。”
沈如初没心情去安慰他,换句话说,她也没资格去安慰她,如果两世为人,连唐天瑞这点小心思都不懂,那真是白活了!可她懂了又怎样?她已经选定了文旭,大张旗鼓地定了亲,就算没有爱情,难道没有责任吗?
她不是不懂,只能装作不懂。
沈如初仍旧每日去医馆做事,下工的时候,文旭的两个兵蛋子和秋蕊会过来接自己,然后安妥地将自己送到沈家。
她一直等着那喜鹊回头找自己,结果一等半个月,没见到喜鹊的音讯,却等来了自己的婚事。转眼之间到了二月二龙抬头,因为婚事定在了三月初,沈云忠便和沈如初商量,医馆的事要先放下,婚礼嫁妆该准备起来了。
沈如初想想也是,不管怎么说,也不管什么原因,婚姻是大事,既然是大事就不能太马虎了,于是去医馆告假。
“唐公子呢?”沈如初问秦子辉。
秦子辉的八卦天赋再次呈现,神秘道:“唐公子最近心情不好,昨晚上又醉酒了,现在宿醉未醒,我看哪……”
沈如初急忙打断他的话,笑道:“我看哪,你该做事去了。”她有时真替秦子辉着急,按理说他年纪也不小了,整日里在医馆打杂,半点本事没学到,想“熏”出一个医者来,那要“熏”到何年何月?
“沈姑娘好。好久不见了。”唐梦瑶从里屋婷婷袅袅地走出来,神采明亮,双目含笑。
沈如初急忙行礼,道:“见过唐小姐。”她已经发现唐梦瑶的头发盘起来了,是妇人的发髻,却也不敢贸然称她为“宫夫人”,虽然这种可能性近乎百分百——她与宫云枫本来就是婚约在身的表兄妹;再者,若是嫁了别人,她又怎么会离开京城来安阳呢?
唐梦瑶笑道:“好妹妹,你该叫我一声宫夫人了。”
正巧宫云枫也从里屋出来,仍旧是一身宝蓝色的长袍,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玉簪缎带,神采飞扬,与年前最后一次见到的颓然和伤感不同,如今的宫云枫整个人像重生了一般,带着一股蓬勃的朝气和喜意,沈如初微微有些失态,急忙行礼道:“见过公子。如初恭喜公子、夫人喜结连理,祝愿二位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宫云枫眼中的沈如初更加明丽动人,像一颗水润的宝珠,闪烁着柔和的光芒,那是智慧,那是温情,那甚至是她勤奋之中的一点点慵懒。
唐梦瑶看见自己丈夫眼中的异彩以及那转瞬即逝的怅惘,急忙道:“多谢妹妹,妹妹也要抓紧啊,找个如意郎君。”
沈如初吸了一口气,心说:总归要过去的,自己那点小心思应该瞒不过宫云枫这样的人精,但那又怎样?男未娶女未嫁,少女怀春有何不可?如今他已成亲,我也要嫁作人妇,尘埃落定,何苦为难自己?
“多谢夫人关心。我今天来就是为了亲事告假的,下月是我的婚礼,爷爷让我家去稍作准备,所以,还请公子、夫人准许。”沈如初浅浅地躬身,眼角的余光瞥见唐梦瑶的欣喜甚至是激动。
“这是好事啊!我恭喜妹妹了。桃红,快去将我的百宝箱取来,我要给沈姑娘准备一件贺礼。”唐梦瑶笑道。
宫云枫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失落,轻轻地落座,和唐梦瑶的欣喜截然相反,道:“寻的是谁家的公子?为人怎样?”
沈如初平淡地答道:“这人您也认识,就是文旭。为人嘛,公子恐怕比我还清楚。”
宫云枫微微一吃惊,继而笑起来,道:“不错,文旭是我在安阳城认识的、为数不多让我欣赏的人。”末了,他又道:“这样我也就放心了。”
因为他这句话,唐梦瑶欢喜接百宝箱的动作倏然停在了半空中。
最后,唐梦瑶选了一对精致的翡翠耳环送给沈如初,沈如初倒也没有太推托,开开心心收下了。
“这段时日,如初做得不好,又总是为琐事所绕,未做到全心全意投入学医之中,又时常告假,如初愧对公子的栽培。不管如初是否成亲,今后都还想继续学医,也会更加努力学习,恳求公子和夫人不嫌弃,继续给如初这样一个机会,让如初继续在医馆学习。”沈如初恳切地说着,她要为自己的后路做好铺垫。
在现代,女人一旦结婚成家,在事业上就会走下坡路,接着会因为生育问题受到种种歧视;在大燕这个崇尚礼教的过度更是如此,女人一旦成亲就只能相夫教子、侍奉公婆了,宜室宜家才是对一个女子最高的评价。
可她想学医,想继续追梦,她不怕别人非议和笑话,她能咬牙坚持。作为安阳城最大的医馆,馆里的大夫有很多来自京城,宫氏更是曾经的御医世家,这无非是自己学医和接近梦想最好的去处。
唐梦瑶想说话,却被宫云枫抢先道:“你很有天赋,想法也多。成亲之后继续回来当学徒吧,以你的水平明年应该可以出师了。”
沈如初急忙行礼,喜道:“多谢公子,多谢夫人!”
宫云枫无异于给了她两个承诺:一,可以继续在医馆做事;二,不出意外的话,明年出师,那么可以登堂问诊,正式成为医师。
沈如初欢喜了收拾了自己在医馆的东西,无非就是些纸笔书籍,跑堂时换的千层底布鞋,然后如同往常一样做事,临下工的时候才把自己的活儿给交接了,她整理得很仔细,全部用笔记录了,又认真地和秦子辉等人交代了。
唐梦瑶笑道:“沈姑娘做事真的很细心。我很喜欢她。”
宫云枫淡淡一笑,道:“她何止是认真。她很适合当一名医者,有一颗父母心。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是抱着一只小猫来就诊。”
唐梦瑶见丈夫神色平常,倒也不好说什么,只得转移了话题,笑道:“不知她这位夫婿如何,是不是配她这般的人品长相?我听说马元帅的公子可是相中了她,一直想纳她当个贵妾。”
宫云枫听见她提起马文俊微微不喜,道:“等一下说不定你就见着了。”
正说着,文旭便进了医馆,来接沈如初下工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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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4 备婚礼好事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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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梦瑶从帘子后面悄悄看过去,见文旭是个高大威武、眉目清秀的少年,但从相貌上看,与沈如初倒也相配,但男人最重要的不是相貌,而是内在,至于内在,那包含得东西实在太多,人品,性情,才学,家境,出身等。
她看了一眼正在整理看手札的宫云枫,心中的幸福缱绻开来,轻轻地握住宫云枫的手,道:“在我心目中,谁也比不过你,今后你就是我生活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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