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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女辞官 (风之灵韵)


不过陪在她身边的杜平月却很抓人眼球,不时有女眷从掀开的车帘中偷望她一眼,眉目间尽是深情,就连宫里的宫女都在偷瞧他。
今日的他一身蓝色的锦袍,手里拿着一把白色的折扇,腰间一根金色腰带,腿上一双黑色靴子,靴后一块鸡蛋大小的佩玉。他的眼眸多情又冷漠,高挺的鼻梁,武功深不可测,温文尔雅,是对完美的最好诠释。再加上整个人散发出一种迷人的王者气息,令人不舍得把视线从他脸上挪开。
他的美丽得似乎模糊了男女,娇艳的脸庞上露出一种漫不经心的成熟,如此的美丽,竟不能用语言去形容。这副勾人魂魄的姿态,为他吸引了不知多少目光。
傅遥嫌他太招风,叫他上了车,两人一起坐马车,也免得勾得女人多了,再惹出麻烦。
马车缓缓而行,打开窗帘,看着远处的风景。远远的湖面上,许多孩子在冰上打滑,孩子的笑声是天真的,无邪,纯洁,让人看得心情都变好了。深吸口气,空气虽凉,却带着无比的新鲜感,五脏六腑都觉舒畅。
傅小玉和杜怀都围在车旁骑马同行,对她的行径见怪不怪。别家大人都体面规矩,偏她恨不能天下人都知道她是个鬼精怪。
冷风呼呼灌进来,杜平月将窗帘拉下,“山里寒凉,你不要受风了。”
他这是把她当成一个女人在看待了,傅遥听他这么说,也就算了。今天一早,就被他从被窝里拽了出来,现在还昏昏沉沉的呢,本想看风景解解困,这也不许,真是个霸道的男人。
一路上杜平月都在悠闲的翻着书,也不怎么跟她说话,傅遥觉得没趣,眼皮粘着,昏昏欲睡。忽然马车颠簸了一下,她差点被颠倒,一双手扶住了她。
对上杜平月的眼,看他眼中似乎有一丝温暖的笑意,打开他的手要坐稳,就被他抱起,安放在他的怀里。她刚要下来,杜平月搂紧她,说:“不是困了吗?就睡一会儿吧。到了再叫你。”
有人愿意当免费的床,本来是不用白不用。可不知为何,此时竟有些排斥他的亲近,她摇摇头,“我不困。”
这么说着往旁边挪了挪,居然没一会儿就靠着车厢睡着了。杜平月看她如同孩童般的睡颜,笑了笑,继续看手里的书。
傅遥醒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似乎也到了狩猎地点,马车停了下来。原来要走这么长时间,难怪那么早集合出发。

第一章 猎场情敌

皇上已经发了话,今日先行休息,明日再行狩猎。听说,狩猎的时间安排了七天,加上来回的两天,总共就是九天。以前的皇家狩猎不过五六天时间,这一次皇上似乎特意空出了几天时间。而多出的这几天要做什么,她也很好奇。
在搭起的帐篷上吃晚膳,一圈的大臣围坐着,上座有皇帝、皇后和几个妃子,付云峰坐在最靠近皇族的位置,俨然一副大得恩宠的样子。
傅遥被安排在左边臣僚第三桌的地方,看看身旁坐的人,她很觉自己是倒霉催的,她旁边坐的是张侍郎,而在他的旁边还坐着他的两个儿子张小贤和张子墨。
看见张子墨,她很觉有句话说得很对“欠账总是要还的”,她还欠张子墨一个条件呢,这不就遇上债主了。
上次张子墨说过,要她成全他和付云峰,他这个以前足不出户的公子突然跟出来,是准备跟她要账的吗?
转头看看浑然不觉的付云峰,幽幽叹口气,这可怜见的,还不知道自己很危险呢。
她一阵心虚,低下头喝酒,突然一只手伸过来,“傅大人,本官敬大人一杯。”
傅遥见是张侍郎,忙端起酒杯,“啊,张大人,多谢,多谢。”
张侍郎瞧见傅小玉,“这就是傅大人的儿子吗?”
“正是,来小玉,给大人敬酒。”
傅小玉倒乖觉,立刻斟了一杯酒敬过去。
两家刚谈了亲事,她这边就悔婚,人家能给她个好脸色也挺不容易的。好在张侍郎不是小气的人,与她笑谈了几句,就向别的臣僚敬酒去了。
今天的赟启似乎显得很高兴。从繁重的朝事中解脱出来,难得有个好心情,整个饮宴过程中他喝了许多酒。一杯接一杯的灌下去,王皇后劝了几次都没劝住。只能任他喝下去。片刻之后,他就显出几分醉意。
没多久,所有的帐篷都搭了起来,首先整理出来的就是皇上的寝室,以及厅堂。赟启带着后宫坐在这里,和外臣一起谈笑风生。平日里,后宫是不能和外臣太过接触的,可是既然出来打猎了。又哪有那么多讲究了。
皇上酒醉,被扶进大帐休息,宴席也早早散了。天色已晚,众人都各自回各自的领地,傅遥也回到自己的帐篷睡觉去了。
她这回出来一共就带了三个人,所以只分了一个帐篷给她,杜平月便在中间拉了个帘,一半让她睡,另一半三个人挤。
傅小玉对此颇有微辞,他想和爹睡一起。不过被杜平月瞪了几眼,也消停了。
一夜之后,次日早起。狩猎也开始了。
这回的狩猎与往年不同,往年都是一大堆人在一起打猎,打完吃烧烤,数猎物,祭祀祖先。有愿意比赛的,私下里也会比拼一下,赢些彩头也无伤大雅。可这回皇上别出一格,要举行狩猎大赛,不管皇室贵族还是朝廷臣子。哪怕是女眷都可参加狩猎赛,凡猎得猎物最多者可得御赐之物。那是一套黄金酒具。一共十三件,做工精巧。镶嵌宝石碧玉玛瑙等诸多珠宝,看起来真是金光闪闪,美妙绝伦。
一套酒具拿出来,傅遥顿时眼前一亮,那天皇上送她的百灵鸟,她回到家里就把鸟放了,至于鸟笼子交给石榴敲碎了拿去变卖,换了银票。她一向胆大包天,快走了,也不在乎皇上会问罪了。不过现在若是有了这套酒具,怕是跑路的银子又增加几千两吧。
她身边跟着杜平月和杜怀两个,想打猎也不成问题,但是这打猎不仅靠武功,还靠运气,这大冬天的猎物都躲起了,想要找到都不容易。看着别人指挥家奴院工的四处探查,她很后悔带出来的人少了。
皇上一声令下,几万人都四散而开,漫山遍野的寻找猎物。
这座山名唤皇南山,是固定的皇家狩猎地,每年都会放置许多动物在山上,供贵族们狩猎之用,只是这山连绵数十里,要在里面走一遍也不是那么容易。
傅遥也带着傅小玉三个进了山,山里冷风嗖嗖,她不耐烦走路,只在山底下寻了兔子洞,用树枝捅着,想把兔子捅出来。正所谓狡兔三窟,那兔子也狡猾,刺溜着从另一个洞钻了出来。
“抓住它,抓住它。”她大叫着,就在这时,突然“嗖——”一声,一只离弦的利箭带着呼啸声射中了奔跑的兔子,兔子抽搐了几下,应声倒地。
“好箭法!”一阵阵喝彩鼓掌声响起,一群衣饰华美、相貌秀美,风度翩翩的少年少女围着一名身穿男装的少女不停的鼓掌叫好。这名少女看上去约有十五六岁左右,容色十分娇美,听到众人的夸奖,眼底露出一丝得色。
傅遥转过头去,看那少女很是眼熟,似乎是琼花郡主。这小丫头的爹是平安王,当今皇上的堂叔,老王爷去世已有几年,现在是嫡长子掌家。这位郡主也是王妃嫡出,自小如众星捧月般养大,脾气稍有娇纵,不过倒几分豪气,比一般守在闺阁的娇弱丫头看着顺眼多了。
她微微抱拳,“哎哟,这不是琼花郡主嘛,见过郡主,几年不见出落的愈发标致了。”
琼花郡主轻哼一声,她一向瞧不起傅遥的,她爹在世时曾见过傅遥,对她的不学无术,胸无点墨很是反感。
“傅大人也在这里啊,这只兔子既然是本郡主射的,就是本郡主的了。”
“自然,自然。”傅遥连连点头,这位姑奶奶脾气大的很,她可不敢惹的。
两人正说着话,忽然“哒哒哒——”清脆的马蹄声响起。
寻声望去,却见一匹玄色骏马朝这里骑来,身姿轻盈矫健,仿佛一道玄色的轻烟般,马上骑士一身白衣,马速虽快,但来人始终稳稳的坐在骏马上一动不动。
“好!”马未近,已经有人大声的喝了起来,“好马!好骑术!”
逊国人大多好马,只要稍微富裕些的人家都会养上一匹马,尤其是在贵族间,攀比之风盛行,如果外出能骑上一匹好马,更是一件能让人得意许久的事。这些少男少女都是权贵人家的弟子,对好马的渴求更超出一般人,看到这匹马眼前顿时一亮。
逊国为官的大都是世家,都是有家底的人,有钱的养马实在不算什么,像傅遥这样乞丐出身,只靠俸禄吃饭的,能有马骑就错了,还没见过这样的好马。她也不禁多瞧几眼,那个琼花郡主射死她赶出来的兔子也就算了,这人又是哪个?
玄色骏马在离众人百步之遥停下,步履不疾不徐,肌理线条完美、毛发光亮如乌缎般,近看更是神骏非凡。马上之人头带遮脸的轻纱羃离,身着红黑相间劲装,握着缰绳的手上戴着一副黑色的羊皮手套,镀银的马具在阳光下闪着耀目的光芒,一双黑色的牛皮长筒靴利落踩在马镫上,腰间悬着一把小短剑,一颗龙眼大的红宝石嵌在剑鞘上,油汪汪的,润泽非凡。
众人看着来人,顿觉有些眼晕,这人一看就不是寻常人,只是不知为何竟没见过。满朝文武那么多贵家小姐,竟没一个像她这般骑术精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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