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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医贵女 [封推] (沙漠雪莲90)


只是,明明知道不可能,还是莫让别人白费功夫的好。他拒绝医治,不是怕自己再一次失望,而是怕父兄为他的事而难过。
因为每提一次失明,他自己固然可以看开。微笑着去安慰别人,他的父兄却是齐齐沉默,无不为着他的事自责和难过。金钟楼的眼睛,一直是金家父子最为遗憾的事之一。
不管多少年过去,这件事一直是他们的心结。因为他们未能在他危难时保护好这个最小的儿子、最小的弟弟。
奇异的,温书居然能读懂金钟楼心中的想法。或许只是因为他这样人的想法比较好懂,因为他多时候想到的都是别人,而不是自己。
又是一个下午的忙碌,直到日落时分,温书才离开了百草药铺,赶回郡公府。春儿已经被她先行遣回去了。怕娘担心,让她回去说一声,晚上她们先吃,别等她了。
来百草药铺看病的人一下子多了不少,不只是第一天,第二天过后。哪怕没了所谓的福利和优惠,来看病的人只有多无少。一连两三天,温书回去的时候天都彻底黑了下来,佟秋雨的眉头却是一次皱得比一次深。
这样可不是个办法,温书再厉害。毕竟只有一个人,她也需要休息,她的精力始终有限,那么多病人她一个人怎么看得过来?
百草药铺以前只是负责抓药,有两位大夫对医术也懂一些,一般的病症也是完全没有问题,平时哪个要是哪里不舒服,他们也能帮忙看一看,然后决定给你抓什么药。
温书与李承嗣和赵掌柜商量了一下,让这两位老大夫也帮忙看诊,对那些轻微的病症,他们完全能够解决的就由他们来办。其他的,稍微复杂点的,明显查不出病因或者没十足把握的,再交给温书来看,这样也可以帮温书减少一些负担。
还有,随着病人的增多,人手也紧张起来。除了坐堂大夫,药童和伙计也十分的稀缺。包括端茶倒水,忙里忙外的,人手都不足。
这些事,赵掌柜比较在行,就交给他办了。温书今日特地留得晚些,将几个棘手的诊给看了,明日还得陪那扰人的永亲王爷去郊外狩猎,娘就怕她药铺的事忙昏了头,早上出门的时候还特地提醒她来了。
永亲王的话她可以不当回事,娘的话却还是要听的。她这些日子能日日出府,而且还这么长时间,还是娘帮她打掩护,寻了个好说辞。否则她焉能如此轻松,早就被大夫人请去“喝茶”了。
乘着夜色,温书抬头望着漫天的星斗,长长叹了口气。
看来,她连最后一点希望都没了。要是明天下个雨,她就不用去看那劳什子的狩猎了,真是天公不作美啊~
不远处传来货郎的叫卖声,应是一些新奇玩意儿,很多年轻姑娘挤成堆儿,银铃笑声不断入耳,煞是热闹。
温书也起了兴致,绕了点路,凑上去瞧着。原来是一些布娃娃,异域风情的布娃娃,可爱而灵动。穿着类似胡人服侍的货郎大叔,操着并不纯正的汉人腔调,绘声绘色说着。只要买两个布娃娃,在这些布娃娃肚子上写上双方名姓,把写了名字的布娃娃发辫绑在一起,便能为大家带来美满姻缘。
异域风情的布娃娃,本也不是多稀罕的物事,只因与姻缘二字挂了钩,便引得许多姑娘的垂青。
温书虽不信布娃娃能给人带来什么美满姻缘,瞧着也当真可爱,便掏出两文钱买了一个。想了想,又挑了两个。一个男娃娃,一个女娃娃,男的送给亮弟,女的送给春儿。
要不是怕娘说她小孩儿心性,她还想买一个送给娘。
…………

  ☆、074 偷王

074 偷王
繁华喧嚣里,一个身穿蓝纹白衫,头戴白色小帽的人从人群中忽闪忽现地冒了出来。
他轻功高绝,脚下生风,前一秒还在宽阔的街道上,下一刻就到了小巷深处。上一刻还在一富少身后冒出头,空空妙手摘下了他的额佩、脱下了他的锦袍、摘下了他的玉凰和手中的白玉扳指。
下一刻,出现在一低矮棚户之中,俨然一副阔少模样。额佩已经到了他的头上,玉凰挂在了他的腰间,白玉扳指戴在他的手上稍嫌大了些,向上一抛,掂了掂,然后身随意动,转瞬之间那个白玉扳指又回到了那个富少手上。
这一连串的事情,都发生在众人视线之下,竟没有一个人发觉到。那个富少还正翩翩潇洒、自命风流地观赏着路边的字画,却不知这会儿连外衫都被人家给剥了。直到人群中有人指指点点,半天后才意识到那些人说的是自己,往自己身上一看,惊呼一声,啊啊着到处去找自己的衣服和首饰。
再观那人,这一转眼的功夫,已经到了下一条街,温书所在的铜锣巷。
那个布娃娃摊,很快便吸引了他的注意。几经忽闪,姑娘手中的黑色布娃娃不知不觉就变成了蓝色,那货郎光洁的额头忽然多了一额佩,岂不正是他顺下的那一只?
温书隐隐觉得有哪些不对劲,还没等到她意识到,她手中拿着的三只布娃娃一下子变成了两只。等她眨眨眼再看时,仍然是三只,只是由两个女娃一个男娃变成了两个男娃一个女娃。
冷汗自背上沏出,向来镇定的温书也不免心头一跳,吞了口口水。眼瞧着这情形还真是诡异得紧,莫非是闹了鬼了。
这种事温书自是不信的,只是,温书骨碌转着眼珠。有些怕怕地扫着那明显不是自己挑中的三个布娃娃,诡异地又瞧了一眼货郎大叔到现在都还没发觉的额佩。
此种情形,若不是鬼神作祟,那便是此时此刻。在这些人中,有一双空空妙手瞬间完成了这些不可思议的事。
若是放在以前,温书是无论如何都不相信有人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做到这一点,更不相信别人能从自己手中调换物事而自己从头至尾压根毫无所觉。看来,现在周围有一个极其厉害的人物,而她很充分地打了一次酱油。
这种方式还真是有趣得很,温书也对这个人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她实在很想知道到底是谁有这么大的本事,能够将他们这些人完全耍得团团转了。
想明白了这点,温书佯装不知。继续看着货摊上其它的布娃娃。而全副心神都敏锐地戒备起来,关注着四周,密切注意着每一个变化。
紧接着,她还发现了许多有意思的东西。
一个姑娘手中正在翻找着的绿色布娃娃,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变成了粉色。还不只这样,不等她将它拿起来,那个粉色娃娃就自动跑到了她的怀里。
这家伙也太恶趣味了,玩得太过火,会吓死人的。温书无奈的想。
那姑娘也觉察出了不对,心虚又紧张地往后面看了看,除了她。什么人都没有。难道是她眼花了?甩甩头,将这事抛到了脑后。
幸好,这位可怜的姑娘没有继续疑神疑鬼,否则还当真以为是见了鬼。所以,偶尔头脑简单点儿,也是件好事。
温书察觉到背后有什么东西一跃而过。莫非,那家伙又盯上了自己?
呵呵!这可是你送上门来的。
以温书刚才所见来看,这个家伙虽然没个正形,爱玩爱闹,倒也算得上是个君子。当然了。梁上君子也是君子。也许正因为围在这儿的多是姑娘家,他那双手倒没摸什么不该摸的地方,摆弄的多半是姑娘家手中的布娃娃。唯一的男士货郎大叔可惨了,额头莫名其妙多了一个与衣着完全不搭的额佩,还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如果忽略这个额佩有多么不合时宜,将它拿到当铺去当了,倒是可以换一些银两。于某些人来说,这也算是一件好事。只是这个家伙似乎看货郎大叔颇不顺眼,那额佩拿了又放,放了又拿,人家额头也不知被他摸了多少次,额佩最后硬是没留下。
其手法之快,动作之利落,真可谓出神入化,登峰造极。即便温书一早细细留意,也没看清楚那人的样子,凭着货郎大叔倒霉的额头隐隐猜测出一二,这还得仰赖于温书的目光之锐利。
这种手法,哪怕知道他的目标可能是自己手中的布娃娃,她恐怕也没有一点办法吧?
“有了!”温书嘴角微勾,于别人不注意时念动暗语,空间打开,自己存放于空间的宝贝也呼之欲出。
突然,温书只觉得手中一空,再一低头,手中的三个布娃娃完全消失不见。她已经集中了全部的心神,却还是被对方给得手了,等她低头看去,发现自家三个娃娃的衣着完全被对方给调了个个儿。女娃的裙子穿到了男娃的身上,男娃脚上的小袜子居然套到了女娃的头上,做起了帽子。
温书嘴角抽了抽,这个家伙,到底几岁啊?
捧着那三个面目全非却异乎寻常和谐的三个娃娃,温书真不知道是哭好还是笑好了。
不过,她还是得手了。
恁凭他技巧再高超,手法再利索,只要他碰到了这三个娃娃,那他就绝对会中招。
那个玩得一身乐乎的家伙,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中招了。他更加没有想到,自己有一日会阴沟里翻了船,栽在一个小女子的手上。
这事说出去,恐怕叫谢小迹笑话死。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偷王公孙极乐。昨日刚到临阳城,找谢小迹比试来的。好久没出来活动,正觉手痒,决定今夜好好玩他一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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