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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水碧于天 (则慕)


我尴尬地傻笑,林致远叹了口气,转身跟着任正平进了任家。
推开大门,里面的景象更让人吃惊,院子里落叶满地,无人清扫,石板上依稀还有血迹,白绸缎和白灯笼依然无处不在,居然有种鬼宅的气氛。
我抖了抖,抱紧手中暖炉,哆嗦道:“怎么一个人也没有?”
话音刚落,就听到有女声疑惑道:“相公?”
而后便见大厅内出来一个女子,她一身素服,头发用白色的缎带挽着,手上捏着一块白色的丝帕,那女子虽然眉目平凡,但也许真是应了“想要俏,一身孝”,她走出来的那一刹那,倒是让人眼前一亮。
可她见了我们,大概只觉得很烦恼,因为她毫不客气地皱起眉头扫了我们几人一眼,而后对任正平道:“相公,你说你去外地做事,就是请了这么几个人回来?”
任正平斥道:“从涵!林公子他们是贵客!”
“什么贵客,你还不是想调查老爷他们的事情?!”那名叫从涵的女子怒道,“我说过了,不要再查了,那凶手手段如此狠毒,十分可怕,如今他已拿到凤王珠,想必已经得逞,不会再骚扰咱们。可你若一直追查,难不保对方会再次找上我们!相公啊,你真以为从涵和你每次都能这么好运,躲开那个可怕的凶手吗?”
任正平道:“与其不明不白地苟且偷活,我宁愿查出一个真相!爹娘还有正瑞不能白死!”
“冥顽不灵!”任正平的妻子倒是一点也不怕他,甩下这四个字就带着同样一身素服的一个丫鬟走了。
任正平抱歉地回头,看了我们一眼,道:“不好意思,你们也听到了,我娘子她很不同意我继续追查。所以可能之后态度不会很好,请各位不必介意。”
我摆手,道:“没事儿,反正我们走到哪里都要遭遇白眼。”
任正平苦笑道:“那就多谢姑娘的豁达了。”
我们后来知道,任正平的妻子姓卢,结合一下之前,便知道她叫卢从涵,而她那个丫鬟叫冬儿,是一直跟着她的,其他下人那次事件里也都死去,冬儿因为跟着卢从涵去了娘家,所以也逃过一劫。
任正平说起这事儿,连连叹气:“那些人只是来我家做事,无辜被牵连,我一个个去找他们家人,赔偿,道歉,都没有任何作用。他们的眼泪真是……”
小香道:“任公子,你也是无辜的,力所能及的事情你都已经做了,之后能不能查出这个凶手,一要看天意,二,就要看我家小姐和林公子的能力了。”
任正平点头:“因为怕你们找不到线索,所以我特意吩咐过不准打扫院子,只简单清扫一下落叶,那些血迹也都还在,因此有些吓人,望诸位不要介意。”
林致远点点头,道:“这样可以。”
我四处看了看,觉得场景的确有些渗人,正准备开口说话,忽然就听见“汪”的一声,居然是狗叫。惊讶地回头,我吓了一跳——只见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手中牵着一条大狗,擦着汗对我们点头示意,他长的十分奇怪,两只眼睛如同芝麻大小,嘴巴却厚而大,脸扁扁的,还有好几粒麻子,他喘着气冲我们一笑,麻子都挤在了一起。因此这样一看,第一感觉便是此人看起来好猥琐。
见了他,任正平难得地拉下脸,道:“你来做什么?”
“啊……只是见你家很热闹,所以来看看。”那人尴尬地挠了挠脑袋,“而且阿发一直想进来。”
任正平皱眉,道:“出去。”
那人更加尴尬,只好拉着还想往里冲的那条叫“阿发”的大狗离开了。
我好奇道:“这个是谁?”
任正平叹了口气,道:“原本我也要跟你们说他。先去大厅喝杯茶休息一会儿吧。”
我们坐定之后,他让小厮去斟茶,又抱歉地道:“此人姓曹,叫佳石,原本是我父亲米店的伙计,后来因为偷偷带米回家被发现,所以被辞退。被辞退之后,他厚着脸皮求我父亲分了我家旁边一小块地给他,说是帮我家看门,绝不进任家大门。我父亲也怜他身材矮小,不好找其他事做,便同意了。他做了看门的人之后,虽然并没有真的发挥什么作用,但他养了一条叫阿发的大狗,放在那里也的确有一点样子,我们和曹佳石也算是进水不犯河水。可自从我父亲拿到了凤王珠,他就很不安分,希望我父亲给他看看,动不动便没事找借口来任家,我父亲一度说要再次辞退他,他才勉强安分一些。”
“那么大一条狗,看起来也很机灵,那么发生那么大的事情,它怎么会没任何感觉?”
我皱眉道。
“没错,这就是奇怪的地方。”任正平点头,“根据后来仵作验尸结果,只知道他们是在二十日傍晚被杀害,我后来问过曹佳石,他说那个时候,他正好带着阿发出去了。”
“哪里有这么巧合的事情……”我愣道。
任正平道:“可这一点,我没法怀疑太多。阿发是条很顽皮的狗,总闲不住,如果不每天带他出去,他会往任家里跑,所以我们让曹佳石必须每天带着阿发回来,曹佳石便每日午睡后出去,一个时辰之后再回来吃晚饭。”
“也太巧合了。”我摸了摸下巴,点点头。
任正平叹了口气:“是啊,所以我虽然心存疑惑,却不好说什么。事情发生的之后几日,他没事便过来找我,似乎总有什么话想说,但又支支吾吾,我见到他便来气,实在是……”
林致远忽然道:“阿发为何似乎很想往那边去?”
他伸手指了指西边的方向。
任正平道:“噢,那里是我弟弟的小妾宋予柔住的地方。其实这次的事情……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所有尸体当中,独独不见予柔的。”
林致远皱眉:“而且她一直没有消息?”
“……没有。”任正平摇了摇头。
我无语道:“那宋予柔的嫌疑十分大呀,你为何之前不说?”
任正平叹气,道:“因为予柔毕竟算是我家人,我不愿太过怀疑她。她虽然是妾,却比我弟媳还能干,家中家务,她做的最多,为人也很勤劳,没什么狐媚手段,包括我爹娘,都很喜欢她。我爹拿到凤王珠的时候,她也一点兴趣都没有的样子,我不觉得她会对凤王珠有意思……最重要的是,她只是个弱质女流,手无缚鸡之力,更别说那么残忍的杀人了。我父亲他们都有抵抗的痕迹,却依然被……应该不是予柔的能力能做到的。”

  ☆、第37章 香味

林致远道:“带我们去宋予柔的房间吧。”
任正平点头,我们屁股下的凳子还没坐热,便又起身,跟着去了宋予柔的房间。
宋予柔的房间,一打开便是扑鼻的香味,但并不算难闻,只是有点过浓了,我捂着鼻子,道:“什么味道?”
“予柔本是卖鱼女,总觉得她自己身上有腥味,所以很喜欢用这种香。不管是衣服上,住的地方,手帕,都是这样的味道,有时候她迎面走过来,不必看脸,闻味道也知道是她。”任正平摇了摇头,“我弟弟让她别涂抹那么多,但她不肯,说是不抹香就很不自在。我们也只好随她去了。”
“阿发喜欢那种香味?”林致远问道。
“嗯。”任正平点头,“第一次闻到之后就很喜欢,只要予柔出门,它就会很高兴地想跟在予柔身后。”
“倒是奇怪的爱好。”我好笑地摇了摇头。
任正平点头,又带我们看了予柔的衣柜,衣柜里乱七八糟,看起来有点空荡荡的,任正平叹气,道:“予柔似乎是走了,而且还带了一些衣服,首饰倒是只拿了一点点,其他东西没有带走。大概是为了行路方便。而且家中也少了一匹马。”
唔,其实这样的情况看起来,很有可能是宋予柔杀了人……
林致远却道:“把曹佳石叫进来,带着阿发。”
任正平一愣,但还是点头,吩咐小厮阿四去把曹佳石叫了过来,曹佳石抹着汗,牵着阿发,走到我们跟前,因为我们现在就站在宋予柔房间的门口,所以阿发便很高兴地一直想冲进去,此刻我才明白为何曹佳石看起来总是那么紧张,满脸的汗,原来是因为阿发太大,总是拖着他,他必须跟着跑动,所以才会出这么多汗。
“大少爷,有什么事么?”曹佳石道,一边紧紧拉住了阿发的绳子。
任正平指了指林致远:“这位林公子有话要问你,你老老实实回答。”
曹佳石点头,道:“诶。”
林致远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眼阿发,道:“二十日傍晚,你带着阿发散步回来的时候,有看到什么吗?”
曹佳石一愣,道:“什么也没有看到……”
林致远看着他,没有说话,半响,忽然转身进了宋予柔的房间,拿出个簪子,然后往地上一丢,阿发兴奋地摇起尾巴,低头去咬那簪子,之后大概发现咬不动,就用前爪给拨开了,兴致缺缺地趴在那里。
林致远又丢了个粉盒,甚至还有一个小手帕,阿发第一反应都是去咬那样东西,发现不能吃之后,都很不开心地拨开。
曹佳石脸色有点难看,道:“林公子,你这是什么意思?”
林致远不理他,只问任正平:“宋予柔会负责喂阿发食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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